第二百四十八章 天马西来明月中(1 / 1)

汉血丹心 流年书柬 1852 字 1个月前

大宛国在与它相邻的七八个小国当中,已经算是最为强盛的了。这固然与大宛的国土面积最大有关,更因为它的背后有东邻强大的匈奴支持。

西域本来远近有三十六国,后来陆陆续续衍变成了五十多个国家。这其中的原因,就与匈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这些国家当中,有一大半曾经受到过匈奴铁骑的践踏,虽然后来因为鞭长莫及,匈奴人无暇占领这些地方,但受其刀锋波及之处,提起匈奴骑兵,无不心中惴惴而惧怕。

也是因为匈奴人的关系,包括大宛、楼兰、西羌这几个比较强盛而且受匈奴重视的国家,便成为了各自所在地域中的领头羊,周边小国,看他们的眼色而行事,以保护本国利益不受侵害。

在大宛国周围,便有小宛、莎车国、于滇国、西夜国、乌戈国、桃槐国、疏勒国、精绝国、戎卢国等土著国邦。它们皆以大宛国为首,组成了一个松散的联盟。

这次大宛国的天马草原围猎盛会,所有这些国家都接到了邀请,各国王虽然不便亲自前来,却都派出皇室重要成员或者是朝堂重臣参加,因此,天山北麓的这片辽阔无际草原上,便扎满了各式各样的帐篷。

国家虽小,五脏俱全。各国都派出了自己最精锐的军伍,挑选出最勇敢的将军随行。虽然几百至上千不等,但聚集在一起,也有万人之众了。

其实说白了,每年一次的天马节会猎,不过就是这个十余国联盟的组织,举行的一次类似于大演兵的活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自身强大,才能更好的生存,这个道理,不光中原人懂得,匈奴人懂得,这些西域人更懂得。

风驰电掣,纵马奔驰,弯弓射猎,西域男儿们也都是些身手敏捷的汉子。在过去的这半月时间里,光狼群就歼灭了好几个,其余的虎豹獐虫之类就更不用说了。大批的猎物被堆积起来,形成了一座座小山,十分可观。

贵人们对部下的表现都很满意,看着这些骑在马上来去如风的汉子,频频点头。这样的战力,虽然比不上匈奴铁骑,但要在西域这些国家中说起来,那也应该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强军了吧。

在距离王帐不远处的一座高坡上,就是汉朝使者所在的帐篷了,几十顶牛皮大帐连在一起,这是遵照王弟的吩咐,手下人特别给汉使准备的。大宛王弟云桓待人接物还是很有分寸的,在这一点上,他反而比身为大宛王的哥哥青桓眼光长远的多。

此时这位王弟正陪着汉使和他的随从们,站在这高处,满脸带笑,指点着远处讲解。

张骞陪着笑一边点头,一边观察着远近的山川走势,在心中暗自记了下来。这片草原,正处在这些国家的交界处,算是一个缓冲地带,却是水草丰美,气候宜人,果然是马群生长的好地方。怪不得此地盛产名马,原来有这样的天时地利条件。

虽然在此处耽搁下来,那大宛王态度不明,让使团中人都心中有些焦急。但既来之则安之,这最后一站,总要等到一个结果,此行才算圆满。已经走了这几万里的行程,就不差这几天的事了。看到正使张骞大人都如此乐观,众人的情绪也平复下来。

大宛方面提供的招待还算是高规格的,各种吃食供给,皆是上等。更何况那位热情的王太弟这几天一直相陪,那便稍等几天,再去相询大宛王对两国的态度不迟。

云桓十分健谈,虽然与大汉相隔万里,但此时说起来一些有关汉朝的见闻,却是十分熟知的样子。张骞心中微感诧异,仔细问起来,才知道这位王弟对于汉朝的风物十分敬慕,他的一切关于汉朝所知,都是从来往的商人口中收集来的。

而云桓听到张骞说到长安的繁华,城墙宫殿的巍峨,市井间种种热闹,已经是眼中放光,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双方相谈甚欢,说到高兴处,云桓带着炫耀的神采对来自东方的客人说起这天马节来,其中种种神奇传说,汗血宝马的由来等,不免眉飞色舞,十分得意。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骞他们之所以远道而来大宛,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想求得汗血宝马。见云桓主动说起,连忙仔细打听。

原来,大宛国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在此地举行天马节,是有大来历的。天马者,天山之马也,精通灵性,为万马之王。在西域传说中,为龙身而化,能驯服此马者,当为西域之王!

“那贵国可曾有人驯服过天马?”

日色平西,云海翻涌,大漠落日前的景色很是雄奇。长途跋涉的疲惫,使大汉使团的多数人都在帐篷里安静的休息,只有十几人在席地而坐,听着云桓的讲述。

问话的是张骞。云桓摇了摇头,眼中有敬畏更有遗憾。

“天马行踪,偶现人间。只有在每年这个时候的月圆之夜,曾经有人见到过它。它快如闪电,一瞬而过,不要说捉住驯服了,就是想看清楚它的真面目都是很困难的事啊!”

“原来如此,果然是马中极品。听说贵国的汗血宝马已是千里良驹了,难道这天马……?”

“不错,汗血宝马以千里驹著称于世,可是世人却不知道,世间的所谓汗血宝马,却正是这天山龙马的后裔呢。呵呵!”

张骞等人却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神奇事,都大为惊奇。汗血宝马已是难得,可是这纯种的天马又是怎样的神骏!真是令人神往啊。

“难道这天马就真的没有办法捕获到吗?”

“绝无可能!每年的此时围猎,我王和各国的君主们也曾经想尽办法,想要捉到它,可是天马通灵,无论怎样引诱围捕,终不可得。后来,这便成了一个传说,人们只求能够有福气远远的看到它一眼,就够激动夸耀的了。”

“这样说来,这天马却是有缘者得之了,任何人都可以捉的吗?”

话音清脆,带了些许稚气,说话的是汉使旁边一个不起眼的瘦弱少年模样的人,眉眼之间倒是长得十分清秀。

云桓只瞟了一眼,也没有放在心上,在他想来,这少年应该是汉使家中子弟,跟了来西域长见识的,这么秀气的样子,倒是难为他能跑这万里之遥。他淡淡的笑了笑。

“呵呵,这个嘛,也可以这么说。王上为了一睹天马真容,也曾经在整个草原上招募过勇士,只要有本事能够捕捉天马者,如愿意献给王庭,当以大宛城一半的财富相酬。可是,迄今为止,连天马的一根毛发也无人得到过呢!哈哈哈!”

相谈甚久,暮野四阖,天色已晚。云桓又细心的安排好大家的需要,然后在随从们的簇拥下,告辞回自己帐篷而去。

张骞见大家都很困乏,饮食罢后,遂安排好值守人等,其余也各自回帐休息。

从天山来的风,吹过寂寥的草原,有些寒侵入骨。一轮朗月出现在无垠的碧空中,远近时而清晰时而朦胧。

白天的热闹与喧嚣渐渐的平静下来,来自各王国的贵人和将军在大帐中饮酒畅谈,熊熊的篝火围绕着整个宿营地,火苗升腾,青烟带着枯草的气息,缭绕不绝。

蓦然,一道轻灵的身影,躲过了值守的士卒,又绕过几座大帐的边角,然后隐没在随风起伏的枯草深处。

不久之后,在离驻扎区十几里外,确定已经出了警戒范围的身影从草木中站直了身子,把手中剑重新背在身后,回头遥望了一眼火光闪动的地方,然后径直向草原深处疾奔而去。

夜色如墨,月光在乌云间穿行,时隐时现。耳边不时响起狼群的低嚎,远近隐约可见犹如宝石般的闪烁点点,不过,她知道那不是宝石,而是野兽的眼睛。

现在想起来,在几年之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她第一次独自在终南山那些深山密林里穿行的情景。那时的她,看到出没的野兽,竟然吓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她清楚的记得,夜练的时候,第一次遇到危险,是被一头凶猛的黑熊突然从侧面袭击,她迅速地挥剑刺中了它的腹部,然而那头被激发出凶性的熊,并没有立即死去,那巨大的熊掌拍向了她的脑袋!

眼看就要成为肉酱的时候,有一双有力的胳膊替她挡住了熊掌,并且顺势抱住她跃上了树梢,随着下面轰然倒地的巨大声音,她耳边听到那人说:“记住,遇到猛兽,首先是不要慌,然后瞅准机会,杀其要害!野兽嘛,都是些没脑子的东西……。”

今天,本名叫霍去病的她,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冰儿了。她不再怕任何野兽。跟着师父四五年的修练时间,使她成长为真正的世间英雄。远远地嗅到她身上散发的气势,就连那些凶残的狼群,也不敢靠近了。

“天马,今天我一定要捉到你!把你带回长安去,送给师父。在这个世间,也只有这样的神骏之物才配得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