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扬鞭策马 所向披靡(1 / 1)

汉血丹心 流年书柬 3175 字 1个月前

从燕山之北,到草原漠上,这片地方的天气,与中原不同,却是说变就变,刚刚还微风习习,爽逸舒适,转眼的功夫,已然变得乌云密布,飞沙走石了。

这样的情况在北疆是寻常事,无论是居住在此的汉人还是草原来的匈奴人,早已司空见惯,并不放在心上。

距离雁门关百余里外的地方,一片平坦地面,连绵的帐篷驻扎出了很远,这里就是匈奴此次全面侵袭汉朝的大本营所在地,也就是大单于羿稚邪临时的王帐行在。

羿稚邪,这位草原王者的心情,在这短短半天时间里,也如同这北国天气一样,经历了一个四季的转换。

当他早些时候,听到游骑急报,说是呼延小将军率领本部五千骑兵,在雁门关附近寻找战机的时候,竟然在无意当中遇到了汉朝名将李广。

大单于羿稚邪惊喜交加,连忙传令务必生擒此人,并派出了自己的心腹爱将耶律辉,去协助呼延少杰。李广的名声太响亮了,在抵抗匈奴的北疆汉军中那就是一面旗帜。如果真的能折损这位名将,不仅会极大的鼓舞草原勇士们的胜利信心,对汉军的打击也将会是巨大的。到时候匈奴骑兵趁机突破防线,深入汉廷腹地,也不是没有可能。

羿稚邪虽然登上王位并没有多长时间,但他的野心却比父辈、祖辈都还要大的多。草原虽广阔辽远,又怎么能盛得下这颗雄心呢!

西北和西边的那些小国邻居们,已经被侵略的差不多,没有多大的油水可以压榨了。只有南边的大汉疆域,才是永远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财源之地。

当然,草原勇士征伐的目的,从来也不是要去占领那些土地,那样并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弯刀和铁蹄只需要让对手屈服就好了,游牧民族不仅会放牧牛羊,更加喜欢牧役低贱的异族人成为他们的奴隶。

只要汉朝皇帝继续如同此前一样,臣服在匈奴王庭之下就好,女子、财帛、各类生活用品等等,要主动好好双手奉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还要匈奴勇士们动起刀兵,来亲自索取,这样怎么行呢?

用那位国师张中行充满不屑的话来说就是,南朝小名叫做野猪的那个皇帝,是太不识趣了,他的祖爷、爷爷、老子是何等的英武之辈,心中再不服气,最后还不是要低头认输,乖乖答应王庭的要求。难道他自认为比他的先辈们都厉害了?必须要给他点苦头尝尝,以后才会老实啊!

羿稚邪对这样的观点十分赞同,要打,就要狠狠的打,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何况,这次淮南来的特使还跟在军中,无论进不进的了雁门关,那些协议中的优厚条件已经足够匈奴人动心了。

呼延家族的这小子还真能干啊!这次立下如此大功,一定要好好的奖励才行。羿稚邪与左贤王呼延都的关系还是不错的,篡夺王位的过程中也曾经得其大助。上次呼延都惨死在马邑之役,羿稚邪心中悲伤很久。为了继续得到呼延家族的忠心支持,索性就把左贤王的称号继续封给了长子呼延俊杰。

如果真能捉回来李广……大单于羿稚邪决定,再封一个王给呼延家!这样既忠心又能干的部下,一定要好好笼络住了。

然而,高兴了还没有多久时间呢,报信的哨骑却又带来了另一个消息:李广被俘虏之后,在往回押解的路上,杀将夺马,脱困而逃!现在呼延少将军正在率军追赶中。

羿稚邪大怒,在匈奴勇士的手中还能有逃脱的猎物?这是一种耻辱。立即派出身边卫士飞骑传令,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李广再捉回来。

还没有等到传令者出发呢,另一个使人震惊的消息就回报来了,五千匈奴骑兵在追击过程中,遇到了汉军精锐的袭击,全军覆没,号称草原之虎的呼延少杰身死,连头颅都被对方割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中军大帐中自大单于羿稚邪以下,左右都督、几个万夫长、将军,所有人都有片刻的愣神儿。

五千精锐全军覆没?这么大的损失,汉军要出动了多少人马才可以办到的呢!然而答案让他们出乎意料。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听到报信的哨骑随后说出的出战汉军大约数目,羿稚邪猛然站了起来,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报大单于王得知,对方大约……大约一千多不到两千人的样子……。”

这次都听清楚了。这么厉害!这是从哪里来的一股汉军?长期以来,边疆的汉军战力如何,匈奴人都了解的一清二楚,所以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再说,呼延家族所在部落的骑兵实力,在整个草原上,都是数的着的存在。如今在正规战场上败于敌手,确实是一件很难让人相信的事。

羿稚邪站起身来,拔出了身后象征着无上权威的王者战刀,大步向帐外走去。这样的场景,他要亲自去看一看,才能甘心。

出征的号角开始响起,营中的精兵强将们全都集合起来,留守的两万余众,全军出动,满身披挂整齐的羿稚邪单于一马当先,在哨骑的引导下,直奔那处惨烈之地而去。

马踏原野,尘土飞扬,带着满满的杀气,两万匈奴铁骑奔驰到离大营不过五十多里的地方时,齐刷刷地停住了脚步。

第一具匈奴骑兵的尸体出现在了草原之王的马蹄下,这个匈奴骑兵是个年轻的战士,被锋利的战刀砍去了半边身子,仰面朝天躺在一边的草丛中,双眼大大的睁着,鲜血浸透了周围的土地。

视野所及处,越来越多的尸体绵延向远方,他们都是背后中刀而死的。显而易见,这是一群败亡的逃兵,已经失却了草原猛士的勇敢,在死亡来临之前,连回马拼命的勇气都没有了。

随着马匹缓缓的前行,羿稚邪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是什么样的力量让素来从不知道逃跑为何物的勇士们丧胆如此?难道汉军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厉害了?真是见鬼了。

终于,护卫们找到了已经死去的主将尸体。果然,呼延少杰的头已经被割走了,只有残破的身子,还未淌完的鲜血,仿佛在诉说着他的愤怒和死不甘心。

匈奴人收殓了他。再前方就是激烈的战场,曾经两军对战的地方。到处横七竖八死去的战马和战士,但全都是匈奴人,没有发现一个汉人的影子。

如果这么激烈的战斗,对方竟然没有死亡者,那……怎么可能!但找遍了整个战场,死去的,都是自己人。也许战斗结束后,对方把死伤者都带走了吧?现在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草原之王跳下马来,仔细的查看了一下一个匈奴骑兵的伤口,肋间用刀豁开的口子很深,但这不是他得致命伤。一只黑漆漆的无羽短箭射进了他的太阳穴里,这才是他毙命的原因。

羿稚邪用手拔出了那只奇怪的短箭,没有雕翎尾羽的箭枝是如何发射的呢?他有些迷惑。

“很明显,这是汉军的一种新式武器。犀利无比,看来这就是我们匈奴勇士们失败的主要原因了。”

说话的是张中行,他从自己王上手中接过弩箭,掂了掂分量,又用手指认真试了试箭尖的锋利程度,眉间有些沉重。

“国师,你是说,敌人的武器已经进行了改良?”

“不错!王上请看此箭的材质。”

说完,张中行一伸手,从护卫手中接过弯刀,咔嚓一刀砍在弩箭杆的中间,只不过拇指粗细的弩箭杆竟然没有折断,刀刃反而崩起了小小的缺口。

普通箭枝材质就这样坚韧,汉军手中其他的武器可想而知。羿稚邪恨恨的冷哼了一声。

“两军对战勇者胜!我们草原骑士的勇敢,岂是仅凭武器的优势所能阻挡的。传我命令!全军拔营前进,直逼城下。以血还血,我到要看看他们有多大的本事。哼!”

单于令下,万马奔腾,百里之内,秋风夹杂着肃杀之气,席卷而前,目标!大汉雁门关!

就在这同一个时刻,雁门关内却是一片欢呼的海洋。请命出击的黑鹰军,不仅顺利的接应回了骁骑将军李广,而且以干净利落的手段,全歼了五千匈奴铁骑!

匈奴主将的人头,就悬挂在雁门关的城楼上。那支完成使命后整束回营,休息待命的黑鹰军,在一路上,收到了无数崇敬的目光。

一千五百人的队伍,多少人出城,还是多少人回来,杀敌五千不损一员,这样的战绩令人咂舌不已。黑色的战袍沾染了鲜血,映衬着刺绣的红边,有一种妖艳之美。经过首战洗礼的骑士,在这一刻,没有后悔也没有后怕,所有的只是胜利的喜悦和心中的豪情!

入城的时候,大汉飞将带住马头避到了一边,挥臂打了个手势,中间的道路,闪了出来。这支英雄的部队,有资格接受这种荣耀。

卫青拱手谦逊了几句,但是李广态度很坚决,神色肃穆。当他说出这是为了汉军的威仪而不是个人的原因时,第一次取得大胜的黑鹰主将便不再拒绝。

胜利者自然值得骄傲,死去的战士也进行了哀悼。老将的伤需要及时进行救治,黑鹰军中也有几十名受伤者,所幸由于全身防护得当,伤情并不是很重,也一并得到了军中医官们很好的照顾。

雁门关副将冯德与其他将校们见李老将军无恙归来,都放下了一大半儿心来。略一慰问,却不敢懈怠,调整好城中各处布防,聚到将军府中,预测下一步匈奴人的反应。

大家都是多年在边疆为伍的人,不论职务高低,对敌经验都很丰富。匈奴人蓦然遭此大败,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马上展开残酷的报复,这是大家的共识。

因此,前线马上形式就会很严峻起来。关于怎么应对,必须要想个稳妥之策。李广并没有回去休息,他胳膊上的箭伤包扎后,坐镇当中,听着部下们的军情分析。

卫青也没有回去黑鹰军驻扎地,而是跟着来到了将军府,夹杂在人群中,静静听着众人的发言。

他有一种预感,也许更大规模的战斗,马上就会来了!因此,他命令黑鹰骑士们回去后要抓紧时间休整,说不定随时就会有突发情况发生。到时候希望他们还有力气杀敌。

刚刚品尝到巨大胜利喜悦的黑鹰军,士气正旺,身体的疲倦又算的了什么?杀敌建功的欲望此时比什么都强烈。

在城外用手中的长刀亲自砍下敌方主将脑袋的公孙戎奴,还有各自杀敌几十的周霸、韩悦、张次公等人,领军回到驻地后也并没有休息,而是聚在一起,兴奋的谈论着刚刚参与的战事。原来,匈奴人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嘛。为国杀敌,马上封侯!从前,这些憧憬的愿望,在这一刻,竟变得如此触手可及。

战、战、战!杀、杀、杀!战士唯有在战场上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建功立业,就在这长城内外,雁门边塞。

卫青的预感果然没有错。将军府中的军情讨论,进行了还没有半个时辰,已经有守城的校尉紧急来报。

北门正北,烟尘四起,大约有几万匈奴人的骑兵,奔袭到雁门来了。看情势,来者不善!

早就知道匈奴人不会善罢甘休,只是没有想到会来的这么快。看来,歼灭五千骑兵,是把他们真的打疼了,也已经彻底的激怒了他们。

一场恶战,在所难免。是凭借坚城据守不出,任凭他们把这百里之内糟蹋成白地?还是摆开阵势大杀一场?持这两种意见的将领各自占了一半,一时难以决断。

雁门关城墙高大宽厚,城里有两万汉军驻守,以匈奴人现在的攻城条件,他们肯定攻不进来。但这一带的防线太长了,万里长城有很多薄弱的环节,一旦被他们趁机从别处突破,三日之内就可直驱长安!

这样的事不是没有发生过,汉文帝十四年夏秋之交,也是现在的这个时候。匈奴老单于亲自率领四五万铁骑,绕过雁门防线,从云中西南的萧关,突袭守卫的汉军,杀死领兵的北地都尉,烧毁边城防塞,大举进犯中原。

匈奴骑兵一路长驱直入,烧杀劫掠,如入无人之地。其前锋部队几千人,一度逼近了上庸、甘泉附近,最危急的时候,前哨斥候距离长安城不过百余里。

文帝调动了细柳营驻军和震慑京畿的北营大军联合出动,才把来犯之敌挡住。但匈奴骑兵来去如风,在广阔的平原上驰骋,根本就杀灭不了他们,最后也只是把他们逼退了事。

所以,今天看到匈奴人这种不死不休的架势。如果一个应对不善,只怕当年的事就要重演了!据城防守的对策,却是要好好斟酌。

然而出城对阵呢,难道就真的能打赢吗?赞同这种对策的人大多是些年轻将领,因为看到了黑鹰军所刚刚取得的胜利,不免激励起了心中的战意,所以也想去与匈奴人好好的较量一番。

听着部下们的不同意见,李广暗暗摇了摇头。自己手下的这些将校,只看到了黑鹰军的得胜归来,却没有看到他们是怎样战胜对手的。

迄今为止,即便是他,也只见过一只这样的军队而已。特殊的装备,犀利的武器,必胜的意志,团结协作的战术……如果不是黑鹰军,换成任何一支别的汉军,以一千五百对五千的后果,恐怕被歼灭的就是汉军了,这是毋庸置疑的事。

但这样的话自然不能当众说出口,那样会打击到军心。他的眼光扫过,看到了一直站立在那里,默然无语的黑鹰将军。

“卫将军,可有自己的想法?不妨说来听听。”

在李广及众人的印象中,名叫卫青的这位刚刚立下大功的将军,自从来到雁门关后,话并不多,众人对他没有多少了解。所以他今天率军出城,做出如此惊艳的一击后,都认为他是一员冲锋陷阵的勇将。

但,他们都想错了。这个人并不是勇将,而是智勇双全的三军统帅之才!

在长乐塬上的那些时光里,卫青在元召的帮助下,读过很多书。他读的很认真,记得很扎实。因为这些都是他曾经生命中的欠缺。

一介骑奴出身,并没有学过多少知识。认识的寥寥不多几个字,还是跟着当初做歌妓的姐姐学的。

就算入宫做了侍卫后,也只是舞刀弄棒习练武艺,并没有机会学习文字。直到他后来遇到了元召。

卫青到现在也不知道,小侯爷为什么会对自己那么重视。他送给自己那么多亲手写就的兵法辑略,并且不厌其烦的讲解了自己很多弄不明白的地方。这样的情谊,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来报答。

在那些悠闲地日子里,他也曾经怀疑过,自己用了那么多的努力,凭着过人的毅力,一字一句地吃透了那些兵法中的精髓,其中有一部分的原因,也不过是为了小侯爷的盛情难却而已。至于这一生到底用不用的上,他并不知道。

然而今天,当他亲自做为一名将领,领着部下们冲上战场的时候,全局尽在胸中,胜负先机料定!曾经所学,曾经所记,在脑中无比清晰。

“原来,兵法之道,如此奇妙!匈奴人,不过尔尔,又有何惧哉!”想到这儿,卫青并不迟疑,拱手行礼,愿请命破敌。且看我扬鞭策马,所向披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