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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情人 小红杏 1433 字 1个月前

??可不离闹分手不远了吗?

氤氲的热气模糊了他的面部线条,霍钦的样子似乎格外落寞。

这一瞬间,这位平日安静高冷的机长,像是忽地从神坛上走了下来,成为了被凡尘情爱困扰的普通男人。

副驾心里一激灵,暗怪自己多嘴,他混猜的,怎么就还就正戳人伤口上了?

搜肠刮肚想了半晌的经验,副驾试图补救道,“其实女朋友时不时闹一闹分手,归根结底是因为缺乏安全感,想看看自己在对方心里有多重要,女人嘛,哄哄就好了……”

他实在想不通,霍钦这样的极品美男子,怎么会还有人舍得与他闹别扭。

宁佳书要真是这样的人倒好了,现在看来,他更像哄哄就好的那一个。

他自嘲地笑了一下,唇角却始终没有扬起来。

保持着吵架后的状态分别,可真是一件糟心事。

到底没等到见宁佳书最后一面。

眼看就要超过规定时间,霍钦将剩下的咖啡一饮而尽,一次性纸杯扔进垃圾桶,快步穿过安检。

这一趟飞的是加拿大,加上在当地逗留的时间,往返不超过四天。

到那时候,他必须做出决定。

宁佳书最近不太走运,被排的班都是短程航线,地上的延误倒比天上飞的时间还要长一些。

工作之余,她连玩手机游戏都兴致缺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关机,偶尔开机瞧见空空如也的未接来电一栏,心口又不禁生出闷气。

不搭理就不搭理,跟谁稀罕似的。

她狠狠拔下充电器,把刚充满的手机扔到床尾,倒头蒙着被子睡觉,手机铃声就在这时候响起来。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起身,等宁佳书回神,电话不知怎地已经在她掌心了,却是个陌生号码。

刚刚生出来的零星喜悦瞬间被砸得七零八落,宁佳书最讨厌这样不受控的情绪,深吸一口气,皱眉划开接通。

打来电话的是许久未见面的高中学委,号码是问何西要的,通知她参加毕业八周年同学聚会。

自附中毕业之后,他们还是头一次举办这样大规模的同学聚会,众人已经在群里交流好几天了,宁佳书之前没开机,自然不知道这一回事。

何西刷着牙趴门口听她讲电话,白沫直往下落,宁佳书一抬头,恶寒了好一阵,勒令她擦干净地板滚出去。

谁料那边惊喜道,“你跟何西住一起啊?”

“是合租吗?真羡慕你们住一块,那么多年过去,你们居然还这么要好,不像我,这些年一个人飘在美国,逢年过节跟孤魂野鬼似的,如果不是遇上我老公Declan,现在还是孑然一身……”

宁佳书嘴上微笑,心里疯狂翻起白眼。

嫁了个美国中年企业家移民成功,还有大房子住,能把这么巨大的信息量塞在三两句客套寒暄里炫耀,也是种本事。

学委高中那会儿顶瞧不起何西和宁佳书这两个空有皮囊,念书不认真的同班同学,觉得她们投机取巧,但令人唏嘘的是,多年以后,居然是她最先靠婚姻走了捷径。

“对了佳书,你这次会带男朋友来吧?”

“他工作很忙,应该没空。”

“别这样,佳书,你都好多年没参加过同学聚会了,大家都很好奇……”

宁佳书有点头疼,别说霍钦现在还在跟她冷战,就算两人好得如胶似漆,她也不想让他去参加。

一来她们高中曾经是校友会瞒不住,二来,这类同学聚会约等于出风头大会,和霍钦的气质实在是格格不入。

电话到最后,宁佳书还是没有答应带男朋友赴约,那边失落至极,又炫了几句,才恋恋不舍挂了电话。

“你干嘛拒绝?霍钦一出场妥妥地横扫全场啊,我还等着看她眼珠子掉出来呢。”何西至今还在记恨学委当年常打她小报告的往事,“什么企业家,不就是一有钱的秃顶老头儿吗,亏她好意思带回来。”

宁佳书懒得再应声,躺回被窝里,横竖不得劲,翻来覆去也睡不着觉。

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回放电话里霍钦最后说过的话。

仔细想想,她其实能感觉到霍钦清冷平静的表象之下的焦躁不安,尽管她并不懂他在不安些什么。

也许确实是她那天语气太坏了,不分青红皂白的质问伤了他的心,才会这么多天一通电话也没有。

那么这件事算她做错了?

结束冷战,要先道歉吗?

直接道歉好一点,还是先撒撒娇好一点?

宁佳书把电话摸出来,在聊天记录框里犹豫半天,写了删删了写,最后又气急败坏全部清空,将手机扔回床尾,整晚如此反复,终于在手机最后一点电量耗干后入眠。

自打同学聚会提上日程后,何西把收藏的垃圾食品和啤酒统统扔进垃圾桶,开始疯狂往健身房跑。

原因无他,她刚刚咬牙买下打算聚会穿的昂贵裙子,会将腰腹的缺点展露无遗,这两年何西疏于形体管理,腰上有了淡淡一层游泳圈。

人活一口气,树争一张皮,想当年,她和宁佳书可是齐驱并驾的存在,现在去见老同学,怎么着也不能让众人觉得自己被宁佳书甩远,分出高下来。

宁佳书轮休,一连跟着何西去了两天,在跑步机上跑到大汗淋漓,剧烈运动后,便也不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烦心事了。

恰逢她在另一家健身房办的年卡到期,干脆在这边的俱乐部新办一张。

漂亮姑娘在健身房通常僧多粥少,几个身材健美的年轻男教练为谁上去服务争得不可开交,最后还是俱乐部经理亲自把文件拿过来,让宁佳书填会员资料,顺便给两人倒了水。

这个男人有些眼熟,梳了个背头,戴眼镜,油光水滑的。

宁佳书一向以记忆力出众为傲,竟一时也记不起在哪里见过。

资料快填罢时,有位白人男子刚做完运动,走过来与这经理闲聊了几句。宁佳书也听了一耳朵,白人说话是美式发音,经理的英文,却是澳洲口音。

挺地道的,也许是做过留学生。

毕竟在澳洲生活过几年,宁佳书抬头,又多看了那经理一眼,就是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她猛地记起来,这个人,她的确见过。

在周映的照片册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