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动物界的社会大哥——平头哥!(1 / 1)

李嚣引诱的方法很简单,只有四个字:守株待兔!

昨天晚上那一团已经被榨干了的蜂蜜都能吸引那头野兽铤而走险、无惧篝火、不惜拖着受伤的身体靠近帐篷前来偷吃。

那如果放置一整块美味可口的蜂蜜,它一定无法抵挡诱惑的!

为了防止过儿、小黑、夜煞和光煞会突然出现,吓走那头野兽,李嚣特意让它们分散开来。

夜煞和光煞直接关在帐篷里。

小黑和过儿则远离此处,保持着一定的安全距离。

因为不能再继续在李嚣身上呆着,傲娇的光煞还发了一通脾气,最后还是李嚣多给了它两条大肉虫,它才心满意足的乖乖待在帐篷里。

最后便是如何处置那头藏狐了!

这家伙很欠打,而且根本不听自己话,万一在关键时刻它突然窜出来惊扰到那头野兽,导致其再次逃走,可如何是好?

思来想去,李嚣决定让小黑出马。

方法同样简单。

那就是让小黑强行将其驱赶走。

驱赶的越远越好。

总之,绝对不能打扰自己。

一切准备就绪,李嚣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蜂蜜。

再次走到那头野兽最后逃窜离开的茂密森林,李嚣每隔一段距离,就丢下一小块蜂蜜。

一路延伸,直至帐篷。

距离帐篷越近,丢下的蜂蜜也越多越粘稠。

将最后一些蜂蜜丢在距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后,李嚣悄咪咪的躲藏在了一棵大树后,开始静悄悄的等待。

古有守株待兔、不劳而获,今有以蜜为饵,请君入瓮。

李嚣本以为会等待很长时间,最少也得到天黑,因为天黑比较方便行事,就算出了意外,也可以趁着夜色及时逃走。

然而……

或许是饿坏了。

或许是抵挡不住蜂蜜的诱惑。

那只野兽并没有让李嚣等待太久。

一个小时后,一道狗狗祟祟的身影就出现在了帐篷附近。

因为李嚣靠着的大树抵挡住了视线,李嚣只能察觉到有动物在靠近,根本看不清楚是什么。

而喜欢吃蜂蜜的动物也比较多,李嚣也不可能凭借着身影就猜测出来。

直到那道身影不断靠近,终于露头,李嚣这才认出来。

它体长将近一米,前爪强劲有利,嘴巴短短的,眼睛小小的,看不到耳朵,鼻子有点儿平钝,周身都是漆黑的皮毛,且松弛粗糙,可是从头部开始向着后背却延伸出一条标志性的白毛,就好像是剃了个平头似得。

这特么不就是传说中的平头哥嘛!

直播间的游客们也陆陆续续的认出了出现在镜头里的这个家伙,纷纷惊呼起来。

“好家伙,平头哥来了!”

“活的平头哥!”

“之前我去动物园都没有看到这家伙,因为动物园根本没有,没想到竟然在园长直播间看到了。”

“话说这家伙等会儿会不会与园长打一架?”

“来来来,赶快买定离手了啊,到底是园长厉害还是平头哥更胜一筹,咱们拭目以待。”

平头哥可是出了名的好勇斗狠,即便有些人没有见过它,至少都听说过它的传闻。

这一次不用李嚣解说,大家自然而然也就能认出了它。

李嚣虽然惊讶,但还是保持着应有的理智和冷静,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眼前的这头平头哥。

从体型上来判断,这是一头成年平头哥,不过也是刚成年没多久。

一般情况下,成年平头哥的体型也就一米,而眼前这头刚成年就有着一米身长,可想而知与这片原始森林的环境还是有着很大关系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晚受到了惊吓,现在这头平头哥十分警惕,爬的很慢很慢。

虽然它爬的相当慢,但李嚣还是敏锐的察觉到在它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的。

昨晚来帐篷附近偷取蜂蜜的,一定就是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正在经受伤口疼痛的原因,平头哥在靠近帐篷后,还突然停了下来。

蹲坐在地上,像是在休息。

可是它四周张望的眼神却出卖了它。

很明显,它是在查看四周有没有李嚣的存在,同时也是在为自己查看快速逃走的路线。

一直在原地蹲坐了五六分钟,平头哥这才继续向前行进。

虽然只是短短的五六分钟,可能连一把王者荣耀都大不了,但是对于李嚣却是十分煎熬的,他生怕平头哥有所发现并快速逃离这里,恨不得立刻冲出去将其强行抓住并治疗,好在李嚣的理智碾压了冲动。

接下来李嚣要做的就是不要轻举妄动,静悄悄的等待受到蜂蜜吸引的平头哥缓慢靠近。

因为在他的手里还拿着一包蜂蜜,只要平头哥靠近,就可以通过这包蜂蜜来讨好平头哥,让其放下警惕和戒心。

随着平头哥的不断靠近,直播间的游客们也发现了它走路的异样,纷纷心疼起来。

“平头哥走的这么慢是因为太疼嘛?”

“看来真的伤的很重啊,难怪园长要留下来,现在我理解园长了。”

“我最看不得小动物受伤了,心疼!”

“等等!你管这叫小动物?这玩意特么的连狮子豹子都不害怕的好不好!”

“这玩意一口咬下去,能把你的脑袋壳咬碎,信不信?”

“真的假的?不可能吧,看着挺呆萌的呀!”

“还真的是真的!”

李嚣唯恐惊扰到不远处的平头哥,压低了声音,开始科普道:“平头哥其实也就是蜜獾,这玩意特别喜欢吃蜂蜜,可如果你因为它吃蜂蜜就觉得它是吃素的,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除了蜂蜜,它最喜欢吃的还有剧毒蛇,一条将近两米的毒蛇,五分钟只能它就可以轻松搞定并吃的精光,因为它对蛇毒有很强的抵抗力,是世界上少有的对蛇毒有抵抗力的动物之一,简直就是毒蛇的克星。

除了毒蛇和蜂蜜,它的猎物约有六十种,从小昆虫到小兔子,它都能吃。

平头哥生性凶猛,生存力强,寿命可达二十四岁,但因为真的太喜欢打架了,同类之间都经常自相残杀,导致幼崽的存活率仅有百分之五十。

除此以外,它的耐力还很强,一只雄性平头哥每小时能轻轻松松地奔跑九点六公里,它的活动范围超过两百平方英里甚至更大,别的动物是吃饱以后就睡觉休息,而它却不同,因为精力太充沛,它抓完这头动物就会立刻去寻找抓捕另外一头,不是在捕猎就是在捕猎的路上。

同时,也可以称它为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干架的路上!

最最重要的一点,它非常非常聪明,知道敌人的弱点。

例如,当面对的是一个男人,它会攻击男人的第三条腿。

它还是为数不多的使用工具的一种动物。

例如用木头作为梯子,来帮助自己来爬到无法抵达的高处。”

“听君一下话,胜读十年书哇!”

“以前我一直觉得平头哥只会干架,没想到竟然如此生猛。”

“我一直以为吕布已经天下无敌了,敢问这是谁的部将?”

“以后在野外遇到平头哥,必须夹紧双腿,保护好小弟弟,我特么的都还没娶媳妇呢,一定要保护好,不能断子绝孙。”

“既然它很聪明,懂得攻击男人的第三条腿,那园长岂不是惨了?”

“园长惨不惨我不知道,我只想知道在遇到女孩的时候,它会攻击女孩的身体什么部位?”

“废话!当然是撕扯女孩的衣服啊!”

“我靠!楼上正解!牛逼克拉斯!”

“道理我都懂,我想知道为什么这家伙为什么叫做平头哥,而且无惧豹子和狮子呢,难道就是因为喜欢打架?”

“没错,就是因为喜欢打架!”

李嚣再次开口,道:“有句俗语叫做,软的怕硬的,硬的怕穷的,穷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而平头哥就是不要命。

平头哥的战斗力其实没有那么厉害,估计小黑就能搞定它,不过它的厉害之处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心态和胆量,有这胆量和绝对不束手就擒的态度,这才使得它像开了挂一样的存在着。

最最重要的一点,它特别难缠。

如果哪个不长眼的不细心踩它一脚,它就能撵你两公里,那可是两公里啊,能活生生的把你给勒死。

而它的白色披风仅次于刺猬,肉在皮下还能够转动,肉更是特别不好吃。

结合上述种种原因,狮子豹子等等这些猛兽都不想招惹它。

如果你是狮子,花半天工夫,冒着这么大风险,把自己累得够呛来弄死一个这货,还不能吃,有什么意义呢?

蜜獾的头部比较光滑,远远看去就像平头一般,而它的脾气就像是混社会的大哥,自然就有了平头哥这个尊称。

梳平头,穿黑色中山装,平头哥是动物界独一无二的社会人,更是谁也不愿意招惹的大人物!”

李嚣刚把话说完,伴随着咔嚓一声,平头哥就出现在自己眼前。

平头哥趁着李嚣说话的空档,已经一边吃一边摸了过来。

而平头哥似乎也没有注意到大树后面还藏着一个人。

一时间,四目相对。

气氛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就在这万分危机的时刻。

下一秒,平头哥扭头就要跑。

如果没有受伤,这家伙一定会冲上来与李嚣干一架,甚至还会十分霸道的要把李嚣手里的蜂蜜给抢走。

可现在……

好汉不吃眼前亏!

它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别走!我就是想给你处理下伤口!”

李嚣轻声呼唤道。

咔!

平头哥的脚步明显停顿了下来。

可仅仅只是一秒钟,或许是不相信人类吧,嗖的再次逃离此处。

砰!

李嚣直接将蜂蜜丢出去,直接砸在了平头哥的面前。

“这是我的诚意,我真的不会伤害你的!”

李嚣就差举着右手发誓了。

话音刚落,他就看到平头哥走到了蜂蜜前。

李嚣本以为平头哥接受了蜂蜜,也算是认可了自己。

可谁成想……

下一秒,平头哥抱着蜂蜜就跑!

卧槽!

这特么也太鸡贼了!

自己竟然被一个平头哥耍了!

讲真的,李嚣气的真的想要骂街。

可看着跑的越来越远的平头哥,只能赶紧加快脚步的跟上去。

之前小黑追赶藏狐。

现在轮到李嚣追赶平头哥了。

虽然受了伤,但是平头哥逃跑的速度还是挺快的,一直与李嚣保持着一段距离。

它真的在视线查看好了逃跑路线,所跑的方向大多是杂草和断木,非常适合体积比较小的它来逃跑,而李嚣进入其中连走路都困难,更别提快速跑步了。

原本李嚣以为自己又要错失救助平头哥的机会,还白白浪费了不少蜂蜜的时候,异变发生。

人算却不如天算。

跑的飞快的平头哥身体突然剧烈晃了晃,哗啦一声,瘫软在地上。

我去,什么情况?

难不成被自己追赶的休克了?!

现实里还真的有这种情况,有些人跑的太快太久,导致身体不适,晕倒在地。

李嚣大吃一惊,下意识的就要冲过去查看,发现平头哥已经完全昏迷。

可即便已经昏迷,它的小爪子还是紧紧抱着那包蜂蜜。

再仔细打量,李嚣再次震惊。

因为之前平头哥一直是正面对着李嚣,所以李嚣并不能看到它后半身的情况。

这会儿绕过来才发现,在平头哥的的屁股上竟然密密麻麻的扎着数十根长长的尖刺。

根根深可探骨的那种。

李嚣认识这种尖刺,黑白配色,长长尖尖,一定是豪猪的尖刺没错。

豪猪这种动物因为有着一身的尖刺,一般情况下,连大型动物都不敢轻易招惹。

这头平头哥不愧是社会人,竟然有胆子去招惹。

李嚣的脑海里已经构想出了它们打架的场景,随便想一想,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和打了个寒颤。

而此时李嚣已经来不及再去构想,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平头哥的这条小命从鬼门关拉回来。

从阎王爷手里抢人,哪怕这是动物,这都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李嚣的额头不由的都渗出些许热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