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南北朝之世,贵富之家,居室颇侈,而平民之居,则仍甚简陋。斯时之奢侈者:一为无道之主,及逾侈之贵族,竞营宫室、苑囿,一则贵族及士大夫之较有雅致者,经营园圃,是为后世园林之本。又佛教东来,寺塔亦大盛,别于论佛教时述之。
晋武帝泰始二年,始营大庙,其侈。大康五年五月,宣帝庙地陷,梁折。八年正月,大庙又陷。改作庙,筑基及泉。其年九月,遂更营新庙。远致名材,杂以铜柱。陈勰为匠,作者六万人。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梁又折。见《宋书·五行志》。《晋书·礼志》亦言其穷极壮丽。盖其规制过于崇闳,而营造之技,不足以副之,故其基址不能坚实也。孝武帝大元十六年,改作大庙,堂集方石,庭以砖。见《宋书·礼志》。此在当时,亦为已侈,皆武帝之作法于贪,有以启之也。
偏方割据之国,如张茂、张骏、石虎、赫连勃勃、慕容熙;南北朝偏安之世,如宋孝武帝、明帝、《齐书·王俭传》云:宋明帝紫极殿,珠帘绮柱,饰以金玉,江左所未有。齐文惠大子、梁昭明大子以贤称,然史亦言其**山水,于玄圃穿筑,更立庭馆。东昏侯、陈后主、魏胡灵后、齐文宣帝、后主、周宣帝;亦皆盛营宫室、苑囿,其事已述于前,斯时之奢靡者,不独人主,即人臣亦多侈丽其居,甚至人主反爱乐之,足见其土木之功为已侈也。
士大夫寻常居宅,大抵为屋数十间。《晋书·山涛传》:涛死,左长史范晷等上言:涛旧第屋十间,子孙不相容,武帝为之立宅。《王沈传》云:沈素清俭,不营产业,帝使所领兵马作屋五十间。《良吏传》:鲁芝,素无居宅,武帝亦使军兵为作屋五十间。合第十九章第一节所述观之,可见士大夫居室之大概。
其时亦有俭素者,如李重死,宅宇狭小,无殡敛之地,诏于典客署营丧。裴佗宅不过三十步,又无田园。《魏书·良吏传》。
孙谦每去官,辄无私宅,常藉官空车厩居焉。《梁书·良吏传》。
鹿悆虽任居通显,而自无居宅,常假赁居止皆是。然此等人似不多,而务于侈靡者则不少。有专务壮丽,僭拟宫殿者:如晋齐王冏大筑第馆,使大匠营制,与西宫等。
梁南平王伟,广营第宅,重斋步(左木右阎),模写宫殿。北齐清河王岳,于城南造宅,高归彦奏其僭拟帝官,制为永巷,惟无阙是也。
《周书·韦夐传》:晋公护执政,广营第宅。尝召夐至宅,访以政事。夐仰视其堂,徐而叹曰:“酣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其侈丽盖亦此类矣。
而好经营园圃者尤多。古苑囿率因山泽为之,虽占地颇广,而劳人力穿筑之事则不多。其诒祸于人者,不过如齐宣王之囿,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孟子讥其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又谓尧、舜既殁,圣人之道衰,暴君代作,坏宫室以为污池,民无所安息,弃田以为园囿,使民不得衣食耳。其弊在乎弃地,而不在乎劳人也。
晋、宋以后,官私苑囿,占地多者亦有之。如石虎欲校猎,自灵昌津南至荥阳,东极阳都,使御史监察其中禽兽;慕容熙大筑龙腾苑,广袤十余里;孔灵符于永兴立墅,周围三十三里,含带二山皆是。
《北齐书·阳斐传》:东郡大守陆士佩,以黎阳关河形胜,欲因山即壑,以为公家苑囿,此犹是古制之遗。
《齐书·高逸传》:员外郎刘思效表陈谠言,谓贵势之流,货室之族,亭池第宅,竞趣高华,至于山泽之人,不敢采饮其水草,其诒害亦不可谓不深。然私家之居,占地究不易甚广,故就田庐之地,加以经营者尤多。其苟完苟美如徐勉者,原亦未足为过。然或踵事增华,则其所耗之人力物力,为不少矣。
《晋书·会稽王道子传》云:嬖人赵牙,为道子开东第。筑山穿池,列树竹木,功用巨万。帝尝幸其宅,谓道子曰:“府内有山,因得游瞩,甚善也,然修饰大过,非示天下以俭。”道子无以对,唯唯而已。左右侍臣,莫敢有言。帝还宫,道子谓牙曰:“上若知山是板筑所作,尔必死矣。”可见其劳人之甚。
然贵戚若嬖幸,如是者实不少。如《宋书·徐湛之传》:言其室宇园池,贵游莫及。《竟陵王诞传》,言其造立第舍,穷极工巧。园池之美,冠于一时。《刘勔传》,言其经始钟岭之南,以为栖息。聚石蓄水,仿佛丘中。朝士爱素者,多往游之。
《恩辛传》言:阮佃夫宅舍园池,诸王邸第莫及。于宅内开渎,东出十余里,塘岸整洁,泛轻舟,奏女乐。
《齐书·刘悛传》,言其宅盛治山池,造瓮牖。世祖著鹿皮冠,被悛菟皮衾,于牖中宴乐。
《南史·谢弘微传》,言其曾孙举,宅内山斋,舍以为寺。泉石之美,殆若自然。
《孔珪传》,言其居宅盛营山水。齐衡阳嗣王钧往游焉。见《齐宗室传》。
《武陵昭王晔传》:豫章王于邸起土山,列种桐竹,号为桐山。武帝幸之,置酒为乐。顾临川王映:“王邸亦有嘉名否?”映曰:“臣好栖静,因以为称。”又问晔。晔曰:“臣山卑,不曾栖灵昭景,惟有薇蕨,且号首阳山。”可见诸王之邸,多有假山,道子之劳人,亦不足为异矣。
《朱异传》言:异起宅东陂,穷乎美丽。晚朝来下,酣饮其中。又言异及诸子,自潮沟列宅至青溪。其中有台池玩好。每暇日与宾客游焉。
《陈书·孙玚传》,言其庭院穿筑,极林泉之致。歌钟舞女,当世罕俦。宾客填门,轩盖不绝。此等皆慕为雅致,而又极奢纵者。此外若梁南平王伟,齐吕文度、茹法亮、吕文显等,其宅第之侈,并已见前。即隐沦恬退之士,亦多以此为务者。如戴颙,以桐庐僻远,难以养疾,乃出居吴下。吴下士人,共为筑室。聚石引池,植林开涧。少时繁密,有若自然。《宋书·隐逸传》。
沈道虔,居县北石山下。道虔,吴兴武康人。孙恩乱后,饥荒。县令庾肃之,迎出县南,为立小宅。临溪有山水之玩。刘慧斐,起家为安成王法曹行参军。尝还都,途经寻阳,游于匡山。过处士张孝秀,相得甚欢,遂有终焉之志。因不仕,居于东林寺。又于山北构园一所,号曰离垢园。《梁书·处士传》。
裴之平,陈世祖即位,除光禄大夫,慈训宫卫尉,并不就。乃筑山穿池,植以卉木。居处其中,有终焉之志。《陈书·裴忌传》。
张讥,所居宅营山池,植花果。《陈书·儒林传》。阮卓,退居里舍,改构亭宇,修山池卉木。招致宾友,以文酒自娱。《陈书·文学传》。皆是。雕梁画栋,自不如竹木山池之美,渐近自然。
故虽帝王,亦顾而乐之。乃从而效之。如东昏侯芳乐苑,当暑种树,又刬取细草,来植阶庭;陈后主临春、结绮、望仙三阁,下亦积石为山,引水为池,植以奇树,杂以花药是也。
北朝风气,亦与南朝相似。北海王详及赵修、茹皓之事,又如王叡子椿,史言其园宅华广。赵猛,史言其宅宇高华。薛谨之曾孙裔,史言其盛营园宅,宾客声伎,以恣嬉游。郑述祖,所在好为山池,松竹交植。盛肴馔以待宾客,将迎不倦。《北史·郑羲传》。
夏侯道迁,于京城西水次市地,大起园池,植列蔬果。延致秀彦,时往游适。李元忠,园庭之内,罗种果药。亲朋寻诣,必留连宴赏。段孝言,时苑内须果木,科民间及僧寺备输,悉分向私宅种植。殿内及园中须石,差车从漳河运载,复分车回取。皆可见其好尚所在。茹皓之所经构,为魏世宗所悦。
齐文襄于邺东起山池游观,时俗眩之。河南王孝瑜,遂于第作水堂龙舟,植幡矟于舟上,数集诸王,宴射为乐。武成幸其第,见而悦之,故盛兴后园之玩。其上下相师之情形,亦与南朝同也。
《宋书·五行志》云:晋武帝大康后,天下为家者,移妇人于东方,空莱北庭,以为园圃,可见经营园圃,实为当时普遍之好尚。居宅与园圃相连,则空气清新,且可略知稼穑,诚为有益之事,惜为之者多富厚之家,遂致踵事增华,重劳人力,有失初意也。
别业之本,既系园圃,故其地之广者,仍可种植以获利。《北史·献文七王传》:广陵王羽之子欣,好营产业,多所树艺,京师名果,皆出其园。又《庾岳传》:置相州,拜岳为刺史。邺旧有园池,时果初熟,承吏送之,岳不受,曰:“果未进御,吾何得先尝?”
《周书·萧大圜传》:大圜尝云:“筑蜗舍于丛林,构环堵于幽薄。果园在后,开窗以临花卉。蔬圃居前,坐檐而看灌畎。”皆其证也。
《王思政传》:思政尝被赐园地,出征后家人种桑果,及还,见而怒曰:“匈奴未灭,去病辞家,况大贼未平,何事产业?”命左右拔而弃之。此固不失武士之风,然孳孳为利固不可,以暇从事于种植,亦未必遂为小人之事也。
因务广居宅,遂有侵夺官私之地者。齐王冏大筑第馆,北取五谷市,南开诸署,毁坏庐舍以万数。宋孝武帝使有司奏竟陵王诞云:以广拓宅宇,地妨艺植,辄逼徐湛之遗孤,顿相驱徙。又缘溪两道,积代通衢,诞拓宇开垣,擅断其一,致使经途壅隔,川陆阻碍。又以临川武烈王道规,庙居宅前,固请毁换,诏旨不许,怨怼弥极。孝武之杀竟陵,固非以其贪纵,然此等罪状,则众目昭彰,非可虚构也。
《晋书·贺循传》:廷尉张闿,住在小市。将夺左右近宅,以广其居。乃私作都门,早闭晏开。人多患之,讼于州府,皆不见省。会循出至破冈,连名诣循质之。循曰:“见张廷尉,当为言及之。”闿闻而遽毁其门,诣循致谢,其为世所敬服如此。此事可谓不法已极。贺循一耳,张闿正多,民之不得安其居、保其业者,盖不少矣。
《魏书·高道穆传》:正光中出使,相州刺史季世哲,尚书令崇之子,贵盛一时,多有非法。逼买民宅,广兴屋宇,皆置鸱尾。又于马埒堠上为木人,执节。道穆绳纠,悉毁之。然不闻其于所逼买之宅,迫使还民也。又梁临川王宏、魏北海王详及赵修,咸有占夺民地之事。
民间屋宇,多为草舍。宋明帝陈贵妃,家有草屋。
《晋书·桓冲传》:冲子嗣,为江州刺史,修所住斋,应作版檐,嗣命以茅代之,版付船官。
《孔愉传》:出为会稽内史。在郡三年,乃营山阴湖南候山下数亩地为宅,草屋数间,便弃官居之。
《江逌传》:苏峻之乱,屏居临海,绝弃人事。翦茅结宇,耽玩载籍,有终焉之志。
《儒林传》:范宣,家于豫章。大守殷羡,见宣茅茨不完,欲为改宅。宣固辞之。
《文苑传》:罗含,转州别驾。以廨舍喧扰,于城西池小洲上立茅屋。伐木为材,织苇为席。布衣蔬食,宴如也。
《宋书·臧焘传》:虽外戚贵显,而弥自冲约。茅屋蔬餐,不改其旧。
《孝义传》:何子平,所居屋败,不蔽雨日。兄子伯兴,采伐茅竹,欲为葺治。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申,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以母未葬。
《隐逸传》:孔淳之,草屋蓬户。
《梁书·陆倕传》:于宅内起两间茅屋。杜绝往来,昼夜读书。如此者数载。
《裴子野传》:无宅。藉官地二亩,起茅屋数间。
《陈书·马枢传》:鄱阳王为南徐州刺史,卑辞厚意,令使者邀之。王别筑室以处之。枢恶其崇丽,乃于竹林间自营茅茨而居焉。
《南史·刘善明传》:所居茅斋,斧木而已。
《刘(左王右献)传》:兄弟三人共处。蓬室一间,为风所倒,无以葺之。怡然自乐,习业不废。
《贺琛传》:幼孤,伯父玚授其经业。初玚于乡里聚徒教授,四方受业者三千余人。玚天监中亡,至是复集。琛乃筑室郊郭之际,茅茨数间。年将三十,便事讲授。
《魏书·高允传》:高宗幸允第,惟草屋数间。
《胡叟传》:叟家于密云,蓬室草筵。此等皆士大夫之家,而犹如此,细民自不必论。
《宋书·王玄谟传》:玄谟之围滑台,城内多草屋,众求以火箭烧之,玄谟恐损亡军实,不从。城中即撤坏之,空地以为窟室。
《魏书·甄琛传》:鲜于修礼、毛普贤等率北镇流民,反于定州西北之左人城。屠村掠野,引向州城。州城之内,先有燕、恒、云三州避难之户,皆依傍市廛,草茅攒住。修礼等声云欲收此辈,共为举动。
《隋书·高颎传》:上尝问颎取陈之策。颎曰:“江南土薄,舍多竹茅。所有储积,皆非地窖。密遣行人,因风纵火。待彼修立,复更烧之。”可见南北皆多草舍。
《宋书·周朗传》:朗上书言:“取税之法,宜计人为输,不应以赀。乃令桑长一尺,围以为价;田进一亩,度以为钱;屋不得瓦,皆责赀实。民以此树不敢种;土畏妄垦;栋焚榱露,不敢加泥。”是则公家苛政,亦有阻民修筑者。然以大体言之,则其时生活程度,固只如此也。农家之屋,亦有必须草覆者,如《齐民要术·作豉篇》言:“屋必以草盖,瓦则不佳。”是也。然右所引者,多为人居。
《南史·陆澄传》:王俭尝问澄曰:“崇礼门有鼓而未尝鸣,其义安在?”答曰:“江左草创,崇礼门皆是茅茨,故设鼓,有火则扣以集众,相传至今。”可想见北人东渡时之情形矣。
营造之材,仍以土木为主。观道子山由版筑,萧嶷亦于邸起土山可知。桓嗣以茅茨代版檐,而以版付船官,则时材木似颇难得。梁大宗幽系之后,无复侍者及纸,乃书壁及板障,为诗及文数百篇。
《通鉴注》云:“柱间不为壁,以板为障,施以丹漆,因谓之板障。”大宝二年。此制恐不能多。
观《魏书·杨播传》言:播兄弟旦则聚于厅堂,终日相对,未曾入内,厅堂间往往帏幔隔障,为寝息之所,不言障之以板可知也。
《周书·王罴传》:授西河内史,辞不拜。时人谓之曰:“西河大邦,俸禄殷厚,何为致辞?”罴曰:“京洛材木,尽出西河。朝贵营第宅者,皆有求假。如其私办,力所不堪若科民间,又违法宪,以此辞耳。”西河材木,不必甚多,其为京洛所取资,盖以其相去之近。
真饶于材木者,必在偏僻之区。如《南史·隐逸传》言:邓郁隐居衡山,立小板屋两间;《齐书·氐传》言:仇池无贵贱,皆为板屋土墙是也。
《北史·张耀传》:天平初,迁邺草创,右仆射高隆之,吏部尚书元世俊奏曰:“南京宫殿,毁撤送都。连筏竟河,首尾大至。自非贤明一人,专委受纳,则恐材木耗损,有关经构。爠清直素著,有称一时,臣等辄举为大将。”诏从之。
《周书·若干惠传》:大祖尝造射堂,新成,与诸将宴射。惠窃叹曰:“亲老矣!何时办此乎?”大祖闻之,即日徙堂于惠宅。所以不恤劳人,屡事迁徙,似亦以材木难得故也。
当时能为窟室者颇多。
《晋书·隐逸传》:孙登,于郡北山为土窟居之。登汲郡共人。张忠,永嘉之乱,隐于泰山。服气,餐芝,饵木,修道养之法。其居依崇严幽谷,凿地为窟室。弟子亦以窟居。立道坛于窟上,每旦朝拜之。郭瑀,隐于临松薤谷,凿石窟而居。瞿硎先生,大和末,常居宣城郡界文脊山中。桓温尝往造之。既至,见先生被鹿裘,坐于窟室。
《宋书·武三王传》:南郡王义宣反问至,其子恺,于尚书寺内著妇人衣、乘问讯车投临汝公盖诩。诩于妻室内为地窟藏之。事觉,收付廷尉。诩伏诛。此等似因其时之人,遦穿地窖而然。虏大官有八十余窖,高颎言江南储积,多非地窖,则北方地窖正多。此滑台之围,所以能于造次之间,撤草屋而为窟室也。
《魏书·奚斤传》:父箪,有宠于昭成皇帝。时国有良马,曰?骝,一夜忽失,求之不得。后知南部大人刘库仁所盗,养于窟室。箪闻而驰往取焉。则北方之人,并有为窟室以养马者。又《景穆十二王传》:济阴王小新成之孙弼,入嵩山,以穴为室。此则自然洞穴,不待开凿者。盖当时人民,亦本有穴居者也。
其时民居,又有极简陋者。《魏书·封回传》:除安州刺史。山民愿朴,父子宾旅,同寝一室。回下车,勒令别处。其俗遂改。此必因屋少而然也。
《北齐书·神武帝纪》言:帝从尔朱荣徙据并州,抵扬州邑人庞苍鹰,止团焦中。苍鹰母数见团焦赤气赫然属天。及得志,以其宅为第,号为南宅。虽门巷开广,堂宇崇丽,其本所住团焦,以石垩塗之,留而不毁。至文宣时遂为宫。团焦盖极简陋之室,其营造如何,何以名为团焦,则不可知矣。北人多居毡帐,有极大者。
《颜氏家训·归心篇》云:“昔在江南,不信有千人毡帐,及来河北,不信有二万斛船。”可见毡帐之大,能容千人也。
民居虽甚简陋,贵人所用营建材料,却有极贵者。琉璃之贵,而东昏侯诮武帝兴光楼何不纯用琉璃,则南方室屋,亦有用琉璃者,即兴光楼亦颇用之矣。《晋书·外戚传》言:王恺用赤石脂泥壁。《宋书·百官志》言:明光殿以胡粉涂壁,画古贤烈士。以丹朱色地,谓之丹墀。东昏侯涂壁皆以麝香。王肃之归虏,虏为起宅舍,亦以香涂壁。此等皆妄为奢侈,无益实际者也。
时所营构,有甚高者。魏明元帝起白台,高二十余丈,亦见《本纪》泰常二年。齐文宣营三台,构木高二十七丈。《梁书·处士传》:陶弘景止于句容之句曲山,中山立馆。
永元初,更筑三层楼,弘景处其上,弟子居其中,宾客至其下。《北史·崔辩传》:辩曾孙弘度,膂力绝人。年十七,周大冢宰宇文护引为亲信,累转大都督。时护子中山公训为蒲州刺史,令弘度从焉。尝与训登楼,至上层,去地四五丈,俯临之。训曰:“可畏也。”弘度曰:“此何足畏?”欻掷下至地,无所损。训大奇之。此楼亦必不止一层也。
虏起朔方,本非居国,故昭成欲定都灅源川,筑城郭,起宫室,而平文后尼之,道武再兴,始于平城附近筑城郭,立市里,起宫庙。又营台观苑囿,穿池引渠。所至之处,又多建离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