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钱缺乏之世,所以代之者,北方多用绢布,南方则兼用谷。《晋书·石勒载记》:勒铸丰货钱,人情不乐,乃出公绢市钱;《石季龙载记》:季龙下书,令刑赎之家,得以钱代财帛,无钱听以谷麦;盖所以省帛之用。则北方之用绢布,由来旧矣。
《魏书·辛绍先传》:绍先子穆,初随父在下邳,与彭城陈敬文友善。敬文弟敬武,少为沙门,从师远学,经久不返。敬文病临卒,以杂绫二十匹,托穆与敬武。穆久访不得。经二十余年,始于洛阳见敬武,以物还之,封题如故。世称其廉信。
又《冯元兴传》:齐郡曹昂,有学识。举秀才。永安中为大学博士,兼尚书郎。常徒步上省,以示清贫。忽遇盗,大失绫缣。时人鄙其矫诈。是收藏者皆用绢布也。赵柔卖铧,索绢二十匹,后有商人与之三十匹,而柔不肯背约;寇俊家人卖物,剩得绢五匹,访主还之,是卖买者皆以绢布也。
《赵柔传》又云:柔尝在路,得人所遗金珠一贯,价直数百缣,柔呼主还之,是估价者皆以绢布也。
《鹿悆传》言:悆尝诣徐州,马瘦,附船而至大梁。夜睡,从者上岸,窃禾四束,以饲其马。船行数里,悆觉,问得禾之处。从者以告。悆大忿。即停船上岸,至取禾处,以缣三丈,置禾束下而还。则虽乡僻之地,亦以绢为交易之资矣。
此行旅所以多(上齐下贝)绢布为资,如《杨播传》言:播弟津为岐州刺史,有武功民(上齐下贝)绢三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也。播弟椿,又尝受命驰驿诣并、肆,(上齐下贝)绢三万匹,募召恒、朔流民,拣充军士,后未行。可见绢布为用之广。
若南方,则《晋书·魏咏之传》言:咏之生而兔缺,闻殷仲堪帐下有名医能疗之,贫无行装,遂(上齐下贝)数斛米西上,以投仲堪。是缘途皆可以谷为用。
此等事,北方记载绝罕见。河北交易,虽云杂用谷帛,盖以谷济帛之穷,免于尺寸分裂而已。握粟出卜,以粟易械器,实为最古之俗,岂南方生计,演进较迟,故古俗之存者较多欤?
孔琳之驳桓玄废钱之议曰:“据今用钱之处,不以为贫,用谷之处,不以为富。”以钱谷对举,可见用谷处之多。南方论议,不甚病布帛之翦截,盖为此也。若北方则此弊殊甚。
《魏书·食货志》云:旧制,民间所织绢布,皆幅广二尺二寸,长四十尺为一匹,六十尺为一端,此由调外又入帛一匹二丈。令任服用。后乃渐至滥恶,不依尺度。高祖延兴三年七月,更立严制,令一准前式,违者罪各有差,有司不检察,与同罪。
《肃宗纪》:熙平二年正月,诏遣大使巡行四方,绢布缯采,长短合式,亦为所奉诏条之一。任城王澄刺定州,禁造布绢不任衣者,此即其熙平初上表所云单丝之缣,疏缕之布,狭幅促度,不中常式者也。
既以为交易之资,势必至此而后已,禁之又何益邪?然当时官司之虐民,所调绢布,务求长广厚重,实较民间之单丝疏缕,狭幅促度者,其弊为尤甚。张普惠表。
《魏书·卢同传》:同于熙平初转尚书左丞。时相州刺史奚康生,征民岁调,皆七八十尺,以邀奉公之誉,部内患之。同于岁禄,官给长绢。同乃举按康生度外征调。书奏,诏科康生之罪,兼褒同奉公之绩。调绢加长,至倍定式,而反获奉公之誉,可为张普惠之言之证。
辛穆转汝阳大守,值水潦民饥,上表请轻租赋,从之,遂敕汝阳一郡,听以小绢为调;北齐苏琼,迁南清河大守,蚕月豫下绵、绢度样于部内;此等循吏,盖不易多觏矣。此亦以绢布代钱之一弊也。
金银为用亦稍广。旧日史家,率言汉世黄金多,后世渐少,由于佛事之消耗,说不足信。黄金之渐少,实由流入民间者之渐多。
《晋》《宋书·礼志》言: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夫人金五十斤,魏氏聘后、王取妃、公主嫁之礼,用绢百九十匹。晋兴,故事用绢三百匹。穆帝纳何皇后,孝武纳王皇后,纳征皆以绢三百匹。
魏与东晋姑勿论,西晋初之侈靡何所不至,而必舍金而用绢,足见当时黄金实少。苏峻之陷宫城,官有金银五千斤,可谓其细已甚。梁武陵王之多金,为史所艳称,然实不过有金万斤,银五万斤。
较之王莽亡时,省中黄金万斤为一匮者,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藏府、中尚方,各有数匮;董卓区区,犹有金二三万斤,银八九万斤者;亦微末不足道矣。齐武帝,史称其聚钱上库五亿万,齐库亦出三亿万,金银、布帛,不可称计,此乃约略之辞,未必其藏金之果多也。
而民间:则《南史·侯景传》言其攻台城时,援兵至北岸,百姓扶老携幼,以候王师,才过淮,便竞剥略,征责金银;其后江南大饥,江、扬弥甚,百姓流亡,死者涂地,不出户牖者,莫不衣罗绮,怀金玉,交相枕藉,待命听终;此固非下贫之家,然民间多有金银,则于此可见。
《齐书·萧颖胄传》言:长沙寺僧业富,沃铸黄金为龙,数千两,埋土中,历相传付,称为下方黄铁,莫有见者,及颖胄起兵,乃取充军资;《魏书·释老志》言:世祖之废佛法,恭宗言虽不用然犹缓宣诏书,远近皆豫闻知,得各为计,金银宝物,及诸经论,大得秘藏。僧寺财自何来,宁非民间所布施邪?
《南史·东昏侯纪》,言其潘妃服御,极选珍宝,贵市人间,金银宝物,价皆数倍。都下酒租,皆折输金,又令富室买金。
《魏书·任城王传》亦言:灵大后锐于缮兴,金银之价,为之踊上;可见民间金银交易,已极盛行矣。
前世用金,皆以斤计,此时则多以两计,即可见藉以为用者之多。
晋、南北朝之世,用金以斤计者:晋购石季龙首金五十斤。《元帝纪》建武元年。
祖逖遣参军王愉使于石勒,赠以方物,勒遣董树报聘,以马百匹、金五十斤答之。
王弥与刘曜,阻兵相攻,弥长史张嵩谏止之,弥与曜各赐嵩金百斤。
刘聪欲纳刘殷之女,李弘引王基为子纳王沈女,以见姓同源异,无碍婚姻,聪大悦,赐之黄金六十斤。
佛狸伐入寇,宋购斩其头者赏金银各百斤。《宋书·索虏传》。邓琬奉子勋起兵,传檄京师,赐大宗金银五百斤。梁陆杲子罩,为大子中庶子,以母老求去,皇大子简文。赐之黄金五十斤。元略自梁返魏,梁武帝赐之金银百斤。魏豆代田,以战功赐黄金百斤,银百斤。赵郡王干除冀州刺史,高祖密赐黄金十斤。抱睹生死,嶷之父。赐黄金八十斤,以供丧用。齐文襄蒸于冯翊大妃,见幽,司马子如全之,神武赐子如黄金百三十斤。《北史·后妃传》。陈元康进慕容绍宗,遂破侯景,世宗赏金五十斤。时段韶留守晋阳,世宗还,赐之金十斤。
案汉世赏赐,即有虽言金而实与之钱者,《魏书·术艺传》:徐謇以疗高祖,赐钱一万贯。又诏曰:钱府未充,须以杂物,乃以绢二千匹、杂物一百匹、谷二千斛、奴婢十口、马十匹与之。则古来赏赐,原未尝不可以他物充代。大和为铸钱之世,万贯之赐,尚不能具,可见魏铜钱之乏。
又《北史·高昂传》:西魏赏斩昂首者布绢万匹,岁岁稍与之,周亡犹未充,则又不必一时皆给。然则史所言赏赐、购募等,虽云金银若干斤,恐未必皆如数登与之矣。
张茂以黄金三百八十斤、银七百斤献刘曜。吐谷浑辟奚以金银五百斤献苻坚。《晋书》本传。《坚载记》亦记其事,而作碎奚,《宋书》《魏书》亦作碎奚。
乞伏炽磐贡黄金二百斤于魏,请伐赫连昌。沮渠牧犍尚魏武威公主,献黄金五百斤。车伊洛亦以金百斤为献。宋攻杨难当,难当奔上邦,魏假古弼节,督陇右诸军,诏弼悉送难当子弟,杨玄少子文德,以黄金四十斤赂弼,弼乃留之。此等皆以地近西域,与往来,故多金。
阿那瑰启请还国,朝臣意有异同,瑰以金百斤货元叉;周文使杨荐至蠕蠕,赐以黄金十斤,亦以蠕蠕稍徙西北,多与西域往来,故知以金银为用也。苻坚灭张天锡,税百姓金银一万三千斤,以赏军士,则其数虽多,敛之固以锱铢。
《周书·柳庆传》言:有贾人持金二十斤诣京师交易,为一沙弥所窃,其人盖大贾,故持金较多。
《晋书·艺术传》言:隗炤临终,书版授其妻曰:“吾亡后当大荒穷,虽尔,慎莫卖宅也。却后五年春,当有诏使,来顿此亭,姓龚,此人负吾金,即以此版往责之,勿违言也。”
炤亡后,其家大困乏。欲卖宅,忆夫言辄止。期日,有龚使止亭中,妻遂(上齐下贝)版往责之。使者执版惘然。良久而悟,谓曰:“贤夫何善?”妻曰:“夫善于易,而未曾为人卜筮也。”使者曰:“噫!可知矣。”乃命取蓍筮之。卦成,告炤妻曰:“贤夫自有金耳。知亡后当暂穷,故藏金以待大平。所以不告儿妇者,恐金尽而困无已也。知吾善《易》,故书版以寄意耳。金有五百斤,盛以青瓮,覆以铜柈,埋在堂屋东头,去壁一丈,入地九尺。”妻遂掘之,皆如卜焉。其言诞谩不足信。
《隋书·艺术传》言:或有金数两,夫妻共藏之,于后失金,夫意妻有异志,将逐之,其妻称冤,以诣杨伯丑。伯丑为筮之,曰:“金在矣。”悉呼其家人,指一人曰:“可取金来。”其人赧然,应声而取之。其言之诞谩与隗炤事同,然言藏金不过数两而已。
梁元帝谲长孙俭,言埋金千斤于城内。
《周书·王思政传》:思政为荆州刺史,州境卑湿,城堑多坏,思政命都督蔺小欢督工匠缮治,掘得黄金三十斤,亦必贵富者所埋矣。是时公家用金,亦多以两计者:如宋明帝欲以金千两赎晋熙王昶于魏;隋文帝践极,遣赐萧岿金五百两,银一千两是也。杜弘奔临贺,送金数千两与王机,求讨桂林贼自效:侯景饷朱异金二百两;则贵富人相赠遗,亦以两计矣。
《晋书·食货志》言愍皇时斗米二金,而《帝纪》云米斗金二两,此为当时用金,多以两计之确证。
《石季龙载记》言:其时金一斤直米二斗,则又四倍愍皇时,米贵似不应至此。颇疑《载记》之斤字,实当作两,非传写之误,则载笔者习熟旧史言金以斤计重之文,下笔时偶尔失检也。此疑如确,则凡他言金若干斤者,又安知其不有为两字之误者邪?史之言金,又有不著其为斤抑为两者,如第十九章第二节所引:范宁言并兼之士,一宴之馔,费过十金;《谢安传》言其肴馔屡费百金是也。
汉时黄金一斤直钱万,晋、南北朝之世,或无甚变动。何曾食日万钱,时人已视为极侈,《范宁》《谢安传》所云,若以斤计则其所费,又将十百于曾,虽侈不容至是,其必以两计可知。
《北齐书·慕容俨传》言:俨斩侯瑱骁将张白石首,瑱以千金赎之,《俨传》之辞,全不足信,说已见前,即谓造作言语,亦当按切情势,仍可考见事实,则以宋明帝赎晋熙王之事例之,亦必以两计无疑。至如第一节所引会土膏腴上地亩直一金等,则系循行文之便,约略言之,不容凿求其数也。
黄金有常形制,或为挺,或为饼,武陵王纪黄金以一斤为饼,杨运长等密以金饼赐沈攸之佐吏。
《北齐书·陈元康传》言,世宗以元康进计征颍城而克,赏以金百挺。
《祖珽传》言:文襄遇害,元康被伤,使珽作书属家累事,并云:祖喜边有少许物,宜早索取。珽乃不通此书,唤祖喜私问,得金二十五挺,惟与喜二挺,余尽自入。
《北史·李幼廉传》:《北齐书》之李稚廉。出为南青州刺史,主簿徐乾,富而暴横,幼廉收系之,乾密通疏,奉黄金百挺。则挺、饼二者,晋、南北朝之世,固犹通行。窃意此等沿袭旧形制之金,其重必以斤计。
此等惟公家或豪富之家藏之,赏赐、购募,赠遗、货赂,间或藉以为用。民间所用,并是散碎,则皆以两计。亦犹近世富家藏金薄、银挺,人间寻常用碎银也。
金银零星使用见于史者,以兵乱时赏赐将士者为最多,即此可以推见民间使用之情形矣。
宋明帝泰始三年九月,戊午,以皇后六宫以下杂衣千领,金钗千枚,班赐北征将士。《宋书·本纪》。《天文志》事在八月癸卯。休范之叛,皇大后、大妃剔取宫内金银器物以充用。
侯景之难,羊侃副宣城王都督城内诸军事,诏送金五千两,银万两,绢万匹,以赐战士。时有一小儿,请以飞鸱传致消息。乃作数千丈绳,缀纸鸱于绳端,缚书其背,又题鸱口:若有得鸱送援军者,赏银百两。《魏书·岛夷传》。
陈高祖讨王僧辩,密具袍数千领,及采帛、金银,以为赏赐之具。淳于量、吴明彻等讨华晈,募军中小舰,多赏金银,令先出当贼大舰,受其拍。周罗?平山贼,宣帝赐之金银二千两。
叔陵作乱,呼其甲士,散金银以赏赐。贺若弼进钟山,后主多出金帛赋诸军,以充赏赐。及战,弼躬当鲁广达,窘而复振。而陈兵得人头,皆走后主,求赏金银。弼更趣孔范,范兵势交,便败走,陈军遂溃。任忠驰入台见后主。
后主与之金两縢,曰:“为我南岸募人,犹可一战。”
周武帝伐齐,齐王宪上金宝一十六件,以助军资。及入并州,出齐官中金银,班赐将士。皆战时用金银赏赐之事也。
徐陵之迁吏部尚书也,冒进求官者,喧竞不已,陵乃为书宣示,曰:“永定之时,圣朝草创,白银难得,黄札易营,权以官阶,代于钱绢。”
可见赏赐本以钱绢为主,不得已乃代之以金银,又不得已,乃代之以官阶矣。此等赏赐,必不能用铤饼,必皆用金钗及器物等以充之,其物既小,分赋又多,其不能以斤计而以两计,亦势使然也。
而民间之使用金银视此矣。金银本无用之物,贵族之宝之,大抵皆用为装饰。装饰有为礼制所许者,如晋之五路,皆饰以金;又汉自天子至百官,无不佩剑,其后惟朝带剑,至晋乃代之以木,贵者用玉首,贱者则以蚌、金、银、玳瑁为雕饰是也。见《晋书·舆服志》。
《齐书·舆服志》云:衮衣,汉世出陈留、襄邑所织,宋末用绣及织成。明帝以织成重,乃采画为之,加饰金银薄,盖反以为俭矣。然非礼之用实多。
《齐书·萧颖胄传》:高宗墓俭约,欲坏大官元日上寿银酒(左钅右仓),尚书令王晏等咸称盛德。颖胄曰:“朝廷盛礼,莫遇三元,此一器既是旧物,未足为侈。”帝不悦。
后与曲宴,银器满席。颖胄曰:“陛下前欲坏银酒(左钅右仓),恐宜移在此器也。”帝甚有惭色。曲宴银器,固为非礼,元日上寿,又何以必用银酒(左钅右仓)邪?
宋明帝将杀吴喜,召入内殿,赐以名馔,并金银御器,则金银之器,又不徒宫禁中用之矣。然此尚非其至侈者。齐武帝至刘悛宅,昼卧,觉,悛自奉金澡罐受四升水以沃盥,因以与帝,则真骇人听闻矣。然一时君若臣以金银器物赏赐、贡献、馈遗者殊多。如齐高帝送金钗二十枚与周盘龙爱妾杜氏,武帝以金镂柄银柱琵琶赐褚渊,王敬则以金铪饷周奉叔是也。索虏不知礼义,故其奢侈尤甚。
元嘉二十七年之役,刘泰之等袭汝阳虏营,营内食具,皆是金银,事见《宋书·索虏传》。战时如此,平时可知。辽西公意烈之曾孙库汗,尝从大武北巡,有兔起乘舆前,命射之,应弦而毙,大武悦,赐一金兔,以旌其能,此似偶然之事。然孝武在洛,以银酒卮容二升许,悬于百步外,命善射者十余人共射,中者即以赐之;西魏文帝在天游园,亦以金卮置候上,命公卿射:事见《北史·魏诸宗窒》《周书·宇文贵传》。造次颠沛之间,而犹如此,则其以金银器充赏,亦习为故常矣,臣下之藏金银器饰者:黄权母吴,以金钏赂蔡樽妾。梁庐陵王续临终,上金银器千余件。徐君蒨侍妾数十,服玩悉以金银。鱼弘侍妾百余人,不胜金翠。有眠床一张,通用银镂金花寿福两重为饰。陶侃宴阳斐,宾客三百余人,器皆金玉杂宝。
阮孝绪七岁,出继从伯胤之,胤之母周氏卒,遗财百余万,孝绪一无所纳,乳人辄窃玉羊、金兽与之,皆可见其所藏器饰之多。其北方:则周大祖破侯莫陈悦,左右窃其银镂瓮。
周武帝克晋州,使招北齐行台右仆射傅伏,以金、马碯二酒钟为信,伏不受,后降,又以金酒卮赐之。可朱浑元归齐,齐高祖使持金环一枚以赐。后主亦以金银酒钟各一赐慕容俨。其甚者:毕义云私藏工匠,家有十余机织锦,并造金银物,因被禁止。杨钧造银食器十具,以饷元叉,见《北史·杨昱传》。以孙腾、达奚武之功名,而腾盗府藏银器为家物,武为大司寇,库有万钉金带,因入库取之以归,几于廉耻扫地矣。
此等事本有禁令,然大抵成为具文。《宋书·礼志》言:诸在官品令第二品以上者,其非禁物,皆得服之,而纯金银器,列为禁物之一。第六品以下,加不得服金?绫锦,金钗、镮、铒,及以金校饰器物,张绛帐。士卒百工,加不得以银饰器物,张帐。奴婢、衣食客,加不得服金黄银钗、镮、铃、(左钅右適)、铒。诸王皆不得私作禁物,及罽碧校鞍,珠玉、金银,错刻雕饰无用之物。
宋武帝永初二年正月,断金银涂。
齐东昏侯永泰元年十一月,尚书令徐孝嗣议:王侯贵人昏连卺以真银卮,盖出近俗。今除金银连锁。自余新器,悉用埏陶。
陈世祖天嘉元年八月,诏雕镂**饰,非兵器及国容所须,金银、珠玉,衣服,杂玩,悉皆禁断。
后主大建十四年四月,诏禁镂金银薄。魏高阳王雍领司州牧,请王公以下贱妾,悉不听用织成、锦绣,金玉、珠玑,奴婢并不得以金银为钗、带。此等法令,几于无代不有,然观法令之陈陈相因,即可知其久成具文矣。
民间相与慕效,而金银之流散者遂多。豪富之家,至缓急之际,乃亦藉之以为用,而其用愈溥矣。谷帛为币,耗损殊多,且病滞重;铜钱不易周用,亦非把握可藏;以金银济其穷,以钱币演进之理言之,自亦未为非计。然则金银之流衍民间,实化无用为有用也。论者或反致慨于公家所藏之少,实为不连此义矣。
《日知录·黄金》条引宋大宗问杜镐曰:“两汉赐与,多用黄金,后代遂为难得之货,何也?”答曰:“当时佛事未兴,故金价甚贱。”
此本漫然之语,而亭林引《三国·吴志·刘繇传》:笮融大起浮图祠,以铜为人,黄金涂身,衣以锦采;《魏书·释老志》:天安中,于天宫寺造释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万斤,黄金六百斤。谓镐之言颇为不妄。
《廿二史劄记》承其说,谓后世黄金日少,金价亦日贵,盖由中土产金之地,已发掘净尽,而自佛教入中国后,塑像涂金,大而通都大邑,小而穷乡僻壤,无不有佛寺,即无不用金涂,以天下计之,无虑几千万万;加以风俗侈靡,泥金写金,帖金作榜,积少成多,日消月耗。《汉多黄金条》。
夫金银为贵重之物,用后仍可还元,亭林引《草木子》,谓金一为箔,无复还元;瓯北述故老言:谓涂金、泥金,不复还本;皆非是。不能遂目为消失。抑且佞佛如魏献文,可谓甚矣,而所耗亦不过六百斤,此于中国,奚啻九牛一毛?
故谓黄金以佛入中国而耗损者,必非其实也。抑且中国之金,不徒不因与西域、南海通而有所耗损也,且必因此而增多。
《晋书·大秦传》云:以金银为钱,银钱十,当金钱之一。
《北史·波斯传》,谓其赋税准地输银钱。
《高昌传》云:赋税计田输银钱,无者输麻布。则银钱自西海至高昌,皆极通用,故能流入河西。
《周书·李贤传》:贤为瓜州刺史,高祖西巡,使往瓜州,赐以银钱一万,盖即因其通用而赐之。
《北齐书·王昕传》言:魏汝南王悦辟为骑兵参军。悦数散钱于地,令诸佐争拾之,昕独不拾。悦又散银钱以目昕,昕乃取其一。盖亦自西域而来,可见其流衍之远。然尚不止此。
《晋书·地理志》日南郡象林县云:自此南有四国,贡金为税。所谓四国,盖指日南所属庐容、朱吾、西卷、比景而言。其俗至蛮野,何来黄金?而《扶南传》亦言其以金银、珠、香为贡赋。此外海南诸国,史记其产金银,以金银为器饰,来献其金银若金银器物者甚多。其开化之程度,似未能至是。
案《晋书·大秦传》又言:其邻国使到,辄廪以金钱,盖凡商旅所通之地,皆可持金银以通市易,故虽蛮野之国,亦知宝之,能用之,浸假且能取之于地矣。
《南史·吕僧珍传》言:僧珍生子,宋季雅往贺,署函曰钱一千,阍入少之,弗为通。强之乃进。僧珍疑其故,亲自发,乃银钱也。河西金银之钱,流衍至南方非易,季雅曾为南康郡,此银钱傥自交、广来欤?此说如不缪,则《隋志》谓梁时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亦未必皆生金银矣。李万周之杀袁昙远也,交州刺史檀逸被代,还至广州,资货巨万。万周诬以为逆,袭而杀之。遂劫掠公私银帛。籍袁、檀珍货,悉以自入。
《梁书·止足传》:陶季直祖愍祖,宋广州剌史。季直早慧,愍祖甚爱异之。尝以四函银列置于前,令诸孙各取。季直时甫四岁,独不取。
《陈书·欧阳頠传》:交州刺史袁昙缓,密以金五百两寄頠,令以百两还合浦大守龚(上艹下为),四百两付兒智矩。此等皆交、广金银之入中国者。宋文帝之征林邑,史云因其所贡陋薄,盖未尝无利之之心?故檀和之之克捷,所取金宝颇多。
《齐书·东南夷传论》,谓其商舶远至,委输南州,故交、广富实,牣积王府,则其自贡献、市易而来者,又不少也。
《陈书·周文育传》:文育与王劢俱下,至大庾,宿逆旅,有贾人求与文育博,文育胜之,得银二千两,此交、广以金银为货之明征。抑尚不止此。颜悛在蜀作金浴盆;邓元起在蜀,亦致崇于聚敛,史有称其以金玉珍帛为内藏之诬辞。
蜀中财自何来?观武陵王纪之富,由于南开宁州、越嶲,西通资陵、吐谷浑,而知其所由然矣。
魏曹安表求击拾寅曰:“拾寅今保白兰,多金银、牛马,击之可以大获。”吐浑安有金银,而况白兰?非来自西域而何自乎?蜀汉先主之入成都也,取城中金银,以赐将士,其时赏诸葛亮、法正、关羽、张飞者,即各金五百斤,银千斤。铜之乏,至于取帐钩以铸钱,而金银之饶如是,何欤?
《南史·齐高帝诸子传》:始兴简王鉴为益州刺史,于州园得古冢,无复棺,但有石椁,珍宝甚多,金银为蚕蛇形者数斗,则蜀之多金银旧矣。果自何来哉?观《秦汉史》言自蜀至印、缅之路之夙通,而其所由来,可以想见也。
《魏书·食货志》云:自魏德既广,西域、东夷,贡其珍物,充于王府。又云:和平二年秋,诏中尚方作黄金合盘十二具。径二尺二寸。镂以白银,钿以玫瑰。其铭曰:九州致贡,殊域来宾,乃作兹器,错用具珍。则魏之金银,得自贡献者不少。句丽贡金于虏。
又《邢峦传》:峦于世宗初奏言:“先皇深观古今,去诸奢侈。轻贱珠玑,示其无设。府藏之金,裁给而已。更不买积,以费国赀。逮景明之初,承升平之业。四疆清晏,远迩来同。于是蕃贡继路,商贾交入。诸所献贸,倍多于前。虽加以节约,犹岁损万计。珍货常有余,国用恒不足。若不裁其分限,便恐无以支岁。自今非为要须者,请皆不受。”
世宗从之。则其买自贾人者,又不少矣。阿伏至罗之立,魏以金银宝器奉之。见《北史·节义朱长生传》。按朱长生,《高车传》作可足浑长生。
弥俄突之立,以金方一、银方一、金杖二为献,后又遣使献金银。北夷之知宝金银如此,谓非与西域交往致然,其谁信之?西域之金银,尚能至北夷,岂况中国?故曰:中国与西域、南海通,不徒金银不致耗损,且必有所增益也。
注释:
[1]硗塉[qiāo jí]:坚硬贫瘠的土地。
[2]陂堨[bēi ài]:蓄水塘。
[3]袨服[xuàn fú]:华美的服饰。
[4]橐驼[tuó tuó]:骆驼。
[5]逋违[bū wéi]:不守法令。
[6]覆瓿[fù bù]:毫无价值,不被重视。
[7]舳胪[zhú lú]:首尾衔接的船只。
[8]铨擢[quán zhuó]:选拔起用。
[9]夤缘[yín yuán]:攀附权贵,向上巴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