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 / 1)

《梁书·百济传》云:今言语、服章,略与高丽同,行不张拱,拜不申足则异。《魏书·句丽传》云:立则反拱,拜曳一脚,行步如走。《隋书》云:拜则曳一脚,立各反拱,行必摇手。拜申足,即满洲人之打跧,乃夷俗,而百济无之。

《梁书》又云:呼帽曰冠,襦曰复衫,袴曰裈,其言参诸夏,亦秦韩之遗俗云。而新罗则冠曰遗子礼,襦曰尉解,袴曰柯半,靴曰洗其;拜及行与高丽相类。则秦韩遗俗,不在新罗,顾在百济矣。

观史所载三国法俗,文化程度,似以百济为最高。百济法俗,《北史》言之最详。其官制较之句丽,即远近于中国。昏取之礼,略同华俗。其王每以四仲月祭天及五帝之神;都下有方,分为五部,部有五巷,士庶居焉;亦中国法也。俗重骑射,兼爱文史,秀异者颇解属文。新罗则《梁书》本传言其无文字,刻木为信,语言且待百济而后通也。日本之文化,据彼国史籍,受诸百济者,亦较句丽、新罗为多,其以是欤?

《宋书·百济传》云:本与高丽俱在辽东之东千余里,其后高丽略有辽东,百济略有辽西。百济所治,谓之晋平郡晋平县。

《梁书》云:晋世句丽既略有辽东,百济亦据有辽西、晋平二郡地矣。自置百济郡。

《宋书》云:义熙十二年,以百济王余映为使持节都督百济诸军事、镇东将军、百济王。百济二字,盖即据其自置之郡也。百济是时之都,应在辽西。

《周书》云:百济治固麻城;《隋书》云:其都曰居拔城,则其迁归半岛后之所居也。自带方故地遵陆而至辽西非易;且句丽未必容其越境;疑其略有辽西,亦浮海而至也。

据《梁书》,则晋大元中,其王须,已遣使献生口。余映之后余毗,于宋元嘉七年,复修贡职。毗死,子庆立。庆死,子牟都立。都死,子牟大立。

天监元年,进号。寻为高句丽所破,衰弱者累年,迁居南韩地。普通二年,王余隆始复遣使奉表,称累破句丽,今始与通好。

《梁书》云:百济更为强国,然辽西之地,则似未能恢复也。

《魏书·百济传》云:延兴二年,宋泰豫元年。其王余庆始遣使上表,云:“臣与高句丽,源出夫余。先世之时,笃崇旧款。其祖钊,轻废旧好。亲率士众,陵践臣境。臣祖须,整旅电迈,应机驰击,矢石暂交,枭斩钊首。自尔已来,莫敢南顾。自冯氏数终,余烬奔窜,丑类渐盛,遂见陵逼。构怨连祸,三十余载。财殚力竭,转自孱踧。若天慈曲矜,远及无外,速遣一将,来救臣国。当奉送鄙女,执帚后宫,并遣子弟,牧圉外厩;尺壤匹夫,不敢自有。”

又云:“今琏有罪,国自鱼肉,大臣强族,戮杀无已,罪盈恶积,民庶崩离,是灭亡之期,假手之秋也。且冯族士马,有鸟畜之恋;乐浪诸郡,怀首丘之心。天威一举,有征无战。臣虽不敏,志效毕力,当率所统,承风响应。”

又云:“去庚辰年后,庚辰当系宋元嘉十七年,即魏大平真君元年。臣西界小石山北国海中见尸十余,并得衣器、鞍勒。视之非高丽之物。后闻乃是王人,来降臣国,长蛇隔路,以沈于海。今上所得鞍一,以为实验。”显祖遣使者邵安与其使俱还。

诏曰:“前所遣使,浮海以抚荒外之国,从来积年,往而不返,存亡达否,未能审悉。卿所送鞍,比校旧乘,非中国之物。不可以疑似之事,生必然之过。”又曰:“高丽称藩先朝,共职日久,于彼虽有自昔之衅,于国未有犯令之愆。卿使命始通,便求致伐,寻讨事会,理亦未周。故往年遣礼等至平壤,余礼,百济使。欲验其由状。然高丽奏请频烦,辞理俱诣,行人不能抑其请,司法无以成其责,故听礼等还。若今复违旨,则过咎益露,后虽自陈,无所逃罪,然后兴师讨之,于义为得。”又诏琏护送安等。安等至高句丽,琏称昔与余庆有仇,不令东过。安等于是皆还。案余庆表有“投舫波阻,搜径玄津”之语,则其使本自海至。乃下诏切责之。

五年,宋元徽三年。使安等从东莱浮海东莱,见第三章第四节。赐余庆玺书。至海滨,遇风飘**,竟不达而返。

案自延兴二年上溯三十六年,为宋文帝元嘉十三年,魏大武帝大延二年。冯弘实以其岁走句丽。百济之事势,盖自此逐渐紧急。观此,知句丽不肯送冯弘于魏,又不肯听其归宋,盖欲留其众以为用也。冯氏在十六国中兵力不为强盛,然句丽一得其众,百济之事势,即形紧急,则知是时半岛诸国之兵力,远非中国之敌,此其所以自慕容氏以前,累为辽东所弱欤?

《永乐大王碑》言:王以丙申之岁伐百济,取城五十八,部落七百。己亥之岁,百济违誓,与倭连和,新罗请救。庚子,王以步骑五万救新罗,倭退。移师伐百济,取质而归。丙申为晋孝武帝大元二十一年,己亥为安帝隆安三年,庚子为其四年,又在冯弘亡前四十载。钊之用兵于百济,当在其见败于慕容氏之后,慕容皝之入丸都,下距大元二十一年,凡五十四年。丽、济之构衅,可谓旧矣。

《隋书》称钊为昭烈帝,似系其国之私谥。观此,知其人好黩武,虽始丧师于北,继且殒命于南,亦必自有其功烈,故能窃帝号以自娱,而其国人亦被之以大名也。《梁书》:隆以普通五年死,复诏其子明袭其爵号。

《北史》云:齐受禅,其王隆亦通使焉,齐受禅上距普通五年二十有六载,疏矣。或传写误邪?隆之后为昌,尝通使于陈,天嘉三年,光大元年,大建九年,至德二年,皆见《纪》。亦通使于齐、周。见《北史》本传。

《梁书·新罗传》云:新罗者,其先本辰韩种也。辰韩始有六国,后稍分为十二,新罗则其一也。魏时曰新卢,宋时曰新罗,或曰斯罗。其国小,不能自通使聘。普通二年,王名慕泰,始使随百济奉献方物。

《隋书》则云:新罗居汉时乐浪之地,或称斯罗。魏将毌丘俭讨高句丽,奔沃沮,其后复归故国,留者遂为新罗焉。故其人杂有华夏、高丽、百济之属。兼有沃沮、不耐、韩、(左氵右岁)之地。其王本百济人,自海逃入新罗,遂王其国。传祚至金真平,开皇十四年,遣使贡方物。

又云:其先附庸于百济,后因百济征高丽,高丽人不堪戎役,相率归之,遂致强盛。因袭百济,附庸于迦罗国。《北史》说同《梁书》,又列《隋书》之说于后为或说。案沃沮为今朝鲜咸镜道,乐浪为平安南道、黄海道、京畿道之地,辰韩则庆尚道地,疆域既各不相干。《梁书》之王名募泰,《南史》作姓募名泰,当有所据。

《陈书·本纪》:大建二年、三年、十年,新罗并遣使贡方物,不言其王之姓名。

《北齐书》武平三年,亦但云遣使朝贡,而河清四年,《纪》载以其国王金真兴为乐浪郡公、新罗王,与《隋书》王氏金者相合。金之与募,亦各不相干。

又据《梁》《隋》二书,一则君民皆属辰韩,一则民杂华夏、句丽、百济、沃沮、韩、(左氵右岁),而君为百济人,亦若风马牛之不相及。迦罗当即《齐书》之加罗,云:三韩种也。

建元元年,国王荷知使来献。三韩在半岛中,势较微末,未必能拓土而北。

加罗既能自通于上国,盖其中之佼佼者,故新罗曾附庸焉。则新罗与今庆尚道之地有交涉矣。窃疑《梁书》所谓新罗,与《隋书》所谓《新罗》,本非一国。新罗本辰韩十二国之一,其王氏募,在梁普通二年至齐河清四年,即陈天嘉六年之间,凡四十四年。

自百济浮海逃入乐浪故地之金氏,拓土而南,兼并其国,而代募氏为王。《梁书》只知募氏时事,《隋书》又不知有募氏,夺去中间一节,故其说龃龉而不可通也。

东史云:辰韩有二种:一曰辰韩本种,一曰秦韩,是为杨山、高墟、大树、珍支、加利、明活六村,今庆州之地也。新罗始祖曰赫居世。其生也,蒙胞衣而出,其状似瓠,方言呼瓠为朴,故以朴为姓。

年十三,高墟部长与诸部推尊之,赫居世乃即王位。卒,子南解立。南解子曰儒理,婿曰昔脱解。南解遗命:继嗣之际,于朴、昔二姓中,择年长者立之。于是二姓迭承王位。第十一世王曰助贲,婿曰金仇道。助贲卒,弟沾解立。沾解传位于仇道之子味邹,而复归于助贲之子儒理。儒理传其弟子基临。基临传昔氏之族讫解。讫解传味邹兄子奈勿。自此新罗王位,遂永归于金氏。

《隋书》之金真平,东史称为金平王,名伯净,为新罗第二十六王。

《北史》云:新罗传世三十至真平,说差相近,或不尽无据。然即有据,亦必居乐浪故地金氏之世系,以之牵合于辰韩则误矣。岂金氏之于朴氏,实如莒之于鄫,非以力取邪?迦罗,东史作驾洛,云:少昊金天氏之裔八人,自中国之莒县,见第六章第八节。之辰韩之西,人称其地曰八莒,今之星洲也。其后有名首露者,弁韩九干立为君。干尊称。案此说出金海《金氏谱》。

金氏又有恼窒朱日者,别开国曰大加耶,今高灵。或曰任那。说出崔致远《释利贞传》。或曰:驾洛之始,有兄弟六人,皆美好长大,众推其兄为驾洛之主,余五人则分为大、小、阿罗、古宁、碧珍五加耶焉。小加耶,今固城。阿罗加耶、古宁加耶,皆今咸安。碧珍加耶,今星洲。此说出新罗僧无亟《东事古记》。

首露神圣,在位凡百五十八年,乃死。自后汉光武帝建武十八年至献帝建安四年。其后传九世,合首露十世。至梁中大通四年,乃降于新罗。加耶则尝为日本所据。彼国史有所谓神功皇后者,拟为我国史之卑弥呼者也。

据彼国史,尝渡海伐新罗,新罗降,得金帛八十艘。其后日本遂定任那之地,置府驻兵。据朝鲜史籍,则陈文帝天嘉三年,大加耶为新罗所灭,日本所置府亦毁。以上所述朝鲜事,亦据金于霖《韩国小史》。《永乐大王碑》亦载王援新罗却倭人之事,则朝鲜、日本史籍所载,不尽子虚,可知是时三韩、日本,隔海相对,日本之势,较之三韩为少强也。

日本在晋、南北朝之世,与中国交涉颇繁。卑弥呼、壹与之事。

《晋书·倭传》云:宣帝之平公孙氏也,其女王遣使至带方朝见,其后贡聘不绝。及文帝作相,又数至。

泰始初,遣使重译入贡。《晋帝纪》:魏正始元年,东倭重译纳贡。《武帝纪》:泰始二年,倭人来献方物。

《梁书·倭传》云:其后复立男王。其事在于何时,则不可考矣。《南史·倭传》云:晋安帝时,有倭王讚,遣使朝贡。《晋书·本纪》在义熙九年,云高句丽、倭国及西南夷铜头大帅并献方物。

《宋书·倭传》云:高祖永初二年,诏曰:“倭讚万里修贡,远诚宜甄,可赐除授。”而不言所除授者为何。

元嘉中,讚死,弟珍立。遣使贡献。自称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秦韩、慕韩即马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表求除正。诏除安东将军、倭国王。二十年,倭国王济遣使贡献。复以为安东将军、倭国王。

二十八年,乃加使持节、都督倭、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济死,世子兴遣使贡献。

世祖大明六年,诏除安东将军、倭国王。兴死,子武立。自称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七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国王。

顺帝升明二年,遣使上表曰:“封国偏远,作藩于外。自昔祖祢,躬擐甲胄,跋涉山川,不遑宁处。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服东夷,六十六国;渡平海北,九十五国;王道融泰,廓土遐畿,累叶朝宗,不愆于岁。臣虽下愚,忝胤先绪。驱率所统,归崇天极。道径百济,装治舶舫。而句丽无道,图欲见吞。掠抄边隶,虔刘不已。每致稽滞,以失良风。虽曰进路,或通或否。臣亡考济,实忿寇仇,壅塞天路。控弦百万,义声感激。方欲大举,奄丧父兄,使垂成之功,不获一篑。居在谅暗,不动兵甲,是以偃息,未捷至今。欲练甲治兵,申父兄之志。义士虎贲,文武效功,白刃交前,亦所不顾。若以帝德覆载,摧此强敌,克靖方难,无替前功。窃自假开府、仪同三司,其余咸假受,以劝忠节。诏除武使持节、都督倭、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王。”《宋书·本纪》:元嘉七年、十五年、二十年,大明四年,升明元年,皆书倭国王遣使献方物。齐建元元年,进号为镇东大将军。梁高祖即位,进号征东将军。《纪》在天监元年。

案观倭武表辞,可知是时句丽为倭强敌。倭人自假所督诸国,中国除百济外,皆如其所请与之,又可见是时中国视百济与倭相等夷,余则皆下于倭也。黄公度《日本国志邻交志》曰:“源光国作《大日本史》,青山延光作《纪事本末》,皆谓通使实始于隋,而于《魏志》《汉书》所叙朝贡、封拜,概置弗道。

“揣其意,盖因推古以降,稍习文学,略识国体,观于世子草书,自称天皇;表仁争礼,不宣帝诏;其不肯屈膝称臣,始于是时,断自隋、唐,所以著其不臣也。彼谓推古以前,国家并未遣使,汉史所述,殆出于九州国造任那守帅之所为。余考委奴国印,出于国造,是则然矣。

“《魏志》《汉书》所谓女皇卑弥呼,非神功皇后而谁?武帝灭朝鲜而此通倭使,神功攻新罗而彼受魏诏,其因高丽为乡道,情事确凿,无可疑者。神功既已上表贡物,岂容遽停使节?且自应神已还,求缝织于吴,求《论语》、《千文》、佛像、经典于百济,岂有上国朝廷,反吝一介往来之理?宋顺帝时,倭王上表,称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服众夷,六十六国;渡平海北,九十五国;谓有国造、守帅,能为此语者乎?

“惟《宋》《齐》《梁》诸书所云倭王,考之倭史,名字、年代,皆不相符,然日本于推古时始用甲子,始有纪载,东西辽远,年代舛异,译音辗转,名字乖午,此之不同,亦无足怪。按此自黄氏时之见解,由今言之,日本、朝鲜、安南等之古史,皆凭借中国史籍,附会而成,治此诸史者,反当以中国史为据,理极易明,不待更说也。

“日本人每讳言臣我,而中土好自夸大,辄视为属国。余谓中古之时,人文草昧,礼制简质,其时瞻仰中华,如在天上,慕汉大而受封,固事之常,不必讳也。隋、唐通使,往多来少,中国未尝待以邻礼,而新、旧《唐书》,不载一表,其不愿称臣、称藩,以小朝廷自处,已可想见。

“五代以后,通使遂希。而自元兵遇飓,倭寇扰边以来,虽足利义满,称臣于明,树碑镇国,赐服封王,而不知乃其将军,实为窃号。神宗之封秀吉,至于裂冠毁冕,掷书于地,此又奚足夸也?史家旧习,尊己侮人,索虏、岛夷,互相嘲骂。

“中国列日本于《东夷传》,日本史亦列隋、唐为《元蕃传》;中国称为倭王,彼亦书隋主、唐主,譬之乡邻交骂,于事何益?”

此论可谓极其持平,足以破拘墟狭隘之见矣。

《北史·倭传》云:“居于耶摩堆,则《魏志》所谓邪马台者也。”亦可见与我往还者,确为其共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