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王淮之传》:淮之玄孙猛,徙晋陵大守。威惠兼举,奸盗屏迹。富商野次,云以付王府君。郡人歌之,以比汉之赵广汉。此又见设置亭候,亦有烦扰,或又徒有其名也。
驿道之当冲要者,供给或仍甚周备,此又不免于烦民。
《周书·韦孝宽传》:孝宽代尉迟迥为相州总管,驰还,所经桥道,皆令毁撤,驿马悉拥以自随。又勒骑将曰:“蜀公将至,可多备肴酒及刍粟以待之。”迥果遣仪同梁子康将数百骑追孝宽。驿司供设丰厚,所经之处,皆辄停留,由是不及。此等肴酒及刍粟,果何自来邪?
《梁书·鄱阳王恢传》:恢迁益州刺史。成都去新城五百里,陆路悉订私马,百姓患焉。累政不能改。恢乃市马千匹,以付所订之家。资其骑乘,有用则以次发之。百姓赖焉。
《北齐书·高季式传》:季式豪率好酒,又恃举家勋功,不拘检节。与光州刺史李元忠生平游款,在济州夜饮,忆元忠,开城门,令左右乘驿,持一壶酒往光州劝元忠。皆可见其扰累之甚。故宋前废帝省诸州台传,《本纪》永光元年正月。亦为便民之举也。
大抵边方之地,仍恃驿传以通往来。故周静帝初,豫、荆、襄三总管内诸蛮反,有焚烧村、驿之举。
《隋书·刑法志》载北齐律,盗及杀人而亡者,即悬名注籍,甄其一房配驿户,可见驿户之困矣。
讥察之政,多与税敛并为一谈。宋孝武帝大明八年,以东境去岁不稔,诏停道中杂税,并敕以仗自防者勿禁,其一事也。
《南史·循吏传》:郭祖深,普通七年,改南州津为南津校尉,以祖深为之。由来王侯势家,不忌宪纲,侠藏亡命。祖深搜检奸恶,不避强御,动致刑辟。此为讥察之司,克举其职者,然能如是者卒少,而多藉威权为扰累之资。甚至本以便民之举,亦变为厉民之政焉。
《齐书·顾宪之传》:杜元懿请增牛埭税,宪之议曰:“寻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僦以纳税也。当以风涛迅险,人力不捷,屡致胶溺,济急利物耳。既公私是乐,所以输直无怨。京师航渡,即其例也。而后之监领者,不达其本,各务己功,互生理外。或禁遏别道,或空税江行,或扑船倍价,或力周犹责。凡如此类,不经埭烦牛者,上详被报,格外十条,并蒙停寝,从来喧诉,始得暂弭。”然则牛埭初设,本所以利交通,收直原有定格,后乃变为婪索之资矣。
《梁书·安成康王秀传》:秀出为江州刺史。时盛夏水汛长,津梁断绝。外司请依旧僦度,收其价直。秀教曰:“刺史不德,水潦为患,可利之乎?”给船而已。外司之请,亦顾宪之所云京师航渡之类,其事盖亦易滋弊,故秀不之许也。过所之制,北方仍有之。
《晋书·刘毅传》:毅辟司隶都官从事,将弹河南尹,司隶不许,投传而去。
《魏书·高祖纪》:延兴二年五月,诏军警给玺印传符,次给马印。大和七年三月,以冀、定二州民饥,弛关津之禁,任其去来。
《前废帝纪》:普泰元年,诏有司不得复称伪梁,罢细作之条,无禁邻国往还。
《神元平文诸子孙传》:高祖、文明大后引见公卿于皇信堂。大后曰:“今京师旱俭,欲听饥贫之人,出关逐食,如欲给过所,恐稽延时日,不救灾窘,若任其外出,复虑奸良难辨,卿等可议其所宜。”元丕议:“诸曹下大夫以上,人各将二吏,别掌给过所,州郡亦然,不过三日,给之便讫,有何难也?”高祖从之。四日而讫。皆其事之可考者也。
亭传既废,逆旅之业遂大盛。
《晋书·潘岳传》:时以逆旅逐末废农,**亡命,多所依凑,败乱法度,敕宜除之。十里一官?,使老小、贫户守之。又差吏掌主,依客舍收钱。岳议曰:“谨案逆旅久矣。其所由来,行者赖以顿止,居者薄收其直,交易贸迁,各得其所。官无役赋,因人成利,惠加百姓,而公无末费。《语》曰:许由辞帝尧之命,而舍于逆旅。
《外传》曰:晋阳处父过宁,舍于逆旅。魏武皇帝亦以为宜,其诗曰:逆旅整设,以通贾商。然则自尧到今,未有不得客舍之法,惟商鞅尤之,固非圣世所言也。
方今四海会同,九服纳贡。八方翼翼,公私满路。近畿辐凑,客舍亦稠。冬有温庐,夏有凉荫。刍秣成行,器用取给。疲牛必投,乘凉近进。发槅写鞍,皆有所憩。
又诸劫盗,皆起于回绝,止乎人众。十里萧条,则奸宄生心,连陌接馆,则寇情震慑。且闻声有救,已发有追。不救有罪,不追有戮。禁暴捕亡,恒有司存。凡此皆客舍之益,而官?之所乏也。
又行者贪路,告籴炊爨,皆以昏晨。盛夏昼热,又兼星夜。既限早闭,不及?门,或避晚关,进逐路隅,只是慢藏诲盗之原。苟以客舍多败法教,官守棘?,独复何人?彼河桥、孟津,解券输钱,高第督察,数入校出,品郎两岸相检,犹惧或失之,故悬以禄利,许以功报。
今贱吏疲人,独专?税,管开闭之权,藉不校之势,此道路之蠹,奸利所殖也。率历代之旧俗,获行留之欢心,使客舍洒扫,以待征旅,择家而息,岂非众庶颙颙之望?”请曹列上,朝廷从之。
岳之议,可谓深切著明矣,而至隋初,苏威仍以临道店舍,事业污杂,非敦本之义,奏高祖欲遣归农,何其见解之陈旧也。亭传既废,行旅盖惟客舍是资,其事随处可见。
晋明帝因王敦将举兵内向,乘巴、滇骏马,微行至湖陵,熟察营垒而出。驰去,见逆旅卖食媪,以七宝鞭与之,曰:“后有骑来,可以此示也。”追者至,传玩,稽留遂久。桑虞尝行寄逆旅,同宿客失脯,疑虞为盗,虞默然无言,便解衣偿之。
梁武帝举兵,至姑熟,柳憕与兄恽及诸友朋于小郊候接。时道路犹梗,憕与诸人同憩逆旅食,俱去,行里余,憕曰:“宁我负人,不人负我。若复有追,堪憩此舍。”命左右烧逆旅舍,以绝后追。齐文宣追由吾道荣往晋阳,道荣恒野宿,不入逆旅。周兴嗣投宿逆旅,此并可见往来要道逆旅之遍布。
《晋书·儒林传》:徐苗,曾祖华,尝宿亭舍,夜有神人告之:亭欲崩,遽出得免。苗祖邵为魏尚书郎,华当系汉末人。又《刘卞传》:少为县小吏。功曹夜醉如厕,使卞执烛,不从。功曹衔之,以他事补亭子。有祖秀才者,于亭中与刺史笺,久不成。卞教之数言,卓荦有大致。秀才谓县令曰:“卞公府掾之精者,云何以为亭子?”令即召为门下史。卞亦晋初人也。
《郑袤传》:子默,出为东郡大守,直岁荒人饥,默辄开仓振给,乃舍都亭,自表待罪。
《魏书·甄琛传》:琛子侃,随琛在京,以酒色夜宿洛水亭舍,殴击主人,为有司所劾。则以地近京邑,亭传或较整饬耳。要之如两汉之世,行旅之多止亭传者,魏、晋以后,几不可复睹矣。史所载是时逆旅之主,亦有非以营利为事者。如《晋书·刘寔传》言:寔少贫窭,杖策徒行,每所憩止,不累主人,薪水之事,皆自营给。
《隐逸·刘驎之传》言:驎之居于阳岐官道之侧,人物来往,莫不投之,之躬自供给,士君子颇以劳累,更惮过焉。
《魏书·崔光传》:光弟敬友,精心佛道。自景明已降,频岁不登,饥寒请丐者,皆取足而去。又置逆旅于肃然山南大路之北,设食以供行者。此等或有要结之心,或以利济为念,皆与以是为业者绝殊。可见偏僻之区,逆旅尚多未立。然此即至今日,亦尚是如此也。
逆旅既为牟利者所设,当时人之见,自未可以舍贵宾。国家宾馆既不修,士大夫家又无复馆客之事,故使节往来,江南多以僧寺停客。即贵人亦有寓居僧寺者。李翥、萧大圜事,《北史·自序》,载李师上从驾晋阳,亦与友好同以僧寺为寓也。
以运载为业者,是时无之,盖皆商贾所自营。
《晋书·袁宏传》言:宏少孤贫,以运租自业,盖惟米谷滞重之物为然,抑其自以此为业,或受顾于人,而为之奔走,尚未可知也。寄信亦无专业,故多托人携带。
《殷浩传》:父羡,为豫章大守,都下人士,因其致书者百余函。行次石头,皆投之水中,曰:“沈者自沈,浮者自浮,殷洪乔羡字。不为致书邮。”豫章、建业,一水可通,而托其致书者如是之众,可见当时通讯之不易矣。公家则仍恃驿传。
《北齐书·神武帝纪》:自队主转为函使,尝乘驿过建兴,云雾昼晦,雷声随之,半日乃绝,函使盖乘驿以奉书函者也。贵人亦有自置驿使者。
《高归彦传》:归彦拜冀州刺史,谋逆,诏段韶袭之,归彦旧于南境置私驿,闻军将逼,报之,便婴城自守是其事。
《北史·斛律羡传》:羡虑祸,使人骑快骡迎至邺,无日不得音问,后二日,邺使不至,家人乞养忧之,亦私驿之类也。
交通以水路为便,自无疑义,而转漕尤甚。《魏书·刁雍传》:大延五年,雍为薄骨律镇将。七年,表曰:“奉诏:高平、安定、统万及臣所守四镇,出车五千乘,运屯谷五十万斛付沃野镇,以供军粮。臣镇去沃野八百里,道多深沙,轻车来往,犹以为难。设令载谷,不过二十石。每涉深沙,必致滞陷。又谷在河西,转至沃野,越渡大河,计车五千乘,运十万斛,百余日乃得一返。大废生民耕垦之业。车牛艰阻,难可全至。一岁不过二运。五十万斛,乃经三年。今求于牵屯山河水之次,造船二百艘。二船为一舫。一船胜谷二千斛。一舫十人,计须千人。臣镇内之兵,率皆习水。一运二十万斛,方舟顺流,五日而至,自沃野牵上,十日还到,合六十日得一返。从三月至九月三返,运送六十万斛。计用人功,拟于车运,十倍有余。不废牛力。又不废田。”诏曰:“非但一运,自可永以为式。今别下统万镇,出兵以供运谷。卿镇可出百兵为船工。岂可专废千人,须遣船匠。”
《食货志》云:自徐、扬内附之后,仍世经略江、淮,于是转运中州,以实边镇。百姓疲于道路。乃令番戍之兵,营起屯田。又收内郡兵资,与民和籴,积为边备。有司又请于水运之次,随便置仓。乃于小平、石门、白马津、漳涯、黑水、济州、陈郡、大梁凡八所,各立邸阁,每军国有须,应机漕引。自此费役微省。
三门都将薛钦上言:计京西水次,汾、华二州,恒农、河北、河东、正平、平阳五郡,年常绵绢及赀麻,皆折公物,顾车牛送京。道险人敝,费公损私。
略计华州一车,官酬绢八匹三丈九尺,别有私民顾价布六十匹。河东一车,官酬绢五匹二丈,别有私民顾价布五十匹。自余州郡,虽未练多少,推之远近,应不减此。
今求车取顾绢三匹,市材造船。不劳采斫。计船一艘举十三车,车取三匹,合有三十九匹,顾作手并匠及船上杂具食直,足以成船,计一船剩绢七十八匹,布七百八十匹。又租车一乘,官格四十斛成载,私民顾价,远者五斗布一匹,近者一石布一匹。准其私费,一车布远者八十匹,近者四十匹。造船一艘,计举七百石,准其顾价,应有一千四百匹。
今取布三百匹,造船一艘,并船上覆治杂事,计一船有剩布一千一百匹。又其造船之处,皆须锯材人功,并削船茹,依功多少,即给当州郡门兵,不假更召。
汾州有租调之处,去汾不过百里,华州去河不满六十,并令计程依旧酬价,车送船所。船之所运,惟达雷陂。其陆路从雷陂至仓库,调一车顾绢一匹,租一车布五匹,则于公私为便。
尚书崔休,以为“舟楫所通,远近必至。苟利公私,不宜止在前件。请诸通水运之处,皆宜率同前式。纵复五百三百里,车运水次,校计利饶,犹为不少。其钦所列州郡,如请兴造,东路诸州,皆先通水运,今年租调,悉用舟楫。若船数有缺,且赁假充事。其先未通流,宜遣检行,闲月修治”。
录尚书高阳王雍、尚书仆射李崇等奏曰:“运漕之利,今古攸同。舟车息耗,实相殊绝。钦之所列,关西而已。若域内同行,足为公私巨益。谨辄参量,备如前计。庶征召有减,劳止小康。若此请蒙遂,必须沟洫通流。即求开兴修筑。或先已开治,或古迹仍在,旧事可因,用功差易。此冬闲月,令疏通咸讫。比春水之时,使运漕无滞。”
诏从之,而未能尽行也。案开通全国水路,谈何容易?元雍、李崇之奏,言之大易,自然徒托空言。然观刁雍、薛钦之所较计,则水陆劳佚息耗之差,可谓相去甚远矣,此诚言漕运者所宜留意也。
《李冲传》:高祖自邺还京,泛舟洪池,乃从容谓冲曰:“朕欲从此通渠于洛。南伐之日,何容不从此入洛,从洛入河,从河入汴,从汴入清,以至于淮。下船而战,犹开户而斗。此乃军国之大计,今沟渠若须二万以下,六十日有成者,宜以渐修之。”
《成淹传》:高祖幸徐州,敕淹与闾龙驹等主舟楫。将泛泗入河,溯流还洛。军次碻磝,淹以黄河峻急,虑有倾危,乃上疏陈谏。高祖敕淹曰:“朕以恒、代无运漕之路,故京邑民贫,今移都伊、洛,欲通运四方,而黄河急峻,人皆难涉,我因有此行。必须乘流,所以开百姓之心。”然则高祖之迁都,意亦贪水漕之便也。
海道往来,当时亦颇通利。石季龙谋伐昌黎,欲自青州运兵粮,桑虞,诸兄仕于石勒,咸登显位,惟虞耻臣非类,阴欲避地海东。后勒以为武城令,虞以密迩黄河,去海微近,将申前志,欣然就职。此自今山东泛海至辽东西之路也。
《宋书·朱修之传》言:魏屡伐冯弘,或说弘遣修之归求救,遂遣之泛海,此自辽东西通建业之路也。其余海道交通。
造船之技颇精。《晋书·王濬传》:武帝谋伐吴,诏濬修舟舰。濬乃作大船连舫,方百二十步,受二千余人。以木为城,起楼橹,开四出门。其上皆得驰马来往。卢循、徐道覆所以能肆扰,何无忌、刘毅所以败,宋武帝所以胜,实缘兵力厚薄之殊,而兵力厚薄之分,实决之于船舰之大小。
《南史·王僧辩传》:陆纳造大舰一,名曰三王舰。又造二舰:一曰青龙舰,一曰白虎舰。皆衣以牛皮,并高十五丈。
《隋书·杨素传》:素欲平陈,造大舰,名曰五牙。上起楼五层,高百余尺。左右前后置六拍竿并高五十尺。容战士八百人。旗帜加于上次曰黄龙,置兵六百人。合诸事观之,可见当时水战,大舰实为决胜之利器。
然亦有小而轻捷者,《梁书·王僧辩传》言:侯子鉴等以鸼?千艘载士,两边悉八十棹,棹手皆越人,去来趣捷过风电是也。史惟载战阵之事,故但见兵舰制作之精,然以此推之,则民间运载之船,亦可想见矣。
颜子推言河北不信有二万斛船,见上节。则北方所用之船,不及南方之大。此自川流大小之殊,非关造船技有巧拙。石虎徙钟虡、九龙、翁仲、铜驼、飞廉于邺,钟一没于河,募浮没三百人入河,系以竹絙,牛百头鹿栌引之乃出,造万斛舟以渡之,则北方所造之船,亦不小也。
虎欲伐慕容氏,命青州造船千艘。魏世祖神?三年,闻王师将北讨,诏冀、定、相三州造船三千艘。可见滨河、缘海之地,造船之业靡不盛矣。
《梁书·安成王秀传》:秀出为江州刺史。主者将求坚船,以为斋舫。秀曰:“吾岂爱财而不爱士?”乃教所由:以牢者给参佐,下者载斋物。既而遭风,斋舫遂破。似当时江行,船多窳败者。盖官所用船,或役民为之,技既不精,又出逼迫,故有此弊,观上引刁雍之言可见。《晋书·艺术传》:樊长宾为建昌令,发百姓作官船于建城山中。而非其时造船之技,止于如此也。
造桥之功,河、渭为大。《晋书·武帝纪》:泰始十年,立河桥于富平津。
《杜预传》:预以孟津渡险,有覆没之患,请建河桥于富平津。议者以为殷、周所都,历圣贤而不作者,必不可立故也。预曰:“造舟为梁,则河桥之谓也。”及桥成,帝从百寮宴会,举觞属预曰:“非君,此桥不立也。”
《魏书·于栗?传》:大宗南幸孟津,谓栗?曰:“河可桥乎?”栗?曰:“杜预造桥,遗事可想。”乃编次大船,构桥于冶阪。六军既济,大宗深叹美之。
又《崔亮传》:除雍州刺史。城北渭水,浅不通船,行人艰阻。
亮谓寮佐曰:“昔杜预乃造河桥,况此有异长河?且魏、晋之日,亦自有桥。吾今决欲营之。”或曰“水浅不可为浮桥,泛长无恒,又不可施柱,恐难成立。”
亮曰:“昔秦居咸阳,横桥渡渭,以象阁道,此即以柱为桥。今惟虑长柱不可得耳。”会天大雨,山水暴至,浮出长木数百根。藉此为用,桥遂成立。百姓利之。至今犹号崔公桥。
此等皆大工程,非官力不克举,故获见于史。此外小小津梁,为人民所自营者,则其事不可尽考矣。
注释:
[1]碻磝[qiāo áo]:古津渡,两晋南北朝时的军争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