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经验(1 / 1)

怎样读书好 胡适 等 790 字 2个月前

°傅东华

我的读书经验里面有两件事情似乎说起来还有点趣味。

我没有读过小学,从家塾出来就到本乡一个基督教会办的中学读书,后来转学到府立中学,是插班进去的。插的是三年级,读了三年(那时还是五年制)照理可以毕业了,谁知快到毕业考的时候,堂长忽然通知我,说我不能考毕业,因为章程规定,学期未读满是不能毕业的。我问他再得读几个学期才算满读,他说得补足插班进来以前的两年。我又问他,那末这两年里面读点什么呢?他说从四年级上学期重新读起。列位想想看,这叫我怎么能够忍受!当时我只得向那位堂长说声“再见”,登时把书箱铺盖挑了回家。

那时候最有名的学校是在上海的南洋公学(现在的交通大学),谁要能考得进去就仿佛登天堂一般。我明知内地学校的程度是差得很远的,但想与其在原校里再炒一回冷饭,总不如到那里去撞一下木钟。于是即刻写信去讨章程,一看不好,连插三年级所需的书本也是名字都没有听见过的。(只记得里面有Myre’s General History [22]和Wen worth’s Elementary Algebra [23]在内,还有一本英文的博物学厚到五百多页,现在连名字都忘记了。)但我那时的野心一发不可复遏,只得跑到从前那个教会学校的主教(美国人)那里去找他帮忙。刚巧他有事到上海,替我把要买的书一齐买了来。那是五月间的事,离开入学考试只有三个半月。好在英文原本书初次拿到手里,兴味特别好,我就连日连夜地像灯蛾扑火一般向里面乱撞起来。后来的结果是,皇天不负苦人心,我居然做到了南洋公学的学生了。从这事以后,我一径都相信从书本里去找书本里所该获得的成果,总不至像打彩票那么渺茫的。

第二件事是在进了南洋公学以后。我们的英文教员是杨锦森先生(美国留学生,早已得肺病死了,我始终都对他怀着深切的感激)。他教我们读英文的方法大约是跟谁都不同的。他要我们乱看书,不要翻字典。他说读英文和读中文并没有两样。我们所认识和能运用的中文字至少总在数千以上,试问里面有几个字是翻过字典才认识的?我们所解得的字大半是从上下文的意思猜度出来的。等到猜对的回数多了,那字的解说就会慢慢地正确起来。这比翻字典而得的解说反而活得多,因而有用得多。而且一面看书一面翻字典,读书的兴味也要常常被打断。所以字典只是讲作文时和其他必要时用的。若读英文,你的基础字汇当然不如读中文那样多,那末你先找浅的书来读。比如你拿起一本书来,不翻字典也可以看懂十分之七八,那本书你就可读了,不然你就得再找一本更浅的。同是一本书一生之中也许不止读一遍。今年读的书觉得意思朦胧,明年再读就清楚多了。总之要读得多,读得快,起初时尽管不求甚解,慢慢地自然一层透彻一层地会得解。他这个读书原则我完全遵照着办,到了一年之后觉得成效非常之效,后来我竟成了学校图书馆里最讨厌的一个人,因为我每次借书总是一大叠,三两天又去换了一大叠来,使得图书馆员当我跟他开玩笑。当然,真正要说读的话,一大叠书是三两天读不完的,但至少目录是看过,有趣的部分也都翻过了一下,那一叠书的轮廓是印在我脑子里了。到后来这样的轮廓渐积渐多,我就会得从里面去寻出各书的关联,造出自己的一个体系,哪一本书该读,哪一本书不该读,哪一本书该先读,哪一本该后读,都用不着等指导家们来指导我。这可譬到山头顶去概察一下地形,这才爬下山来走小径,就不至于迷路了。

我自己觉得受益于这种读书法的地方实在不少,后来我的学生里面有一人因这读书法做基础而获得更高的成就——就是现在我国科学界占着荣誉地位的严济慈君。

我从自己经验的这两件事得到一个结论:读书是完全为己的,绝不是为人的;与其说读书是一桩工作,毋再说是一种享受妥当得多。明白了这一点,别的一切就都成了废话了。

近来仿佛有人相信读书可以耽误革命,那是和相信读书可以镇静革命同样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