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极为费力地将自己的一只手插进了裤兜。这要怪裤兜在身前而不在裤腿两侧的设计,还有他那臃肿的身材。一块外壳泛银的大怀表被他掏出来,他看了看表,又扫了一眼渐沉的夕阳和远处即将泊靠的岛屿。船上掌舵的土著瞥了他一眼,一句话也没有说。
前方有一道白色泡沫的线条标出了礁石的位置。船长知道,那个区域应该有一道很大的口子,可供他的船通过。
随着船逐渐向前,他开始对那个开口产生了一些期待。再过一个小时,夜幕就要降临了,只要进了环礁湖,一般情况下水深足够他们抛锚。而现在,他已可以看见岛上掩在椰子林中的村庄,那儿的村长和船上的大副交情不错,上岸后,他们一定能受到不错的招待。
这时,大副朝船长走过来。船长转身对他说:“我们带上一瓶酒,待会儿去找姑娘们跳舞吧。”
“我还没发现前面那道口子。”大副瓮声道。他是个黧黑而英俊的土著,像晚期罗马皇帝的样子,微胖,脸庞的棱角分明。
“那儿肯定有道口子,我确定!”船长一边说,一边举起望远镜看了看,“不知怎么地,找不到它,让水手爬到桅杆上去瞧瞧。”
大副吩咐一个水手爬上桅杆,船长等着回应,然而,等来的只是那位土著水手的叫喊,说什么也没看到,只有一道道海浪泡沫。船长蹦出一连串当地的萨摩亚土语,大骂了水手一通。
大副问:“还留他在上面观望吗?”
“再待在上面有什么用?这该死的白痴什么都发现不了,要是我的话,早就找到那道口子了!”船长恼火地看着那根又细又长的桅杆,吼道。
对于常年攀爬椰子树的土著来说,爬桅杆没什么难度,但对于体型肥胖、笨重的船长而言,就只能想想了。
“下来吧!一条死狗也比你有用!我们沿着礁石走,只能这样了,直到找到开口为止。”
这是一艘装载石蜡助剂的七十吨纵帆船,若不顶风,每小时可行驶四到五海里。原本漆成白色的船身如今满是黑乎乎的污渍,泛着一股浓烈的石蜡味和以前经常运输的椰子的味道。
船开到距礁脉不足一百英尺的地方,船长吩咐舵手沿着礁脉行驶,找到礁石的口子。但行驶过几英里后,他们发现,口子已经错过了,舵手只能掉头开回去。
环礁的白色泡沫在海面绵延,太阳眼看着就要落下了。船长除了对水手们大骂一通,也没什么办法。只好等第二天再说。
“掉头吧!船可不能在这里抛锚。”
帆船转向海上行驶了一段,黑夜降临。他们从船上抛下锚头,收起风帆,引得船体一阵剧烈晃动。曾经有个阿皮亚人总说,这船迟早得翻!这艘帆船的船主——那位开百货商店的美籍德国人也表示,绝对不会上这条船上来,不管给他多少钱都不行。
这时,一个中国人厨子走过来,身上的白褂、白裤看起来肮脏、单薄又破旧。他说晚餐好了。船长走进船舱,轮机员已经在桌旁等着开饭了。轮机员穿着无袖运动衫和蓝色工作裤,脖子细长,身材瘦高,两条刺满文身的细瘦胳膊露在外面。
“见鬼!看样子要在外面熬过一晚了。”船长说。
轮机员没有说话,一心吃他的饭。船舱中,有一盏昏黄的油灯亮着。晚餐在吃完杏罐头后便结束了,中国人厨子端上饭后的茶水。船长叼着雪茄走回甲板,外面夜色笼罩,岛屿的方向黑蒙蒙一片,什么也看不到。夜空繁星闪烁,四处回**着海浪拍打船身的声音。船长在甲板上的帆布躺椅中躺了下来,慵懒地抽着烟。
不久,几个水手也过来了。他们带着班卓琴和六角手风琴,自顾自地弹唱起来。伴着乐器的声音,有人唱起本地的民歌,悠扬动听。然后,水手中出来了两个人,跳起一支原始的舞蹈,动作激烈而粗犷,伴着节奏快速地扭动。舞蹈中带着些许肉感和色情意味。那是一种本能、直接、古怪,甚至**裸的动物性色情,或者,也可称其为孩童一般的淳朴。
最终,他们跳累了,于是舒展着身子就地睡着了,甲板上恢复了平静。
船长拖着沉重的身躯站起来,跨过地上躺着的水手,走进船舱,脱掉衣服,爬上床躺下。夜里的空气很闷,让他透不过气来。
第二天,朝阳明媚,曙光成片地洒向安宁的大海,昨晚遍寻无果的礁石口子在船的东面不远处显现出来。帆船朝着那个方向行驶,进入环礁湖后,水面无波,异常平静。自湖底珊瑚礁的缝隙看下去,许多五彩缤纷的鱼儿游弋着。
抛锚后,用过早餐,船长走上甲板,享受着晴空万里的阳光和清晨凉爽宜人的空气。这是个周日,四野宁静,就好像大自然也休假了一样,舒坦极了。船长悠闲地坐着,眺望远方满是树木的海岸。好一会儿后,一抹笑容浮现在他的嘴角,他扔掉雪茄,烟蒂划了一道抛物线落入大海。
“我要到岸上走一趟,给我放个小艇下来。”他一边说着,一边费力地爬下舷梯,派人划小艇送他去对面的小湾。
上岸后,船长在椰树林中闲庭信步,这里的椰树间隔有序,犹如上了年纪的芭蕾舞女,举止轻浮,风韵犹存,装腔作势,还强颜欢笑。
船长沿着一条曲折的幽径向前,走到一条宽宽的小河边,河面上横着一座独木桥,由十多根椰子树干接续在一起,接头的地方由打着插入河底的桩杈支撑。人们从这座光滑而没有护栏的圆木上过河,需要不小的勇气,脚步还得平稳。
船长犹豫了一会儿,他看了看对岸坐落于树丛中的一栋白人房子,然后下定决心,颤巍巍地走了上去。他盯着脚下,以避开衔接处的高低不平,脚步略有些踉跄和狼狈。直到走过最后一节圆木,到达对岸,他才长舒了一口气。忽然,他听到有人朝他说话,刚才因为专注于过桥,并没有留心到此,他不免有些惊讶。
“以前没走过的话,得鼓起勇气才能上这座桥。”那个男人微笑着说,显然,他刚从那栋房子里出来,“我看你之前有些迟疑,还想看你会不会掉下去呢。”
“那可不会。”船长这会儿自信满满地回答。
“我以前就掉下去过。有一次我傍晚打猎回来,连人带枪一起滑了下去,以至于我现在总会找个孩子帮我背枪。”那人用略带口音的英语说道。他已不年轻了,面容瘦削,一小撮灰白的胡子覆在下巴上,身上穿着无袖衬衫和帆布裤子,光着脚。
“你就是尼尔森先生吗?”船长问。
“没错。”
“我听过你的名字,我猜你家可能就在这附近。”
两人一起走进一间小平房,船长在椅子上一屁股坐了下来。趁着尼尔森去拿威士忌和酒杯的时候,船长打量了一下屋里的陈设,然后惊讶地发现,四周皆为书架,上面满满的全是书。屋里有架大钢琴,上面散乱地放着乐谱;还有一张桌子,上面是乱糟糟的一堆书刊。屋子里的一切让他想起了传闻中尼尔森是个奇怪的人。尽管他在岛上住了这么久,但没人了解他,认识他的人都将他看作怪人,一个奇怪的瑞典人。
没多久,尼尔森回来了。船长说:“你这地方书可真不少。”
“那有什么不好呢?”尼尔森笑着回答。
“这些书你都读过?”船长问。
“唔,大部分吧。”
“我也有差不多的爱好,还订了份《星期六晚邮》。”
尼尔森为船长倒了一大杯很烈的威士忌,又递上一支雪茄。船长主动介绍起自己的情况:“昨天晚上我的船到了这儿,一直找不到进来的口子,只能停靠在外面。这条线我是头一次来,我手下有点东西想送到这儿。你知道一个叫格雷的人吗?”
“当然,这儿不远的一家店铺就是他开的。”
“他订了很多罐头,然后还要卖给我们一些干椰子肉。当时我无所事事地待在阿皮亚,有人建议我跑这么一趟。以前我总跑阿皮亚到帕奇—帕奇的线路,但现在因为那儿闹天花,生意很少了。”
说完,船长喝了一口威士忌,抽起了雪茄。船长本并不是个多话的人,但面前这个瑞典人带给他一些紧张的情绪,他一紧张,就有许多话要讲。在他说话的时候,尼尔森一直用那双深色眼睛饶有趣味地盯着他看。
“你这个地方,倒是布置得很规整。”船长又说。
“嗯,花了不少功夫。”
“外面那些树,长势很不错,你也费了不少心思吧?现在干椰子肉行情很好,我以前也有一座小种植园,就在乌波鲁,可惜后来被迫卖掉了。”
说话间,船长又扫了四周一眼,数量众多的书给了他不小的压力:“住在这里不寂寞吗?”
“我住这儿都有二十五年了,早习惯了。”
此时,船长找不到话头了。他闷声抽了一会儿烟,两人依然是一阵沉默,尼尔森显然也没有开口的打算,只是以沉思的神情打量着他的这位客人。在尼尔森眼中,面前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大概六英尺多,他很胖,面部红彤彤的,疙疙瘩瘩的,腮帮青筋密布,五官几乎被肥肉遮掩,眼中有血丝,脖子上全是肥肉。除了后脑勺有一小撮白色长鬈发,他差不多是个秃顶。他那开阔而泛亮的前额原本可以给人以聪明的假象,现在却只显出了粗笨。他的裤子是旧的斜纺哔叽料,衬衫则是蓝色法兰绒的,他敞开领口,露出肥厚胸膛上的红色胸毛。他在椅子上的坐姿十分难看与笨重,挺着大肚子,肥腿向两边大开,四肢都失去了弹性。
尼尔森想象着这个人年轻时候的样子,怎么也无法将现在这个庞大的形象和他曾经活蹦乱跳的少年时代联系起来。
船长的大杯威士忌很快喝完了,尼尔森索性将酒瓶推过去。
“请自便。”
船长闻言探出身子,伸出大手,一把抓住酒瓶,说:“你怎么会来到这儿呢?”
“因为一些身体上的原因,当时我两瓣肺叶都出了问题,他们都说我活不过一年了。瞧,他们可错了。”
“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来这儿长期居住?”
“也许因为我是个感性的人吧。”
“噢!”
尼尔森深色的眼眸略带讥讽地扫了对方一眼,显然,对方并没有领会自己在说什么。不过,大概也正是对方的这份驽钝和粗俗,给了尼尔森继续聊下去的兴致。
“刚才你过桥时只顾着保持平衡了,却没注意看周围的风景。人们都说,这儿简直漂亮极了!”
“你在这儿弄了栋挺可爱的房子,真不错!”
“啊,当初来的时候,这儿还没房子呢。就一间草房,屋顶是蜂窝似的,带着柱子,整个掩藏在一棵开满红花的大树阴影中。那会儿还有巴豆丛,长着黄色、红色甚至金色的叶子,围成一圈色彩斑斓的篱笆。到处都是椰子树,长在水边,有点顾影自怜的味道,又像是耽于幻想、爱慕虚荣的女人。那时候我还年轻(时间居然已过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我想趁活着的这段短暂时间,把生活中的美妙都享受一番。而这里是我见过最美的地方,第一次看到它,我便怦然心动,差一点哭出来。那时,我才二十五岁,尽管装出一副看淡生死的样子,但我实际并不想死。也不知怎的,这美丽的地方却让我看破了命运,我有一种感觉,只要来到这里,以前的生活便会化作过眼云烟。斯德哥尔摩和那里的大学,还有波恩,仿佛成了别人所经历的事情。那种感觉,就好比我终于找到了哲学博士们所热衷讨论的所谓‘实在’,当然,我本人也是个哲学博士。总之,我默默对自己说:‘我还有一年时间,我得在这里度过,这样才能死得其所。’”
“每个人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都会显得有些傻、意气用事,表现得像是在演蹩脚话剧一样。当然,若非如此,等到我们五十岁的时候,对待世事也就不会那么达观明智了。”
“还是喝酒吧,朋友。别管我的胡言乱语了。”尼尔森细瘦的手朝酒瓶方向比画了一下。
“你倒是一点没喝。”船长的杯子已经空了,他一边说,一边伸手拿酒瓶。
瑞典人微笑着回答:“我喝酒要节制。我习惯于醉倒在一些比酒更为微妙的事物中,当然,或许只是我自命不凡罢了。但是,那效果显然更持久,也更无害。”
“听说如今美国很多人吸可卡因。”船长说。
尼尔森笑了笑,说:“我倒很少能见到白人,”他一边说,一边给自己倒了一点加苏打水的酒,轻抿一口,“偶尔喝点也不算坏事。”
“没过多久,我便发现这地方美得如此不凡的原因了。爱情曾驻足于此,就像候鸟在大海中巧遇船只,暂收疲累的翅膀落在上面一般。这里有一种带有美与**的芬芳萦绕在空气中,就像我家乡牧场五月的山楂。在我看来,这块经历过人们的爱与苦难的土地仍旧留存着这种淡香,人们仿佛得到了精神升华。这种东西至今还会对这地方的过客施加某些神秘的影响。我希望这么说,能够表达清楚我的意思,”他报以一笑,“不过,也许说明白了,你还是无法理解。”
他停顿了一下。
“这地方能够如此美丽,是曾受了爱情和欢愉的馈赠。”他耸了耸肩,“当然,也许是我的审美观因为一对年轻恋人的美丽爱情与一个与之相配的美丽背景的美妙结合而得到满足罢了。”
即使让一个比船长更聪明的人来听尼尔森的这番话,可能也会感到困惑,这情有可原。因为尼尔森带着自嘲的意味说出那番话,好像他的感情想这么说,理智却告诉他,这样感性夹带着怀疑的做法,往往会带来某种不可预知的后果。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望向船长,一丝迷茫从眼中透出来:“你知道吗,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我可不敢这么说。”船长回答。
“是某种很怪的感觉,我好像对你的脸似曾相识。这种感觉困惑了我好一会儿,但我说不出具体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见过你。”
船长坚决地耸了耸他肥厚的肩膀:“我到这海岛差不多有三十年了,如此长的时间,我不可能记得所有见过的人。”
尼尔森摇了摇头:“实际上,有时候一个人确实会出现这样一种感觉,仿佛对于他此前从未见过的地方有种出奇的熟悉感。我看到你就是这样的感觉。”他不禁顽皮地一笑,“或者我们前世认识?比如,你是古罗马的船长,而我是那摇桨的奴隶。对了,你已经在这儿三十年了?”
“唔,整整三十年!”
“那么,你认识一个叫红毛的人吗?”
“红毛?”
“我只知道这个名字,并不认识他本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但我觉得我对他的认识要更甚于对我熟悉的很多人,比如我那几个兄弟,尽管我们朝夕相处。他只活在我的想象中,就如同保罗·马拉特斯塔或者罗密欧那样栩栩如生,呃,我猜你从没读过但丁或莎士比亚吧?”
“是的,没读过。”
尼尔森深吸了一口雪茄,蓦地往椅背靠去,眼神茫然地望着静谧空气中的烟圈。一丝笑容爬上他的嘴角,但他的眼神很严肃,他看了看船长,感到那臃肿又带着粗俗的身躯中有种东西格外招人厌烦,是某种因为这种肥胖而过分自负的神气,反正是让人无法忍受的。尼尔森对此感到紧张不安。但是,眼前这个人和他心目中那个人的反差又让他愉悦无比。
“红毛算得上是大家见过的最漂亮的人了。我曾经和很多认识他的人——都是白人——谈起过他,大家都表示,第一次见他时,他们被他的漂亮给惊住了。之所以叫他红毛,是因为他那一头火红的头发,留得很长,还是自来卷。拉斐尔前派画家肯定也会为这种奇妙的颜色如痴如醉的。不过,我不认为他会以此为傲,他太天真了,当然,即使他这样做了,也不会招来什么责怪。他大概有六英尺一二英寸,个子很高,原先的小草屋中,顶梁柱那儿有记录他身高的记号。总之,他的样子像是希腊神话里的天神,肩宽腰细,就像阿波罗,带着普拉克希特利刀下的丰润与柔滑,又有种柔和的女性之美,让人烦恼又难以思量。他的皮肤白得泛光,如缎子一般柔和,像是女人的皮肤。”
“我小时候也有这么白的皮肤。”船长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闪烁了一下。
但是,尼尔森没理会他,他不喜欢在自己讲故事的时候,有别人插嘴。
“还有他的脸庞,和他的身躯一样完美,他有一双蓝得深邃的大眼睛,也难怪有人说是黑色的。跟大多数红头发的人不同,他有两道深色的眉毛和长长的深色睫毛,他的嘴鲜润得如同红色的伤口,那种容貌端庄得简直无可挑剔。而当时他才二十岁。”
说着,尼尔森戏剧性地暂停了话头,抿了口酒,接着说:“他是独一无二的,没有比他更美的人了,就好像野生植物中会诞生奇葩一样,没有道理可言,他就是造化的奇迹。”
“有一天,他从你今早泊靠的那个小海湾处上岸。作为美国籍的水手,他是从停泊在阿皮亚的一艘军舰上开小差下来的。他说通了舰上一个好心的土著,搭上了一艘正从阿皮亚开往萨福托的单桅船,随后又搭乘独木舟在这儿上了岸。我不清楚他为什么要开小差。或许是厌倦了兵舰上枯燥的生活和各种约束,又或许是惹了什么麻烦,再或许是被南海和它传奇的岛屿所吸引。这地方总会出其不意地吸引来一个人,然后,他就会发现自己正如苍蝇陷入了蜘蛛网一样。反正是他身体中有某个软弱之处,就像达利拉拿掉了那个拿细耳人的力气一样,这里的青山绿水、和风骄阳将他身上那北方人的豪气消磨殆尽。总之,他是要把自己藏起来,他相信,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偏僻角落等待他的那艘军舰离开萨摩亚,将会很安全。”
“小海湾上有一间土著人的小屋子,正当他站在那里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时,一个年轻姑娘从屋里走了出来,向他发出邀请。他不太懂当地的语言,而年轻姑娘对英语也一无所知。不过,有对姑娘的笑容和手势的理解就足够了,他就这样跟着她一起进了屋。随后,他在一张草席上坐了下来,接过她递来的几片菠萝。事实上,对于红毛的情况我也只是道听途说,不过在他们俩初次相逢的三年后,我曾亲眼见到了那位姑娘,她当时还不到十九岁。你完全无法想象她有多么俏丽优雅,她宛如木槿般热烈奔放、风姿多彩。她高挑、窈窕,在她那种族特有的精致五官中,两只大眼睛深如棕榈树下两汪宁静的潭水。她还有一头秀丽鬈曲的黑发,披散于身后,头上戴着一个香气四溢的花环。她的一双手也非常可爱,小巧而纤细,让人心生怜爱。在那些日子里,她动辄笑逐颜开。她笑语盈盈,美目流盼,简直让人膝盖发软。她的皮肤就像夏日那成熟的麦田。天哪,我又如何能准确描绘得出她的美呢?她实在太美了,美得都不像是真的。”
“这两个年轻人,女孩十六岁,男孩二十岁,就这样一见钟情。那才是真正的爱情,并非出于同情、共同的利益或兴趣相投,而是最为单纯、质朴的爱情。就像亚当在花园里一觉醒来,发现夏娃正以水汪汪的眼睛凝视着自己,于是伸手去抚摩她的那种爱。那种爱让人间成为一个奇迹,让生命具有更丰富的意义。你从没听说过吧,有位聪明却又游戏人生的法国公爵曾留下过一句话,说两个情人之中总有一个主动去爱,而另一个总被动接受对方的爱。一般情况下,这确实是一个严酷的真理,我们对此无可奈何,然而有些时候,也有两个人互相主动爱上对方的。那时,人们就能相信,约书亚向以色列人的上帝祈祷时,太阳停留不动的情形是确实存在的了。”
“到现在,虽说过去这么多年了,每当我想起那两个年轻人,想起他们那时的青春活力、美丽和单纯,以及他们之间的爱情,我仍然感到痛彻心扉。这种痛撕裂着我的心,就像我在某些夜晚仰望天空,看见皎洁的月光倾泻而下,洒满那一片环礁湖时感到的心碎一样。只要我心中想起那般纯洁无瑕的美,随之而来的总会是一阵痛楚。”
“他们还都很年轻。我知道,她是善良、可爱而又体贴的,可我对他一无所知,我相信他那时候也必定是单纯、坦率的。我相信他的灵魂跟他的身躯一样美丽。他的灵魂与当这个世界还年轻时那些古老树林里的生物一样简单——以芦苇做笛子、在山涧中沐浴,或许你还能看到小鹿骑在长胡须的半人半马的背上,从林间空地上疾驰而过。灵魂毕竟是一种烦人的东西,当人的灵魂逐渐发展完善,他就失去了伊甸园。”
“红毛来之前,岛上刚刚暴发过一场时疫,三分之一的居民丧生于此。时疫是由白人带到南太平洋来的。由于姑娘的所有亲戚都死了,她只好寄居在一户远亲的家里。姑娘寄居的这户亲戚家里有两个满脸皱纹、弯腰驼背的老太婆,还有两个年轻的女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红毛在这户人家待了一段时间后,也许担心自己住得太靠近海边,容易碰上白人,从而泄露自己的藏身之处;也许是两人不愿意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受到打扰。总之,两人选择在一个早晨出发,带着姑娘仅有的几样东西,沿着一条椰林下的绿草小径,一直来到你看到的这条小河旁。他们也必须跨过你刚才走过的那座桥。看到红毛过桥时表现出害怕的样子,姑娘开心地笑了。她搀着他走完了第一根树干,他还是很害怕,只能又退了回去。他将自己所有的衣服脱掉,鼓起勇气再冒一次险,她则把他脱下来的衣服顶在头上带过河去。过了河,他们就在那儿的一间小空屋里安顿下来。我不知道这间小屋是否本就归她所有(因为土地使用权在岛上是件复杂的事情),又或者这间小屋的主人早已死于时疫,总之没有人对此提出任何异议,这房子也就自然归他们所有了。他们的家具只有两张睡觉用的草席、一面破镜子、一两个碗。然而,对于两个相爱的年轻人来讲,在这个美丽宜人的小岛上,这几件家具足以建立一个美满的家庭了。”
“人们说,幸福的人是没有历史的,幸福的爱情也一样。两个年轻人整天什么都不做,可仍旧觉得时光易逝。姑娘有自己的土著名字,但红毛管她叫萨丽。土著话很好学,红毛没花多久便掌握了当地的语言,他常常连续几个钟头躺在草席上,听她开心地谈天说地。可能是头脑不够灵活吧,他其实本不爱说话,只是习惯于一边不停地抽她用本地的烟草和露兜树叶卷成的烟,一边盯着她用灵巧的手指熟练地编着草席。小屋附近常常会有一些土著跑来,给他讲小岛上发生过的战争往事。有时候他会去暗礁附近捕鱼,也经常能弄回来满满一篮子五颜六色的鱼儿。有时即使是夜里,他都会打着灯笼去抓龙虾。他们的屋子周围长满了大蕉,萨丽常常拿烤熟了的大蕉果当作他们的简餐。她能用椰子做出美味的食物,而长在小河边的面包树则为他们提供面包果。每逢节日,他们就宰一头小猪,然后在炙热的石头上把它烹熟。他们俩一起在小河里沐浴。黄昏时分他们来到环礁湖,划着有桨叉托架的那种独木舟悠闲地遨游其上。海水一片湛蓝,落日映照下呈现出一片酒红色,正如《荷马史诗》中描写的希腊大海一样。环礁湖水的颜色总是变幻莫测,如蓝晶,似紫翡,又宛若祖母绿,而西斜的落日又在一瞬间将其涂成了一片鎏金,然后又变幻出珊瑚红、棕、白、粉、紫诸般色彩,而且呈现出不可思议的种种奇妙形状。那片珊瑚海就像一座由魔法点化的花园,鱼儿来来去去,恰似翩翩起舞的彩蝶。看上去光怪陆离,简直不像是现实世界。珊瑚间是由白沙铺底的水潭,海水波光粼粼、清澈见底,真是个洗澡的好地方。洗过澡后,两人乘着暮色,惬意地牵手回家,踏着柔软的草径,漫步朝小河走去。椰子树林里这时候响起一阵椋鸟的叫声。夜晚随即来临,星光闪烁,天空深远,倒要比欧洲的天空还要辽阔,阵阵清风拂过敞开着大门的小屋,美好的夜晚总是苦短。那时她十六岁,他也只有二十岁。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悄悄透进支撑着小屋的木柱,投射在相拥而眠的两人身上。太阳躲在大蕉破损的大叶子后面,生怕搅扰了他们的美梦。然而,不用过多久,总会有一线金光,像波斯猫伸出的爪子,恶作剧般落在他们的脸上。两人被日光刺醒,睁开惺忪睡眼,充满愉悦地拥抱新的一天到来。日子如流水,转眼一年已过。两个年轻人似乎彼此相爱得——我不愿说如何热烈,因为**总是伴有一丝悲伤的阴影、一抹辛酸或苦痛的况味,我宁肯说他们仍旧如第一次相遇时那样,全心全意地爱着对方,那么单纯,那么自然。他们认定他们的相遇有神明庇佑,他们是天作之合。”
“假如当时有人问他们的话,我敢肯定,他们一定会认为他们之间的爱情永远不会终止。我们都知道,爱情最本质的因素不就是对其自身永恒不朽的信念吗?然而,红毛的心已然悄悄播下了一粒连他自己都毫不知情的小小的种子,姑娘对此更是懵然不知,这粒种子总会生根发芽的,直至成长为厌烦。终于,后来的一天,在和一个从小海湾过来的土著男孩闲聊时,红毛得知有一艘英国的捕鲸船就停在海岸那边。”
“嗨,”他说,“我想拿一些芭蕉和杧果去换一两磅烟草。”
“萨丽不辞辛苦地为他卷出的露兜树叶香烟,尽管抽起来味道还算不错,仍旧不能使他感到满足。他突然间心生强烈的渴求,极其地想抽到真正的烟草,那种足够猛烈、刺激而辛辣的烟草。”
“由于好几个月没吸到过一口板烟,他只要一想到板烟,就会流下口水。人们以为萨丽会出于顾虑而不让他前去,但她对两人的爱情从不怀疑,她绝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什么力量能把他从自己身边夺走。为了换取真正的烟草,他俩一起上山采了一大篮子皮色青绿却汁液饱满的野橘,随后又在小屋周围采了些大蕉,从树上采了些椰子、面包果和杧果。他们一起把这些果实带到小海湾边,装到摇摇晃晃的独木舟上,红毛和那个给他们送来捕鲸船消息的土著男孩一起摇着桨,向外划出去。”
“从那之后,她再也没有见到他。”
“第二天返回时,只有那土著男孩一个人,他早已哭得不成样子。按照男孩的讲述,前一日他和红毛到达后,被一个白人招呼着上了船。上船之后红毛便把水果倒在甲板上。那个白人开始和红毛交谈起来,后来两人似乎达成了什么协议,有一个人就到下面取来了烟草。红毛立即抓了一点,点燃了烟斗。男孩还学着红毛抽烟时吞云吐雾的样子,后来那些人又对红毛说了些什么,红毛就跟他们到船舱里去了。透过敞开的舱门,男孩好奇地朝里张望,只见有人拿出了一瓶酒和几个酒杯招待红毛,红毛便又是喝酒又是抽烟的。他们不断地问红毛话,红毛一边摇头一边呵呵笑着。那个白人也开始笑了起来,并且又给红毛倒满一杯酒。持续了一会儿,男孩倦意袭来,睡倒在甲板上。男孩后来被人一脚踢醒的时候,捕鲸船已在渐渐驶出环礁湖。他寻找红毛的身影,发现红毛正坐在桌边,脑袋重重地沉在双臂上,睡得正熟。男孩走过去想要叫醒红毛,不料自己的胳膊却被人粗暴地抓住,那人满脸怒容,一边指着舷侧一边说着他听不懂的话。男孩对着红毛大声喊叫起来,却被那人一把提起来丢进海里。事已至此,男孩只好游向早已偏离原处的独木舟,他把独木舟推到礁脉那儿,便爬身上去,哭哭啼啼地一路划了回去。”
“事情很明显,那艘船一定是由于开小差或者水手患病的原因,正缺人手,他们一定是想要雇用红毛,见他拒绝便将他故意灌醉,绑架了他。”
“红毛的离去使萨丽痛不欲生,她整日以泪洗面。当地的土著们一个劲地安慰她,却无济于事。她滴水不进,性情也变得阴郁而冷漠,整日呆呆地望着环礁湖,盼望着红毛能够出人意料地逃回来。她在沙滩上一坐就是几个钟头,泪水不住地流下来,只有在夜晚来临时,她才会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过小河,回到那间不久前还充满欢乐、幸福的小屋中。红毛来之前同她生活在一起的亲戚们,都劝她再回到他们那里去,可她死也不肯回去。她心中有着坚定的信念,认为红毛会再回来。她绝不肯走开,她要让红毛在他离开她的地方找到她。过了四个月,她产下一个死婴。在她分娩期间前来照顾她的老太婆,由于放心不下,便留下来陪她同住在小屋里。她生命中所有的快乐仿佛都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如果说,极度的痛苦因岁月的流逝而不再那么刻骨铭心的话,取而代之的则是根深蒂固、永难褪去的忧郁和哀伤。你简直无法想象,在这些性情暴烈的土著当中,竟有一个对爱情如此忠贞不渝的女人。她自始至终坚信不疑,红毛或迟或早,总有一天会回到她的身边。她无时无刻不在等待着他,每次有人经过这个椰子树搭就的独木桥时,她总会留心地张望,期待着说不定是他回来了。”
尼尔森稍作停顿,轻轻叹了一口气。
“后来她怎么样啦?”船长问道。
尼尔森苦笑一声:“三年之后,她同一个白人好上了。”
船长发出一阵粗鲁而嘲讽的笑声。“女人啊,总归如此。”他说。
尼尔森恶狠狠地瞪了船长一眼,他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对眼前这个粗俗邋遢、臃肿不堪的男人如此厌恶。好在他的思想又走岔了,脑海里浮现起一幕幕往事。他想起了自己二十五年前的光景。那是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岛上,他当时已病入膏肓,再加上早已厌倦了盛行纵酒、狂赌和肉欲横流的阿皮亚,他决意抛弃自己的一切梦想,将所有名扬四海的希望断然抛诸脑后,只求安安静静地了此残生。他寄居在一个混血商人家里,此人在距离海岸几英里外的一个村子里开着一间杂货店。
有一次,他在椰树林间的草径上散步,无意间看到萨丽住的那间小屋。这个地方的美丽简直摄人心魄,令他欣喜若狂到几乎感到痛楚。然后他就看到了萨丽。他确信萨丽是他一生中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尤其是她那双黑色眼睛,其中蕴含着的难以言说的悲伤情感,使他陷入无限的感动之中。当地土著本就是一个漂亮的种族,尽管他们中间不乏美人,但那种美仅限于形体,属于空洞之美,毫无内涵可言。可萨丽不同,她那双神秘、忧伤的黑色眼睛,给人一种真切的悲怆之感。那个商人给他讲了萨丽和红毛的故事,他大受感动。
“你觉得红毛会回来吗?”尼尔森问道。
“不会的,捕鲸船要在几年之后才给他结算工资,到那时,他一定早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敢保证,当他醒来发现自己被绑架的事实后,一定怒不可遏,没准儿还和人打了一架。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他还是得继续忍受这种痛苦,但我总觉得,过不了一个月,他就会暗自庆幸,认为自己能够离开那个小岛,算得上是一件幸事。”
尼尔森对红毛和萨丽的故事始终难以忘怀。考虑到自己的身体因生病而变得虚弱,他对红毛健壮的身材产生了无限的遐想。尽管自己长相丑陋、其貌不扬,但他对别人的美貌格外懂得欣赏。他长这么大还从未真正爱上一个人,当然,也从没有被别人爱恋过。那两个年轻人之间的互相吸引,使他感到一种特别的快慰,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爱情之美。为了再次见到萨丽,他又来到萨丽住的那间小屋。由于自己对语言比较敏感,又有着一颗坚定的决心,他开始埋头苦干,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学习本地话上。他搜集大量的相关材料,准备写一篇论萨摩亚语言的文章。和萨丽住在一起的老太婆请他到屋里坐,请他喝酒、抽烟。老太婆很高兴有人能跟自己聊聊天。然而,慢慢地,她发现自己在说话的时候,尼尔森的眼睛一直停留在萨丽身上。萨丽的模样让尼尔森想起那不勒斯博物馆里的普赛克。她们的面容有着相同的清晰的线条,即便已生育过一个孩子,萨丽仍有着处女一般的容颜。
尼尔森依旧经常往萨丽的小屋跑,大概在见过两三次面后,萨丽终于第一次开口和他说话。可她和他说话,也仅是为了向他打听红毛的情况。尽管红毛已经这么久没有音讯,萨丽从不曾停止过对他的想念。
很快,尼尔森便觉得自己其实是爱上萨丽了。他强忍着自己汹涌激**的爱意,使自己不要过于频繁地往小河那边跑,然而,即使是看不见萨丽的日子,萨丽也牢牢地占据了他的心。起初,他觉得自己死期将至,能有幸同萨丽讲讲话,能看看她,就死而无憾。他深陷这种天真、纯洁的爱中。他不敢奢望太多,只求能够有幸围绕着她编织出一张美丽的幻想之网。出人意料的是,小岛上清新的空气、稳定的气温、充足的休息以及简单的饮食,逐渐对他的健康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奇妙影响。尼尔森发现自己在夜里不再发高烧,体重也开始有所上升。来小岛的六个月中他没有咳过一次血,身体的种种变化给了他继续活下去的希望。他认为自己只须在日常生活中谨慎点,完全可以阻止病情的继续发展。他为此感到兴奋不已,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尼尔森为自己制订了一些计划,即使没法再过世俗的生活,可在这小岛上,毕竟也能活得很好。他收入很低,要是在别的地方,显然没法过活,但小岛不一样,这里的生活只需一些简单的吃穿用度,他可以种椰子树,这样他也就有事可干了。他还打算派人把他的藏书和钢琴都运过来。不过他那敏锐的目光很难被遮蔽,他已经看穿了所有这些打算无非是想遮掩自己那早已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的欲望罢了。
他是那么爱萨丽,不仅爱着她美丽的容颜,更爱着她虔诚悲伤的灵魂。他打算用自己业已恢复的**去感染她,带她走出过去。他无法按捺自己激动、兴奋的心情,心中一遍遍幻想着自己能够给她带来幸福。这种原本他连想都没敢想过的幸福,竟会奇迹般地成为现实。
他请求她能跟他一起生活,但遭到了拒绝。即便如此,他没有感到一丝沮丧,反而打心里认定,自己一定会使她屈服,他的爱是无法抗拒的。尼尔森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告诉了那个老太婆,没想到,老太婆和邻居们早就察觉出他的意图了,并且愿意帮助尼尔森规劝萨丽,让她接受他的爱。毕竟,这里的每个土著都乐意为白人管理家务,更别说按照岛上的标准看,尼尔森好歹算个有钱人了。尼尔森寄居的那个商人也找到萨丽,劝她不要再对红毛归来心存幻想,应当答应尼尔森的求爱。尽管有这么多人劝说,萨丽还是拒绝了。尼尔森觉得,自己对萨丽那种纯洁无瑕的爱,开始变成了一种折磨人的**。这反而增强了他的欲望,不达目的,他誓不罢休。他搅扰得萨丽一刻也不得安宁。最后,在他百折不挠的坚持下,又是请求又是发火的,再加上周围人的劝说,她终于被折磨得疲惫不已,只好答应了。可是到了第二天,当他兴冲冲地去找她时,发现头天夜里她已经将她曾跟红毛一同居住过的小屋付之一炬。那个老太婆怒气冲冲地跑到尼尔森面前,大骂着萨丽,尼尔森对此却显得毫不关心,他觉得他们正好可以在小屋原来的位置重新修建一座平房,而且是一座欧洲式的房屋——将来家里还得摆放他的那些书和钢琴。
新的小屋建了起来,到现在他已经在那里头住了很多年,萨丽也早已成为他的妻子。不过,在经过最初几个星期的狂喜之后(在这几个星期中,他因为得到了她所给他的东西而心满意足),他就体会不到幸福的感觉了。她本是由于不胜其扰而向他让步的,她所让步的也只是她所不看重的东西。她那最使他欲罢不能的灵魂,却一直都在躲避他。他知道她从没真正爱上过他。她始终爱着红毛,从未停止对他回来的期盼。尼尔森心里很清楚,自己哪怕付出再多的爱情、柔情、同情、大度,只要红毛一回来,她还是会弃他而去的。而她根本不会在意他的伤心、难过。他感到极其地痛苦,猛烈地敲打、撞击着她那阴沉地抗拒着他的无法渗透的自我。他的爱情变成了一杯苦酒。他尽力想用温存融化她的心,可她仍旧是坚冰一块。他装出冷淡的态度,可她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有时他在狂怒中对她大肆辱骂,而她也只是吞声饮泣。有时他会怀疑萨丽是个骗子,所谓灵魂也只是他自己一厢情愿的想象罢了,纯属子虚乌有,他之所以无法进入她心灵的圣殿是因为她心里压根儿就不存在这样的圣殿。他的爱变成一座牢狱,他渴望逃离,却发现自己连打开门——这是唯一需要做的事——走到野外去的力气也没有。他终于在这种永无止境的折磨中变得麻木,直到**尽数燃尽。后来,每当他看到她将眼光望向那座独木桥时,他不再觉得愤怒,反而是一种不耐烦的心情。两个人一直以来居住在一起,也仅是为了凑合着过过日子,回想过往种种,只有置之一笑。岛上的日子过得很快,这么些年过去,她也已变老了。如果说他对她已经不再有爱,却仍旧有宽容和忍耐。她从不打搅他,他满足于自己的钢琴和书籍。
他的思绪迫使他继续讲下去。
“现在我回想起红毛和萨丽那短暂而热烈的爱情时,我不由得想他们也许应该感谢那看似无情的命运,在他们的爱情最为热烈的时候,生生将他们拆开。虽说他们吃尽了苦头,但他们吃的是美的苦头,他们也借此逃避了一场真正的爱情悲剧。”
“我不太懂得你的意思。”船长说。
“爱情的悲剧并不在于生离死别。你认为两个人的爱情能维持多久?你曾经爱着的女人,你想和她长相厮守,可到后来你觉得,即使将来的日子没有她,你也不至于多么难过,这才是人生最大的痛苦。爱情的悲剧就在于冷漠。”
然而,正当尼尔森说这些话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尽管尼尔森一直在对这位船长说话,但这并不是二人的交谈,而是他一个人的自言自语——他的眼睛虽然盯着他面前这个人,实际上却几乎没有感受到他的存在。然而,现在尼尔森竟在船长脸上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的模样。船长仿佛在照一面哈哈镜,镜中人经过扭曲、变形变成另外的样子,尼尔森竟在船长身上看见一个少年的身影。他感到一阵心惊,快要透不过气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尼尔森再次细致观察眼前的船长,猛然间,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怀疑。他所想到的事情太不可思议,然而,它却很可能是事实。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道。
船长的脸突然缩成一团,狡猾地笑了一声,显得满怀恶意、粗俗不堪。
“很多年没有听人叫起过,使得我都快要忘记自己的名字了。不过,三十年前,我来这座岛上时,人们一直管我叫红毛。”
船长低沉地笑了一声,臃肿的身体也随之颤动不已。这实在令人厌恶,尼尔森不禁打了个冷战。红毛却显得相当开心,泪水从他那布满血丝的双眼之中滑落而出。
尼尔森倒吸了一口冷气,因为这时走进来一个女人。她是个土著,一个气度威严的妇女,身材健壮,却不是很显胖,她的皮肤黝黑,因为土著的肤色总是随着年纪增长而变深,她的头发几乎完全灰白了。她身着一件黑色的宽大长衫,薄薄的衣料显出她胸脯的丰满。这个时刻终于还是到来了。
女人和尼尔森聊了几句家务事,尼尔森应答着。他感到自己说话的声音很不自然,但不知道她有没有发现这点。女人朝那个坐在窗边椅子里的男人冷冷地扫了一眼,便径直走出门外。这个时刻又这么过去了。
尼尔森一度说不出话来,他太过激动了。接着他说道:
“你要是能留下来同我一起吃点饭,我会感到十分高兴。”
“还是算了吧,”红毛说,“我得去找那个叫格雷的人。把东西交给他后,我就该走了。我明天就打算回阿皮亚。”
“我派个孩子同你一起去,还能给你带路。”
“那太好了。”
红毛从椅子上站起来时显得有些吃力,尼尔森找了个在种植园干活儿的孩子,告诉他船长要去的地方,那孩子便沿着小桥走去,领着红毛,准备过桥。
“小心掉到下面去。”
“不会的。”
尼尔森目送他过了桥,直到他消失在椰林深处,仍旧继续望着。接着,他颓然跌坐在椅子上。那个一直以来妨碍自己幸福的人就是他吗?他就是萨丽爱了这么多年,并且不顾一切地等待着的那个人?这太荒唐了。他突然感到无比气愤,有一种跳起来砸烂周围一切东西的冲动。他被捉弄了。他们终于见了面,可结果压根儿就浑然不觉。他不禁惨笑起来,而且笑得越来越厉害,最后变得歇斯底里。神明开了一个多么残酷的玩笑。可现在他已经老了。
过了一会儿,萨丽进来告诉他该吃饭了。他便在她面前坐下来,想努力吃点东西。他很好奇,如果现在告诉她,刚才在椅子上坐着的那个老头儿就是她一直以来不肯忘却,以青春时代的全副热情始终惦念的红毛,她会做何感想?要是在多年以前,那些因她使自己痛苦而怨恨她的时期,他会很乐于告诉她这件事的。他当时真想像她伤害他那样去伤害她,因为他对她的恨正是源自于他的爱。可现在他觉得没这个必要了,他冷淡地耸了耸肩。
“刚才来的人是做什么的?”她问。
他没有马上回答她的问题。她已经老了,看起来不过是个又老又胖的土著女人,他想不通自己曾经怎么会爱她爱得那么狂热。他曾经把自己灵魂的一切宝贵东西都堆在她脚下,换来的仍旧是她的不屑一顾。浪费,多大的浪费!事到如今,当他看到她望着那座桥的时候,心里除了轻蔑再也没有别的感觉。他的耐性终于耗尽了。于是他回答了她刚才的问题。
“他是一艘纵帆船船长,从阿皮亚来的。”
“啊。”
“他捎话给我,说我大哥病得很重,我必须得回家一趟。”
“你要回去很久吗?”
他耸了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