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 / 1)

孙频 2996 字 2个月前

那时正是夏天,他们住的是疗养所的二层小洋楼。李林燕住在二楼,阳台上的门大开着,窗前的紫薇和合欢影影绰绰的,枝叶几乎要探进阳台里来,花香在幽静的夜色里像水一样涌进来,流了一屋子。白色的窗帘被风吹得鼓起来,涨得满满的。李林燕伏在**,脑袋昏昏沉沉,被晚风和花香吹着,感觉自己正乘在一只涨满了风的帆船上,不知道漂在哪里。就在这个时候,阳台上的门轻微地响了一声,窗帘忽然被挑了起来,一个男人从窗帘后面走了出来。

李林燕大吃一惊,居然有人翻窗进来了。再看去时,才发现进来的人原来是那个旅美作家。他就住在她楼下,这最后一晚,他踩着窗前的合欢树爬上了她的阳台,来到了她身边。在那一瞬间,李林燕觉得这简直是个梦境,像极了莎士比亚戏剧里的情境,一个男人为他深爱的女人夜不能寐,佩着短剑,深夜从高高的城堡爬进她的闺房。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直到他一步一步走到了她的身边,把她揽在了怀中。她连半点挣扎都没有,他吻她的时候,她也热烈地回应他,好像她对接吻早已驾轻就熟了一样,她不能让他小看了,她好歹也是会写诗的,一个女诗人应该做什么?在这样一个夜晚应该做什么?

他的嘴一边吻她,一边居然还能空出缝隙来说话,他像是在用打字机敲打一些残缺不全的词句:“我的女孩……我是如此爱你……我不舍得离开你……”李林燕彻彻底底地融化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在逼真的背景下,她临时变成了里面的一个女主人公。这个时候,她像一粒被树叶托起的早晨的露珠,全心全意活在那一个瞬间里,完全忘记了下一个瞬间随时可能会来的粉身碎骨。

旅美作家带着性欲满足之后类似于酒足饭饱的微醺抱着她,他们继续谈诗歌,仿佛不谈诗歌他们就活不下去,就像鱼儿离了水会死。他们谈普希金,谈济慈,谈里尔克,谈狄金森,他们惊叹他们原来读过这么多相同的诗,就像一轮硕大无边的月亮照着她也照着他,就是把地球绕一圈,他们也生活在同一轮月亮的光辉下。谈到后来旅美作家泪流满面,于是再一次**,要是不**,这汹涌澎湃的**用什么表达呢?再没了。用他的话说,“太爱了只好**”。于是一晚上做了谈,谈了哭,哭了又做,周而复始,直至天亮。

窗外浮起第一缕晨光的时候,旅美作家警惕地从**爬了起来,因为怕被人看见,他决定原路返回。从窗子上爬出去,再顺着合欢树爬下去,回自己的房间。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为了一夜贪欢还得爬树上墙,多不容易,只要仔细想想就会觉出其中的滑稽,可是,只有李林燕感觉不到。她只觉得她的骑士要在天亮之前佩着短剑离开她的窗口了,他九死一生地来看了她一次,又要离她而去了。

她生离死别一般紧紧抱着他,她只以为她是抱着她的一生,却不知道她抱着的不过他的一个瞬间。她久久地不肯松开手,抱着他泪如雨下。他一边观察着窗外天光的脚步,一边耐着性子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抚她:“我的女孩,我爱你。我们一定会再见的,有一天你会去我身边的,我会等着你。”为了表示他的诚意,更重要的应该是为了尽早脱身,他给她写下一个他在美国的地址,让她给他写信,并信誓旦旦地说他一回去就尽快给她写信。

她信,她为什么不信?哪个女人要是在年轻时候没相信过爱情,那她不是超人,就是未老先衰了。一个按部就班长大的女人应该是,渐渐发现她所深信不疑的事物其实就在时时刻刻地腐朽。

笔会结束了,她又回到学校。旅美作家和那个夜晚像《聊斋》里那些野外的宅院,不管前一晚看起来多么富丽堂皇得吓人,天一亮却全部都烟消云散了。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些微微的恐惧了,但她拒绝去看烟消云散之后最底下的那点真相,她不让自己去看。她绝不能相信那个晚上不存在,她就是拼了命也要把那个泡沫般的男人打捞出来。因为,只有他的确存在过了,她的那个晚上才能真实地存在过,那么她的爱情就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她所有的思念就是正大光明、理所应当的。

她开始给他写信,虽然在那封信寄出去的同时她心里已经提前有了百分之五十的绝望,因为她其实一直在若有若无地问自己,如果他给她的地址是假的呢,如果这个地址是根本不存在的呢?那这个人就彻底消失了,这个地址是她和他之间唯一细若游丝的牵连。然而,两个月之后,这点绝望感忽然之间被**涤一空了。旅美作家来信了。虽然只有短短半页信,内容多是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但这一天对于李林燕来说简直成了节日,她恨不得举着这封信像举着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一样把世界上每个角落的人都搜出来通知一遍。

她自然是欣喜的,但这欣喜还是次要的,更重要的,她在捏着那封信的同时感到了一种巨大的踏实和宁静,仿佛就那一个瞬间就足以够她尘埃落定了。她那虚构中的半梦境般的爱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巢穴,被夯实进去了,就此终于可以落地生根了。她几乎喜极而泣,喜的内容也颇为复杂,除了觉得自己的爱情落地了,稳妥了,大概还因为对方不是个本土的作家,旅美,遥远而辉煌的两个字,就像寺庙里塑了金粉的菩萨。世上之人,是不是只要沾了菩萨的金粉就会看起来都像菩萨了?

一年时间里旅美作家陆陆续续地给她回过四五封信,每封信都很短,内容上也大同小异,说自己正在创作某一部长篇小说,说自己正坐在自家的花园里看书,想她。他说很想念她,“我的女孩”。“我的女孩”,这四个字像只牢不可破的鱼饵一样牢牢把她钓住了。每次她都稀里哗啦地流着泪,像不识字一样,反反复复地看这四个字,看着看着便独自笑起来,笑着笑着泪又下来了,仿佛一人分饰了好几个人的角色,简直要复杂到心力交瘁了。那天她像一个西方人过圣诞节似的,一个人兴奋地去逛街,在街上看见什么平素舍不得吃的东西,立刻掏钱买给自己,还破费给自己买了一只发卡。一个人在那儿大肆庆祝,庆祝了整整一天。

旅美作家在信中承诺说要在她大学毕业之前来看她,然后把她接走,但是直到她毕业了按原籍分配回吕梁山区当老师了,他也没来。他不来,她还能把他从信里揪出来?她失魂落魄地到方山中学报到,如果不来报到,就连工作都没了,吃什么喝什么?她是被迫来的,所以来到方山中学的第一天她就憎恨这个地方,虽然她自己不过就是这吕梁山的某个山沟里长大的女孩子,但她觉得今非昔比,自己俨然已经是半个美国人了,却意外地又来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住的还是窑洞,原始人似的。

她看什么都不顺眼,看什么都和自己不在一个世界里,似乎她是从时光隧道里意外漏出来的怪物。她住在窑洞里,还睡着土炕,这些都让她觉得可怕,觉得不应该。于是每个晚上她都要趴在灯下给他写信,一方面是怕他不知道她换了地址,另一方面是盼着他来救她,把她从这黄土高坡上救出去,救到大洋彼岸去。他现在是她唯一的稻草,贵比黄金。她比在大学时还用力地给他写信,每写一封信都像舍出了半条命一样。但她很享受这个虐待自己的过程,似乎只有在这信纸间把自己榨干了,把自己一身的血肉都灌进这字里行间,她才能稍稍舒服一点,才能踏实地睡一个晚上。

写信成了她一天中的头等大事,仿佛只有到了晚上她才真正复活,苏醒过来。她每晚都会密密麻麻写满一张纸,写她对他的刻骨思念,写她看到了月亮,就觉得他们正在一轮月亮下面,无论多远都被一种月光照着,这种感觉让她幸福。白露了,她便写“露从今夜白,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这样一直写到月末,她才把厚厚的三十张信纸叠在一起给他寄出去。

可是事实上,自从她来到方山中学之后就再没有收到过他的一个字。尽管她每天按时给他写信,每月按时给他寄信,唯恐和他失散了,但他还是不声不响地消失了,像具渐渐沉到水底的尸体,连个水泡都没有冒出来。她伸出手去拼命地要把他捞上来,可是落在她手里的只有远去的天光云影。

来到方山中学不觉已是一年,这一年里她整整齐齐给他寄出了十二封信,每封信都是厚厚的三十页。可是,他再没有来过一个字。她寄出去的信从来没有被退回过,也就是说他还是能收到的,那他为什么不给她回一个字?她越来越恐惧,越是恐惧,就越是要挣扎。她不能停下写信,一旦停下了,她简直不知道在这方山中学里她该怎样过下去。她只能更深地把自己甩进那种巨大的离心力旋涡里,恨不得让自己在其中绞碎了,化成齑粉。

两年过去了,她还是每天给他写信,事实上她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他们有的不过是一夜,又有两年多的时光已经从这一夜的上面踩踏了过去,就是石头,又经得起几番销蚀?他已经越来越面目模糊了,可是她不甘心,更重要的是,她不愿意相信,她不愿意相信这就是所谓的欺骗。那个晚上他抱着她流了那么多泪,难道他见一个人就会流那么多泪?不可能。她挣扎着一封接一封地往下写,一旦停下来,她的日子怎么过?她就会被拦腰截断了啊。但在她写信中间,她恍惚看到的分明是另一个男人。这是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陌生男人,是她用最热烈的回忆、最殷切的愿望所编织成的一个幻影。她无法描述他的形象,只觉得他在字里行间离自己越来越近,那么真实,比一个真人还要真实。他像是一尊从苦难深处长出来的基督,不见真身,却慈悲地看着她。她觉得他近在咫尺,只要他一念慈悲就可以把她带走。然而,只要一写完信,她就会立刻跌在地面上,又是加倍的心力交瘁。

对爱情和一个虚假男人的遐想比没有爱情还要让她疲倦。

三年过去了,她一直待在这方山中学里,把一届学生从高一带到了高三,直到送他们参加完高考。他们毕业了,要上大学或回家种地了,她还待在这里。同来的几个年轻老师有的已经结婚,剩下的也在谈婚论嫁了,只有她,没有人给她介绍对象。因为全方山中学上上下下都知道她可是有个远在美国的男朋友,随时可能回来接她走,怎么能给她介绍?那不是害人家嘛。

当然她也绝不会开口求他们,她根本不稀罕,她怎么能在这样一个地方落叶生根?在这三年时间里她也曾想过要不扔了这份工作,出去闯**,可是去哪里呢?一个城市里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她去了投奔谁?难道做个打工妹?老师这份工作再怎样无聊,毕竟都是旱涝保丰收的,她不必今天担心明天没饭吃,可是如果把这工作都丢了,那是怎样一种危险?随时都会没饭吃,随时可能饿死。不能走。

她终于在某一个早晨停止了在宿舍前面背诵诗词,没有任何前奏的,戛然而止。在那个冬天的早晨,她没有像以往一样早早爬起来,相反,她把窗帘紧紧拉着,甚至没有起来吃早饭。直到快上课的时候她才蓬头垢面地去教室上课,连妆也没化。她轰然塌下去了。自然,她被学校里的老师们悄悄笑了两天。女老师们抿着嘴,无声地笑着交换着会心的眼神,嘴里轻微地啧啧两声。毕竟都是当老师的人,不至于像农村妇女一样拍着大腿大声啧啧:“怎么书也不背了?眼影也不描了?那还怎么出去啊,不是说随时要走的吗?这书也不背了可怎么走啊,啧啧……啧啧啧。”

她关上了眼睛、耳朵,装作什么也听不见、看不见,像个盲人和瞎子一样在学校里做行尸走肉状。过了几天,老师们渐渐习惯了没有她背书声的早晨,再加上冬天夜长昼短,人人赖在暖烘烘的被子里不想起来,自然也懒得再去管她,这才算平息下来。只是发生过的事情就不可能完全无迹可寻,此后老师们见了她就都是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目光暧昧诡秘,深不见底,让她不寒而栗。这些目光就像戏台下准备看戏的目光,期待中略带贪婪,贪婪后面却是拒之千里的一点细若游丝的冷。

她知道,接下来,无论她上演什么,他们都会死死地看着,她就是把自己天衣无缝地藏在一只箱子里锁死了,他们也会把她翻出来、挖出来,把她抖落在太阳下面。

她给旅美作家写信的终结是在她来到方山中学第五年的夏天。这时候已经是1994年了,这年她已经二十八岁了,依旧一个人住在单身宿舍里,住在她周围的老师们换了一茬又一茬,单身老师们结婚后就多半不在这破窑洞里住了,另去找房子或者远一点住到县城里了。周围住的老师都是去年刚刚分配来的新老师,年轻得像一面面镜子一样,明晃晃地照着她,直到照出她的苍老。她就是再努力躲他们,也有不小心被他们照到的时候。一旦被他们照到,她就像中了箭一样在心里默默地呻吟着,脸上却绝不能让他们看出来。她面无表情地、刚强骄傲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去,就像她谁都不认识,她是一个真正的天外来物,而他们不过是一堆尘世中的肉身。

她二十八岁的那个夏天,方山意外地多下了几场雨,黄土高坡上竟也零零星星多了些草木。这是个周末的下午,李林燕独自从学校里出来,向学校后面的山上走去。她没有什么目的,走走停停,不觉就走到了山顶。她坐在山顶的一片空地上看着周围的山谷树木。她呆呆地坐着,觉得自己心里什么也没有想,单单就只是想坐一会儿。就这样她一直坐到了黄昏时分,直到黄昏漫山遍野的血红色夕阳唤醒了她。她看着周围,疑心自己这是在哪里、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好像有生以来一直坐在这里,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异常亲切地看着身边那些野草闲花,也觉得像是自家的一样,觉得它们一直长在她身边。她细细地死死地盯着它们看,不过一分钟时间,却像是有无数个四季俯仰着过去了,无数的时光从这些细小的植物叶子上流过去了。

她突然明白了,那其实是时间,那些从叶子上流走的东西就是时间。她悚然而惊,伸出手去想要拦住那些时光,截住那些时光的流逝。可是,最后一缕夕阳从她的指尖无声地流走了,一丝痕迹都没有落在她手上。

李林燕浑身打着战,死死盯着自己那双手,这双苍白的手像被时光漂白的河床一样萧索荒凉,空无一物。她用这双手掩住了自己的脸,她坐在空旷的山顶上一个人号啕大哭。她终于第一次承认,她其实是受骗了,她其实是被骗了。她骗了自己整整六年,现在,在她二十八岁的这个夏天,她终于残酷地叫醒了自己。因为她知道她的心、她的五脏六腑、她所有的感觉其实早已经醒了,只是她的身体、她的四肢还在冬眠,还是迟迟不肯醒来,她知道她是怕疼,所以她拖延着不肯让自己醒来,可是,可是,一切的一切都要从时光长河中稍纵即逝的,她怎么可能永远不醒来?

巨大的史无前例的疼痛随即便吞没了她,和她预想的几乎一样。她疼痛着,号啕大哭着,一次一次地问自己:你怎么能骗了自己这么长时间?你怎么能这么长时间地自欺欺人?

十年之间,文学神圣的时代正在一点点远去,那个招摇撞骗的旅美作家早已随着时代泡沫般销声匿迹了,不知他是不是已经改行开餐馆去了,大约他早已经忘记曾经还有过她这样一个人,不过就是一夜情,当年和他上过床的女人估计也不止她一个吧。她什么都不算,连情人都不算。可是,她为什么心甘情愿地固执地骗了自己六年?真正骗她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她自己。

一轮焦黄的月亮很近地挂在她的头顶,似乎只要站起来就能碰到它了。她已经停止哭泣了,只是默默地久久地坐在那里,坐在月亮下面。最后,不知道几点了,她终于起身,蹒跚着向山下走去。她先是怔怔地站着,看着下山的路,好像在积攒些力气下山。但是在迈出这第一步的时候,她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古怪的轻松感,就像一个刚被上完酷刑的犯人知道自己还活着的一瞬间产生的感觉,庆幸还活着,却深知活着后面不过是更深不见底的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