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上的赢不能叫赢(1 / 1)

只要是针锋相对的争论,无论你说得多么精彩,多么富有哲理,也很难让对方心服口服、甘拜下风。即使你胜了,其实也败了。

口头上的赢不能叫赢,处处与人抬杠,是做人没“心机”的表现。

有一种人,反应快,口才好,心思灵敏,在生活或工作中和人有利益或意见的冲突时,往往能充分发挥辩才,把对方辩得脸红脖子粗,哑口无言。

长此以往,这种人就形成了一种习惯:不管自己有理无理,一要用到嘴巴,他绝不会认输,而且也不会输;因为他有本事抓你语言上的漏洞,也会转移战场,四处攻击,让你毫无招架之力;虽然你有理,他无理,但你就是拿他没办法。

在辩论会、谈判桌上,这种人也许是个人才,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场合中,这种人反而会吃亏。因为日常生活和工作场合不是辩论场,也不是会议场和谈判桌,你面对的可能是能力强但口才差,或是能力差、口才也差的人。你辩赢了前者,并不表示你的观点就是对的,你辩赢了后者,只凸显你只是个好辩之徒且没有“心眼”罢了。

而一般常见的情形是,人们虽然不敢在言语上和你交锋,但对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反而会同情“辩”输的那个人,你的意见并不一定会得到支持,而且别人因为怕和你在言语上交锋,只好尽量回避你。如果你得理还不饶人,把对方“赶尽杀绝”,让他没有台阶下,那么你已种下一颗仇恨的种子,这对你绝对不是好事。

某台开办了一个访谈的节目,主持人谈到了办节目遇到的一些事。他说,现在世道变了,“文字狱”时代已成往事,说真话已不会闯下大祸,但“说实话免遭迫害,可不一定能免遭伤害”。主持人苦恼地说:“所以连我们自己有时都怀疑,节目到底能做多久?”他也体会到了“人生唯有说话是第一难事”。

你应该也有过这样的体会,当你在提出自己的意见后,一旦遭到全盘否定,你的自尊心理往往使你采取以牙还牙式的反抗。这种心理反应会极大地阻碍谈判的顺利进行。因此,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你应当尽可能避免上述心理活动的发生。

相反,一个人在提出自己的意见后,一旦受到某种程度的肯定和重视,人的自尊心理会引导心理活动形成一种兴奋优势,这种兴奋优势会给人带来情感上的亲善体验和理智上的满足体验。这种体验一旦发生,就会有利于纠纷的调处,使争执双方的意见达成一致。

◎人际交往心理揭秘

避免争论的良方——先赞扬后表达意见

在争论之前,我们与对方谈话时应先说“是的”,表示同情和理解,创造一种较为融洽的谈判气氛,缩短双方之间的心理距离后,再讲“但是”。由于你对对手的某些看法大加赞赏,对手自动地停止了自己的讲话,含着笑、点着头关注地欣赏别人对自己观点的肯定和发挥。这时,在他眼里,你是与他站在一起的,对立不存在了,尽管你也在赞扬的意见后表达了不同意见,那也好商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