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贷危机的定时炸弹:影子银行(1 / 1)

在2002年,银行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高达92%;到了2012年,这个比例降至52%。而在2012年四季度,银行贷款占新增信贷总额的比例仅为40%。大量的贷款从何而来?

——影子银行。“影子银行”的概念诞生于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是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并在其后被广泛采用,又称为平行银行系统,它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影子银行是通过银行贷款证券化进行信用无限扩张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核心是把传统的银行信贷关系演变为隐藏在证券化中的信贷关系。这种信贷关系看上去像传统银行但仅是行使传统银行的功能而没有传统银行的组织机构,即类似一个“影子银行”体系存在。

显然,在中国并不存在这种影子银行。而为什么近年来,媒体上的各路专家对中国的影子银行忧心忡忡?

专家认为,这是市场不自觉地借用了“影子银行”这个概念,中国式的“影子银行”泛指现有金融体系以外的社会融资系统。按此定义,2013年的影子银行规模达到8.2万亿元人民币。不过许多分析师表示,真实数字要高得多,德意志银行估计,中国影子银行业规模为21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40%。另外,还有专家认为其规模应该是33万亿。无论哪一个数据更接近真实,“影子银行”都像是一个巨大的炸弹一样让人不安。

在中国的市场现实中,影子银行主要涵盖了两块:

一块是商业银行销售得如火如荼的理财产品,以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的类信贷类产品,比如信托公司销售的信托产品。涉及面较广的是“银信合作”,例如:某房地产商开发房产项目资金短缺,银行因监管等政策原因贷款额受限而不能直接向其贷款,信托公司以中间人角色出现,以房产商待开发项目为抵押,设计基于该项目现金流的理财产品,其周期一般为1年到1年半,并委托银行代销,由投资者购买,房产商获得项目资金,项目开发完毕并销售,房产商支付给银行托管费,信托公司服务费以及投资者收益。经济学家为此忧心忡忡:“理财产品充斥着大量的违规销售行为,就像多米诺骨牌效应,看谁先倒下。”2012年,鄂尔多斯楼市狂跌,9家信托公司20多亿资金被套,数家中型商业银行受牵连。此外,有不少地方政府把土地抵押给其属下的城投公司,并由城投公司以这些土地向银行贷款去做基建建设。而商业银行对部分城投债“无条件”的流动性支持,将对银行形成很大的风险敞口。在这个过程中,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的账外贷款,买下房地产的短期票据,变相为房地产商融资,这也成为风险聚集地。

另一块则是以民间高利贷为代表的民间金融体系。民间资金的大量沉淀,资金要寻求保值增值,除了购买资产外,最便捷的途径就是拆借。

2011年,20多岁的张某(化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与K集团有限公司和刘某解除借款协议,并要求被告归还借款1亿元,并支付约定的每日5‰的逾期违约金。

一借就是1亿元现金,年纪轻轻的张某是个富二代吗?很快,法院就发现了其中的“门道”。事实上,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张某从未露面,来办理相关手续的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原来,实际借款资金全部来自办手续的那家企业。

为什么甲企业借钱给乙企业,要以一个自然人的名义?原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企业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出借方仅能要求返还借款本金,而不能主张偿付利息。因此,用企业的钱放贷,也就往往需要披一件自然人的“马甲”。当今,民间借贷与银行(存款)借贷存在高额利息差,**了大量非金融机构也加入了放贷队伍之中。有的是用自有的存款放贷,有的甚至从银行借贷之后再贷款给其他企业(个人)。一旦民间借贷市场出现违约风险,必将通过间接渠道传导到银行体系。

影子银行快速发展和扩张,一旦失控很可能会形成系统性的风险,甚至会威胁到整个银行体系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风险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不知道的风险。庆幸的是,政府已经意识到影子银行给中国金融系统造成了类似美国次贷危机的风险,正在努力管理与控制影子银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