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在离A市20千米的郊区火车道旁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明显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的。
法医认为死亡时间应该是昨晚10时左右。
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判断,认为某男子疑点很多,又经进一步查证而将他逮捕。
但是,这名男子从昨晚8时到今天上午被捕前,一直都待在A市内,不曾到过郊区。
那么,这个一步都没有离开A市的人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将尸体扔到了20千米外的地方呢?难道尸体自己能走路吗?
而且他作案是独自一人的,根本没有同犯。
逻辑反转
在A市车站的附近,有一个横跨铁路的大桥。凶手趁着天黑,从路桥上将尸体丢到正从下面经过的一辆贷车顶上。
但是由于货车刚从A站开出,速度不快,这才使凶犯得手,尸体被带到20千米外才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