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会禁不住**,为了“砖”的蝇头小利而趋之若鹜?
这是由人的贪心本性所决定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古人早就看得清清楚楚了。几千年过去了,这“贪”的本性不仅没有丝毫减退,反而因为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强烈刺激而激剧膨胀。
精明的商家瞅准了人的这一弱点,把“抛砖引玉”运用得使人眼花缭乱。
不论宣传得多么动听,让利多么实在,其实都不过是一个圈套罢了,是商家在销售大战中摆出的尽人皆知的圈套,要套中的也正是芸芸众生的钱包!
因此,这个圈套一定要安排得非常巧妙,非常诱人,才能像姜太公钓鱼那样,做到“愿者上钩”。
“砖”要抛得恰如其分,不仅包括诱饵的质与量,还包括抛的手段,抛的时机。
当“巨奖销售风”在我国骤然刮起时,为什么有的商家赚得腰圆肠肥,而有的却赔得一塌糊涂呢?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在“巨奖销售”的旋风中,A商场推出了特价销售,以“特价销售十天”的旗号大肆削价,销售量直线上升。
半月后,A商场又和B百货公司联手,推出以轿车、住房为诱饵的巨奖销售,更是盛况空前。
特价加上巨奖,令那些以巨奖销售为旗号的商家顿时黯然失色。
而另一家精品屋在这股旋风里被刮得立足不定,也慌忙推出“特价”措施,却效果甚微,“跳楼价”“出血价”也喊出来了,仍难吸引顾客,不得已再使“巨奖”这一招吧,还是难以奏效。
原因何在?
首先是时机的把握。当市场上出现不均衡的状态、市场疲软、销售力下降时,只有靠极强的刺激才能调动起消费欲望,如果你预见到这一点,先人一步行动,必会大获丰收。相反,如像那家精品屋一样随波逐流,必会坐失良机,痛悔莫及。
其次,实实在在地让利。消费者与商家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投之以挑,才能报之以李,虽然让利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是其核心所在。如果像那家精品屋那样,以“跳楼价”“出血价”的可怜相出现在公众面前,岂不背道而驰?要知道,商场是不相信眼泪的。
最后是“抛砖”的手段,有抽奖、摇奖、重奖、竞价、特价销售、节日大酬宾等等,不一而足,全靠商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要注意的是,奖不在高,而在于形式的新颖,能给消费者一个极强的**。
把“砖”抛得恰如其分,“玉”就会不费吹灰之力地送上门来,这一学问值得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研究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