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自导的翻版大追缉(1 / 1)

“欢乐大追缉,全面捉拿两名涉嫌重大翻版的歌星——查有两名歌星,曾因出版唱片,致使地下唱片市场猖獗,各界购买翻版唱片或录音带,每有杂音、跳针、断带等事,纷纷向唱片行提出严重抗议,扰乱唱片市场甚巨。涉嫌触犯《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以下罚金。敬请各界人士各地唱片行询问详情,协助捉拿到案,该二人至亲朋好友如有知其行踪者,亦请协助劝其早日出面说明,以正视听。请向各地唱片行查询真相。”

上述“悬疑”方式的广告,其实是台湾省歌林公司音响出版部为推广新唱片所玩的噱头。果然,过了没几天,又登出了“自白”:

陶大传、孙越(以下简称我们)出面澄清——

自去年5月以来,我们因全力投入一个制造欢乐的大计划,久未一起公开露面,致有涉及翻版盗印、逃匿的误传,事关名誉,特此郑重说明,还我二人清白,以正视听。

8个月的工作中,我们在歌林公司完成一张专辑唱片,一个台视春节特别节目,一部(中国)香港新艺城公司拍摄的电影。歌林公司唱片制作人吕子厚,电视专辑制作人张艾嘉,电影导演虞战平都可以为我们做证。

去年,我们的原版唱片、录音带都名列排行榜第一名,这是因为大家的爱护。但是地下盗版市场使大家在不知情下购买,必须忍受杂音、跳针、断带、音效差等种种缺点,大家买了受骗,我们更是最大的受害者。

今天,我们出版的“欢乐大追缉”专辑唱片,总共花了8个月时间制作,原版的品质高,音响效果好,会同“欢迎大追缉”活动,帮助大家认识原版,把真正的欢乐带回家。请向各地唱片行购买“欢乐大追缉”原版唱片、录音带。

检举奖励:凡因提供线索而破获翻版地下工厂者,即赠奖金2万元整致谢。

至此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它是一个推销新产品兼打击仿冒的活动。在各种广告手法和创意都用过之际,能想出这么一个自编自导自演自唱的“点子”,也算是匠心独具、别出心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