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脑并用,心口合一(1 / 1)

明朝著名文学家张溥,字天如,太仓人。他的伯父是张辅之,身为南京的工部尚书。

张溥小时候很爱学习,读书的话必定用手抄上一遍,抄完以后朗诵,然后烧掉,接着又抄,就这样反复六七次才完成,以至于他右手握笔管手指和掌心都磨出了老茧,冬天手都冻得皲裂了,他就用水泡几次。所以后世称他读书的房间为“七录”,原因正是为此。

张溥作诗和写文章非常快。各方来索取的,不用起草,在客人面前挥笔,马上就完成。因为这样,所以他的名声在当时很高。他与同乡里的张采齐名,号称“娄东二张”。

美国著名哲学家爱默生说,灵感就像天空的小鸟,不知何时,它会突然飞来停在树上。你稍不留意,它又飞走了。他强调了对灵感的及时捕捉,最好是用笔记下来。著名的科学家,他们身边总是带着小本子的,他们在散步或睡觉时,突然想到了一个点子,会马上拿出纸与笔,记录下来。回到办公室或实验室进行研究和实验。

南京有一个策划专家,为了掌握随时可能出现的创意,就随身携带了一沓明信片,上面均已填写了自己的地址。不论何时何地,只要有好的构想或听到别人说的趣事,他就立刻写在明信片上,然后寄给自己。这些时断时续的明信片使他积累了大量的素材,他无数次高绩效的策划里都有这些素材的影子。

我们学生也应该养成记笔记的好习惯,一方面能够促进我们加深理解和巩固所学的基础知识,另一方面又能增强我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让我们养成记笔记的好习惯,实现手脑并用,心口手的合一。

记笔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记基础知识。现代课堂教学,许多教师板书的内容太少,缺乏条理性,这样不利于学生学习。在每一节课上,老师都有条理地把这节课的基础知识要点板书在黑板上,我们要认真地记在笔记本上。这样我们所学的基础知识具有条理性,便于理解和掌握。

二、写实验报告。小学生比较喜欢做科学小实验,通过实验有获得知识的成就感。但是做完实验后,就应及时写出实验报告。这样的实验报告,不只是简单地记录实验过程和结果,而是我们进一步认识和分析实验的过程,也是更深入地思考实验获得的结果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我们写出有条理的内容深刻的实验报告。这样写实验报告的过程,既是知识总结的过程,又是学习能力提高的过程。

三、写学习心得。在科学知识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会有遇到许多困难而产生的畏惧和困惑,也有克服困难后的成功喜悦。所有这些,我们都如实地记录下来,从中显示我们认知能力发展的规律以及我们身心健康发展的轨迹。也能改进教师的课堂教学,来适应我们的认知水平和身心发展的要求。

四、写科学小论文。要求我们对科学课本的基础知识有深入的了解,也要求我们善于对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和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做一个细心的人和有发现的人。我们通过观察思考,得出属于自己的成果,记录自己的发现,这样就是一篇不错的科学小论文。久而久之,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越来越强,写科学小论文的水平越来越高。

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并持之以恒地记笔记,养成记笔记的好习惯。养成记笔记的好习惯,还有许多益处,不但可以训练创造力,而且在日后寻找组合素材时,也会为自己节省不少的时间。

问题:南京策划专家的无数次高绩效的策划,掌握随时可能出现的创意,积累了大量的素材,灵感源于什么?

参考答案

携带了一沓明信片,上面均已填写了自己的地址,随时捕捉记录创意和灵感的影子。

思维小故事

不能捧起的黄磷

在王沟村里,有一户大院子,院子里有两间房子,分别住着哥哥吕涛和弟弟吕波。有一天,吕波发现哥哥吕涛出去了好几天还没有回家,不禁担心了起来,于是便撬开了哥哥屋的门锁,刚一进门,就令吕涛大吃一惊,地上都是血迹。见此,他赶紧向派出所报了案。

警察立刻赶到了现场,通过一番勘查,发现吕涛住的屋子门窗都完好无损,抽屉里存放的几千元现金,还有存折财物等都还在。**有两个枕头,在床单上发现了几根女人的长发。角落处都有滴落的血迹。桌子和床头柜上分别放着两张字条。其中一张写道:“昨天晚上回家后,反复琢磨下午的事,事情发展到了现在这个地步,真的让我不知如何是好,我该怎么办?你明知道让我忘掉你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爱你!”还有一张写着:“一切都还来得及,只要你能回头,还能够改正。”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初步断定应该是情杀。于是警察开始调查,了解到有一位女子曾经与吕涛关系一直十分密切,可通过更加深入的调查,警察们排除了情杀的可能。就在那天晚上,又有人来报案,说在村内一口一米左右深的水井中发现了一具尸体,警察们马上赶过来打捞,尸体被捞上来,发现死者正是吕涛本人。

案子开始陷入了困境,但警察们却发现了一个怪现象,前来打探消息的村民突然一下子多了起来,一位很有经验的老警察便灵机一动,很有耐心地对来打探消息的村民说:“案子很快就会破的,因为我们在搜集时发现了现场留有的可疑指纹,判定这应该就是犯罪分子作案时留下的指纹。”原来他这么说就是想引出罪犯,以此来观察嫌疑人的反应,好尽快寻找破案线索。

很快,警察们发现在众多打探消息的人中,有一个叫刘兴国的人显得特别关心,警察便开始注意上了他。经过了一番调查,得知他是县磷肥厂的工人。还没等警察们带他前来询问时,警察们就得到了一条消息,说刘兴国突然去大连住进了医院。警察立刻赶到县磷肥厂,从工伤事故报告单上查到:刘兴国被黄磷烧伤,其人自述:上班时无意经过了那个操作车间,发现有一块黄磷正在冒烟,事出突然,影响可大可小,便赶紧用手抓起想收回桶中,不料却烧伤了双手。通过慎重考虑,警察决定立刻搜查刘兴国的家,在搜查时发现了刘兴国有一双鞋的鞋底印有血迹,通过鉴定查出这就是吕涛的血。于是,警察便将刘兴国逮捕拘留。

经过一番审讯,刘兴国说出了实情:原来刘兴国马上要结婚了,但这需要钱,刘兴国便想到了谋财害命,刘国庆选择了目标吕涛,将他杀害后,为了毁灭证据,便将吕涛的尸体扔到了井中。事发后他感到很害怕,慌张得竟然忘了窃走吕涛的财物,就仓皇逃回了家中,当那天前去打听情况时,听见了一位警察说查到一个可疑的指纹后,怕迟早会查到他的头上,便赶紧回到家中从水桶中捞出了一块黄磷,用手使劲地抓,黄磷燃烧了起来,将刘国庆的双手烧的满是血泡。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毁掉指纹,还

可以借此躲进医院。可万万没有想到,在刚进医院的第二天,就被警察带回了警局。

请问警察是怎么发现的刘兴国的可疑之处呢?

参考答案

很简单的原理,黄磷离开了水就会发生自燃,根本就不能直接用手接触,这是每个磷肥厂职工都熟知的常识。刘兴国作为磷肥厂的一名职工却用双手去抓捧黄磷,根本是不可能的,很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