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质量问题 A.质与量(1 / 1)

1.对于质的不满意感。质在经验上有时很容易分别,有时又似乎很难。红与绿普通叫作质,它们似乎很容易分别,我们也许会说它们底分别大。红与黄情形同样。可是,假如我们让黄深到金黄,同时又让红向橘红底方向改变,我们会有两不同而又不容易分别的颜色,我们会说它们底分别小。质有时分别大,有时分别小。对于分别大的质,我们靠官觉似乎就能够得到很清楚的印象,对于分别小的质,我们难免感觉到模糊。看落霞清楚的感觉固然有,模糊的感觉也有。例子可举的非常之多。就是分别很大的质有时也给我们以一种困难。以上说的红与黄底分别总算显明,然而如果我们把它们彼此之间的居间色按秩序排列起来,在此排列中的红与黄和单独的红与黄就不一样,它们单独地所有的显明的分别可以在此排列中消失。至于由经验中的质而推到致此质的原因,例如看病,问题似乎更复杂。别的不说,本条所举的种种,已经足够表示我们对于质,难免有一种不满意的感觉,我们也许要说:“质不客观。”在本条我们不预备讨论这句话有何解释,或说得过去与说不过去,我们只表示我们对于质难免有这样的感觉。

2.对于量底不同的感。我们对于量感觉不同,我们大都觉得它比质“客观”或者“靠得住”。我们有此感觉,此感觉也是有理由的。在本条我们暂不谈理由。单就量说,我们实在没有感觉到与质在客观上,或在靠得住上,有甚么不同的地方。假如我们看见一大堆的米,我们也不容易说出多少来,我们也许感觉到多,也许感觉到少。即以另外一堆米来作比较,我们也有对于质所有的同样的问题;如果多少太悬殊,我们当然容易感觉到谁多谁少,如果多少相差不远,我们不容易感觉到谁多谁少。前者相当于质方面底分别显明,后者相当于质方面底分别不显明。相当于红黄底排列,我们也可以把量排列起来,我们也可以把相差很远的量底居间量排列起来,使成一渐次由小到大或由大到小的秩序,在此秩序中,不邻近的量虽可以有很大的分别,而邻近的量就没有多大的分别。结果是单独的量底分别也许很大,而在此排列中的量底分别,我们也许不感觉其大。总而言之,单就量说,我们并不见得真的感觉它比质来得“客观”或“靠得住”。

3.客观感是从度量得来的。可是对于量我们的确有一种客观感或可靠感。这感觉是有理由的或有根据的,虽然这理由或根据不是从量本身得来的。我们底客观感或实在感是从度量得来的。度量了之后的量,的确给我们以实在感或客观感。假如对于上条所说的大小相差不远的两堆米,我们用量米的器具去度量它们,我们也许会发现一堆是一担零五升,另一堆是一担零三升。果然如此,我们会觉得前一堆米多于后一堆米。如果度量底结果和我们底感觉不一致,我们会惊异,可是虽然惊异,然而仍然会说“原来还是这一堆多”。如果度量底结果和我们底感觉一致,我们会说,“究竟这一堆米比那一堆多”。量所给我们底实在感或客观感是从度量得来的而不是量本身所有的。其所以如此者,当然是因为度量本身牵扯到对于官觉者为中立的标准。这标准底引用也靠我们底官感。即以那一担零五升的米而论,第二次量也许只有一担零四升半,第三次量也许又是一担零五升而有余。标准底引用当然逃不了官感,可是虽然如此,而标准底中立性并不因此抹杀。不是量本身比质客观,而是有度量的量,比无度量的质,能够给我们以客观感。这客观感底根据就是单位底中立性。

4.引用度量于质。度量既可以量量,既有中立性,既因此客观,既因此给我们以靠得住的感觉,何以不引用到质上去呢?如果我们能够引用度量于质上去,质岂不同样地也能够给我们以客观或靠得住的感觉吗?在知识不够发达的时候,这办法也许是办不到的。在知识够发达的时候,这办法是行得通的。现在的确有引用度量去形容质的办法。这办法在科学上早已实行。但是这办法引起一套理论。有些人以为我们既能引用度量于质,我们就能够化质为量。另外一班人又在另一方面主张化量为质。对于所谓化量为质,本书用不着谈到,它根本就不是知识论底问题。对于化质为量,以后就要讨论。但是在未讨论这一点之前,我们得表示一下所谓以度量去形容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