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论的直接和间接。上节表示由官觉及官觉底内容出发是很“自然”的。可是,这只是说从知识论着想我们底主要题目之一是官觉而从官觉出发很“自然”。但是从官觉出发也有直接从官觉出发还是间接从官觉出发底问题。我们也许会想到官觉只是觉中之一而已。我们还是先谈觉然后从觉中去找官觉呢,还是开始就谈官觉呢?这就是本节所要提出的直接或间接底问题。所谓直接讨论官觉就是不从各不同的觉中去找官觉。直接地讨论官觉似乎忽略了觉底问题。如果不愿意忽略觉底问题我们先从不同的觉论起。所谓间接地讨论官觉就是先论觉然后从不同的觉中去找官觉。这办法有非常之麻烦的问题。虽然有人采取间接办法,然而采取直接办法的居多。其所以如此者本书认为有非常之重要的理由。此所以我们在第一节之后插入本节这一段底讨论。
2.不同的觉。在经验中我们确有许多不同的觉。官觉之外,有梦觉,有幻觉,有妄觉。我们所比较习惯的是梦觉。大多数的人似乎都不时作梦。梦中依然有形形色色。醒的时候我们会承认梦中景况不是官觉中的景况,但是在梦中很少的人承认他们在作梦。即令他们自己承认他们在作梦,他们也不见得能够找出好的理由去证明他们在作梦。幻觉也是觉,发生底时候或许不多,但是并不因此而终止其为觉。在高烧的病态中比较容易产生幻觉。幻觉中也有形形色色,这形形色色也不是官觉中的。这句话——这形形色色不是官觉中的——是以官觉为立场而说的话。所谓妄觉所包含不同的觉似乎很多,妄觉这一名词有点对不起它所包含的觉。两平行的东西从某一角度看来也许不平行;直的棍子一半摆在水中看起来成为有某角度的两根棍子,……有些也把这些安排在妄觉范围之内,和普通所谓海市蜃楼一样。我们在这里不讨论这些问题,我们只表示有许多不同的觉。就其为觉说,它们似乎应该同官觉平等,但是我们是不是能够作如此看法呢?
3.间接地从觉说起。假如我们从觉说起我们或者不论觉而以上面所举的觉为平等,或者以觉为基本概念然后再分觉为以上所举的各种不同的觉。前一办法不牵扯到觉之所以为觉底问题,办法比较简单。后一办法牵扯到觉之所以为觉底问题。这两办法之中无论我们利用哪一办法我们总有一问题;我们底问题是从不同的觉中去找官觉。这就是说我们要从不同的觉中去分别官觉出来,我们实在是间接地讨论官觉。上节表示从知识论着想我们很自然地从官觉出发。可是我们虽自然地从官觉出发然而我们还是有所选择。我们直接地由官觉出发呢?还是间接地由官觉出发呢?假如我们直接地由官觉出发,我们不必提出不同的觉,即令要提出,我们也可以等官觉论成立之后附带地讨论它们。假如我们先提出觉底问题,我们只能从不同的觉中去找官觉。在这里我们要说一句透支的话,在不同的觉中去找官觉而又不以官觉为立场是办不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