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岳霖先生学术年表(1 / 1)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

7月14日生于湖南长沙。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

进长沙雅礼学校念书。

1911年(宣统三年)

考入清华学堂。

1914年

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留学,始学商科,后改学政治学。

1917年

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

1918年

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学位。硕士论文题为《州长的财政权》。

1919年

研究政治思想史,由读T·H·格林的著作而激发起哲学兴趣。

1920年

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为《T·H·格林的政治学说》。

1922年

在英国伦敦进修和从事研究。研读罗素的《数学原理》和休谟的《人性论》,接受分析哲学的训练。

1925年

回国。

1926年

在清华大学任教,创办了清华大学哲学系,任教授兼系主任。教哲学、政治学、政治思想史、逻辑。

6月,在《晨报·副刊》(第57期)上发表《唯物哲学与科学》。

8月,在《晨报·副刊》(第59期)上发表《自由意志与因果关系的关系》。

10月,在《晨报·副刊》(第61期)上发表《说变》。

1927年

4月、6月,在《哲学评论》第1卷第1—2期上发表“Prolegomena”。

8月,在《哲学评论》第1卷第3期上发表《论自相矛盾》。

11月,在《哲学评论》第1卷第5期上发表《同等与经验》。

1928年

8月,在《哲学评论》第2卷第3期上发表《休谟知识论的批评(限于Treatise中的知识论)》。

12月,在《哲学评论》第2卷第3期上发表《外在关系(External Relation)》。

1930年

3月,在《哲学评论》第3卷第2期上发表《知觉现象》。

8月,在《清华学报》第6卷第1期上发表“Internal and External Relations”;在《哲学评论》第3卷第3期上发表《A. E. I. O. 的直接推论》。

1931年

赴哈佛大学进修,随谢非教授学习逻辑。

7月,在《哲学评论》第4卷第1期上发表《论事实》。

1932年

1月,在《清华学报》第7卷第1期上发表《思想律与自相矛盾》。

在北京大学讲授符号逻辑课。

1933年

6月,在《清华学报》第8卷第2期上发表《释必然》。

10月5日,在大公报《学界思潮》副刊上发表《彼此不相融的逻辑系统与概念实用主义》。

11月,在《哲学评论》第5卷第2期上发表《范围的逻辑》。

1934年

在The Monist第44卷上发表“Note on Alternative Systems of Logic”。

4月,在《清华学报》第9卷第2期上发表《不相融的逻辑系统》。

9月,发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载《中国哲学史·附录》,商务印书馆)。

1935年

出版《逻辑》,清华大学出版部。

3月,在《哲学评论》第6卷第1期上发表《关于真假的一个意见》。

4月,为中国哲学会第一届年会提交论文《手续论》(摘要)。

1936年

1月,在《清华学报》第11卷第1期上发表《论手术论》。

4月,为中国哲学会第二届年会提交论文《形与质》(摘要),该文12月发表于《哲学评论》第7卷第2期。

9月,在《哲学评论》第7卷第1期上发表《道,式,能》。

12月,在《哲学评论》第7卷第2期上发表《可能底现实》。

《逻辑》一书被商务印书馆收入“大学丛书”重新出版。

在哲学系讨论会上主讲《真实小说中的真理》。

1937年

1月,为中国哲学会提交论文《现实底个体化》(摘要),3月发表于《哲学评论》第7卷第3期。

7月,卢沟桥事变发生后随清华大学南迁,开始写作《论道》。

在T’ien Hsia Monthly第4卷第4期上发表“Truth in True Novel”。

1938年

西南联大成立,任文学院心理学系教授兼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

1939年

在T’ien Hsia Monthly第4卷第4期上发表“On Political Thought”。

1940年

出版《论道》,商务印书馆。该书获中国最佳学术著作评选二等奖。开始写作《知识论》。

在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第37卷第7期上发表“The Principles of Induction and Apriori”。

1941年

4月,在《清华学报》第13卷第1期上发表《论不同的逻辑》。

为徐孝通、王浩讲《现象和实在》一书。

1942年

在哲学系作“关于名言世界和非名言世界”讲演。

1943年

为中国哲学会第四届年会提交《势至原则》,5月发表于《哲学评论》第8卷第1期。

7月,在《哲学评论》第8卷第2期上发表《归纳总则与将来》,后收为《知识论》第八章。

8月,赴美国芝加哥大学参加关于中国的座谈会。

11月,在《哲学评论》第8卷第4期上发表《自然》,后收为《知识论》第九章。

撰写《中国哲学》(英文)一文。

1944年

在《哲学评论》第9卷第1—2期上发表《思想》,后收为《知识论》第六章。

完成《知识论》之写作,但在一次空袭警报中,在昆明北边的蛇山躲藏时将手稿遗失。

1948年

当选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

12月,重新写完《知识论》,手稿交付商务印书馆(最终于1983年出版)。

1949年

9月,任西南联大哲学系主任。

1950年

任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

1951年

在《新建设》第4卷第5期上发表《了解〈实践论〉的条件——自我批评之一》。

1952年

10月,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6所大学哲学系合并为北京大学哲学系,任系主任。

1953年

加入中国民主同盟。

1954年

任《光明日报哲学研究》主编。

1955年

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学部成立,任学部委员。9月底,任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兼逻辑研究组组长。

1956年

调往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任一级研究员。

9月起,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开罗素哲学批判课。

1957年

开始写《罗素哲学批判》一书。

赴波兰出席国际哲学会议——华沙会议。

1958年

3月底,以中国文化代表团副团长身份访欧,在牛津大学作学术讲演。

1959年

6月,在《哲学研究》第3期上发表《论真实性与正确性的统一》。

10月,在《哲学研究》第5期上发表《对旧著〈逻辑〉一书的自我批判》。

1960年

1月,在《哲学研究》第1期发表《论“所以”》。

1961年

1月,在《新建设》1月号发表《关于修改形式逻辑和建立统一的逻辑体系问题》。

7月8日,在《光明日报》发表《读王忍之文章之后》。

《逻辑》一书由三联书店再版,《对旧著〈逻辑〉一书的自我批判》作为序言。

1962年

3月,在《哲学研究》第3期发表《客观事物的确定性和形式逻辑的头三条基本思维规律》。

5月,在《哲学研究》第5期发表《论推论形式的阶级性和必然性》。

12月,金等著《逻辑通俗读本》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1963年

主编的《形式逻辑》完成初稿。

1965年

写毕《罗素哲学批判》。

1977年

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

1978年

在《哲学研究》第1—2期上发表《评罗素的所谓追求“永恒的真理”》。

1979年

8月,任中国逻辑学会会长。

《在全国逻辑讨论会开幕式上的讲话》载《逻辑学文集》,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10月,主编的《形式逻辑》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1980年

在英文版《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 in China)第1期上,发表1943年以英文撰写的“Chinese Philosophy”(《中国哲学》)。

1982年

4月,任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名誉校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举行“金岳霖同志从事哲学、逻辑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五十六周年庆祝会”。

1983年

3月,任《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顾问。

出版《知识论》,商务印书馆。

1984年

10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金岳霖哲学成就巨大,张申府曾评价说“在中国哲学界,以金岳霖先生为第一人”。金岳霖还培养出了沈有鼎、王宪钧、殷海光、王浩、冯契、周礼全等一批著名学者。

1985年

12月10日至1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学习委员会、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联合召开金岳霖学术思想讨论会。

1988年

出版《罗素的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