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1 / 1)

极简罗马史 金文 685 字 3个月前

罗马共和国初期并没有成文的法律,当时的法律只是一些约定俗成的条款,由于没有以文字形式做出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伸缩性和不确定性,为法官偏袒贵族提供了便利。

公元前455年夏季的一天,平民盖尤斯在自己的田地里除草。看着长势喜人的庄稼,盖尤斯不禁感到欣慰,心想今年应该能够丰收吧!就在这时,贵族奥卢斯驾着马车从田间的小路上疾驰而来,吓得田间的一只老鹰腾空而起,马因此受惊,冲进盖尤斯的田里,踩坏了庄稼。盖尤斯见状,急忙上前跟奥卢斯理论,谁知奥卢斯不但不讲理,还举起马鞭毒打了盖尤斯一顿,随后扬长而去。盖尤斯被打得皮开肉绽,愤怒之下起诉了奥卢斯,想为自己讨回公道。谁知到了法庭上,法官却做出了这样的判决:贵族奥卢斯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因为自罗马城建立以来,就没有贵族向平民道歉的先例,更不用说赔偿了,而且此案是由平民盖尤斯不尊重贵族奥卢斯引起的,盖尤斯挨打是罪有应得。

总之,习惯法主要保护贵族阶级的利益,却损害了平民阶层的权益。这种不公正的法律,激起了平民的强烈不满,迫使平民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共和政权,罗马共和国终于在公元前449年颁布了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纠纷、家庭关系、财产继承、犯罪以及刑罚等方面,本质上还是维护贵族阶级利益的——比如第十一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可以说《十二铜表法》只不过是习惯法的汇编。上文中提到的对债务纠纷的处理,既是习惯使然,也是按照《十二铜表法》进行的。

不过,《十二铜表法》毕竟打破了贵族阶级对法律的垄断,多多少少约束了那些专横的贵族,维护了平民阶级的利益。

无论是习惯法还是成文法,在公元前3世纪时都只针对罗马公民,因此它们也可以称为公民法。随着罗马的逐步壮大,在罗马境内居住的外邦人也越来越多,如果外邦人涉案了,又该怎么办呢?

艾哈迈德是一位来自小亚细亚的商人,已经在罗马定居多年,一直在罗马城内做小生意。公元前44年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从外地进货回来,可是到了罗马街头,车上的货物竟然被一群无赖哄抢一空。艾哈迈德急得直跺脚,无奈之下只好向法庭求助,没想到法官却不受理此案,因为艾哈迈德不是罗马公民。

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致使许多外邦人都不愿意在罗马定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罗马政府不得不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定了适用于居住在罗马境内的所有人的法律——万民法。万民法是对公民法的补充,它提高了平民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激发了平民的爱国热情,也使越来越多的平民开始积极参政,较好地理顺了罗马国内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促进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巩固了罗马政权。

为了维护公正,实现“人人平等”,古罗马哲学家、政治家、演说家西塞罗还提出了自然法。自然法并不具备具体的法律条文,只是一种法律观念,它主张法律应该更多地体现正义和理性,对当时和后世的统治者都产生了一定的思想冲击。

公元6世纪中叶,罗马东部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颁布了《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该法的内容之丰富、体系之完善是世界史上其他法律无法比拟的,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了完备阶段。它不但有助于调解复杂的社会矛盾、巩固罗马东部帝国的统治,还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的《独立宣言》,就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