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廿二日,厦门,致性公老人(1 / 1)

性公老人慈座:

前奉惠书,敬悉。迄今已近一月,永春未有消息,想是因缘尚未成熟。故不能往。兹因草庵广空、广谦二老人,谆劝后学到彼过年,明春再移居彼等所兼管之某寺。想慈座当赞许也。永春之行,恐须延缓,诸乞慈亮为祷。谨达,顺颂法安!

后学演音稽首

十一月廿二日

以后惠函,乞寄广空师转致后学。

写此信后,仅十五分钟,即有永春所托之善兴师到万石岩,接洽往永之事,可谓奇巧。但往草庵之事,先已决定,未可变动,且俟将来有便,再来永春可耳。附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