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导人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设计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必须抓住的关键就是如何理解员工的偏好。当人力资源主管在建立各种各样的激励机制时,必须能够预见到激励对象对此会做出怎样的反应,无论是设计薪酬制度,还是出台招聘、解雇、职称、职位、工作环境等政策,只有深入理解他们的偏好,才能找到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最优方案。
按照传统经济学有关个人偏好的假定,人们喜欢"收入越多越好,工作越少越好",并且收入越多,收入的边际效用越低;工作越多,工作的边际成本反而越高。正因为一个人工作需要付出成本,所以要给予补偿,也正因为他在乎收入,所以企业才可以调动他的积极性,才有办法监督、制约他。
从这些简单的假定中,一名合格的人力资源主管应该至少可以读出薪酬激励的3种含义:一是工资水平必须随着工作量的增加而递增。当工作量、工作时间、努力程度等工作成本不断增加时,多出部分的工资率一定要相应地越来越高,通常加班费高于正常工资就是这个道理。二是收入越高激励成本也就越高。收入水平越高,要调动其积极性就越困难。如果员工的工资水平越高,企业为他提供的预期收入也就应该越高。三是确定的收入和不确定的风险收入不是等价的,承担风险越大的人需要得到的补偿越多。
理解了这些,企业在用人时要注意,把害怕风险的人放在固定薪水的位置上,而把愿意承担风险的人放在收入波动较大的位置上,这样可以使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下降。创业阶段企业面临的风险特别大,因此创业型企业在招聘人才时需要支付的风险成本就相对高,但随着企业逐步进入成熟期,创业者们的收入越来越稳定,这时他们的平均工资虽然在绝对值上是上升的,但增长速度可以降低了。同样在企业内部,当上马新项目、开拓新市场、销售新产品时,企业要支付给相关人员的预期收入就应该相对较高,而在非常成熟、客户稳定的市场中,相关人员就可以接受相对较低的收入。
以色列心理经济学家丹尼尔·卡尼曼对偏好的假设有所不同,正因在"研究不确定状态下人们如何做出判断和决策"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卡尼曼和实验助手得出一个结论:人们收入水平低于预期时的痛苦指数大大高于投入水平高于预期时的快乐指数。
所以企业的薪酬制度应有标准可依,让员工心里有底,俗话说得好:"家里有粮,心里不慌。"
另外,如果员工喜好稳定,并比较在乎日常制度、日常细节,那么不易对这些员工做出强烈刺激,采用处罚的办法要比奖励的办法更见效;当然,如果决定采用升职、加薪等奖励的办法,在做出这种决策时务必要特别谨慎。
通常人们最在乎的是自己已经得到的东西,而且占有的时间越长,失去时的痛苦就越大。所以如果某个位置空缺,你可以先给他一个代理职务,如果不合适还可以随时撤换,但如果是正式任命,想换掉就要颇费心思了。同样,在制定薪酬制度时,收入波动较大的企业如果想把浮动的收入变成固定的收入,也一定要有谨慎的考虑,否则当业务进展不利时再想把固定收入降下来就会非常困难,企业在这方面的灵活性就会受到限制。
在了解员工偏好和通晓管理基本常识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制度是双赢的,对员工和企业都是一个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