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安地经受了几次愉快的暴风雨,并在火炉边度过了一些欢快的冬夜,外面大雪纷飞,就连猫头鹰的叫声也给压了下去。许多星期以来,我散步时一个人都没碰到,除了那些偶尔来林中伐木,然后又用雪橇将其运到村里的樵夫。然而,这些风暴却教会了我在林雪深处开出一条小路,因为我穿过森林时,狂风吹得橡树叶纷纷落入我踏过的足迹,并在此驻留,通过吸收光线融化了积雪,不仅变成了我行走的路径,而且到了夜里这条黑线成了我行路的指南。说到与人交往,我不禁想起从前的林中居民。在大多数市民同胞的记忆中,我的房屋附近有一条小路,这里曾经回**着居民的笑声和闲聊声,而房屋四周的森林里,一座座小花园和小房屋星罗棋布,不过那会儿的森林比现在密多了。在我自己的记忆中,有些地方的松树可以同时擦到马车两侧。不得不单独行走、只身到林肯乡的妇女和孩子们胆战心惊,他们常常要跑一大截路。虽然这只是通向邻村的一条不起眼的小路,或者说供樵夫们行走的小路,但是由于它变化多端,倒是给游客带来了不少的乐趣,因而在记忆中停留的时间也就更长。从乡村到森林,中间是一片开阔田野,可从前这儿却有一片槭树沼泽,地基下面全是原木,毫无疑问,直到今天,这些原木仍然铺设在这条尘土飞扬的公路下面,这条公路从斯特拉顿家,即现在的艾尔姆斯豪斯农庄,一直通到布里斯特山。
我的豆田东侧,公路对面,曾经住着加图·英格拉汉姆,他是康科德的乡绅邓肯·英格拉汉姆老爷的奴隶,邓肯给他的奴隶造了一所房子,并允许他住在康科德森林——我说的这个加图不是尤蒂卡的加图[1],而是康科德的加图。有人说他是一个几内亚黑人。有人记得他在胡桃林中有一小块地,他让这些胡桃一直生长,希望老了能有所用,但是最后,一个更为年轻的白人投机分子将它弄到了手。但是现在,这个人拥有的是一座同样狭小的房子。加图这个几近湮没的地窖洞口还在,但是由于边上有一排松树,挡住了游人的视线,所以知道的人不多。现在这儿漆树(Rhus glabra)密布,最古老的物种之一黄花(Solidago stricta)也生长得郁郁葱葱。
有位黑人妇女,名叫齐尔法,她的小屋就坐落在我的豆田拐角处,这儿离镇较近,她在小屋里为乡亲们纺织麻布,由于她嗓音嘹亮、突出,因此,整个瓦尔登森林常常响彻着她的清脆歌声。最后,在1812年战争中,英国士兵,也就是那些假释的俘虏,将她的住所放火烧了,当时她不在家,她的猫、狗和母鸡都给烧死了。她的生活很苦,几乎就不是人过的。从前,有个人经常光顾这片森林,据他回忆,有一天中午,他经过她家门口,听到她对着已经烧开了的水壶喃喃自语:“你们全是骨头,全是骨头啊!”在那儿的橡树林中,我看到不少房屋残留的砖头。
沿着公路下去,靠右手在布里斯特山上,住着布里斯特·弗里曼——“一位灵巧的黑人”,他曾是卡明斯老爷的奴隶。布里斯特曾经在这儿栽培过苹果树,至今仍生长在这儿,现在,这些果树已经长大,成为老树了,但在我尝来,这些果实依然不脱野性,有点野苹果的味儿。不久前,我在老旧的林肯墓地读到了他的墓志铭,在他的边上是一些无名坟墓,在康科德撤退中战死的一些英国士兵就埋在这儿。他的墓碑上写的是“西比奥·布里斯特”——其实,他应该被称为“西庇阿·阿非利加努斯”[2]——“一位有色人种”,仿佛他已褪了色似的。墓志铭上还特别强调他是何时死的,这无非是间接地告诉我,他曾活过。躺在他边上的是他的贤妻,她给人算命,人缘很好——她身材宽大,又圆又黑,黑得赛过黑夜的孩子,在康科德,这样一个黑黝黝的肉球真是空前绝后。
顺着山下去,靠左手在林中古道上,还能看到斯特拉顿家宅的痕迹,从前,他家的果园遍布布里斯特山坡,可是这些果园早给油松消灭掉了,只剩下一些树根,而这些旧根又长成了许多茂盛的树。
离镇更近一些,马路对面,森林边上,就是布里德的地方,这个地方名气很大,因为有一个妖精兴风作怪,这个妖精的名字在古代神话中并没有明确记载,但它在我们新英格兰的生活中,却扮演了一个十分突出又十分惊人的角色,跟神话中的人物一样,有朝一日,会有人给他写一部传记;这家伙来的时候,先是装成朋友或雇工,然后开始洗劫,甚至杀掉全家——真是一个新英格兰怪种。但是历史不应讲述这儿发生的悲剧,还是让时间从中协调,缓和气氛,给这些悲剧增添一份蔚蓝色彩。有一个众说纷纭的传说,说这儿曾经有一个酒店,还有一口井,这口井给游客提供清淡的饮料,给他们的骏马补充给养。在这儿,人们相互致意,聆听或讲述新闻,然后分道扬镳。
虽然布里德的小屋久无人住,但是十二年前,它还矗立在这儿。屋子大小跟我的差不多。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总统大选之夜,一帮顽皮的孩子将它点上了火。当时我住在村边,正读着戴夫南特[3]的《龚迪伯特》,读得几乎入了迷,那年冬天,我一做事就犯瞌睡,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家传。我有一个叔叔,连刮胡子都能睡着,于是一到星期天,他就不得不来到地窖给土豆去芽,让自己保持清醒,安守着自己的安息日,要不就是因为我想通读查尔姆斯编的《英国诗集》。这本诗集大大征服了我的神经[4]。我刚将头埋于此书,火警就响了,救火车急速向现场驶去,奔在前面的是一帮大人和孩子,而我则跑在最前头,因为我已跃过了小溪。我们以为起火的是森林南端——我们这些人以前全都救过火——什么牲口棚啦,店铺啦,住所啦,全都烧起来了。“这是贝克的牲口棚。”有人叫道。“这是考得曼的地方。”另一个人断言道。正在这时,一串串新的火苗蹿到了森林上空,仿佛屋顶已经倒塌,于是我们一齐叫了起来:“康科德人救火来了!”马车飞驰而过,车上挤满了人,其中没准儿还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无论多远,他都得到达现场;然而,救火车的铃声渐渐落后,越来越慢,越来越稳,而跑在最后的,则是那些先放火后又报警的人,有人事后私下说道。于是,我们继续向前跑着,像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不相信自己的感官证据,直至来到了三岔路口听到了爆裂声,并真正感受到墙那边的火的热量,我们才意识到,唉!我们已经到了。离火近了,我们的热情反而减了。一开始我们还想把一洼塘的水都浇上去,但最后我们还是决定让它烧下去,它已烧得差不多了,一点价值都没有了。于是我们围着救火车站着,一个挨着一个,通过喇叭筒表达我们的心情,或低声讲述着世界上发生过的大火,包括巴斯科姆店铺的那场火灾。但是私下里我们感到,要是我们拖着救火车及时赶到,再加上一洼塘的水,我们最后就能将这一场可怕的大火变成另一场洪水。最后,我们一点坏事没干,全都撤退,回去睡觉,我呢则继续看我的《龚迪伯特》。说到《龚迪伯特》,序文中有这样一段话,说机智是心灵的香粉,“而大多数人并不了解机智,就像印第安人并不了解香粉一样”,对此我不敢苟同。
第二天夜晚,大约同样的时间,我穿过田野,正好经过那儿,听到了一阵低低的呜咽,黑暗之中我走近一看,发现这个人我认识,他是这个家庭的唯一幸存者,继承了这个家庭的优点和缺点,只有他才关心这场火灾,此刻,他趴在地上,眼睛瞧着地窖的墙,看着里面仍在燃烧的灰烬,跟往常一样喃喃自语。他成天在河边的草地上工作,只要一有机会,他就跑来看看他祖上的家,看看他儿时待过的地方。他从各个角度、各个方位,对地窖看了一遍又一遍,他总是趴在地窖上,好像石头缝里藏着他所记得的财宝,而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块砖头和灰烬。房子已经**然无存了,他只好看着这片废墟。看到我的出现,他仿佛得到了同情,心中颇感安慰,夜色朦胧之中,他指给我一口盖好了的井,谢天谢地,这口井还没烧掉,他在井边久久地摸索着,寻找他父亲制作的架起井水的升降装置,摸了摸那曾经维系着载重物的铁钩或铁环——他能摸的也只有这个了——他使我确信,这是一件不平常的“装置”。我摸了摸它,后来我每天散步时,还要去看看它,因为这上面悬着一个家族的历史。
同样还是左侧,在看见井的地方,墙边的丁香丛中,也就是现在的开阔田野上,曾经住着纳丁和勒格罗斯。不过他们回林肯乡去了。
比上述地方更远的树林里,路和湖彼此最近的地方,制陶工魏曼占有一块土地,他在这儿给镇上的人制作陶器,还让其后代子承父业。他们没有什么物质财富,有的只是勉强让其居住的土地,治安官还常常来征税,但却一无所获,为了填表,他“扣押了一件一文不值的东西”,我看过他的账目,除此之外,他无物可取。仲夏的一天,我正在锄地,一个带了一大堆陶器去市场的人驻马来到我的田前,向我打听小魏曼的情况。很久以前,他曾从他手中买过一个陶轮,他想了解一下他现在的情况。我曾在《圣经》中读过陶土和陶轮[5],但从未想到,我们所用的陶器并不是丝毫无损地从那时传下的,就像长在树上的葫芦,我很高兴地听到,我的邻居中有人从事这项制陶艺术。
在我之前,森林中的最后一位居民是一位爱尔兰人,休·夸尔(他的名字念起来要卷点舌),他住的就是魏曼的房子,人们都叫他夸尔上校。据说他曾参加过滑铁卢战役。如果他活着,我一定会让他将战事重新操练一番。他在这儿的工作是挖沟渠。拿破仑去了圣赫勒拿岛,夸尔则来到了瓦尔登森林。据我所知,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他风度翩翩,像见过世面的样子,说起话来彬彬有礼,一般人都想象不到。到了仲夏,他还穿着一件外套,因为他害起了震颤性谵妄症,脸红得像胭脂。我来到林中不久,他就死于布里斯特山脚下的路上,所以我的记忆之中没有这个邻居。他的同伴们认为他的房子是“一座不吉利的城堡”,一个个远而避之,在他的房子拆掉之前,我去看了一下。竖起的木板**挂着他穿皱了的旧衣服,仿佛就是他本人[6]。他的壁炉上放着一只破烟斗,而不是在泉水边破裂的一只碗。说到泉水,这可不能视作他死亡的象征,因为他对我说过,虽然他曾听说过布里斯特泉水,但他从来没有目睹过;脏兮兮的纸牌撒了一地,什么方块,黑桃和红桃老K啦,等等。还有一只黑鸡没有被房产管理员捉去,这只黑鸡黑如夜晚,一声不吭,仿佛是在等待列那狐,不过它仍然栖息在隔壁的房间里。屋后隐隐可以见到一座花园,那儿曾经种过东西,虽然现在已是收获季节,但是由于主人发病时浑身震颤,所以一次都没锄过。园子里长满了罗马苦艾和鬼针草,最后果实全都粘到了我的衣服上。屋后的墙上刚刚挂上一张土拨鼠的皮,这是他最后一场滑铁卢的战利品,不过他再也用不着温暖的帽子或手套了。
现在,只有地上的一个凹槽还能看出这些房子的痕迹,地窖的石头也深埋地下,阳光明媚的草皮那儿,生长着草莓、树莓、糙莓、榛树丛和漆树;在原来是烟囱的角落里,现在正生长着油松或节节疤疤的橡树,而石阶石那儿,或许正摇曳着一棵芬芳的黑桦木。有时候,井的凹痕依稀可见,从前,这儿泉水喷涌,现在却杂草丛生,干枯无泪;要不就是最后一个人离开时,从草地下面搬起一块扁平的石块,将井深深掩盖,留待日后人们前来发现。将井掩盖起来,这是一个多么悲哀的举动啊!与此同时,泪泉开始喷涌。这些地窖的凹痕就像遭到遗弃的狐狸洞和陈旧的洞穴,成了唯一的遗迹,而从前,这儿人来人往,生气勃勃,人们以不同的方式,用不同的方言,讨论“命运、自由意志和绝对预知”。但是据我所知,他们得出的结论无非是“加图和布里斯特拔过羊毛”。这跟著名的哲学流派史一样,给人以深刻的启发。
门框、门楣和门槛已经消失二三十年了,但是丁香花依然生机勃勃,每到春天,鲜花盛开,芳香四溢,吸引了沉思的游客前去采摘;这些丁香原本是些孩子们栽培在前院的,现在却矗立在幽僻的草地墙边,这是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个品种,是唯一的幸存者。想当初,这些黑黝黝的孩子们跑到房屋的阴凉处,将只有两个芽眼的瘦弱幼枝插到地里,每天浇水,没想到它们居然生了根,寿命超过了他们,甚至超过了给它们遮荫的房屋和大人经营的花园和果园。他们长大、去世后半个世纪,这些丁香还在给孤独的游客讲述他们的故事——这些丁香色泽鲜艳,芳香四溢,仍跟当初那个春天一样。我深深地注视着这依然柔和、礼貌、欢快的丁香色彩。
可是这一小小的村落,本可以发展更多的东西,为什么康科德坚守阵地,而这个村子却失败了呢?难道没有什么自然优势,比方说水?唉!瓦尔登湖水深深,布里斯特泉水清凉,人们可以长期饮用,有益健康,然而人们并不加以利用,而是用来稀释杯中之物。他们全是些口渴的家伙。难道这儿就不能编篮子、做马厩扫帚、编席子、烤玉米、织麻布、制陶器,使荒野像鲜花一样盛开,让无数的子孙承继先父的土地?本来,贫瘠的土地至少可以防止低地的退化。唉!想想看,这些人类居民丝毫没有给这儿的风景增添美丽!或许自然又要重新尝试,让我去做第一个移民,而我去年春天造的房子,则将成为村中最古老的一座建筑。
我不知道在我占据的这块地方,以前是否有人盖过房子。救救我吧,我不想住在这样一个城市,城池的底下又是一座古城,建城的材料全是些废墟,城里的花园成了一座座陵园。土地已经发白,交上了厄运,还没等采取必要的手段,大地恐怕就要遭到毁灭。带着这些回忆,我将居民重新迁入森林,然后安然入睡。
到了这个季节,我的来客很少。积雪最深的时候,我能一连一个星期,甚至半个月都没人敢来看一下,但是我照样过得舒舒服服的,就像田鼠、耕牛或家禽,据说它们长期埋在大雪堆里,就是没有食物,也能活下来;要不就像本州萨顿镇的那家早期移民,1717年他不在家的时候,一场大雪将他家的房子彻底覆盖,只有烟囱冒出的热气在积雪中化出了一个洞口,才使一名印第安人发现了这座房子,从而解救了他们全家。但是没有友好的印第安人关心我,其实也没这个必要,因为房屋的主人正好在家。好大的雪啊!听上去多么开心啊!农夫们如无法带着牲口赶到森林和沼泽,他们就得砍掉屋前的绿荫树,积雪变硬的时候,他们就得到沼泽地里去砍树,等到来年春天一看,他们砍树的地方离地居然有10英尺。
积雪最深的时候,从公路到我家,我走的这条路有半英里,可以说迂回曲折,虚线点点,点与点之间还有很大一片空白。在一连一个星期的平和天气中,我来来去去,迈着同样多的步子和大小一样的步伐,每走一步,都要深思熟虑,准确无误,就像两脚规一样行走在我的足迹上——冬天使我们变得按部就班——可是足迹上常常映有蓝天的色彩。不过,没有什么致命的天气阻碍过我散步或者说外出,因为我常常在最深的积雪中步行8到10英里,赶去跟山毛榉、黄白桦或松树中的老相识约会,到了这时,冰雪已经使树枝低垂,树顶尖尖,使松树变成了冷杉,有时候,我跋涉在近两英尺深的积雪里,来到最高的山顶,我每迈一步,就将头顶的积雪摇下来;有时候,我匍匐前行,在雪地里扑腾,因为这时,猎手们都已回家过冬去了。一天下午,我兴致勃勃地看着一只大林枭(Strix nebulosa)栖息在一棵五针松下面的枯枝上,位置靠近树干,此时大白天,我离它只有一杆远。我只要一移步,就会在雪地上发出声音,它就能够听到,但却无法看到。我一发出声音,它就会伸长脖颈,竖起脖子上的羽毛,眼睛睁得大大的,但是很快,它的眼睑又耷拉了下来,开始打盹儿。看它看了半小时之后,受其影响,我也有点睡意了。它坐在那儿,两眼半睁半闭,就像一只猫或者说猫的有翼兄弟。它的眼皮之间只有一条细缝,靠着这道细缝,它跟我保持着一种半岛似的关系;就这样,它眼睛半睁半闭,从梦境中向外观看,极力想了解我这个模糊的物体,或者说挡住了它的视线的尘埃。最后,由于声音更响,或者说由于我越靠越近,它开始变得不安起来,慢慢地在栖枝上转了个身,好像对有人打断它的梦感到十分恼火。它振翅飞过树林,翅膀展得奇大,可是我却一点声音也听不到。就这样,它不是靠视力,而是凭借自己对周围环境的灵敏感觉在松枝间飞翔,可以说,它是用自己敏感的羽毛,在黄昏中摸索前进的路线,最后,它找到了一个新的栖枝,可以在那儿宁静地等到第二天黎明。
漫长的铁路堤道横贯草地,每当我从此经过,都会遇到一阵阵凛冽的寒风,因为只有到了这里,寒风吹起来才无所顾忌。冰霜吹在我的左脸上,虽然我是个异教徒,但我还是把右脸也迎了上去。就是从布里斯特山的马车道走,情形也好不了多少。因为我还要进城,像个友好的印第安人一样,旷野上白雪皑皑,可是此时,它们全都堆积到了瓦尔登路两侧的墙里,用不了半个小时,行人的足迹就给抹掉了。等我回来时,新的积雪又堆起来了,于是我在积雪中挣扎,忙碌的西北风不停地将粉末状的积雪堆在路的拐角口,使你看不到兔子的足迹,就连田鼠的细小足迹也看不到。然而,就是到了仲冬季节,我也常常看到一些温暖而有弹性的沼泽,在那里青草和臭菘仍在泛出持久的绿色,一些耐寒的鸟儿也会来此等待春天的到来。
有时候,尽管大雪纷飞,但是我晚上散步回来时,常常要越过一行深深的脚印,一直通到我家的门口,这是樵夫离开我家时踩出的,我还在壁炉上发现了他削下的一堆碎木片,屋里散发着他的烟斗味。或者说,如果我哪个星期天的下午碰巧在家,就会听到一位长脸的农夫踏雪而来的声音,他从树林深处摸到我这儿,说是要跟我聊一聊。他是少数“农庄人士”中的一位,他穿的不是教授服,而是工作服,并准备随时引用教会和政府的道德言论,就像从牲口棚里拉一车肥料那样得心应手。我们谈及了原始时代和简单时代,那时候人们围坐在火旁,虽然天气寒冷,但却令人振奋,大家一个个头脑清醒;如果没有其他点心,大家就用自己的牙齿试一试聪明的松鼠从前丢下的许多坚果,因为果壳最厚的坚果,往往都是空的。
积雪最深,暴风雪最强的时候,一位诗人[7]从大老远跑来看我。一位农夫、一位猎手、一位士兵、一位记者,甚至连一位哲学家都有可能畏而怯步,但是什么也吓不住一位诗人,因为他的动机是纯粹的爱。谁能预测他的来去呢?他的职业随时呼唤着他出去,就是医生睡觉也不例外。我们让这个小小的屋舍欢笑不断,回**着清醒而低沉的谈话,足以弥补瓦尔登谷长久以来的沉默。相比之下,百老汇显得幽静、荒僻。说到开心处,两人往往开怀大笑,笑的可能是指刚刚谈及的俏皮话,也可能指将要说出的笑话。我们一边喝稀粥,一边提出了许多“全新的”人生理论,而这碗稀粥既可请客,又可使人头脑清醒,正是哲学所需要的。
我在湖滨的最后一个冬天,还有一位备受欢迎的来客[8],这事我绝不会忘记。有一次,他穿过村子,顶着雨雪夤夜前来,直到从林中看到我的灯光,和我度过了几个漫长的夜晚。他是最后一批哲学家中的一员——是康涅狄格州将他推向了世界——他先是帮这个州推销商品,后来他宣布推销他自己的头脑,一边宣扬上帝,一边贬黜人类,只有头脑才能结出硕果,就像坚壳里面才有果肉一样。我想活人当中,只有他的信仰最坚定。他的言语和态度表明,一切要比人们了解的要好得多。随着时代的推移,只有他不会感到失望。眼下他没有什么计划。不过尽管他此刻多少受点冷落,但是随着他的时代的到来,大多数人意想不到的法规就会生效,一家之主和统治者就会向他征求意见。
看不到清澈的人是多么盲目啊!
人类的一个忠实朋友,也可以说是人类进步的唯一朋友。一位老凡人或者不妨说一位不朽之人,怀着不知疲倦的耐心和信仰,将镌刻在人类躯体上的形象一一加以澄清,而人类之神此刻已面目全非,仅仅成为一座座歪斜的纪念碑。他才华出众、待人热情,拥抱过孩子、乞丐、疯子和学者,各种思想兼纳并蓄,从而给他的才华增添了宽度和雅致。我想他应该在世界公路上开设一家旅馆,让全球的哲学家云集于此,他的旅馆招牌上应该写着:“招待的是人,而不是他的兽性。悠闲安逸、心智平和、真诚地寻找正确道路的人,请进。”我的熟人当中,恐怕就数他神志最清、心计最少;昨天和明天一点没变。从前,我们一起散步,谈话聊天,完全将世界抛诸脑后,因为他不受世界任何制度的束缚,是个生来自由的人。无论我们拐到哪条路,天地似乎都要交汇,因为它给风景增添了美丽。一个身着蓝衣的人,其最合适的屋顶就是反映其清澈的苍穹。我看不出他如何会死。自然不会丢下他不管。
我们彼此吐露了自己的思想,就好像将木片拿出来晾干,我们坐下来,将这些木片一一削碎,试试我们的刀锋,同时欣赏着松木中淡黄色的纹理,我们满怀敬意,轻轻地涉水而过,要不我们就平平稳稳,携手并进,这样一来,思想之鱼就不会吓得逃离小溪,也不会害怕岸边垂钓之人,而是来去庄重,仿佛掠过西天的云彩,珠母似的白云一会儿汇集,一会儿又消融。我们在这儿工作,修订神话,润饰寓言,建造空中楼阁,因为大地提供不了优秀的基础。伟大的观察者!了不起的预言家!与他聊天真是新英格兰之夜的一大享受。啊!我们进行了如此的谈话,诗人和哲学家,还有我提到过的老移民——我们三人——我们的谈话扩大了我的小屋,震得它霍霍作响;我不敢说,在大气压力之上,每一英寸圆弧圈承受了多少磅的重量,但是它已经开了缝,需要塞进很多乏味的话,才能阻止日后的泄漏,幸好我已让人捡了不少这类麻絮。
另外还有一个人[9],跟我度过了一些美好的时光,令人久久难忘。这个人住在村中自己的家里,但时时跑来看我,除此之外,我在那儿再也没有什么朋友了。
跟在别处一样,有时候,我也期待着从不来访的客人。《毗湿奴往世书》②说过:“黄昏时分,一家之主应该立在院子里,花上挤一头奶牛的时间,等待客人的到来,如果他愿意,他也可以多等一会儿。”我常常恪尽职守,殷勤等待,但是挤整群奶牛的时间都过去了,也没看到城里来一个人。
[1] 小加图(Marcus Porcius Cato,前95—前46),大加图的曾孙,死于尤蒂卡。
[2] 大西庇阿(Scipio Africanus,前236—前183),罗马将军,曾打败迦太基名将汉尼拔的进攻,赢得“阿非利加努斯”(Africanus)的美名。梭罗这儿用的是双关语,意指奴隶起源于非洲。
[3] 戴夫南特(William Davenant,1606—1668),英国诗人,《龚迪伯特》是其创作的一篇英雄史诗。
[4] 双关语,“神经”原文是Nervii,原指公元前57年被恺撒打败的一个北方欧洲部落。而梭罗这儿的意思是说查尔姆斯编的诗集征服了他的神经系统,就像恺撒征服了部落一样。
[5] 见《圣经·耶利米书》,18:3—6。
[6] 双关语。原文中“穿皱”(Coil)与“夸尔”(Quoil)谐音。
[7] 指小钱宁。
[8] 指阿尔科特(Amos Bronson Alcott,1799—1888),超验主义者、教育家。
[9] 指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梭罗的邻居、朋友和导师。② 印度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