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南朝与北朝呈现为彼此对峙却又长期共存的政治状态,在后世正史的撰述中和现代历史研究的考察中南朝一词与北朝一词常会相遇,因此人们往往将二者合称为南北朝。
关于南北朝一词的记载,早就见于《旧唐书》中。《旧唐书》卷173《郑覃传》记载:
覃虽精经义,不能为文,嫉进士浮华,开成初奏礼部贡院宜罢进士科。初,紫宸对,上语及选士,覃曰:“南北朝多用文华,所以不治。士以才堪即用,何必文辞?”……帝曰:“轻薄敦厚,色色有之,未必独在进士。此科置已二百年,亦不可遽改。”[18]
开成是唐文宗(836—840年)的年号,这段记载所述是唐文宗与身为宰相的郑覃在朝廷上讨论关于以进士科选拔人才的事宜。从郑覃之语可知,南北朝之词已经惯用于唐朝官方。又,《旧唐书》卷43《职官二》记载:
门下省,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自晋始置门下省,南北朝皆因之。[19]
这段资料也表明唐朝之后南北朝之词已在文献之中习用。
至于现代的历史学研究中,南朝、北朝以及南北朝三词更是屡见不鲜,都是使用频率很高的学科术语。南朝一词与北朝一词单独在语言交流与文字著述中使用时均无不便之处,然而当二者出现在相同的场合时就会发生时空方面不一致问题。而且,二者的合称,即南北朝一词本身,就一直存在着空间与时间方面的不一致,只是人们为惯性所驱使,并未加以留意而已。这种情况不免会影响历史研究中表述的清晰度乃至考察的深刻性,因此有加以辨析的必要。
作为代表特定时代的名词,制约其范畴的主要因素是空间与时间之界定。先谈空间界定方面的问题。南朝与北朝对峙时期,双方疆界犬牙交错,大体上东方的江淮之间与西方的江沔之间,往往呈现为双方进退不定的状态。好在这种状态并不影响人们对于南朝、北朝以及南北朝概念的理解,可以模糊处置之。但是,也有在定义上模糊不得的问题。比如,处于南朝与北朝之间的后梁在历史学的界定中究竟划归南朝还是北朝的问题。
后梁是南方的梁朝灭亡之前分裂出来的政权,就是上节所引《周书·柳霞传》中述及的位于江陵的萧詧政权。在《中国历史大辞典》之“魏晋南北朝史卷”的“后梁”词条中又称后梁为北梁,并列有参见性质的“北梁”词条,[20]此外也有称后梁为西梁的,这都是后人因其方位而命名者。后梁的帝位共传宣帝萧詧、明帝萧岿、靖帝萧琮三世,历三十三年(555—587年),最终灭亡于隋朝。在《中国历史大辞典》之“魏晋南北朝史卷”的“南北朝”词条中,以列表的形式将后梁归入南朝系列。[21]其原因虽然未加明述,不过在该词条的正文中是这样写的:
南朝据有南方之地,自晋元熙二年(420年)宋武帝刘裕代晋称帝,至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陈灭亡,历宋、齐、梁(包括后梁)、陈四代。[22]
从文中“后梁”处于“梁”之后的括号之中来看,理由是显明的。那就是,后梁原本是从位于南方的梁朝割裂出来的,而且后梁的国主宣帝萧詧正是南梁武帝萧衍之孙、昭明太子萧统之三子。这样的处置似乎符合传统的观念。
然而,李延寿编撰《北史》与《南史》的时候,却将专门表述后梁政权的《梁萧氏传》列入《北史》卷93《僭伪附庸传》中。[23]也就是说,在传统的正史中早就将后梁列入北朝了。李延寿这样做的理由在《僭伪附庸传》的“序言”之中有明确表述:
萧詧虽云帝号,附庸周室,故从此编次为《僭伪附庸传》云尔。[24]
按《梁萧氏传》的记载,萧詧先已称藩于北朝的西魏,随后被西魏立为梁主。此后,后梁政权一直尊奉西魏之正朔,并且向西魏以及其后的北周、隋朝称臣,在本质上就是这些北朝政权的附庸。[25]李延寿的做法既合乎历史学的原理,也不失于传统的观念。对比而言,李延寿将后梁归入北朝的空间范畴更加合理。[26]好在关于后梁的归类问题并不影响对于南北朝的宏观论述,只是在具体讨论后梁政权之时不得不加以注意而已。
再谈有关南北朝范畴在时间界定方面的问题,其间的歧义就相对突出一些。先考察南北朝的时间下限。如前所述,李延寿早就对南朝与北朝的时间下限做了界定,南朝的下限为陈朝灭亡的祯明三年(589年),即隋朝开皇九年;北朝的下限为隋朝灭亡的义宁二年(618年)。李延寿做出这样的界定是有其理由的。从传统的朝代本位出发,他编撰的《南史》与《北史》都要将相关的朝代完整地交代给读者。
不过,问题就出来了,由南朝与北朝合称从而生成的南北朝之词,其时间的下限以陈朝灭亡之年为准,还是以隋朝灭亡之年为准呢?按理,南与北是一组同生共灭的现象,有南才有北,当南朝灭亡之时也正是北朝结束之际。所以,后世的研究者逐渐倾向于以陈朝灭亡之年作为南北朝结束的时限,也就是将南北朝的下限与南朝的下限一致起来。前述《中国历史大辞典》的“南北朝”词条就是这样界定的:
从元熙二年(420年)东晋灭亡,至开皇九年(589年)隋文帝杨坚灭陈,其间一百七十年,中国历史上形成南北对峙局面,史称南北朝。[27]
为了强调南朝与北朝的共同时间下限,该词条在结尾还称:
大定元年(581年)北周为隋所代,最后隋灭后梁及陈,中国复归于统一,南北对峙局面乃告结束。[28]
这样的界定虽然摆脱了传统上强调朝代本位之观念的羁绊,使得南北朝时间的下限问题得以解决,然而却没有将南朝与北朝同生共灭的原则贯彻到处理南北朝时间范畴的上限问题上,因此这方面的矛盾便凸显出来。
在《中国历史大辞典》的“南北朝”词条中,南朝的时间上限为“(东晋)元熙二年(420年)宋武帝刘裕代晋称帝”之时,北朝的时间上限为“自太延五年(439年)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统一北方始”,二者并不契合。如前所述,李延寿对南朝与北朝的时间上限早已作过界定,南朝的时间上限为宋朝立国的永初元年(420年),此即东晋灭亡的元熙二年,北朝的时间上限为的北魏立国的登国元年(386年),二者也不契合。上述两种界定,显然都不符合南朝与北朝同生共灭的原则。尤其是后者,不仅将奠定北朝基础的北魏道武帝和明元帝撇开,而且将一开始就主导中国北方政治舞台的太武帝朝割裂为二。这样的界定给研究带来了颇大不便,可见在界定时限之际完全撇开传统朝代并不妥当。像南北朝这类具有代表相应时代意义的历史学科术语,既然来自于传统,就要适当顾及传统的朝代本位观念,尽可能地符合其时代的整体性,由此去划定其时空范畴。
南北朝分裂时代的形成有其客观的历史背景,它的存在与发展也具有相应的历史价值。对此,历史学家胡三省有过高屋建瓴的总结:
自苻坚淮淝之败,至是十有四年矣。关河之间,戎狄之长,更兴迭仆。晋人视之,漠然不关乎其心。拓跋珪兴,而南北之形定矣。南北之形既定,卒之南为北所并。[29]
胡三省的这段注释一方面注入了自己在现实中痛失家国的悲情,另一方面又冷静地概括了历史发展的整体趋势,揭示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十分明确地将淝水之战至隋灭陈朝的历史阶段作为自成体系的有机整体对待。这个有机整体就是南北朝,通观其间的历史轨迹不难悟出这样的道理:由于淝水之战出现北败于南的结果,形成南北分裂的局面。在南方,汉族政权得以偏安;在北方,以拓跋部为首的各族纷纷登上政治舞台,占据中原社会的主导地位。其后,南北双方于军事的对峙中逐步在经济与文化上求同,最终才以南并于北的方式结束长期的政治分裂。按照这样的历史逻辑,南北朝的上限应该是淝水之战结束的东晋太元八年(383年),下限自然是隋文帝灭陈朝的开皇九年(589年)。
当然,这样的看法也有待于通过历史研究的实践,尤其是具体撰述文章的反复运用,以验证是否得当。因为如此一来,虽然南北朝一词自身范畴中的矛盾得以解决,但是它和通行已久的南朝一词与北朝一词的时空界定却更不一致了。那么,通行的南朝一词与北朝一词的时空界定是否应作相应的调整呢?由此会不会引起新的混乱呢?
历史现象错综复杂,令人困惑的问题必然层出不穷,这正是吸引历史工作者的无穷魅力所在。笔者在研究之中有所困惑,因此摆列出来,以求方家不吝指教。
原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
[1] 本文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交办项目“中国古代史名词”(2011)的阶段性成果。
[2] (唐)房玄龄:《晋书》卷71《孙惠传》,1884页,北京,中华书局,2011。
[3] 《魏书》卷43《刘休宾传》,965页。
[4] (南梁)萧子显:《南齐书》卷57《魏虏传》,992页,北京,中华书局,2011。
[5] (唐)姚思廉:《梁书》卷56《侯景传》,839页,北京,中华书局,2011。
[6] (唐)李百药:《北齐书》卷3《文襄纪》,35页,北京,中华书局,2011。
[7] 《北史》卷100《序传》,3344~3345页。
[8] 《北史》卷100《序传》,3345页。
[9] 《魏书》卷79《鹿悆传》,1764页。
[10] 《周书》卷42《柳霞传》,766~767页,北京,中华书局,2011。
[11] 在李延寿编撰《北史》卷46《鹿悆传》和卷70《柳霞传》时,虽然按照自己的体例要求,浓缩了原本出自《魏书》与《周书》中对应文献的不少文字,却依旧保留着北朝的称谓。李延寿这样做并非无意的举动,对照上节引述的李延寿向朝廷所上表文中,北朝与南朝一同作为关键词,可知李延寿对北朝一词也是相当重视的。参见《北史》卷46《鹿悆传》,1704页;卷70《柳霞传》,2441~2442页。
[12] 《北史》卷100《序传》,3345页。
[13] 中华书局点校本《北史》中已经指明此错误,参见该版卷100《序传》之《校勘记》[五六],3351页。
[14] 李凭:《〈北史〉中的宗族与北朝历史系统——兼论中华文明长存不衰的历史原因》,此文亦辑录于本书中,以便相互补充。
[15] 《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1861页。
[16] 《旧唐书》卷45《舆服志》,1951页。
[17] 《中国历史大辞典》之“魏晋南北朝史卷”“北朝”词条,180页右栏,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18] 《旧唐书》卷173《郑覃传》,4491页。
[19] 《旧唐书》卷43《职官二》,1842页。
[20] 《中国历史大辞典》,“魏晋南北朝史卷”之“后梁”词条,262页右栏;“北梁”词条,180页右栏。
[21] 《中国历史大辞典》,“魏晋南北朝史卷”之“南北朝”词条,502页通栏。
[22] 《中国历史大辞典》,“魏晋南北朝史卷”之“南北朝”词条,501页右栏。
[23] 《北史》卷93《僭伪附庸传·梁萧氏传》,3068~3099页。
[24] 《北史》卷93《僭伪附庸传》,3061~3062页。
[25] 《北史》卷93《僭伪附庸传·萧詧传》,3086~3100页。
[26] 韩国磐先生所著《魏晋南北朝史纲》就采用这样的观点,他认为:“(西魏)立萧詧为梁帝,只管江陵一州之地,襄阳划归于西魏,这就是后梁。后梁不过是西魏北周的附庸,不成其为独立政权。”参见韩国磐:《魏晋南北朝史纲》,“萧梁的统治和侯景之乱”,3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27] 《中国历史大辞典》,“魏晋南北朝史卷”之“南北朝”词条,501页右栏。
[28] 《中国历史大辞典》之《魏晋南北朝史卷》“南北朝”词条,502页左栏。
[29] 《资治通鉴》卷108《晋纪》,太元二十一年(396年)七月“改元皇始”条下胡三省注,49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