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蕺山学案(一)(1 / 1)

凡所云性,只是心之性,决不得心与性对。所云情,可云性之情,决不得性与情对。

“恻隐之心,仁也”。又曰:“恻隐之心,仁之端也。”说者以为端绪见外耳,此中仍自不出来,与“仁也”语意稍伤。不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只说得仁的一端,因就仁推义礼智去,故曰四端,如四体判下一般。说得最分明。后人错看了,又以诬仁也。因以孟子诬《中庸》未发为性、已发为情,虽喙长三尺,向谁说?

“口之于味”一章,最费解说,今略为拈出。盖曰耳目口鼻之欲,虽生而有之之性乎,然独无所以宰制之乎?是即所谓命也。故君子言命不言性,以致遏欲存理之功。纲常伦物之则,有至有不至,虽生而若限之命乎,然孰非心之所固有乎?是则所谓性也。故君子言性不言命,以致尽人达天之学。盖性命本无定名,合而言之,皆心也。自其权籍而言则曰命,故尝能为耳目口鼻君。自其体蕴而言则曰性,故可合天人、齐圣凡而归于一。总许人在心上用功,就气中参出理来,故两下分疏如此。若谓命有不齐,惟圣人全处其丰,岂耳目口鼻之欲圣人亦处其丰乎?性有不一,惟圣人全出乎理,岂耳目口鼻之性独非天道之流行乎?审若此,既有二性,又有二命矣。惟提起心字,则性命各有条理,令人一一推诿不得。此孟子道性善本旨也。后之言性者离心而言之,离之弗能离,则曰一而二,二而一,愈玄愈远。离性言命亦然。

(羲以为性命之辨,莫明于此。耳目口鼻是气之流行者,离气无所为理,故曰性也。然即谓是为性,则理气浑矣。乃就气中指出其主宰之命,这方是性。故于耳目口鼻之流行者,不竟谓之为性也。纲常伦物之则,世人以此为天地万物公共之理,用之范围世教,故曰命也。所以后之儒者穷理之学,必从公共处穷之,而我之所有者,唯知觉耳。孟子言此理自人所固有,指出性真,不向天地万物上求,故不谓之命也。宋儒以上段是气质之性,下段是义理之性,岂不误哉!)

勿忘勿助间适合其宜,便是义,非以勿忘勿助去集那义也,如此正是义袭了。

知言之学,只是从未发之中看得透,故早破了偏见。此处差之毫厘,气便于此而受过,过则暴也。此孟子得统于子思处。

主一之谓敬。心本有主,主还其主,便是主一。今日乃打破敬字。

濂溪以中言性,而本之刚柔善恶。刚柔二字,即喜怒哀乐之别名。刚善则怒中有喜,恶则只是偏于刚,一味肃杀之气矣。柔善则喜中有怒,恶则只是偏于柔,一味优柔之气矣。中便是善,言于刚柔之间认个中,非是于善恶之间认个中,又非是于刚善柔善之外另认个中也。此“中”字分明是“喜怒哀乐未发之谓中”,故即承之曰“中也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圣人之事也”。《图说》言“仁义中正”,仁义即刚柔之别名,中正即中和之别解,皆为《中庸》注疏。后人不解《中庸》,并不解《图说》、《通书》矣。

周子思之功全向几处用。“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知几故通微,通微故无不通,故可以尽神,可以通诚,故曰:“思者圣功之本,而吉凶之机也。”吉凶之机,言善恶由此而出,非几中本有善恶也。几动诚动,言几中之善恶方动于彼,而为善去恶之实功已先动于思。所以谓之“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所以谓之“知几其神”。机非几也,言发动所由也。

善不善之几中于感应者,止有过不及之差。而乘于念虑者,则谓之恶。然过而不已,念虑乘之,亦鲜不为大恶矣。君子知几端在感应上,控持得力,若念虑之恶,君子早已绝之矣。

程子以水喻性,其初皆清也,而其后渐流而至于浊,则受水之地异也。如此分义理与气质,似甚明。但《易》称“各正性命,乃利贞”,又称“成之者性也”,亦以诚复言。则古人言性,皆主后天。而至于“人生而静以上”所谓“不容说”者也,即“继之者善”,已落一班。毕竟离气质无所谓性者。生而浊则浊,生而清则清,非水本清而受制于质故浊也。如此,则水与受水者终是两事,性与心可分两事乎?余谓水心也,而清者其性也。有时而浊,未离乎清也,相近者也。其终锢于浊,则习之罪也。

性本虚位,心有定理。

敬斋云:“敬无间断,便是诚。”予谓心有间断,只为不敬。故若敬,则自无间断。敬则所以诚之也,此所谓自明而诚也,非敬即是诚。敬斋尚未及和靖,敬斋只持守可观,而和靖于涵养分上大是得力。(以上癸未冬月)(六字据《刘子遗书?学言下》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