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为什么需要帝国(1 / 1)

在英帝国发展史上,17世纪是一个里程碑时代。正是在这个世纪里,英国不仅基本上完成了对爱尔兰的合并,而且拥有了“苏拉特、孟买、马德拉斯和圣乔治堡和威廉堡(加尔各答),冈比亚的一个贸易点,西印度群岛的一些岛屿和北美沿海移民地区”。[1]第一英帝国即“早期殖民帝国”基本形成,这是一个以美洲移民殖民地和加勒比种植园为主体的重商主义帝国体系,[2]哈克卢伊特等殖民先驱思想家所设计的帝国梦想开始实现。

但第一帝国并非一蹴而就,它萌生和准备在都铎时期。1603年斯图亚特王朝的建立标志着旧朝代的结束和新时期的出现,但斯图亚特王朝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前朝造就的。一方面,都铎王朝所设计的“英国是一个帝国”的蓝图得到了部分实现,即通过一系列内政与外交政策摆脱外来势力,使英国作为一个自主的国家立足于欧洲民族之林,这是英吉利民族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也是以后英国实行商业扩张、建立殖民帝国的重要保证。伊丽莎白时代所奉行的民族自立方针推进了工商业和外贸事业,巩固了国家的独立与主权,提升了民族意识与民族精神,激起了英国商人向外扩张的强烈愿望。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强固,走出国门参与世界竞争成为“帝国梦”的追求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点,寻找海外市场、扩大海外贸易和进行殖民扩张是英国的必然选择。

斯图亚特王朝建立后,英国表现出强烈的扩张欲望及扩张势头。此时,英国开始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社会,以商业为纽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变动,形成了殖民扩张的社会环境。由商业所驱动的国内经济一体化趋势不仅使对外贸易成为必要,而且提高了英国的整体经济实力,以至于西班牙的统治者在17世纪初发出了这样的惊叹:“让我们与整个世界去打仗,但要与英国保持和平。”[3]詹姆士一世时代与西班牙之间的和平状态给英国商人带来了对外扩张的好机会,因此,英国人以爱尔兰为起点,对亚、非、美地区进行了全面的出击。英国的殖民扩张运动迅速向海外延伸,并在17世纪中期在亚洲、非洲获得了贸易立足点,在北美和加勒比地区建立了移民殖民地,初步奠定了第一帝国的基础。

不过,此时期英国的海外扩张主要体现为民间行为,以冒险家、商人、贵族、宗教信徒等组成的民间力量成为英国对外扩张的主体,政府的作用相当薄弱,这与其它早期殖民帝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毫无疑问,“新世界的起点是商业的专门化”[4],商业的发展和商业资本的扩张以及由此引起的整个社会的商业化构成了17世纪英国殖民扩张的初始动力。正如弗格森所强调的:“大英帝国的崛起主要表现的是一个经济现象,它的发展完全是由商业和商品消费推动的。”[5]从理论上说,商业资本是资本的最早形态,它不能创造新的生产方式,但是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中曾发生过重大影响。马克思曾指出:“在16世纪和17世纪,由于地理上的发现而在商业上发生并迅速促进了商人资本发展的大革命,是促进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6]从都铎时期开始,重商主义已经在英国广为盛行,但直至17世纪初仍未内化为英国政府的殖民政策。在殖民地初建的时期,英国政府并未制定具体殖民地的政策,而是让殖民地自行发展,殖民开拓也基本上依赖商业集团或业主个人的努力。除爱尔兰之外,英国的殖民扩张是由商业合股公司和业主个人发起的,依靠移民的个人创业精神加以推进。作为私人资本最主要组织形式的商业合股公司承担了殖民地的创立费用和组织工作,英国政府很长时间内对殖民地并不抱太大的期望,它只是通过颁发特许状给商人合股公司和业主个人,由他们筹措资金招募人员到海外建立殖民地。针对英国政府在殖民开拓中的这种情况,曾有英国政治家公开提出批评,认为英国殖民地的形成、发展和繁荣根本不是政府作用的结果,个人和民间力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英国在规划殖民地方面缺乏立法精神。[7]的确,英国政府的无所作为严重影响到英国海外扩张的过程,因此其早期扩张充满无序,步履艰难。

17世纪中期是英国社会急剧变动的时代,也是英国殖民政策开始重大调整和转换的时期。一方面,随着内战的爆发和政权的转换,强国之间竞争的加剧,英国的殖民扩张呈现出新的态势,先前主要体现为民间性质的殖民开拓逐渐转化为政府有意识的政策行为,谋求海外商业利益并建立商业帝国成为英国国家追求的目标;另一方面,伴随殖民地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英属殖民地作为原料供应地和制造品的销售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因此,重商主义开始真正被确立为英国的具体政策。克伦威尔时期《航海条例》的颁布就是这种政策的反映。此后,尽管英国政局不断变化,但重商主义的殖民政策一直在强化,逐渐形成完整的制度。重商主义经济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实现贸易垄断,并使殖民地的经济完全服从于宗主国。亚当·斯密曾明确地批评重商主义:“英国统治殖民地的主要目的,或更确切地说唯一目的,一向就是维持独占……此种独占即此等殖民地隶属我国的标志,亦是我国从这种隶属所得的唯一果实,英国一向用以维持这种隶属的费用,其实都是用来维持这种独占。”[8]

然而,贸易与殖民地垄断必然遭遇到其它强国的有力挑战,在重商主义时代,国家间竞争的主要内容是对外贸易,因为贸易被看作是衡量一个国家强弱的基本标志。在重商主义者看来,扩大贸易,实现贸易顺差是使一国致富的唯一手段,但贸易在世界范围内是总量限定的。“贸易就是一种零和博弈。一国的收益就是另一国的损失。从这方面来看,重商主义贸易政策不可避免地导致贸易争端,而这反过来又常常恶化为军事争斗。”[9]威廉斯更是认为:“贸易引起战争,战争为了扩展贸易。事实上在旧商业制度下,贸易本身就是一种战争。”[10]因此贸易既是战争的起因又是战争的目的,英帝国就是在不断的商业竞争和战争中形成的。自16世纪以来,西欧国家掀起了建立海外帝国的**,葡萄牙、西班牙一马当先,率先建立了庞大的海外帝国,取得了领先世界的优势。荷兰和法国则紧随其后,商业扩张和殖民活动都后来居上。英国因为正处在变革时期,国内政局动**,因此在殖民扩张的道路上进展缓慢。但是,英国的优势在于它崛起伊始,便将海洋作为自己的目标。进入17世纪以后,英国已越来越显示出自己作为未来海洋大国的潜力,到17世纪中期英国的军舰已从1640年的39艘增加到1651年的80艘,克伦威尔时代英国的海军人数达到了3万人。[11]英国人的目光扫视着大海以及更远的“新大陆”,这不仅反映了英国对海外扩张的积极性,也孕育了与老牌海上帝国如西班牙、荷兰的矛盾与纷争,因为谁拥有了海洋,谁就获得了商业霸权和殖民霸权。正如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的:“有了海军才有殖民地。有了殖民地才有商业。有了商业,一个国家才能维持大批军队,增加人口,造就最光荣、最有用的企业。”[12]

英国早在伊丽莎白时代,就将欧洲和世界强国西班牙视为自己伸张民族精神的首要敌人,双方的斗争一直未息。17世纪中期,特别是在克伦威尔时代,英国更加嫉妒西班牙的殖民大国地位。面对西班牙的衰落之势,英国人认为只要它不阻挠英国在美洲的商业掠夺和殖民扩张,就可以对其表示迁就,所以英国对西班牙的要求只是开放西印度群岛的航行自由。可是西班牙对美洲的经济和殖民利益是独占的,不容英国分享,英国遂决定利用军事手段,发动对西班牙的商业战争,最终从西班牙手中夺取了牙买加,取得了在加勒比地区的战略要地。英国还与法国结盟共同反对西班牙,经过英法的打击,西班牙进一步走向衰落。在17世纪,英国感到在海外的最大阻力和威胁来自荷兰,双方的利益不可调和,最终英、荷走向战争。随着《航海条例》的出现,从50年代到70年代,英、荷进行了三场大规模的商业战争,荷兰的霸权在战争中衰落,英国不仅从荷兰手中夺取新阿姆斯特丹和新泽西,使北美洲殖民地连成一片,还接管了荷兰的大部分海运贸易,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上贸易强国。特别是在长期的商业战争中英国锻造出一支强大的海军,这是维系英帝国的重要支撑。据统计,1688年时,英国海军拥有173艘船舰,6930门大炮;17世纪末,军舰达到323艘,大炮9912门,舰船总排水量16万吨。[13]正是凭借强大的海上力量和贸易优势,从17世纪末开始,英国开始与当时唯一能与英国抗衡的大国法国展开了对峙,通过18世纪的连续战争,英国终于击败法国成为世界霸主。对英国来说,这些战争的起因和目的都是“消灭法国商业和法国海上力量”[14],获得殖民霸权,建立世界贸易帝国。对外贸易是英国的生命线,所以英国才不惜以武力捍卫自己的商业。当时的英国,一切对外战争几乎都是为了捍卫“至高无上的商业利益”,通过商业战争,“英国运用它的海上和金融力量,取代了西班牙、荷兰和法国,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的殖民国家”。[15]

以重商主义为基础,英国最终确立了自身的殖民体系。“这种体系的设计带有防御性,其目的是排斥荷兰人(与其他人),同时这种设计又具有建设性,它可以使殖民地与宗主国一体化。”[16]英国这种殖民体系使第一帝国独具特色,其突出表现是在经济上对殖民地严格控制,在政治上则管制不严。英国殖民地,无论是特许殖民地、自治殖民地,还是业主殖民地和王室殖民地,都是依据英王的特许状建立的,所有殖民地从理论上说都是英王赐封的领地,商业公司和业主个人都是英王赐封的领主。但是从一开始,英国政府就对严格管制殖民地没有太大的兴趣,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英国与殖民地之间的权力关系始终未能清楚地界定。英国政府没有专门的殖民地管理机构,只是通过许多不同的部门行使帝国控制,而各行政部门又都根据各自的利益而处理殖民地问题。因此,有人说英国殖民地是“无人的事业”,又是“人人的事业”,政治管理显得十分松散。按理说,代表英王利益的总督在殖民地政治生活中应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实际上真正主导殖民地内部事务的却是殖民地的地方议会。复辟时期斯图亚特王朝曾试图削弱殖民地议会的权力以控制殖民地的事务,但是“光荣革命”却使美洲殖民地和母国一样摆脱了专制王权的束缚,殖民地的代表制得到了恢复。到17世纪末,美洲殖民地均确立了代议体制,以代议制为基础的殖民地内部自治成为传统。代表英王行使权力的总督“无法充分地代表英王的利益,他手里的全部权力只能保证自己在殖民地的官职而已”。[17]

与松散的政治控制相反,英国对殖民地的经济控制却是相当严格的,甚至为此不惜动用武力,所以第一帝国被认为是一个“不依赖军队而依靠船队支撑的海外贸易和殖民帝国”。[18]重商主义作为一种经济理论,它主张国家对经济的控制,由此实现国富民强。在重商主义理论中,殖民地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殖民地应该发挥其经济职能,积极地为母国服务,成为宗主国工业品的销售市场、廉价原料供应地并为宗主国谋求贸易、航运霸权服务。以重商主义为指导,17世纪中期以后英国政府陆续颁布了《航海条例》和其它具有独占限制性的贸易法令,旨在增强英国商业航运的力量,保证英国商人获得运输利益,垄断对殖民地货物进口的支配权,消除殖民地与英国制造业的竞争,防止英属殖民地向英国在欧洲的对手提供商品,最终使殖民地永远处于依附于英国的地位,形成以英国为核心的帝国内部分工和商业贸易圈。在这个贸易圈中,宗主国承担工业品和制成品生产,美洲殖民地提供烟草、鱼类及海防仓库,西印度群岛提供蔗糖及其他热带产品,印度提供香料,[19]由此使英国在经济上达到帝国范围内的自给自足。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英国政府不断强化经济管理机构,英国几乎所有的殖民地管理机构都是为执行《航海条例》等相关法令而设置的,这充分体现出英国对殖民地经济作用的高度重视。[20]虽然,殖民地通过各种手段使《航海条例》很难得以完全贯彻,但是,以重商主义为指导的严密的规章制度和相对完整的经济贸易体系,却成功地把荷兰从当时世界运输业市场和英属殖民地贸易中赶了出去,英国获得了巨大的利益。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却是商业的霸权造成了工业上的优势。所以殖民制度在当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殖民制度大大地促进了贸易和航运的发展。‘垄断公司’是资本积累的强有力的手段。殖民地为迅速产生的工场手工业保证了销售市场,保证了通过对市场的垄断而加速的积累,在欧洲以外直接靠掠夺、奴役和杀人越货而得到的财宝,源源流入宗主国,在这里转化为资本。”[21]这是以后英帝国发展和争霸的基础。

重商主义的帝国体制虽然具有存在的历史合理性,但一开始便蕴含着难以克服的矛盾。英国人在17世纪的海外殖民进程中并非一帆风顺,在各种复杂的殖民背景下,为了生存进而谋求进一步的发展,建立合适的政治机构以行使必要的组织管理是殖民者首先予以考虑的。为此,英属美洲殖民地在建立过程中,均依照英王室授予的法律地位和作为英国人所拥有的权利,遵循和沿用英国的法律传统,将英国政治结构移植到了殖民地,形成由总督(英王的代表)、参事会(相当于英国上院)和议会(相当于英国下院)共同组成的殖民地统治体系,殖民地本身对内部事务拥有很大的自治权。英属殖民地自治倾向的发展和英国政治控制的松弛,完全是英国传统和自治精神的体现。对此费尔德豪斯正确地指出,英国在早期殖民帝国的构建中,将自身的政治观念和制度移植到美洲,英国殖民地之所以比其他殖民地都自由,正因为英国是一个最自由的国家。[22]这是英国与其他殖民国家不同的地方。在英国看来,只要殖民地的法律不与英国法律相抵触,便宁愿让殖民地拥有恰当的政治环境以发展经济,这样既符合英国地方自治的传统,又可使英国获得其所追求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可通过满足殖民地的政治要求使其为英国的争霸事业和商业战争服务。因此“在大部分殖民时期,英国觉得允许北美殖民地自行其是是妥当的,可取的”[23]。

英国殖民地对母国政治和文化传统的“模仿”,并非简单的照搬和“再版”。殖民地的特殊环境又使英国的传统与殖民地的历史环境相结合,甚至向异质环境妥协,形成殖民地的政治结构和思想理念。在殖民地居民眼中,自己是英国人,理应获得英国人所拥有的一切权力。移民们面临新环境所产生的自由进取精神及殖民地无垠土地的存在使他们很容易达到政治上自由和自治的目的,这种自由甚至超过了英国人所具有的自由,他们的自治权利也比英国本土要大。但是,殖民地又对英国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它们需要英国。英国美洲殖民地的自然条件不及西葡所属的中南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文明程度也比较低下,且没有黄金可供掠夺,这种客观环境迫使早期英国殖民者要想生存下来,必须依赖从母国不断输入劳动力及生活必需品。当殖民地获得一定发展之后,又需要特定的商品销售市场,特别是某些单一经济作物的殖民地更需要母国的支持,英国为其提供了比较固定的商品交换渠道。殖民地面对其他殖民国家的激烈竞争和印第安人的袭击时,也需要宗主国担负防御或进攻任务。英国的重商主义政策虽然对北美殖民地尤其是南方种植园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害,但是,殖民地的对外贸易却也受到这一政策的积极影响,它使殖民地免受帝国外的竞争,推动了殖民地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造船业和航海业的发展,这是殖民地对外贸易发展的前提条件。英国皇家海军在公海上对殖民地商船来往提供的保护,也使殖民地海外贸易的顺利进行成为可能。英国政府还利用特惠关税制从英国市场上排除其他国家殖民地的烟草,[24]使英属北美殖民地烟草生产在国际市场上拥有垄断地位,烟草遂成为北美殖民地主要的出口商品和平衡英国和殖民地贸易收支的一个重要砝码。英国虽然公布了“列举商品法”,但对殖民地的另一些产品诸如海上用品包括柏油、树脂、松节油、桅杆等,木材及蓝靛等予以奖励和补贴,这对于殖民地的某些制造业是有利的。另外,英国国内市场对殖民地开放,英国对非帝国产品的高关税政策也使殖民地的产品获益匪浅。即使宗主国严格执行《航海条例》,其限制殖民地经贸发展的消极影响也是有限的,殖民地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逃避英国的控制。正因为如此,“殖民地居民认为,在英帝国统治下,他们处于一种利弊参半,但不是不舒适的生活环境中”。[25]重商主义使殖民地在英帝国内部获得了某种发展和繁荣的机会,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甚至直到1763年之前殖民地都基本接受重商主义原则和各种贸易法案。[26]“在整个17世纪和18世纪早期,殖民地与宗主国之间的联系是通畅和紧密的,既没有分裂,也没有反叛。”[27]

但是必须指出这种体制一开始便蕴含着难以克服的矛盾。英国政府之所以在殖民地默认其自治权力,其根本目的在于可以谋取经济上的好处。殖民地被看成是商业事务,应当为母国的繁荣效力,而要有利可图就应允许殖民地拥有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力,以开发其潜在的资源和森林。所以,以《航海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英国重商主义政策,又是以损害殖民地经济发展为补偿代价的,它“迫使殖民者在进口时出价更高且消费量更小,而在出口时售价更低且销售量更小”。[28]而殖民地自治倾向的发展和经济整体化发展,意味着殖民地的离异因素会逐渐增加,与宗主国之间的矛盾会日益发展。矛盾尖锐发展的结果便是英帝国的解体,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17世纪英帝国在其形成的同时,就已孕育了18世纪帝国危机的种子。[29]

【注释】

[1] 诺尔斯:《英国海外帝国经济史》(第一卷),第76页。

[2] D.K.Fieldhouse The Colonial Empires A Comparative Survey from the Eighteenth Century pp.84-86.

[3] J.R.Seeley The Growth of British Polic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22 p.27.

[4] 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25页。

[5] 尼尔·弗格森:《帝国》,前言。

[6]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71页。

[7] Jack P.Greene ed.Great Britain and the American Colonies 1606—1763 Preface.

[8]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185页。

[9] 杰里米·阿塔克、彼得·帕塞尔:《新美国经济史——从殖民地时期到1940年》(上),第37页。

[10] T.G.威廉斯:《世界商业史》,陈耀昆译,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年版,第102页。

[11] 杰弗里·帕克等:《剑桥战争史》,第209页。

[12] 佩里·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第26页。

[13] 杰弗里·帕克等:《剑桥战争史》,第208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48页。

[15] 杰弗里·帕克等:《剑桥战争史》,第292页。

[16] 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64页。

[17] 杰拉尔德·冈德森:《美国经济史新编》,第98页。

[18] David Armitage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British Empire p.3.

[19] W.A.Barker A General History of England 1688—1852 London A.& C.Black Ltd.1963 p.146.

[20] 从1675年设立的贵族贸易委员会到1696年设立的贸易委员会都将执行《航海条例》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参见H.T.Dickinson ed.Britain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pp.25-27.

[2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22页。

[22] D.K.Fieldhouse The Colonial Empire A Comparative Survey from the Eighteenth Century pp.59-62.

[23] 杰拉尔德·冈德森:《美国经济史新编》,第113页。

[24] 塞缪尔·埃利奥特·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第88页。

[25] 杰拉尔德·网德森:《美国经济史新编》,第112页。

[26] Esmond Wright ed.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pp.29- 30.

[27] G.R.Elton Studies in Tudor and Stuart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Vol.III Papers& Reviews 1973—1981 p.343.

[28] 杰里米·阿塔克、彼得·帕塞尔:《新美国经济史——从殖民地时期到1940年》(上),第69页。

[29] 赫伯特·阿普特克:《美国人民史》(第一卷),第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