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一个独立的享有国家主权的、平等的民族国家的形成,英国国内的政治、经济整体化发展态势日益确立,并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竞争实力。面对欧洲诸国的大肆扩张和激烈竞争,如何巩固并进一步发展民族国家、力图获得民族优势遂成为英国人面临的首要任务。围绕这一任务,16世纪末17初,英国涌现出了大量的社会思潮,其中以清教主义和重商主义思潮最具代表性,对17世纪英国的整体走向特别是第一帝国的建立有着直接的影响。
(一)清教主义:建立清教式的宗教帝国
宗教无疑是英吉利民族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是都铎时代,还是17世纪英国的历史发展都贯穿着宗教的因素。宗教问题的发展既是英国社会变革的结果又是社会演变的动力。因此,在17世纪英国构筑帝国大厦的历史过程中,同样离不开宗教因素的影响。其中,清教的兴起及清教主义(Puritanism)的发展所产生的作用尤为突出。如果说早期以哈克卢伊特、培根为代表的英国人的美洲帝国设想主要着眼于世俗利益,充满功利主义色彩、从而给社会各个阶层以极大的物质刺激的话;那么,16世纪末17世纪初英国又一主流性社会思潮清教主义所蕴含的宗教扩张思想则在很大程度上为英国的海外殖民扩张和建立帝国提供了宗教上的“合法依据”和精神动力。
清教主义的兴起源于16世纪英国的宗教变革。从民族意识发展和民族国家产生的角度,16世纪英国的宗教改革是成功的,因为它体现了整个民族的意志,所以,“可以肯定地说,英国的宗教改革是一次国家的行动”。[86]但从宗教本身而言,改革却很不彻底。改革后的英国国教(Anglican Church)虽然也包含了不少新教的特色,但实际上在教会的教义、礼仪及制度方面均保留了很多天主教的残余,其实质是“新教与天主教的混合物”,新教徒与天主教徒的主要区别不过是教皇的领导地位由英王加以取代。于是,一部分不满的人宣布脱离国教,要求“清洗”国教内保留的天主教旧制和繁琐仪式,实现教会组织的民主化,反对天主教的主教制和教阶制,主张实行宗教容忍和信仰自由,从而建立严格意义上的纯洁教会,提倡过“勤俭清洁”的生活。这批人所形成的宗教派别被统称为清教,他们的主张被称为“清教主义”。清教深受加尔文教(Calvinism)的影响,但他们比一般的新教徒更为激进,具有强烈的新教意识,所以有人称清教徒是“更为狂热的新教徒”。[87]清教思想自16世纪后期形成以后,吸引了社会上许多中下层对现实不满的人,越来越多的世俗人士对它表示支持,从而使清教主义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社会潮流,对英国社会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清教主义一方面主张世俗禁欲主义,要求国家积累财富,追求发展。因此勤劳而禁欲,发财而节俭就成为清教教徒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和经济伦理。与天主教否定现实生活的彼岸禁欲主义观念截然不同,清教的世俗禁欲主义实际上认为宗教信仰与经济活动并不矛盾,两者可以进行有机的结合,它强调的是用世俗功利主义取代纯粹的宗教狂热和繁琐的宗教程序。英国清教的这种理论和主张是英国社会中新生阶层强烈愿望的真实反映,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的:“在清教所影响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清教的世界都有利于一种理性的资产阶级经济生活的发展(这点当然比仅仅鼓励资本积累重要得多)。它在这种生活的发展中是最重要的,而且首先是唯一始终一致的影响。它哺育了近代经济人。”[88]英国清教的这种进取精神和世俗主义的价值取向恰恰是英国殖民开拓的重要推动力。另一方面,清教主义拥有强烈的使命感,“天职观”是其重要的理论内容。“上帝选择”和“命运注定”是加尔文教也是清教的核心。在清教徒看来,既然拥有绝对意志的上帝已经安排了人生事业之成败、祸福之降临,即芸芸众生中谁是“选民”或“弃民”都是上帝预定的,那么人们便对自己的命运无法做出改变,只能以自己在尘世的行动来确定和证明上帝对自己的恩宠。由此新教徒具有强烈的“天职观”,即新教徒以聆听上帝的召唤作为上帝的选民来到世间,他有责任和义务按照上帝所规定的信条来改变和复兴世界。这一点在约翰·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1588—1649)的思想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作为清教主流派领袖的温思罗普非常肯定地将自己视同《圣经》中率领古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建立迦南的先知摩西,深感自己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因此,他在1630年率领一批清教徒在美洲大陆登陆之前,作了题为“基督博爱之楷模”(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的布道,对清教徒移民北美、建立人间天国的宗旨和设想进行了具体的阐述。他宣称:上帝将神圣的宗教使命交予了清教徒是他们不畏艰险前往陌生的美洲寻找宗教新天地的基本动力;对信仰的坚守和作为上帝的特别选民的责任感使清教徒能够忍受一切艰难困苦,因为移民美洲是上帝交予他们的神圣使命。清教徒与上帝之间通过订立契约来完成重要的历史使命,“上帝授命我们制定自己的规则,建立自己的理想社会……现在上帝愿听我们的祈祷,将我们顺利地引领到希望之地。他将批准这一契约,明确我们的责任并希望我们严格履行契约中的各项条款”。[89]温思罗普认为,清教徒们必须把自己将在新大陆建立的新英格兰看成是在上帝福音指引下清教徒必须完成的辉煌使命。[90]由此不难看出,在清教徒眼中,英国是得到上帝恩宠的国家,在尘世具有一种特殊的历史使命。在英国开展的宗教改革运动应当是纯洁的真正的改革,通过改革英国将成为基督教世界的典范。英国的清教徒们很自然地以当代以色列的继承人自居,因而“都体现出强烈的命运感、上帝的选民感以及特殊的使命感”[91]。清教徒在探究《圣经》的过程中,很快发现他们在许多方面同以色列人有共同之处。在他们眼中,英国就是自己的埃及,詹姆士一世国王就是自己的法老,大西洋则是自己的红海。同时,他们作为一个准备充分并时刻待命的民族,“是受上帝选派来执行拯救世界的神圣计划的”[92]。另一清教领袖威廉·布拉福德(William Bradford,1590—1657)也声称:英格兰是“冲破罗马天主教那弥漫基督教世界的巨大黑暗之后第一个领受耶和华荣光的国家”。[93]可见,“上帝的选民”从一开始就与特殊的“使命感”密切联系在一起。英格兰既然是上帝选定的国家,其在尘世中履行的基本使命就是“拯救整个基督教世界,为了恢复中世纪的统一,须将所有民众集聚在改革的新教旗帜之下”[94]。怎样拯救和复兴世界呢?清教徒希望英国彻底进行宗教改革,在道德上“净化”国教,从而成为基督教世界的楷模。
然而,英国清教主义的主张和理想,却与当时的英国社会氛围格格不入。在清教徒眼中,当下的社会秩序缺乏戒律,世风日下:一方面,富人及王室权贵傲视万物,甚至置法律和传统于不顾,腐败堕落;另一方面穷人则纷纷远离家园游**在乡村或群集在伦敦的贫民窟,先辈仁道待人的纯朴尽失。在宗教方面,清教徒认为教会烦冗的仪式和圣礼、重沓的等级制度以及教职人员的腐败,完全背离了宗教的本真意义,使人类与上帝的关系越来越疏远。17世纪初,英国国教徒的宗教热情已相当低下,乡民们“每去十次村里的酒店,也不去一次教堂”成为相当普通的现象。[95]英国王室的内外政策更使清教徒难以容忍。斯图亚特时期英国国王的神权得到重新确立,他们认为“国王是上帝指定的地面代理人,凭着上帝所看中的他的智慧和地位,他有权依照他认为合理的方式来统治国家”。[96]而在清教徒看来,契约思想包含着人们享有在相互同意基础上建立教会和政府的权利,一旦契约遭到破坏,人民自然有抵制的权利。就对外政策而言,清教徒认为英国的重要地位源于上帝的选择。因此,与世俗政府的政治或经济考虑相比,上帝的目的更为重要,英国应该首先根据上帝的旨意,在国际上充当与反基督教势力斗争的“领袖”;而国王则更多的考虑的是王朝的利益,并以此作为外交决策的基础。自16世纪中后期以来,英国清教徒一直认为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不仅是英国向海外商业扩张的劲敌,而且是宗教信仰的敌人,他们反西班牙的民族情绪相当浓烈。但詹姆士一世不仅对此不予理睬,而且改变了前朝伊丽莎白一世的对外政策,主动与西班牙和解。他即位后立即宣布禁止英国船只掠夺西班牙的商船,并于1604年同西班牙缔结了和约。在缔约时,詹姆士并未利用英国的胜势,在条约中未包括英国商人所要求的在西班牙殖民地拥有经商权等内容。为了进一步密切与西班牙的关系,詹姆士一世从1614年起一直努力谋求自己的儿子查理与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国王的公主联姻。当1618年三十年战争开始后,德意志的新教国家与西班牙为首的天主教同盟交战。此时詹姆士一世不仅不支持信奉新教、又是自己女婿的帕拉丁的腓特烈,反而继续与西班牙保持友好关系。“对他说来,西班牙国王始终是世上最伟大的君主,如果这位伟大的君主能善待于他的话,他愿意倾其所有拱手相送。”[97]王室的宗教、内外政策使清教徒感到不满,双方的离异倾向日益明显。清教徒被认为是社会异己力量而日益受到王室的迫害。1604年詹姆士一世就明确宣称:安立甘教主要的和基本的内容不容讨论,应该坚持“一种教义,一种戒律,最关键的是,一种宗教仪式”。他还警告清教徒:“我将令他们(指清教徒)完全遵从国教,违教者我将摧之折之而使之出境。”[98]查理一世即位后,迫害清教徒的政策进一步升级。坎特伯雷大主教劳德所实施的日益严厉的宗教迫害使部分清教徒只好选择远离故土去寻找自己的“宗教圣地”。他们认为“在那遥远的大陆荒原上享受自由,要比在不和睦的家乡舒舒服服当奴隶强得多”。[99]起初,他们把荷兰视为理想圣地,因而结伴来到了荷兰的莱顿。但是在莱顿受工作、生活、语言及子女的前途等问题的困扰,最终使他们将目光投注到人烟稀少的美洲。
从表面上看,英国清教徒移居北美大陆是源于英国国内宗教氛围的缺乏宽容和政府的打压政策,但实际上许多清教徒放弃国内安逸的生活而前往北美大陆的深层次原因则在于寻找实现他们宗教理想的“净土”,宗教信仰是他们移居海外的主要动力。正如布拉福德所表达的:“他们满怀希望和热情,想要在遥远的世界其他地区为传播基督的福音,扩展基督的国度,或者至少开辟一条通道,即使他们这样艰巨的付出,只能成为其他人的铺路石。”[100]应当说,每个真正的清教徒都肩负着重建道德和信仰的重任,为了达到一种道德境界,也为了信仰,他们从未停止对人的心灵痛苦的探索。“他们一方面相信灵魂是可以拯救的,另一方面又看到人性的彻底堕落,于是就在进退维谷的情况下不断斗争,至死方休。这种内心的追求就像一根拧紧的发条,不断释放出力量,推动清教徒以及整个社会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都作出巨大的成绩来。”[101]法国著名学者托克维尔曾对移民新英格兰海岸的清教徒的心迹作过这样的描述:“他们并非迫不得已离开故土,而是自愿放弃了值得留念的社会地位和尚可温饱的生计。他们之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决非为了改善境遇或发财,他们之离开舒适的家园,是出于满足纯正的求知和需要;他们甘愿尝尽流亡生活的种种苦难,去使一种理想获得胜利。”[102]对于虔诚的充满理想主义的清教徒来说,清教主义的理想是崇高和神圣的。清教主义的“预定论”和“天职观”使清教徒们自认为与众不同。强烈的宗教责任感和使命感驱使他们总想通过自己在尘世的努力来证明上帝对自己的“恩宠”,因此他们希望通过推进本土的宗教改革,最终实现梦寐以求的神圣理想。但是他们的愿望在本土最后根本无法实现,“上帝将他们在英国服务的大门关闭了”。[103]他们只好另辟蹊径,移居北美。移居海外,建立殖民地成为他们实现宗教理想的唯一手段和途径,殖民地成为他们的试验场。“在这里,人类终于可以全力以赴实施基督教教义——不是澄清理论而是建设天国。”[104]“他们试图通过建立一个模范的基督教社会来为真正的信仰而战。”[105]清教主义所蕴涵的“天职观”和“特殊使命”观念成为清教徒赴北美新大陆的动力源泉,并深深地根植于一大批前往北美的英国移民心中。
同时,对于英国清教徒来说,他们试图摆脱的是故土的宗教迫害,而并非摆脱或抛弃英国。他们依然以“生来自由的英国人”而自豪。他们的出走新大陆行动本身就是英国自由传统的延续和表现。在新大陆,“他们可以仍然是英国人,为自己工作,并且同蔓延的异端宗教相隔绝,而又远离政府的控制,这样,就可以有一个按自己的意志建立的教会”。[106]也就是说,清教徒移民们在内心深处仍然是以英国为核心的,他们的宗教事业仍然是英国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终目标是使英国成为世界宗教的中心或宗教型的世界帝国。所以他们希望以在北美大陆的成功来促使国人觉醒,改造母国,进而复兴世界。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新英格兰殖民作为进入荒野的使者,他们试图“通过范例和祈祷去创建一个典型的清教社会以改变英国,再通过英国来改变世界”。[107]温斯罗普也阐释道,清教徒将在地球上建立一个以上帝法所统治、献身于圣礼的社区,作为实现上帝契约的实际行动。“我们将成为整个世界的山巅之城,全世界人民的眼睛都将看着我们。如果我们在实现这一事业的过程中欺骗了上帝,如果上帝不再像今天那样帮助我们,那么我们终将成为世人的笑柄。”[108]具有强烈民族主义因素的清教教义相信英吉利民族是上帝的“选民”,这种民族的自豪感和宗教的使命感使一些英国人去充当其他新教民族的领袖和保护者。[109]于是,在北美建立清教殖民地就成为英国清教徒实现上帝拯救计划的重要步骤和起点。由此不难看出,英国清教主义具有强烈的扩张主义和帝国意识,清教徒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英国清教式的世界帝国,以“证实他们所提倡的宗教、社会计划确实是可行的”。[110]
清教主义对17世纪英国社会的影响是相当深刻的。R.K.默顿认为,清教主义所激发并塑造出的思想感情渗透在这个世纪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111]对于英吉利国家和民族来说,清教主义及其实践不仅使英国的殖民扩张合法化和神圣化,使英国早期的殖民拓荒者获得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撑,从而克服和战胜了大自然带给他们的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障碍;而且成为英国对外扩张和建立殖民帝国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因为,清教徒的宗教理想随着英国历史的不断发展和殖民地社会的不断演变,最终与英国国家的世俗利益和民族扩张形成了完全的一致和结合。所以,狄更斯教授指出:“就像在尼德兰一样,最终英国的新教主义不可避免地与民众的民族自我表现形成一体,这些民众是在为赢得在欧洲及欧洲以外秩序中的一切地位而战。”[112]
需指出的是,清教徒通过建立殖民地实现宗教理想的做法为英国其他宗教派别所效法。一部分遭到迫害的天主教徒,把美洲看作避难所,为了自己的信仰来到了北美;而17世纪中期出现的较为激进的宗教团体贵格会(Quakers,或称教友派)在威廉·佩恩(William Penn)的带领下,也来到北美进行所谓的“神圣实验”,以便“创立一个样板州,致力于宗教信仰自由的理想,内部的和谐,以及摈弃战争”。[113]所有这些清教式的“宗教殖民”思想都成为英国人开拓新大陆、建立殖民帝国进程中的精神食粮,这种精神的作用正如布拉福德所说的:“如同一只小蜡烛可以照亮众人,这里燃起的光亮已经照到许多人的身上,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照亮了整个国家。”[114]
(二)重商主义:建立世界性的商业帝国
16世纪以来,随着民族经济的发展、民族国家的兴起和民族意识的觉醒,欧洲各国都在重新寻求富国强邦之路。此时的英国传统农本经济正在发生裂变,商业经济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商业化,不断侵蚀和瓦解着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造就着实现社会转型所需的基本条件。正如著名学者托尼所指出的,都铎时代英国进入商业时代,“而且随着世纪的转移,变得更加商业化了”。[115]伴随着商业活动得到社会和宗教伦理的认可以及商业精神的形成,英国商人的地位日益提高,商人和商业成了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与此相适应,重商主义(Mercantilism)遂成为16世纪中叶以后英国的主流思想体系和社会思潮,英国也就成为重商主义理论和实践的策源地和具有代表性的国度。重商主义又称重商制度(Mercantile system),这一术语是由英国著名的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最先开始使用的。[116]同其他任何理论一样,英国重商主义思想是在经过一段社会实践之后才逐渐形成的。按照马克思的说法,重商主义开始是作为“国家政策”形成的,[117]而后才产生了从理论上阐述这些经济政策的必要性,并进一步指导政策的贯彻实施,从而形成了重商主义理论体系。重商主义的产生和全面发展是在都铎时期,特别是16世纪后期的伊丽莎白时代。[118]在重商主义发展史上,大约在16世纪末以前,英国的重商主义被称为早期重商主义阶段。系统阐述早期重商主义的著作中,当首推于1581年以“绅士W.S”(1554—1612)[119]为名出版的小册子《关于近来我国同胞常有的一些抱怨的简单考察》(以下称《简单考察》)以及17世纪初期马林斯(Gerard de Malynes,1586—1641)发表的一些短文。[120]
“绅士W.S”和马林斯的作品中所表达的深刻的早期重商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认为货币是社会的唯一财富,强调币值的稳定。《简单考察》的作者认为,作为国家来说,占有财富的标志就是占有货币。既然货币等同于国家的财富,那么储存货币并保持币值的稳定就显得尤为重要。作者把16世纪英国经济恶化及通货膨胀的原因归结为大量的铸造成色降低及质量不足的铸币,并进一步指出,铸币的贬损是促使足色足量的铸币退出市场以至于外流的重要原因。显然,作者已正确地看到了货币的价值与商品价值之间的联系,并已具有了劣币驱逐良币思想的萌芽。如何解决币制危机,作者认为应重铸货币,保持币值的稳定与货币的信用:“目前流通的一切硬币应当仿照现今已经不再流通但人们乐意接受的某个时期的钱币铸造,对其原料的核算也一模一样,从此以后就只准那些旧币或者按照其同样的价值、成色和名称铸造的新币在市场上流通;这样,我们的硬币便完全恢复它旧日的等级和优良程度了。”[121]为了实现币值的稳定,作者还主张国家应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金属之间特别是金银、黄铜之间应保持一定的比例。国王应宣布“任何硬币必须按照兑率折算”[122],力求通过行政手段使货币制度有序化。早期重商主义这种过分强调货币的价值和作用的“重金主义”思想在马林斯那里得到进一步发挥。马林斯作为商人和政府外贸方面的顾问,一生关注货币(尤其外汇)管理问题。为了避免货币的外流和贬值,确保硬币流入及国内货币的充裕,他坚持认为应将经营外汇的权力重新全部收回到政府当局手中,取缔私人经营;主张依据平衡率原则,依据英国货币的重量、成色和价值来确定外汇率。[123]
第二,主张绝对地多卖少买,尽量将金银货币储藏在国内。在主张稳定国内币值的同时,《简单考察》的作者坚决反对货币输出,反对输入外国商品,尤其是反对输入本国能制造的商品。因为一切购买都会使货币减少,一切销售都会使货币增加,输入商品就是输出货币,并剥夺了国内贫民的生计。为此,作者认为英国应建立立足于本国原料的工业,这样既可解决本国部分人口就业问题,又可避免外商高价卖出低价收进用英国原料加工而成的制成品从而赚取本国货币的情况。根据货币的不同流向,作者将职业分为三类:把货币用于国外的殖民地货物贩卖商属于第一类;把在国内获得的货币用于本国的,属于第二类职业;从事制造行业的是第三类职业,这类职业的最终目标是把国外货币吸收到国内来。因此,作者主张应大力保护第三类职业。在这里,作者已把发展制造业与发展对外贸易事业联系了起来,英国重商主义从一开始便有重工主义的思想渗透其中。该书还表达了在对外贸易中力图防止逆差、力求出超的思想。书中指出,对外贸易对英国是生命攸关的,应当大力发展。不过,“我们必须时刻留意,向外国人购买的不要多于向他们售出的;否则将使我们自己受害而对外国人有利。如果他不是一个能干的农人,又没有其他年收入,只能靠农事生活的话,他才会在市场上买得比卖得多。问题的要害在于,这样做了我们才可以将大量财富保存在王国之内”。[124]马林斯也强调,正如一个家庭,如果它所购买的超过了它所收入的,它的财富就会减少。一个国家如果其对外购买超过向外国销售的,也会如此。[125]
第三,倡导国家干预和贸易保护。早期重商主义阶段,英国国内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尚不发达,对外贸易也未充分展开,因此单靠经济手段保证吸引国外的贵金属和保存国内的贵金属是相当困难的。《简单考察》一书主张国家应采取各种措施,诸如颁布保护商业、工业和管制金银的法令法规,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严格限制或禁止货币外流并控制产品的进出口,以增加本国的财富。马林斯就认为,当社会各成员安居乐业、按其职业获得报酬时,才能说明世间一切事物受着一种可以设想出来的最好的和最令人信服的方式支配着,除非对人类自发活动施加适当的“政策”,否则只会招致混乱。马林斯还具体地提出有三个领域需要干预:(1)借贷;(2)外汇;(3)货物进出口。为了有利于干预和减少混乱,他甚至想把贸易局限于少数特权者的手中,以减少小商人的竞争,取缔私人经营。[126]
此外,《简单考查》还从商人的角度,主张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从而使商业发展获得良好的社会环境,并推进国内商业的向外发展。作者同时提出,应重视农业,大力增加粮食生产和出口。针对圈地运动所引发的社会变革,作者认为那些旨在改良耕地而并非把耕地变为牧地的圈地行为不应受到指责,从事农业的人愈多,粮食生产就能更快发展,而粮食生产不仅是满足国内食物需求和发展牧业的基础,又是减少进口、扩大出口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实行宽松的粮食贸易政策以保护农民的利益是十分重要的。[127]
英国早期重商主义基本思想表明,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商业资本的意识形态,重商主义的基本思想实际上涵盖了以下几个相互联系的内容:第一,什么是社会财富?重商主义者一致反对传统社会思想家维护自然经济、鄙视货币财富的观点。他们坚持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金银,认为货币、金银等贵金属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形态和基本标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将货币与财富相等同,认为财富就是货币,货币就是财富。如亚当·斯密所说,依照重商主义者的看法,“财富与货币,无论从哪一点看,都是同义语”。[128]这种财富观决定了他们将货币的多少视为衡量一国富裕程度的标准,他们并不懂得金银只是交换价值的代表,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一切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都是真正的财富。第二,财富的源泉何在?重商主义者既然视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那么财富的源泉只有两个:一是开采金银矿藏,二是发展商业贸易,而且必须是对外贸易。由于英国金银矿藏十分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商品交换对货币的需求,因此对外贸易成为货币财富唯一和真正的源泉,国家致富也只能源于流通领域。重商主义进一步指出,国内商业虽属必需,但不能增加国家的货币量,因为在国内一部分人所得,就是另一部分人所失,国家财富的总量并未增加。只有对外贸易,才是国家富裕的根本途径。而对外贸易中又必须遵循多卖少买、多收入少支出的原则即保证贸易中的顺差,大量金银才能不断流入本国。第三,如何保证财富的获得?重商主义者认为,中央集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是国家致富的重要保证。因此,他们提出巩固和增强中央集权国家的实力,并极力主张国家采取各种立法手段和行政措施,实施保护工商业的政策,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符合扩大出口和货币输入的要求。他们强调一切经济活动,都应服从于促进国家富强及战胜外国劲敌这一目标。凡有利于这个目标的就加以鼓励,否则就严加干涉。
由此可以看出,重商主义理论完全是处于转型期的英国社会商业发展状况的反映及社会对国家发展战略问题的初步讨论。重商主义者重点研究流通领域无疑具有片面性。从当代发展经济学的角度考量,重商主义的理论显然并不完整和深入。[129]但是,作为由传统社会向近代迅速过渡时期的重要经济思想,重商主义把加速商业扩张和经济增长、实现国家的富强置于理论分析和政策建议的中心地位,从经济发展思想史的角度看,这一点的意义却殊为深远。因为一个落后的传统社会要向近代社会迈进,所面临的各种障碍和困难是显而易见的,只有不断地开辟商品市场,发展对外贸易,不断地积累资本,坚持持续的经济增长和不断的经济进步,才能越过障碍和解决困难。正如霍塞利茨等在评论重商主义时所说的那样:“如果一国的经济在继续扩展之中,那么,其发展所付出的代价和随情况变化而进行调整的负担将逐步减轻;不利的替代效应将为有益的扩张效应所吞没;个人或一国的得益将不会牺牲他人或他国的利益。”[130]因此可以说,重商主义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舆论准备和市场经济理论的萌芽,它是和英国政府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追求相一致的。英国早期重商主义者出于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感,更多关注的是当时英国社会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它所阐发的思想主张完全是对现实社会进行初步反思的结果,因而早期重商主义思想体现了当时社会的整体走向。一方面,重商主义作为一种强大的社会思潮,一开始便与政府的经济政策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极大地推动了民族经济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巩固。作为一种理论,重商主义为民族国家建立时的政治过程提供了经济理由。关于重商主义与民族国家的关系,布罗代尔曾引用别人的话说:“正是重商主义者创造了民族国家”。他接着认为,“要不然就是民族国家或孕育中的所谓民族国家在创造自己的同时,创造了重商主义”。[131]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也指出,重商主义和近代西方国家在兴起和巩固过程中既反对封建分立,又反对帝国大一统这一政治形式密切相关。他认为:“重商主义是统一的动因。”重商的基本目的在于“适应国家政治威力、尤其是军事威力的需要”。[132]
另一方面,早期重商主义所包含的重视资本积累和发展商业贸易的思想,既是英国商业资本发展的结果,同时又是商业资本扩张的基本动因。商业扩张的目的在于获得日益广阔的国外市场。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不断夺取殖民地便成为最佳选择。因为在竞争激烈的世界里,宗主国获取殖民地不仅可以直接获得殖民地的金银货币,而且可以直接进口殖民地的廉价商品,不必像过去那样必须用金银货币或高价的产品从外国购买或交换。宗主国还可以把殖民地当作倾销国内工业品的稳定市场,从而排挤其他国家的海外市场。因此,实行殖民扩张成为早期重商主义者增加货币财富,实现贸易顺差,从而实现国家富强的基本手段和根本途径。在这里,“贸易首先是对外贸易——对于一个国家的繁荣来说在当时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贸易是推动整个社会机器运转的巨大机轮”。[133]它直接推动英国商人们不顾一切地到海外寻找黄金和白银,寻找发财机会。所以17世纪初期,商人成为英国殖民开拓的急先锋和主力军便不足为奇了,对此埃尔顿深刻地指出:“17世纪早期英国的殖民活动根本源于商业的扩张。”[134]
既然重商主义是现实思考的结晶,那么随着现实条件的变化,英国重商主义的发展和转变也就不可避免。实际上大约在16世纪后期至17世纪初,伴随英国民族国家的强固和国家政策重心的转移,英国重商主义思想便开始进入新的阶段,即开始向晚期重商主义阶段过渡。这在米塞尔登(Edwar Misselden,1608—1654)等人的著作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米塞尔登是17世纪初期英国商界的领袖人物,也是一家著名贸易公司即商人冒险者公司的主要股东,后又成为英国政府贸易委员会的成员。针对早期重商主义的重金主义典型观点,米塞尔登分别在1622年和1623年发表了《自由贸易或繁荣贸易的方法》及《商业循环论》。他在著作中首先强调了货币的极端重要性,这一点与早期重商主义者是相同的,但他对马林斯等人将17世纪初期英国经济的相对衰退和货币短缺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外汇的混乱则提出了怀疑。他认为上述状况出现的根本和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过分消费外国货,二是外贸公司的贸易政策即它们从基督教国家出口货币。此外,他认为政府对出口商品质量疏于检验是导致贸易衰退的一个原因。如何改变英国的经济特别是货币状况?米塞尔登一方面主张政府必须通过关税等手段禁止外国货进口,禁绝外国人对英国自然资源的掠夺,使英国铸币升值使之失去出口的刺激,同时高估外币迫使外国人将其花在英国;另一方面,首次提出了“贸易平衡”这一术语,并集中阐述了贸易差额论以及关于确定外汇兑率、制作贸易结算表等问题。米塞尔登认为政府应对当时贸易进行管制,否则将严重危害公共福利。国家政策的着眼点应是力图实现贸易的出超并防止入超,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致富。他提出应以贸易的结果来衡量对一个国家是否有利,即将一国贸易的进口与出口计入贸易平衡表,将这两者加以对照,即可看出本国与别国在贸易上的差额,而“贸易差额”法是“一种极好的政治的发明”。[135]他还建议国家应采取得力措施,鼓励出口、雇佣穷人制造出口货物;限制进口,特别是奢侈品的进口;发展渔业,使英国在食物方面减少对外国供应的依赖等。
与马林斯等早期重商主义者相比,米塞尔登的“贸易差额论”显然将重商主义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因为,米塞尔登不仅仅要求改善外汇条件以促进英国对外贸易发展和国家财富的积累,而且极力主张增进本国的外贸实力,显然他对国际贸易机制有了进一步的理解。特别是他为实现贸易出超而提出的政府应放宽对商人尤其是像东印度公司等外贸公司从事海外贸易的限制、给商人以更多的自由的观点,反映了急于向外扩张的英国商人的普遍愿望,为英国商人资本的扩展提供了有力的辩护,直接推动了英国商人公司在海外的商业扩张活动。而商业扩张活动又与殖民活动紧密相联,因为对于晚期重商主义而言,实现对外贸易的出超是其最基本的要求。而要实现这一点,获得海外殖民地并维持对殖民地的贸易垄断,形成以宗主国为核心的排外性的贸易体系则是最佳的和必然的途径。对此,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深刻地分析道:重商主义产生的“那个时代是海盗式的帝国主义时代,贸易与开拓殖民地相联系,与毫无节制地剥削殖民地相联系,与公开的战争相联系,与长期濒于战争边缘的状况相联系”。[136]从宏观经济的角度考察,重商主义作为一个体系,其基本内容就是出口垄断主义﹑外汇管制和贸易顺差。从这种意义上说,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英国的重商主义的商业扩张思想是早期英国殖民思想的表现形式,而晚期重商主义更具有对外扩张性。米塞尔登的基本观点和主张在托马斯·孟(Thomas Mun,1571—1641)那里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发挥和系统阐述。
总之,作为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英国带有趋势性的群体意识,殖民主义、清教主义及重商主义充分反映了英国社会主流阶层谋求富国强邦的思想、意愿和心态。虽然各阶层在如何建立帝国及建立什么样的帝国问题上的具体看法并不统一,但是对谋求帝国即在巩固主权国家的基础上,进一步追求国家的强大这一总体目标的认识却是一致的,因此上述英国社会所形成的各种主导性的思想不能不对英帝国大厦的构建产生重要影响。事实上,17世纪英国人正是依照上述思想,开始了谋求帝国的艰苦努力,并最终建立了以美洲移民殖民地和加勒比种植园为主体的重商主义帝国体系。
【注释】
[1] G.M.Trevelyan English Social History London Penguin Books Ltd.1946 p.96.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73页。
[3] 波梁斯基:《外国经济史(资本主义时代)》,郭吴新等译,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9页;琼图洛夫:《外国经济史》,孟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37页。
[4] Barry Caward The Stuart Age London Longman 1980 p.7.
[5] J.Thirsk ed.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and Wales Vol.IV 1500—1640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7 Chapter V.
[6] A.J.Tawney and R.H.Tawney An Occupational Census of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Vol.5.No.1 Oct.1934 .
[7] G.R.Elton England under the Tudors London Routledge 1974 p.233.
[8] 阿·莱·莫尔顿:《人民的英国史》(上册),谢琏造、瞿菊农等译,三联书店1976年版,第201页。
[9] J.Chartres ed.Agricultural Markets and Trad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25.
[10] J.Chartres ed.Agricultural Markets and Trade p.48.
[11] 关于此间英国城市的发展及城市功能的变化,刘景华先生有专门的深刻论述,详见其著《城市转型与英国的勃兴》,中国纺织出版社1994年版;《英国城市现代化的准备阶段——老城市的转型与新城市的兴起(1500—1750)》,载《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12] C.G.A.Clay Economic Expansion and Social Change England 1500—1700 Vol.1 People Land and Tow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 p.200.
[13] 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罗荣渠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62页注。
[14] E.Lipson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England Vol.Ⅲ The Age of Mercantilism London A.& C.Black 1931 p.209.
[15] C.Wilson England's Apprenticeship 1603—1765 Cambridge St.Martin's Press 1965 pp.69-70.
[16] L.Stone Social Change and Revolution in England 1540—1640 London Longmans 1967 pp.115-118.
[17] T.K.Rabb Enterprise and Empire Merchant and Gentry Investment in the Expansion of England 1575—1630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7 p.66.
[18] R.H.Tawney The Agrarian Problem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New York Longmans Green and Co.1912 p.3.
[19] 布罗代尔:《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顾良等译,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494页。
[20] H.G.Koenigsberger G.L.Mosse G.Q.Bowler A General History of Europe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London Longman 1968 p.34.
[21] W.K.Jordan Philanthropy in England 1480—1650 London Russel Sage Foundation 1964 p.63.
[22] C.Bridenbaugh Vexed and Trouble Englishmen 1590—1642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397.
[23] 施脱克马尔:《十六世纪英国简史》,上海外国语学院编译室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8页。
[24] Robert Kelley The Shaping of the American Past Vol.I.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78 p.19.
[25] 斯坦利·L.恩格尔曼、罗伯特·E.高尔曼主编:《剑桥美国经济史》(第一卷:殖民地时期),高德步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2页。
[26] 钱乘旦主编:《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96页。
[27] 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第6卷宗教改革)(上),台湾幼狮文化公司译,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9页。
[28] 乔治·霍兰·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册),刘山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67页。
[29] 肯尼思·O.摩根:《牛津英国通史》,王觉非等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237页。
[30] J.J.Scarisbrick Henry Ⅷ London Penguin Books Ltd.1981 p.272.
[31] S.T.Bindoff Tudor England London Penguin Books Ltd.1985 p.100.
[32] A.L.Rowse The Spirit of English History London Longmans Green & Co.1943 p.50.
[33] G.R.Elton ed.The Tudor Constitution Documents and Commenta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0 p.353.
[34] G.R.Elton England under the Tudors London Routledge 1978 p.133.
[35] G.R.Elton ed.The Tudor Constitution Documents and Commentary pp.364-365.
[36] 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罗荣渠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00页。
[37] G.R.E1ton England under the Tudors pp.175-176.
[38] F.C.Dietz England Public Finance 1558—1641 London Adam & Charles Black 1932 p.7.
[39] 温斯顿·丘吉尔:《英语国家史略》(上卷),薛力敏、林林译,新华出版社1985年版,第532页。
[40] G.R.Elton ed.The Tudor Constitution Documents and Commentary p.375.
[41] Mandell Creighton The Age of Elizabeth 转引自中国英国史研究会编《英国史论文集》,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118页。
[42] N.J.G.Pounds An Economic History of Medieval Europe London Longman 1974 p.380.
[43] W.Cunningham The Growth of English Industry and Commerce Vol.2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25 p.63.
[44] David B.Quinn A.N.Ryan England ' Sea Empire London G.Allen & Unwin 1983 pp.68-69.
[45] F.J.A.Hearm-shaw Seapower and Empire London Longman 1940 p.96.
[46] W.Cunningham The Growth of English Industry and Commerce Vol.2 p.173.
[47] W.Cunningham The Growth of English Industry and Commerce Vol.2 p.132.
[48] A.L.Rowse The Expansion of Elizabethan England London Macmillan 1981 p.250.
[49] W.罗斯托:《经济成长的阶段》,国际关系研究所编译室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42—43页。
[50] 佩里·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刘北成、龚晓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页。
[51] Susan Doran Glenn Richardson eds.Tudor England and its Neighbours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5 p.6.
[52] G.R.Elton England Under the Tudors pp.23-24.
[53] 转引自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社科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11页。
[54] Eric N.Simons Henry Vll the First Tudor King London Muller 1968 p.123.
[55] J.A.Williamson The Tutor Age London Longman 1979 p.36.
[56] E.Lipson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England Vol.1 The Middle Ages London A.and C.Black 1937 p.572.
[57] Clayton Roberts and David Roberts A History of England Vol.1 Prehistory to 1714 New York Prentice Hall Inc.1991 p.224.
[58] 艾德蒙·柯蒂斯:《爱尔兰史》(上册),江苏师范学院翻译组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80—282页。
[59] 同上书,第318页。
[60] Lord Deputy过去多译为总督或副王,是英王派驻爱尔兰的最高官方代表及爱尔兰政府首脑。本书从潘兴明教授的译法,1690年起该官职改称总督(Lord Lieutenant of Ireland)。参见罗伯特·基《爱尔兰史》,潘兴明译,东方出版中心,2010年版,第23页译者注。
[61] 艾德蒙·柯蒂斯:《爱尔兰史》(上册),第320页。
[62] 温斯顿·丘吉尔:《英语国家史略》(上卷),第514页。
[63] D.B.Quinn A.N.Ryan England's Sea Empire 1550—1642 p.46.
[64] W.G.Hoskins The Age of Plunder King Henry's England 1500—1547 London and New York Longmans 1979 p.210.
[65] P.S.Crowson Tudor Foreign Policy New York Octagon Books Inc.1973 p.34.
[66] A.F.Pollard Henry Ⅷ London Longmans Green & Co.1919 Preface.
[67] R.B.Wernham The Making of Elizabethan Foreign Policy 1558—1603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0 p.26.
[68] C.Read Mr.Secretary Cecil and Queen Elizabeth London J.Cape 1955 p.336.
[69] 夏继果:《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英国外交政策研究》,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09页。
[70] J.E.尼尔:《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传》,聂文杞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60页。
[71] 温斯顿·丘吉尔:《英语国家史略》(上卷),第535页。
[72] J.E.尼尔:《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传》,第77页。
[73] 具体内容参见R.B.Wernham J.C.Walker eds.England under Elizabeth Illustrated from Contemporary Sources London Longman 1932 p.12.
[74] D.M.Palliser The Age of Elizabeth England under the Later Tudors London Longman 1983 p.20.
[75] J.B.Black The Reign of Elizabeth 1558—1603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59 pp.164-165.
[76] J.E.Neale Elizabeth I and Her Parliaments 1584—1601 London Jonathan Cape 1957 p.180.
[77] R.B.Wernham J.C.Walker eds.England under Elizabeth Illustrated from Contemporary Sources pp.58-59.
[78] 蒋孟引主编:《英国史》,第322页。
[79] 斯特莱切:《伊丽莎白女王和埃塞克斯伯爵——一部悲剧性的历史》,戴子钦译,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35页。
[80] 温斯顿·丘吉尔:《英语国家史略》(上册),第553页。
[81] Clayton Roberts and David Roberts A History of England Vol.1 Prehistory to 1714 p.296.
[82] 蒋孟引主编:《英国史》,第324页。
[83] 罗宾?W.温克、L.P.汪德尔:《牛津欧洲史》(第一卷),吴舒屏、张良福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261页。
[84] 杰弗里·帕克等:《剑桥战争史》,傅锦川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2页。
[85] 温斯顿·丘吉尔:《英语国家史略》(上册),第556页。
[86] Sir Maurice Powicke The Reformation in England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p.1.
[87] P.Collinson The Elizabethan Puritan Movement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7 p.27.
[88] 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36页。
[89] Andrew C.McLaughlin The Foundation of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alism New York The Lawbook Exchange Ltd.1932 p.26.
[90] 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页。
[91] Francis J.Bremer The Puritan Experiment New England Society form Bradford to Edwards New York St.Martin's Press 1976 p.34.
[92] Robert T.Handy A Christian America Protestant Hopes and Historical Realiti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p.7.
[93] 威廉·布拉福德:《普利茅斯开拓史》,吴丹青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7页。
[94] Frederick Gentles Melvin Steinfield eds.Dream on America A History of Faith and Practice San Francisco Canfield Press 1971 pp.45-46.
[95] 钱乘旦主编:《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35页。
[96] 查尔斯·博哲斯:《美国思想渊源西方思想与美国观念的形成》,符鸿令、朱光骊译,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98页。
[97] 高德里克·威廉·房龙:《美国的故事》,刘北城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53页。
[98] 屈勒味林 G.M.Trevelyan :《英国史》(下册),钱端升译,东方出版社2012年版,第429—430页。屈勒味林,今多译为特里维廉。
[99] 高德里克·威廉·房龙:《美国的故事》,第52页。
[100] 威廉·布拉福德:《普利茅斯开拓史》,第23页。
[101] 卡尔·戴格勒:《一个民族的足迹》,王尚胜等译,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6页。
[102]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6页。
[103] Francis J.Bremer The Puritan Experiment New England Society form Bradford to Edwards p.58.
[104] 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开拓历程》,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译,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8页。
[105] Francis J.Bremer The Puritan Experiment New England Society form Bradford to Edwards p.57.
[106] J.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上册),第35—36页。
[107] Francis J.Bremer The Puritan Experiment New England Society form Brad ford to Edwards p.37.
[108] 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开拓历程》,第3页。
[109] F.O.Hertz Nationality in History and Politics London Routledge & K.Paul 1945 pp.305-306.
[110] 查尔斯·博哲斯:《美国思想渊源西方思想与美国观念的形成》,第101页。
[111] R.K.默顿:《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范岱年、吴忠、蒋效东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80页。
[112] A.G.Dickens The English Reformation London Batsford 1964 p.325.
[113] 纳尔逊·曼弗雷德·布莱克:《美国社会生活与思想史》(上册),许季鸿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09页。
[114] 威廉·布拉福德:《普利茅斯开拓史》,第206页。
[115] R.H.Tawney The Agrarian Problem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New York Longmans Green and Co.1912 p.185.
[116]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页。
[117]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240页。
[118] 埃德蒙·惠特克:《经济思想流派》,徐宗士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0页。
[119] 关于“绅士W.S”的真实身份,后人存有争议。伊丽莎白·拉蒙德夫人认为是约翰·海尔斯,又有人认为可能是托马斯·史密斯,也有人认为可能是托马斯·史密斯的外甥威廉·史密斯。
[120] 马林斯的短文主要包括:《论英国公共福利衰败的祸根》(1601)、《寓言式描述圣·乔治的英国》(1601)以及《英国的观点》(1603)等。
[121] 伊丽莎白·拉蒙德编:《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21页。
[122] 伊丽莎白·拉蒙德编:《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第115—117页。
[123] 参见晏智杰《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3页。
[124] 晏智杰:《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学》,第19—20页。
[125] 亨利·威廉·斯皮格尔:《经济思想的成长》,晏智杰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8页。
[126] 埃里克·罗尔:《经济思想史》,陆元诚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72页。
[127] 伊丽莎白·拉蒙德编:《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第67页。
[128]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第2页。
[129] 有关重商主义理论的局限性,经济学家已有详论。参见B.F.Hoselitz Sociological Aspects of Economic Growth New York Free Press 1960 pp.53-54.
[130] B.F.Hoselitz Sociological Aspects of Economic Growth p.37.
[131] 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第601页。
[132] EliF.Heckscher Mercantilism Vol.II London G.Allen&Unwin Ltd.1935 p.31.
[133] 卡洛·M.奇波拉主编:《欧洲经济史》(第二卷),贝昱、张菁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365页。
[134] G.R.Elton Studies in Tudor and Stuart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Vol.III Papers & Reviews 1973—81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342.
[135] 晏智杰:《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学》,第27页。
[136] 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