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记忆中的童年往事已是模糊一团,但有几段轶事难以忘记。我还记得,父母亲不断为我和两个妹妹确定各种挑战目标。母亲决定先要让我学会独立生活。我年仅4岁,她在离家几英里远的地方停下车来,让我自己找路回家。我不可救药地迷路了。我的小妹妹凡妮萨最早的记忆就是在1月的一天早上被吵醒,天还没亮,而妈妈决定让我那天骑车到伯恩茅斯去。妈妈给我包里装了些三明治,还有一个苹果,但却让我自己一路找水喝。
我家位于萨里郡的夏姆里格林,到伯恩茅斯有50英里。当时我还不到12岁,但妈妈认为这有助于培养我的毅力和方向感。我记得自己天还没亮就出发了,并且还能模模糊糊地回忆起那天在一个亲戚家住了一晚。我记不得自己是怎么找到他家的,也记不得第二天是怎么回到夏姆里格林的。不过,我确实记得,自己终于完成了那趟“马拉松式”的骑行,像个凯旋而归的英雄,得意洋洋地踏进厨房,满以为迎接我的是一场盛大的欢迎仪式。
“干得不错,里奇【1】,”妈妈在厨房里一边切洋葱,一边跟我打招呼,“有趣吧?现在,你能不能到教区牧师家跑一趟?他需要劈些木头,我跟他说你一回来就去帮他。”
父母向我们提出的往往是体力而非学业方面的挑战。很快,我们就开始确立自我挑战目标了。我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是怎么学会游泳的,那时我不是4岁就是5岁,跟乔伊丝姑姑、温迪姑姑及其丈夫乔姑父一起,在德文郡度假。我特别喜欢乔伊丝姑姑,假期刚一开始,她就跟我打赌,说我在两周的假期结束时肯定学不会游泳,否则就给我10先令。每天我都在大海里待上几个小时,迎着寒冷刺骨的波浪学习游泳。可是,到了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仍然是个旱鸭子,只会一只脚踏着海底瞎扑腾几下。我会一个猛子朝前扎进水里,在浪花底下横冲直撞,然后噼里啪啦地挣扎着浮上水面,尽量避免灌进几口海水。
“没关系的,里奇,”乔伊丝姑姑说道,“今年不会,明年还可以继续学。”
但是,我可不打算等那么久。乔伊丝姑姑跟我打了赌的,谁知道她明年还记不记得呢。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们一大早就起床,收拾好行李装到车上,然后出发,驱车12小时回家。公路很窄,车开得很慢,而且天又很热,人人都想回家。车到中途,我看见一条河。
“爸爸,请你停一下车好吗?”我说。
这条河是我最后的机会,我确信自己能够学会游泳,赢得乔伊丝姑姑的10先令。
“快停车!”我大叫。
爸爸望着后视镜,逐渐减速,在草地边上停下车来。
我们从车上挤下来,温迪姑姑问:“这是怎么了?”
“里奇看到下面那条河了,”妈妈说,“他想最后试试会不会游泳。”
“大伙儿难道不想赶快回家吗?”温迪姑姑抱怨着,“还有那么远的路呢。”
“好了,温迪。让我们给孩子一次机会吧,”乔伊丝姑姑说,“反正这10先令由我付。”
我脱下衣服,穿着短裤跑到下面的河岸上。我不敢停下脚步,唯恐有人改变主意。一来到河边,我就害怕了。河的中间水流湍急,河水拍打着一块块石头,整条河都是白花花的水沫。我找到一片被牛踩过的河岸,走进水里,淤泥从我的脚趾之间挤过。我回过头去,看见乔姑父、温迪姑姑、乔伊丝姑姑,还有我的父母和妹妹林迪,全都站在那里望着我,女士们穿着印有花朵的套装,男士们穿着粗呢夹克,打着领带。爸爸正在点烟斗,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妈妈则跟往常一样,满脸鼓励的微笑。
我打起精神,向前跳进激流,但立刻感觉到自己在往下沉,两腿徒劳地在水中划过。河水冲得我直打转,撕扯着我的短裤,把我朝下游拖去。我没法呼吸,吞了几口河水。我伸手想浮出水面,却没有借力的地方。我在水中无助地胡乱踢腾、挣扎着。
随后,我的脚踩到一块石头,我拼命蹬了一下,终于回到水面上来,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深呼吸让我平静和放松了。我必须赢得那10先令。
我缓缓踢腿,展开双臂,发现自己居然从水面上游了过去。虽然依旧时浮时沉,但我突然感到自由自在:我终于能够游泳了。河水把我推向下游,我却毫不在意,我得意洋洋地朝着激流游去。在咆哮的流水声与翻滚的水沫中,我听见家人在鼓掌欢呼。当我倾斜地转着圈游回他们下方50码远的河岸时,我看见乔伊丝姑姑正在她那个黑色大手提包里摸索着寻找钱包。我从水里爬出来,飞快地穿过一片扎人的荨麻,朝河岸跑去。虽然我周身冰冷,沾满泥浆,又被荨麻刺疼了,但我终于会游泳了。
“给你,里奇,”乔伊丝姑姑说,“干得好。”
我看着手中那张10先令的棕色钞票,它又大又新。以前我从没拿过这么多钱,它似乎是一笔巨款。
“好了,各位,”爸爸说,“我们继续前进。”
到这时候,我才发现爸爸全身也湿透了。他刚才慌里慌张地跟在我后面跳进河里。现在,他紧紧地拥抱了我一下。
在我生命中,我没有哪一刻感受不到家人的关爱。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一家人都愿为彼此作出牺牲。我的父母相敬如宾,在我小时候,他们几乎从没吵过嘴。我母亲伊芙总是活力四射,激励我们。相比之下,我父亲特德更好静,总是边吸烟斗边读报,乐在其中。但父母亲都酷爱冒险。特德曾想做一名考古学家,但他父亲是一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希望他按照布兰森家族的传统,进入法律界。我家有三代人都是律师。特德还在求学,我爷爷就找了个就业指导员跟他谈话,讨论他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当特德表示想当考古学家时,爷爷就以就业指导员未能好好完成任务为由,拒绝付钱给他。于是,特德只得勉强到剑桥去学法律,但在业余仍继续收集各种古代文物和化石,并把自己的收藏称为“博物馆”。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特德自愿加入斯塔福德郡义勇骑兵,这个军团主要由法律协会组织,曾到巴勒斯坦作战。特德在1942年9月的阿拉曼战役中冲锋陷阵,又参加了随后在利比亚沙漠中展开的一系列战斗。他卷入了进军意大利的战役,曾在萨莱诺和安奇奥作战。在特德参加战斗之前,为了让我的祖父母知道他身在何处,他设计出一套暗号,他们约好,在家信中用“地下室”表示“世界”,并用橱柜里抽屉分别代表各个国家。特德写信说,要他的母亲从右侧橱柜中,位于左边最上面的抽屉里,取出自己骑马戴的旧手套,这就暗示他在巴勒斯坦。难怪审查员们从未发现其中的秘密,而我的祖父母却总能知道他在哪里。
当特德参军时,他的叔叔吉姆·布兰森已成为军中大名鼎鼎的人物,因为他鼓吹吃草。我的叔祖父吉姆在汉普郡曾有一处地产,但他最终把土地都分给了佃户,自己移居巴尔汉姆——在1939年,这还属于伦敦远郊。他沉迷于吃草的创意,《图画邮报》对他进行了报道,上面还有一张他的照片,是在他巴尔汉姆寓所的浴室拍的,他在里面种了几浴缸的草,然后加工成干草。在吉姆成为名人后,请他吃饭的人越来越多,而他每次都会带上自己的马粮袋,在就餐时吃草。在军中,每个人都嘲笑我父亲:“你肯定是吉姆·布兰森的儿子!来来来,吃点草吧!你真是一匹充满活力的小公马。他们打算啥时候阉你呀?”诸如此类。
特德极力否认自己和那个吉姆叔叔有任何联系。但是,随着战争不断推进,戴维·斯特林建立起了特别空勤团(SAS),这支精锐军团的目标是到敌人战线后方展开军事行动。他们必须轻装行军。很快,吉姆·布兰森为戴维·斯特林及其主力部队提供建议的事就传开了,他教他们以草和坚果维生的办法。
此后,再有人问特德:“你姓布兰森?你跟吉姆·布兰森有什么关系吗?”他都会趾高气扬地回答:“当然了,其实他就是我叔叔。他和特别空勤团的事情很有趣,是吧?”
实际上,特德很享受离家那五年的日子,重返剑桥,他发现自己很难再专心攻读法学了。几年后,他已经成为一名年轻的出庭律师。有一次,他在参加鸡尾酒会时迟到了,接待他的是一位漂亮的金发姑娘,名叫伊芙。她翩然穿过房间,朝他走去,端起一盘蜜饯香肠,对他说:“通往男人心灵的通道是胃。来,尝一尝。”
伊芙·亨特利-弗林特精力旺盛,这一点来自她的母亲多萝西,多萝西创造了两项英国纪录:89岁时,外婆通过了高级拉丁美洲国际标准舞考试,成为英国通过这项考试年龄最大的人;90岁时,她成为高尔夫球场上一杆击球入洞年龄最大的人。
外婆去世时已经99岁。在那之前不久,她曾经写信给我说,在她的一生中,过去的10年是最美好的。同一年,她乘坐一艘游轮周游世界,途中,她被独自留在了牙买加,除了身上穿的泳衣,什么都没有。她甚至读过《时间简史》(这种书我从来都读不下去!)。外婆一直好学不辍,她的人生态度就是:生命只有一次,因此一定要活出精彩来。
受外婆的遗传影响,妈妈也热爱体育运动和舞蹈,年仅12岁就在伦敦西区参加了一部轻歌舞剧的演出。那部舞剧是玛丽·斯托普斯创作的,此人后来凭借自己在女性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而闻名。不久之后,为了获得另一份舞台表演工作,妈妈差点被迫脱了衣服。那是在西区的女王剧院,她在《科克伦秀》中跳舞。查尔斯·科克伦爵士的舞台秀声名狼藉,因为它拥有城里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还是跳**的漂亮姑娘。那是在二战期间,工作机会很少。伊芙决定接受这份工作,理由是这些娱乐全都无害。不出所料,她的决定遭到我外公的强烈反对,还跟她说,如果她胆敢参加演出,他就会风驰电掣地跑到女王剧院,将她从舞台上拖走。伊芙向查尔斯·科克伦爵士转述了外公的话,爵士允许她跳舞时不脱衣服。于是,她就能够侥幸地避免很多尴尬事了——现在也同样如此。
伊芙开始找其他白天上班的工作。赫斯顿有家滑翔机俱乐部,教英国皇家空军的新兵学习驾驶滑翔机,然后他们才能成为飞行员。伊芙前去求职,要求当飞行员,但却得知只有男性才可获得这份工作。她并未因此退却,而是跟一名教官聊了起来,这位教官大发慈悲,偷偷把这份工作给了她,条件是她必须女扮男装。于是,伊芙穿上皮夹克,戴上皮头盔遮住自己的长发,还用低沉的嗓音说话,就这样蒙混过关了。她学会驾驶滑翔机,而且开始教新飞行员驾驶。在二战的最后一年,她加入英国皇家海军女子服务队,成为信号兵,并被派遣到苏格兰的布莱克岛服役。
战后,伊芙当上空中小姐,当时这是最刺激的工作。这份工作条件苛刻,要求应聘者必须非常美丽而且尚未婚配,年龄在23岁到27岁之间,会说西班牙语,而且还得接受护士的训练。妈妈不会说西班牙语,也不是护士,但她并不因此就泄气,她和招聘中心的夜勤人员聊了起来,结果,她就获得了参加英国南美航空公司(BSAA)空中小姐培训课程的机会。BSAA有两种型号的飞机往返于伦敦与南美之间,一种是兰开斯特式飞机,可容纳13名乘客;另一种是约克式飞机,可容纳21名乘客。这些飞机全都有迷人的名字,一种叫星河号,另一种叫星谷号,机上的空中小姐则被称为“星姑娘”。当飞机顺着跑道滑行时,妈妈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向乘客分发圆球口香糖、麦芽糖、药棉和企鹅出版社的平装书,并告诉乘客,在飞机起飞和降落之前,必须擤鼻子。
那时候,机舱里是不加压的,每次飞行都是马拉松式的漫长旅行。从伦敦到里斯本需5个小时,再到达喀尔需8个小时,跨越大西洋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需要14个小时。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到圣地亚哥的这段航程,约克式飞机就换成了更坚固的兰开斯特式飞机,而且在飞越安第斯山脉时每个人都需要戴着氧气面罩。妈妈加入BSAA一年之后,这家公司就被英国海外航空公司(BOAC)吞并了,她开始在都铎式飞机上工作。星虎号是第一架飞往百慕大群岛的飞机,它在半空中爆炸。妈妈所在的飞机是第二架,安全抵达了目的地。紧接其后的飞机叫星灵号,它在百慕大三角消失了,没留下丝毫踪迹。于是,都铎式飞机全都停飞了。后来才发现,造成这种飞机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其机身不够坚固,无法承受新近采取的加压措施。
至此,特德可能已经意识到,如果他不跟伊芙结婚,从而使她不再具备充当空中小姐的资格,那么她说不定也会消失在大西洋上空。当他们俩骑着摩托车一路飞奔时,特德向坐在他后面的伊芙求婚了,她扯着嗓门大声回答:“好的!”好让特德在呼啸的风声里听见这两个字。他们于1949年10月14日结婚,然后到马略卡岛度蜜月,并在蜜月旅行期间怀上了我。
父母双亲一向以平等的姿态对待我和两个妹妹林迪、凡妮萨,认为我们的看法跟他们的一样有价值。在凡妮萨出生之前,如果父母出去吃饭,他们就会带上我和林迪一起去,让我们躺在汽车后排座椅的毯子上。他们吃饭时,我们在车里睡觉。不过,我们总是在他们启程回家时醒来,然后静静地望着夜空,听父母谈论他们度过的夜晚,彼此开玩笑。我们一天天长大,就像朋友一样跟父母交谈,小小年纪就开始讨论爸爸代理的案子,争论色情文学和毒品的合法化问题,其实当时我们谁都不知道自己讨论的究竟是什么问题。父母总是鼓励我们独立思考,很少给我们指指点点地提意见——除非我们要求他们提供建议。
我们住的地方位于萨里郡,是一个名叫夏姆里格林的村庄。在凡妮萨出生之前,林迪和我在伊斯特兹宅长大,这座村舍上面覆盖着常春藤,有小小的白色窗户,一道白色的小门通向外面的村庄公共草地。我比林迪年长3岁,比凡妮萨年长9岁。在我们的童年时代,双亲没什么钱。我记得我们老是吃面包配牛油,也许是因为妈妈对烹饪不感兴趣,也许是为了省钱。虽然饮食粗淡,但家里吃饭仍然有很多规矩,例如,不把自己的食物全部吃完,就不许离开餐桌。妈妈还把花园里种的洋葱给我们吃。我一直对洋葱深恶痛绝,在吃饭时,常常把它们偷偷摸摸地藏到餐桌的一个抽屉里。这个抽屉从来没人清理,直到十年后我们搬家,才有人打开它,发现了那堆几乎已变成“化石”的洋葱。
家里就餐时,食物并不重要,跟我们一起吃饭的人才重要。我们家里总是住满了人,为了平衡收支,妈妈邀请德国和法国留学生来租房,以便他们在一个典型的英国家庭学习英语。我们必须热情款待他们。妈妈老是让我们去花园里干活儿,帮她做饭,并在饭后收拾餐桌。如果我不想干活,就会从家里跑出去,穿过村里的公共草地,去找我最好的朋友尼克·鲍威尔玩。
一开始,尼克最棒的优点就在于他妈妈做的美味奶油冻。在让抽屉饱餐一顿洋葱之后,我会悄悄溜到尼克家,把那些学英语的德国人留给我的家人。如果把握好时机——在这方面我很有信心——等我到尼克家时,布丁和奶油冻已经端上了餐桌。尼克是个安静的男孩,有一头乌黑的直发和一双黑眼睛。不久,我们俩就开始成天黏在一起,爬树、骑自行车、打野兔,或者躲在林迪的床下面,等她关灯睡觉后抓她的脚脖子。
在家里,妈妈沉迷于两件事情:她老是给我们没事找事做;她老是千方百计地赚钱。我们一直没有电视机,我也不记得我父母听过收音机。妈妈在花园里的一个小棚子工作,做一些纸巾盒与废纸篓,卖给商店。这个小棚子弥漫着油漆和胶水的气味,放满一堆堆漆好的盒子,准备送走。爸爸独具创意,心灵手巧,他设计出特殊的钳压工具,把涂过胶水的薄纸板夹住,就粘成了盒子。到最后,妈妈甚至向哈罗德百货公司供应她做的废纸篓,她的小棚子彻底变成了家庭手工业作坊。妈妈总是精力充沛,风风火火,孜孜不倦地工作,她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
我们家有很好的团队合作意识。一旦进入妈妈的运行轨道,我们都必须转个不停。如果有谁借口要做别的事情,趁机逃避工作,就会因为自私而受到严厉的批评。结果,我们从小到大都总是优先考虑别人。有一次,有个男孩来我家度周末,我不太喜欢他。星期天,当我们去教堂做礼拜时,我偷偷从我家的那排座位上溜走,到过道对面,和尼克坐在一起。妈妈被气坏了,回家就让爸爸揍我。我乖乖地跟着爸爸到书房去,他关上门,但并没有在一怒之下教训我,只是微笑着说:
“现在,你装哭可要装得像样啊。”说着,他就用双手连拍六下巴掌,像极了打屁股的声音。
我连哭带叫地跑出书房。妈妈摆出一副严肃的模样,暗示这也是为我好,然后毫不动摇地到厨房里继续切洋葱,而我则在午餐时按部就班地把它们填进餐桌的抽屉里。
在我们家,并非只有叔公吉姆这一个标新立异的人物,来自我爸和我妈两边的人都嘲讽权威。我记得我们买过一辆破旧的吉卜赛篷车,把它停放在花园里。有时路过的吉卜赛人会来按门铃。妈妈总是送他们一点银器,还让他们到车库里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有一年,我们全家都到吉尔福德去观看萨里郡展览。这里非常拥挤,到处是神采飞扬的骑马越障表演者,以及身穿斜纹软呢外套、头戴圆顶硬礼帽的人。当我们从一个货摊前路过时,妈妈看见一群吉卜赛孩子在哭,于是走过去看个究竟。这群孩子正围着一只拴在细绳上的喜鹊。
“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命令我们交出鸟儿,杀掉它,以免它继续受苦。他们说拥有野鸟是非法的。”孩子们说。
就在他们讲述事情原委时,我们看见一名RSPCA官员朝这边走了过来。
“不用怕,”妈妈说,“我会救它的。”
她抓起那只鸟,把它藏在自己的外套里。然后我们就在那些官员眼皮底下,将喜鹊偷偷带出展览场地。那群吉卜赛孩子到外面跟我们会合,并让我们留着喜鹊,因为官员只会再次找他们的麻烦。妈妈非常高兴,我们就开车回家了。
这只喜鹊跟妈妈很亲,当妈妈在厨房里,或者在小棚子里工作时,它就站在妈妈肩膀上,接着突然猛扑到围场上去,站在小马的背上,捉弄它们。午饭后,当爸爸坐下来读《泰晤士报》时,它会朝他俯冲过去,用翅膀拍打报纸,让它们乱七八糟地散落到地上。
“该死的鸟!”爸爸一边怒吼,一边挥舞着胳膊,将它嘘走。
“特德,别无所事事了,起来做点事情吧,”妈妈说,“鸟儿是提醒你去花园里干活呢。里奇和林迪,你们俩到教区牧师家跑一趟,问问能够帮他做点什么。”
夏天,我们会去德文郡的索尔科姆,跟爸爸家的亲戚一起度假,有时也会到诺福克去,在克莱尔·霍尔姨妈家待几天。我立志长大后要以克莱尔姨妈为榜样。她有个好朋友叫道格拉斯·巴德,是二战中的王牌飞行员,因飞机坠毁而失去双腿。他们俩有一架古旧的双翼飞机,会一起驾驶它飞行。有时克莱尔姨妈会从飞机上跳伞取乐。姨妈还是个烟鬼,每天大约要吸20支小雪茄。
待在姨妈家时,我们喜欢在她花园尽头的水池里游泳。道格拉斯·巴德会取下他的假腿,拖着身体钻进水里。我常常拿着两条假腿跑掉,把它们藏在水池旁的灯心草丛里。接着道格拉斯就会从水里出来,扑过来追我。他胳膊和肩膀强壮有力,他都能用手走路。二战期间,他被德军俘虏,关在科尔迪茨,他曾经两度试图逃跑,都失败了,于是纳粹就没收了他的假肢。
“你跟纳粹一样坏。”他咆哮着,像猩猩一样两手撑地,摇摇晃晃地追赶我。
克莱尔姨妈跟妈妈不愧是姐妹,她们俩都很有创业精神。姨妈对威尔士山地绵羊着迷,当时它还是濒危物种。为了让这些黑绵羊避免灭绝,她购买了几头,最终繁殖出一大群,从濒危动物名单上将它们挽救了出来。接着,她建立了一家“黑绵羊营销公司”,开始出售装饰着黑绵羊图案的陶器。有种杯子侧面写着“咩咩黑绵羊”的童谣,非常畅销。不久,克莱尔姨妈就发动村里的老太太们,用她的黑绵羊羊毛织披肩和毛衣。她兢兢业业地工作,成功地将“黑绵羊”打造成品牌。这个品牌过了四十多年仍然很受欢迎。
若干年之后,在维珍唱片公司的草创时期,我接到克莱尔姨妈的一个电话:“里奇,简直难以相信,我有一头绵羊开始唱歌了。”
我顿时感到头大,但这种事发生在克莱尔姨妈身上倒也不是什么意外。
“它唱的是什么?”我一边问,一边想象一头绵羊演唱,“来吧,宝贝,来点燃我的**。”
“当然是唱‘咩咩黑绵羊’了,”她厉声说道,“现在,我想给它灌一张唱片。但它未必愿意到录音棚里唱歌,所以,你能不能派几位录音师过来?最好快点,因为它会随时停止唱歌。”
那天下午,一群录音师带着一个24声道的移动录音棚前往诺福克,为克莱尔姨妈那头会唱歌的绵羊录音。他们还录制了绵羊、鸭子和母鸡的大合唱,然后我们发行了单曲《咩咩黑绵羊》,它获得了排行榜第四名的成绩。
我和尼克的关系以友情为基础,但也建立在强烈的竞争因素上。我决心事事都要超过他。有年夏天,尼克过生日时收到一件礼物,是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我们立马决定骑车玩“河边俯冲”游戏,也就是骑车从山坡上直直地冲向河岸,在尽可能靠近水边的地方突然刹车停下。这个游戏竞争激烈,我非赢不可。
既然自行车是尼克的,自然应该他先玩。他来了个漂亮的刹车动作,然后顺势转弯,这样后轮离水边还不到一英尺。通常,尼克总是想方设法刺激我,让我做一些更出格的事情,但这一次他却想阻止我。
“我的刹车最完美,”他说,“你是没法超过我的。”
但我可不这么想,我决心要比尼克刹得更漂亮。我把他的自行车推到小山上,飞快地蹬着车,朝小河飞驰而下。快到岸边时,我显然失去了控制,根本没机会将自行车停下来。我从尼克身边呼啸而过,虽然飞速的运动导致我视线模糊,我却仍然看见他目瞪口呆的惊恐表情。我想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我翻了个筋斗,一头冲进河里。自行车在我下面沉入水中,我也被冲到下游,不过最终还是设法爬上岸来。而尼克在岸边等我,暴跳如雷。
“你弄丢了我的自行车,那可是我的生日礼物!”
他怒火冲天,又气又急,号啕大哭,把我推进河里。
“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赶紧把我的车子找回来。”他大叫着。
“我会找到它的,”我结结巴巴地说,“它没事,我会把它捞出来的。”
“你这个浑蛋,最好快点。”
随后,我花了两个钟头潜入河底,为了找到他的新自行车,在淤泥、水草与鹅卵石之间来回摸索,可哪里都找不到。尼克坐在岸上,抱着双膝,下巴靠在膝盖上,对我怒目而视。尼克有癫痫病,以前有几次他发病时,我刚好和他在一起。现在他这么生气,但愿这不会刺激他再次发作。我在水里泡了大半天,冻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我的手也发白,冻僵了,而且还被河里的石头撞出了血,尼克终于大发慈悲。
“我们回家吧,”他说,“你再也找不到它了。”
我们一路走回家去,我试图让他振作起来,向他许诺说:“我会买辆新车赔你的。”
我父母肯定苦不堪言,因为这辆自行车让他们花了20英镑,差不多等于做一个月废纸篓的收入。
等我们长到8岁时,尼克和我就不在一起了,我被送到位于温莎大公园的斯凯特克里夫小学寄宿求学。
我爸爸上寄宿学校时,也像我这么大。他的爸爸也是。对于出生在我那种家庭的男孩,这是接受教育和培养独立生活能力的传统方式,它教人学会自食其力。但是,如此小小年纪就离家求学,令我深恶痛绝,发誓决不强行把自己的孩子送进寄宿学校,直到他们达到适当的年龄,能够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去。
在我去斯凯特克里夫小学的第三周,我被叫到校长办公室,他说我违反了某条校规。我想自己是在捡足球时,践踏了一片神圣不可侵犯的草地,于是我不得不弯下腰,让屁股被教鞭抽六下。
“布兰森,”校长抑扬顿挫地叫我,“说,‘谢谢先生’。”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凭什么要谢谢他?
“布兰森,”校长再次举起教鞭,“我警告你。”
“谢谢……先生。”
“你会变成个大麻烦,布兰森。”
“是的,先生。我的意思是,不会的,先生。”
我的确变成个大麻烦——而且总是惹麻烦。我都8岁了,却仍然不会阅读。其实我是有阅读障碍,而且眼睛近视。哪怕坐在教室第一排,我也看不清黑板上的字。过了好几个学期,才有人想到检查我的视力。然而,即使我看得清,那些字母和数字对我而言也同样毫无意义。那个时候,阅读障碍还没被当作一个问题,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有当你自己有阅读障碍时,它才构成问题。既然人们对阅读障碍还闻所未闻,那么,在老师和班上的其他学生眼中,不会认字、写字和拼写单词的人不是傻瓜就是懒虫。在小学里,不管你是傻瓜还是懒虫,都会挨打。不久,我就因为没做好功课,或者弄混了发生黑斯廷斯战役的日期,每周都要挨一两次打。
在我的整个求学生涯中,一直都存在阅读障碍问题。如今,虽然我的拼写有时仍很差劲,但通过训练自己集中注意力,我还是想办法克服了最大的困难。或许,幼年时的阅读障碍让我变得更有直觉,如果有人送来一份书面计划,我不会纠缠于细枝末节的事实或数字,而是运用自己的想象力掌握并扩展我读到的东西。
不过,让我挽回面子的地方却是课堂外面,体育运动是我的特长。在英国的公立学校里,体育的重要性怎么高估都不过分。擅长体育运动,你就会成为学校的英雄,年长的男孩不再欺负你;即使你考试全部挂科,老师也不会介意。我如此强烈地渴望在体育方面获得成功,因为这或许是我唯一表现优秀的机会。我当上了足球队、橄榄球队和板球队的队长。每逢运动会,我都会在田径项目中获得一大堆奖杯。1961年,就在我快满11岁时,我在所有赛跑项目中都大获全胜。我甚至决定参加跳远。跳远以前并非我的长项,但这次我只打算小试一番。我顺着跑道奔跑,从木头踏跳板上一跃而起,高高飞过空中。在我双脚跳入沙坑后,老师向我走来跟我握了握手,我又创造了一项本校新纪录。在那个夏日,我所向披靡。我的父母亲和林迪坐在那个白色帐篷里观赛,每次我领完奖杯后,他们都为我鼓掌。我也获得了“最佳运动员奖”。谁在乎我会不会拼写呢?反正我不在乎。
在随后那个秋季学期,我参加了一场足球赛,对手是当地的另一所学校。我显然比对方的防守队员略胜一筹,而且已经进了一个球。我举起手,大声叫队友传球过来,球朝前场飞过来,反弹到我们俩身上。我转身飞跑追球,把它控制住,正要冲向球门,那名防守队员却赶了上来,一脚铲球,将我掀翻在地。他跟我相撞的时候,我的腿被卷到他身体下面。我听到一声恐怖的惨叫,在那一刻,我还以为受伤的是他,随后才意识到是我。他从我身上滚了下去,我看见自己的膝盖扭曲成一个可怕的角度。我父母一直告诫我们,即使痛苦也要面带笑容,于是,我虽然尽量露出笑脸,却仍忍不住连声地惨叫,就这样被抬下场,送到学校女舍监那里,她开车把我送进医院。一直等到他们给我打了一针止痛药后,我的痛苦才平息下来。我的右膝软骨粉碎性骨折,医生不得不给我动手术。
在给我做了全身麻醉后,我就失去了知觉。等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居然在外面的大街上。我仍然躺在病**,一名护士在我头顶上举着瓶子,正给我打点滴。可是,我的病床,还有其他几个病人的病床,都放在室外。我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但护士跟我说,当我动手术时,医院发生了一起火灾,病人全都被疏散出来,住到大街上了。
我回家养了几天伤,躺在**,望着壁炉架上的一个个银奖杯。医生告诉我,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不能再参加体育运动了。
“别担心,里奇,”医生刚一走,妈妈就飞快地走进病房,安慰我说,“想想道格拉斯·巴德。他完全没有腿了,可他照样能打高尔夫球、驾驶飞机,什么事都能做。你不想整天躺在**无所事事,对吧?”
最糟糕的是,由于这次受伤,我在教室里表现得有多差一下子就显露出来。门门功课我都是垫底,显然无法通过公学入学会考。
我被送到另一所学校,那是一所名叫崖景庄园的填鸭式补习学校,位于苏塞克斯郡海边。这里没有体育活动分散男孩子的注意力,他们可以一门心思扑在功课上,为无情且往往无望的公学入学会考作准备。如果你不会拼写,不会做加法,或者记不住计算圆形面积的公式是πr2,那么有个简单的办法可以解决:打!直到你学会为止。面对毫不妥协的纪律,我通过自己青一块紫一块的屁股,学到了这些教训。我或许有阅读障碍,但这并不能让我幸免于难。我就是没法不出错。当我无可避免地答错题目时,我要么被罚写更多作业,要么就是挨一顿打。我差不多是更喜欢挨打,至少这种惩罚可以更快结束。
除了晨跑,这里没有其他运动。不仅在学习上动辄挨打,在其他方面几乎也都是这样,例如,没有整理好床铺,在该走的时候跑了起来,在不准说话的时候说了话,或者鞋子不干净,都会挨打。我们有那么多可能会做错的事情,尽管已经学会把大多数事情做对做好,但仍会因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错误行为,差不多每周都要挨打。
那所填鸭式补习学校终于达到目的,用棍棒把我塑造成材。之后,我又转到斯托中学,这是一所大型公立学校,位于白金汉郡,有800多名男孩在此求学。在这里,我面临着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未来。“学佣”现象仍然存在,这是一种陈旧的做法,年幼的学生必须给年长的学生跑腿,做些小事,其实就是充当他们的小仆人。欺凌弱小的事情十分普遍。在踢球时进球,或者在打板球时得6分,都有助于树立你的名声,并可增强自己避免受到捉弄的能力。可是,我不能参加任何体育运动,因为每次我想奔跑,膝盖都会肿胀变形。再加上我的学业又对付不过去,所以我很快被挤到一边。既不能参加任何体育运动队,学习成绩在班上又总是垫底,这样的位置可不容乐观。我父母曾经为我设置各种挑战,如今它们似乎都已与我无关。
我从图书馆获得庇护,每天下午我都去那里写小说。我神气活现地坐在里面,周围是无数皮革镶边的精装书和两个地球仪,还可以俯瞰楼下一个装饰性的小湖。有个尖子生曾经跳到里面,再也没有浮上来。我挖空心思,搜肠刮肚,写出我能想到的最恶俗的性幻想小说,所有那些匪夷所思的色情故事都围绕一个少年展开,他因为膝盖受伤,无法从事体育运动,但却跟学校里一个年轻的斯堪的纳维亚女舍监交上朋友,受到她愉快而又老练的引诱。我想象那个男孩在图书馆刻苦学习,而她则偷偷走到他身后……然而,可悲的是,不管我凭空想象出的性遭遇如何不可思议,在斯托学校方圆几英里内,根本就没有一个姑娘,更别提斯堪的纳维亚姑娘了,而且女舍监已经有60岁。
我坐在图书馆里,为自己那些乏味的文字而激动得心跳加速,而且潦潦草草,越写越快。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还有一个人也经常光顾图书馆,他就是乔尼·霍兰德-吉姆斯。与斯托学校的大多数学生相比,乔尼极端地世故、老练,他博览群书,有着丰富的艺术知识。乔尼来自伦敦,他父母在记者和作家圈子里交游甚广。乔尼阅读《私家侦探》杂志时,里面提到的人有一半他都认识。他的母亲是位卓有成就的剧作家。正是通过乔尼,我对新闻界的兴趣开始逐渐增长,并且有志成为一名新闻记者。
在那个学期过去一半时,我看到一份告示,学校要举行“小加文·马克斯韦尔奖”随笔大赛,出资设立奖项的正是这位作家,他是斯托学校的校友。我暂时放下自己那本跌宕起伏的色情小说,写了个短篇小说参赛,结果赢得大奖。比赛完全缺乏竞争,这无疑对我获奖大有帮助。
加文·马克斯韦尔是《清澈水域的呼唤》一书的作者,他亲自到斯托来颁奖。和他一同前来的加文·扬是《观察家报》的战地记者,也是后来那本《开往中国的慢船》的作者。颁奖仪式结束后,他们开车回萨里郡,顺路把我捎到夏姆里格林。我跟他们一直保持联系。他们非常支持我,我想部分是由于他们喜欢我。不过,虽然意识到我没有投身文学界倾向,他们也依然跟我保持着良师益友的关系。获得那次大奖后,我的英语开始突飞猛进,在全班21名学生中飞升至第三名。但我的拉丁语仍然是第十八名,数学、物理和化学仍然是垫底。在我的一份期末报告中,老师这样写到:“他竭尽全力,但在理解最简单的数学运算、记住最新的题目方面,仍面临很大的困难。”
有一年,在复活节假期中,我决心学着母亲的样子去挣点钱。虽然学校对我的数学能力缺乏信心,但这吓不倒我,我找到种圣诞树的商机。我家刚从夏姆里格林的一头搬到另一头,从伊斯特兹宅搬到坦亚兹农场,那是一大片绵延的建筑,包括许多谷仓、棚子和若干土地。我跑去游说尼克加入这个计划。他在约克郡安普尔福斯的学校上学,现在也放假了。我们将在坦亚兹农场的土地上种植400棵圣诞树。到明年圣诞节的时候,它们至少能长到4英尺高,然后我们就可以卖掉它们。尼克和我一致决定共同完成这项工作,并且平分利润。
那年复活节,我们将坦亚兹农场上面那块地收拾得平平整整,种下400棵树苗。根据我们的计算,如果它们全都长到6英尺高,那么我们每棵树就卖2英镑,400棵树总计800英镑。我们买树苗只花了5英镑,与投资相比,这可是大赚了一笔。那年暑假,我们去查看那些树的长势。地里只有一两棵孱弱的小苗,其余的全被野兔吃了。我们疯狂地报复,大开杀戒,开枪杀死很多野兔,剥掉皮后,以每只1先令的价格卖给当地的肉贩,然而,跟我们原先计划的800英镑利润相比,这点钱简直不值一提。
那年圣诞节,有人送给尼克的弟弟一只虎皮鹦鹉当圣诞礼物。这给了我另一个大发横财的灵感:养虎皮鹦鹉!我在心里合计着,首先,我一年到头都可以卖鹦鹉,无需等到圣诞节前两个星期才出售。我列出它们的价格,又算了算它们的繁殖速度有多快,饲料成本有多低,然后说服爸爸建一个巨大的鸟舍。在我放假前的最后一周,我写了封信给爸爸,解释我的财务构想。
过不了几天就要放假了,我们修建大型虎皮鹦鹉饲养笼所需的原材料你预订了吗?我觉得从朱利安·卡莱恩那里购买打折的鹦鹉最合算。如果其他商店的每只卖30先令,那么他的售价可以达到比如说17先令。我们不妨以每只18或19先令的价格买下所有鹦鹉。这样他获得了一笔利润,而我们每只鸟儿大约可省10先令。你觉得这办法如何?
父亲很不情愿地修了个鸟舍,那些鸟儿繁殖很快。只是,我显然高估了当地对鹦鹉的需求量。即使夏姆里格林村每人购买至少两只鹦鹉,我们仍然剩下满满一笼子。有一天,我在学校收到母亲的一封信,她告诉我一个坏消息:有些老鼠钻进鸟笼子,把鹦鹉吃掉了。多年之后,母亲才说出了真相:她烦透了打扫鸟笼的活儿,有一天,她忘记把笼子关上,鸟儿们全都飞跑了。她可不想费劲去把它们抓回来。
虽然这两个计划都没让我赚到钱,我却从中学到一些数学知识。我发现,只有当我用实际的数字解决实际问题时,我才能理解数学。如果让我计算一棵圣诞树能长多高,或者能繁殖出多少鹦鹉,这些数字就会变得很实际,我用它们来计算就能乐在其中了。在课堂上,我仍然对数学一窍不通。我测过一次智商,里面的问题荒唐透顶。我压根没法专心解答里面的任何数学题,我记得自己好像是得了零分。我为所有被这种测试列入白痴的人感到担忧。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些智商测试题往往是一些老学究凭空设想出来的,而在处理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时,他们绝对是无能之辈。我喜欢设计实际的商业计划——即使野兔会让我功亏一篑。
我想父母肯定给我灌输了一种叛逆精神。我总是认为打破规则是合情合理的事情,斯托的条条框框简直就跟军队里一样多——在乔尼和我看来,其中有许多规章制度已经完全不合时宜,并且毫无意义。例如,“学佣”的做法已经过时,这里却仍然保留着。然后是青年联合军训,参训的男孩们穿着军装,扛着古董来复枪走正步。周日的强制性礼拜也是同样。为了逃避最后这条规定,新学期的第一次礼拜我就溜了号。教堂礼拜登记簿上没有了我的名字,从那以后,再没人想起我来。
1966年的1月和2月,乔尼和我开始讨论修改校规的问题。我们才15岁,但我们坚信自己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从小到大,父母就教育我们要相信每个人都能让世界有所改变。因此,当我审视斯托学校的管理方式时,我确信自己能够做得更好。实际上,斯托相当开明,鼓励所有孩子,不分年龄大小,都要为学校管理出谋划策。
乔尼和我尤其反感其中一条规定:在校队跟其他学校比赛时,所有没参加比赛的学生都必须去观赛。虽然在工作日的下午我们可以去图书馆,但在大多数周六,我们被迫去观看校队比赛。我知道,如果不是因为膝盖有伤,我一定能够加入球队。因此观看比赛让我倍受沮丧。我给校长写信说:
我反对强制观看比赛导致的时间浪费。如果一个人无法成为板球队的前十一名主力,那么他就应该把时间花在比打球更有益的事情上。我知道这完全违背了学校的传统,但我对此深有感触。例如,如果450人把观看比赛时间用来擦白金汉宫的窗户,他们至少有所成就,这总比“观看别人有所成就”强。
我还试图重新组织学校的就餐体系:
我觉得,要改进斯托的管理,首先应该着眼于社交,然后再考虑宗教。很多男孩渴望通过妙趣横生的交谈获得知识,而就餐时间是互相交谈的最好机会之一,但在斯托,这实际上是不可行的。学生走进大厅,坐在指定的桌子旁,每天都跟同样的学生坐在一起。在我们的几个餐厅中,有一个必须要建成自助食堂,样学生们就可自己挑选食物,想坐哪儿就坐哪儿,出去时,可把自己的刀叉和盘子放入一个盒子。现在食物的浪费十分惊人,如果建立自助食堂体系,您至少可以将意大利和西班牙餐厅服务员减少一半。
我非常关心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通过这个计划节省的资金还可投入我的下一个计划中……
然后我继续探索建立六年级酒吧的想法。
校长建议我将自己的观点发表到校刊上,但乔尼和我想另外创建一份观点新颖的校刊。我们希望发起一些运动,抵制“学佣”现象、体罚以及强制参加礼拜、观看比赛和学习拉丁语。所有这些观点都太具有“革命性”,根本不可能发表在校刊《斯多亚》上——这个刊名倒很适合那些长期以来被它折磨得痛苦不堪的读者【2】。然后,我们便想出跟其他拥有类似规章制度的学校联合的办法。创办校际刊物的想法由此逐渐成形。我们打算联系其他学校并交换看法。我在一个笔记本上潦草地写下几个备选刊名:“今日”“1966”“焦点!”“现代不列颠”和“访谈”。随后我又列出自己希望发表的内容,并进一步计算了相关数据——我很享受数学推论的乐趣。
我列出一份下院议员的名单,有250个人,是我从《名人录》杂志上找到的;又列出一份潜在广告客户名单,是我从电话簿上找到的。我还给W.H.史密斯【3】书店写信,问他们是否打算进这份刊物。就这样,至少在计划中,撰稿人、广告客户、发行商和成本全都准备好了——我的第一份商业计划书搞定了。
这些数字显得太小,没法开展工作。于是,乔尼和我决定让更多普通学校、技术学院和大学参与进来,这会增加杂志的读者,鼓励广告客户投广告。我们认为,如果这份杂志针对大学生,那么高中学生也会购买;但如果针对六年级学生,那就没有任何学生会对它产生兴趣。
我们最终确定使用“学子”作为刊名,这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当时正在热火朝天地讨论“学生权力”。这是大学和工艺专科学校学生热衷于静坐、占领和示威的年代;对年轻人而言,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年代。我母亲借给我4英镑,预备用来支付打电话和寄信的费用。乔尼的父亲为我们设计出印有抬头的信纸,顶上是“《学子》——英国青年的杂志”一行字,并以一轮初升的太阳作为标志。然后我们就开始写信给所有的撰稿人和潜在的广告客户了。
《学子》是一个完美的载体,它让我们获得了充满朝气的新生活。我们有那么多事情要安排。我开始在学校的书房设立办公室,并要求校长在我房间里装一部电话——但遭到拒绝,这也难怪。结果,我只好去公共电话亭打电话,但我很快发现一个有用的诡计。如果我打电话给接线生,跟她说我往投币机里放了钱,可电话却没接通,那我就能免费打一次电话。不仅可以免费,我还不用听到投币后响起的“噼噗——噼噗——噼噗”的指示音,它会泄露我用的是公用电话。更棒的是,接线生说话就像秘书:“您有布兰森先生打来的电话。”
我将需要打电话的人列入一个名单,慢慢与他们取得联系。听说这份刊物尚未出版,大多数人都拒绝花钱在上面打广告,不过我逐渐找到一些吸引他们注意的窍门。我会打电话给国民西敏寺银行说,劳埃德银行刚做了一个整版广告,问他们是否愿意与劳埃德银行一起打广告,然后补充道:《学子》将成为英国最大的青年杂志。我会给可口可乐打电话,说百事可乐刚预订了一幅大广告,但背面的广告位还未订出去。我会给《每日电讯报》打电话,问他们希望在《每日快报》之前还是之后做广告。另一个技巧是向客户提出一个无伤大雅但又不容易拒绝的问题:“您是否有兴趣招募最有才干的高中生和大学毕业生?”任何人事部门的经理都不会说自己愿意找平庸的新雇员,于是我就说:“那么我们即将出版的杂志最适合您……”
为了不让接线生回过神来切断电话,我学会将这些话压缩在5分钟内。我开始加快说话速度,更努力地说服对方。我的嗓子很早就变声了,没有人想到,跟他们说话的是一个15岁的男孩,而且是从公共电话亭打来的电话。我给他们留的地址是夏姆里格林。发信时,我会把成打的信写好,先寄给我父母,他们再请村里的老朋友伊丽莎白把信打印出来。
我的功课每况愈下,但我给自己上了一堂精彩的课,学习树立信心。如果我的年龄再大个五六岁,那么,只需想想这些事有多荒谬——试图让各大公司在一份尚未出版的杂志上打广告,而其编辑不过是两个15岁的男生——我就不会拿起电话。但我那时太年轻了,根本不考虑失败的问题。
在假期中,我成天跟尼克说《学子》的事情。他也同样激动,答应在安普尔福斯帮忙发行,而且还设法找人向杂志投稿。尼克明白《学子》是我和乔尼创造出来的,因此并未过分热情地参与进来。但对于杂志的发展潜力,他跟我们一样充满信心。那时我们才15岁,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做。
到1966年4月以及准备中学普通水平测试期间,我丢掉一些自己没指望通过的科目,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学子》上头。我跟我的拉丁语老师和科学老师都分道扬镳了,这让我和他们都如释重负。他们这样评价我:“在拉丁语方面,他是一名希望渺茫的应考生,现在他已放弃这门课程。”“他对科学显然没什么兴趣。尽管我并不认为他无法获得更好的成绩,但显而易见,他并不打算取得多大进步。”我的历史、法语和英语课学得稍微好点,但数学不行,而它又是必考科目,数学老师评价我说:“他显然已经竭尽全力,但一周接一周,他都发现自己很难记住解题方法。要通过7月的测试,他完全得靠运气。”
不过,在我的生活中,让我感到兴奋的事情主要是写那几百封信,我从斯托把它们寄出去,然后提心吊胆地等待回音。尽管我充满热情,又发现一些新花招,却仍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愿意在《学子》上登广告的客户。整个夏季学期,乔尼和我都忙着寄信,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几个假期以及随后的秋季学期中。到1967年4月,我们的杂志仍然没什么眉目,而我到夏天就得参加古代史高级考试(我只在中学六年级学了一年)。乔尼和我已经为《学子》工作了一年多,而我们能够展示的成绩不过是校长和老师们写来的几十封支持信,还有政治家们含含糊糊的撰稿承诺,但没有一份广告或硬拷贝。我绝不听天由命。在我1967年4月的家信中,我为自己在复活节只与家人短暂团聚而道歉:
在过去的四周,我度过了一个开心的假期,比以前任何时候的收获都要多。我没能在家多待几天,也没能挤出时间在花园里多干点活儿,真希望您不要感到过于烦恼。我对家庭有责任,对《学子》也有责任,我认为——也许我错了——自己不能两头兼顾。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在生活中,我做任何事情都希望竭尽全力而非吊儿郎当。我觉得,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自己已经尽最大可能把《学子》做好了。可这样一来,我也就没多少时间履行其他职责了。在我看来,我面临两头落空的危险,现在也仍然如此。我一事无成,如果我想有所成就,那我就不得不探索哪些事应该优先考虑——过去和现在都是这样。我才16岁,大多数16岁的孩子都做些什么?这句话让我显得非常自以为是,但我这么说也不过是为自己辩解罢了。在这里,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一个在最近这几个假期里做的事情有我在两三年前做得多。他们就会晚上看电影,白天四处闲逛。当您16岁时,您都做些什么?一方面打打猎、钓钓鱼、游游泳、泡泡妞,另一方面,可能打理您的博物馆,在花园里帮帮忙。您有时间在花园里帮忙。当您16岁时,您不会用现在的眼光看待世界。那时您的职业差不多已经安排妥当,而现在,职业是一场漫长的奋斗。
您说《学子》表现了我的自私和自我中心。我说:“也许吧。”但跟生活中的其他事情相比,它又能自私到哪里去呢?我认为,它不过是一种职业,跟其他职业都一样。但跟看电影之类的事情相比,它却能让许许多多的人受益。对我来说,它是生活的开端,正如大学或最后一次考试是您生活的开端。开学第一封信就写这种话,这或许非常令人不快。可在过去的两周,我心里老想着这些事,我觉得有必要一吐为快,把它们写下来。
我很幸运。我一直觉得自己能把父母当作亲密的朋友,跟他们无所不谈。他们没有限制我,而是对这封信作出很好的回应,我们的交流线路一直畅通无阻。我注意到,大约就在这个时期,我的很多朋友都不再对其父母敞开心扉,而我面对父母从不感到困窘,也没有逆反心理。他们总是给我加油鼓劲,鼓励我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就算并非一直称赞我的计划,至少也会表示同情和支持。我父亲很不乐意花几个周末的时间为我建虎皮鹦鹉笼子,但他从不跟我这么说。而我母亲非常渴望在《学子》上帮我一把,给我撰稿,把千辛万苦积攒的私房钱给我,还帮我想出一些需要联系的人物。有一次,我跟她说想联系大卫·弗罗斯特【4】,母亲花了几个星期,向她的所有朋友打听是否有人知道谁认识大卫·弗罗斯特。
随后,我们的工作终于有了突破。我们收到第一份硬拷贝、一张250英镑的广告费支票,杰拉尔德·斯卡夫【5】同意给我们画一幅漫画并接受采访。《学子》终于从我脑子里一个渺茫的希望变成一本真正的杂志。
除了古代史,我放弃了其他所有科目,这样就有更充裕的时间留给《学子》杂志了。很快,乔尼和我便开始频繁坐火车前往伦敦采访。不过,我必须参加高级考试,偏偏我要记住那些自己觉得毫无意义或抽象的知识又非常困难。我买了一些古代史知识卡,囊括了有关古希腊和罗马的所有必要信息。在备考时,我把这些卡片的边缘剪掉,将它们放进不同的口袋里,甚至在我的表带下也塞了一张。当我看试题时,最困难的是想起相关内容在哪个口袋里。然后我就从里面抽出卡片,一边把它攥在左手掌心,一边用右手写字。反正我已经全身心地扑到《学子》上了,根本没工夫关心自己能获得什么等级。我只想尽快离开斯托,在伦敦开始我新闻记者的生活。
1967年我离开斯托时,已经快17岁了,校长留给我的离别赠言是:“恭喜你,布兰森。我预言你将来要么蹲监狱,要么成为百万富翁。”
我下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得知斯托的消息是在6个月之后,那是校长写给我的信,落款日期是1968年1月16日:
亲爱的布兰森:
我很高兴新闻界给了你一个良好的开端,我非常希望读到你们的第一期杂志。请允许我对你的未来表示祝贺,并献上所有美好的祝福。
此致
敬礼!
R. 德雷森
1968年1月,《学子》的第一期出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