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公正计算(1 / 1)

访谈者:《南方周末》 戴志勇

时间:2010年10月17日

公正:自作自受,得付相称

访谈者:“五四”时期打出的口号,是民主与科学。1978年后摸着石头过河,三十多年后,是不是可以说,改革的目的,一个是自由,一个是公平?

吴思:公平是一个组合,意思是既公且平,大家都服气、认帐。公平是公正的近义词,既然正了、公了,各方面的利益都照顾到了,自然平了。

访谈者:平是公的结果?

吴思:是的。但有人问,市场经济不公平吗?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贫富差距?所以我尽量不用公平这个词,有歧义。公正是公正,平等是平等。平等又分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机会平等属于公正,结果平等则未必。如果把公平看作公正和平等的合称,两者并不是一个东西。

每个人得其所应得,付其所应付,就是公正、正义。有个词特贴切:自作自受。一说自作自受,大家都服气。印度的种姓制度,明明有人受歧视,只要说上辈子造孽了,这辈子当牛做马也认帐。

这跟佛教的因果报应的说法相似,造孽就该遭报应。“自作自受”这个词有贬义,不妨说“自付自得”: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就是公正。某件事是否公正,某种公正标准是否公正,都可以用“自作自受”衡量,这是衡量公正的元公正,这是根。

凭什么这是根?我们可以追溯到生命的根源。单细胞生物要活下去,总要付出一定的能量,以获得能量和营养物质,同时躲避危险,这才能活下来。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还要得付相称,得不偿失也活不下来。不遵从这套道理的生物,或者死光了,或者不能进化。这个道理就成为进化而来的公正观,成为存活下来的动物都接受的道理,反对者被进化淘汰了。

回到开头的问题。你说改革的目的,一个是自由,一个是公平。其实自由和公正的主体部分是重合的。公正是自作自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得付相称。如果在把自作自受的范围缩小,剔除暴力欺诈,禁止作恶害人,那就是自由。自由就是剔除了恶性付出的自付自得。在这个有限范围内,自己选择,自己承担选择的后果。前三十年的改革为什么有成就?就是自由度提高了。但还不够,应该继续提高。

继承制与遗产税: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访谈者:如果从“自作自受”的公正观出发,一个新秩序初立时搞土地革命,重分田地,或如商鞅废井田开阡陌,这其中的公正怎么看?

吴思:自耕农是标准的“自作自受”。人跟土地直接发生关系,没有其他人的截留。一定生产力水平下,付出多少,得到多少,大体有一个比例关系。自耕农的得付比既普遍又单纯,所有人都认账。这是基础得付比,可以作为各行业对比的基准。

井田制,耕九分替公家付出一分,相当于1/9的税率。凭什么1/9劳动白给你?如果土地是领主给的,可以看作庶人用劳动换取土地使用权。领主付出的不是自己的劳动,而是土地这种生产要素。这也是正当的,也是自付自得,多付多得。但土地付出的正当性,不像劳动或生命的付出那么直接,换算起来有可能打折扣。马克思就认为地主资本家是剥削阶级,不承认生产资料所有者对价值创造的贡献。现在则有“要素分配”的说法,承认劳动之外的生产要素的贡献。

土地等生产要素又是怎么来的?贵族领主可以说,江山是我打的。地主可以说,土地是我攒钱买的。两者还可以说,这是祖先传下来的。继承遗产也是正当的,因为是前辈辛辛苦苦挣来的,打来的或买来的,前辈有权处置自己的东西,包括传给儿子。遗产继承的正当性,就是自付自得的跨代展开。但儿子是白得的,难免打个折扣。按中国的标准,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每传一代的平均折扣为20%。

遗产税征多少合理?按照五世而斩的原则,应该是20%。至于政府拿走20%干什么,用途是否公正,取之于民是否用之于民,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总之,对比自耕农制度,井田制的正当性要打折。第一个折扣,就是土地和劳动的交换,要讨论交换的比例。从一比九,到五比五,再到九比一,多少才算合适?第二个折扣,地主的土地是怎么来的?如果是继承的,一传再传,世袭罔替,一代又一代永远吃下去,是否正当?第三个折扣,从效率角度说,人们给自己干活,通常比给别人干活的效率高。自耕农无须对自己偷懒。

前两个折扣是正义方面的损失,第三个折扣是收成方面的损失。我这里把井田制和租佃制混为一谈,实际上,井田制下的贵族领主要保卫安全、维护等级秩序,同时索取劳役和兵役,比地主索取劳役地租或实物地租更加复杂,是一整套利益交换,而且带有强制性。

从井田制到租佃制,从有限的历史记载看,直接动力是追求效率,不是追求公正。当然,拐个弯说追求公正也行,公正往往带来效率。公正不是自付自得、得付相称吗?井田制里是集体劳动,有机会偷懒,嫁祸于人,“自得他付”,于是效率低。《吕氏春秋?审分》说:“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其迟也。”分了地,大包干了,自作自受了,效率就提高了。

井田制之后是租佃制。佃户租地主的土地,交50%的收成作为地租,不用监督劳动,农民也不会偷懒。这种制度在效率方面问题不大。但地主凭什么拿走那么多?辩护者说,这是自愿的,自作自受,市场行情如此,你不愿意当佃户,后边还有好几个人争佃呢。反对者说,劳动创造价值,地主吃租是不劳而获。地主对生产没有贡献。资本家还要投资,还要承担市场风险,地主承担了什么?土地是天生的,又不是地主制造的,他们是寄生虫。这是土改的正当性依据。辩护者说,土地不是天生的,需要投入,需要维护,提高肥力,防止退化,不能没有主人。公共地必定滥用,必定退化。总之,依靠劳动之外的生产要素过日子,容易引起正当性方面的争论。但无论如何争论,大家都默认一个原则:自付自得,得付相称。

访谈者: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这个比是怎么出来的?

吴思:我不知道设计者当时怎么想的。五代之后,按照遗传学家的说法,五代前祖先基因的浓度已经降低到跟随便大街上拉来的人差不多了。不是要照顾有血缘关系的后代吗,五代以后就没有特殊的血缘关系了。

法酬与血酬

访谈者:中国的历史往往是,一帮人打了天下,然后制订法规,确定税率。这个公正性怎么看?法酬要算多少合适?

吴思:这是两个问题。第一,暴力集团确实付出了。打天下的人常说,天下是我们用鲜血生命换来的,我们当然有权如何如何。有理吗?从“自作自受”的角度说,有理,问题是这理在多大范围内管用?第二,税率多少算合适?咱们先说税率问题。

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但暴力最强者并不能为所欲为。他制订规则时追求利益最大化,怎样达到最大化呢?讨论最佳税率的理论,有个拉弗曲线,抛物线形状,最高点就是税率最优点。假设税率25%是最高点,如果收10%,税收总额还有增加的潜力。如果收高了,35%,税收总额反而下降。因为很多公司破产了。如果税率百分之百,没人干活了,一分钱税也收不来。所以,暴力最强者在制订税率时,一定要考虑纳税人会不会破产,会不会逃跑,会不会反抗。他们被迫考虑生产者的利益,调整税率,寻找自身利益最大化那一点。

访谈者:这种调整的空间非常大,逃跑、反抗都需要各种条件。不让纳税人逃走,既可以用优惠的税率,也可以用各种弱化对方或强制的办法等。

吴思:对。可以控制调整各种条件,也可以调整掠夺制度。像寻找最佳抢劫率一样,寻找低成本高收益的掠夺制度。

比如满清入关,在入关前他们可以维持奴隶制,因为关东平原一片旷野,要逃亡很困难。而且人烟稀少,逃亡了也不容易生活。进了关,遍地青纱帐,到处都是人,你知道他藏在哪儿?当时也想维持奴隶制,结果遍地逃奴,县政府的头号工作就是抓逃奴。怎么抓?抓住怎么办?如果不杀他,还跑。杀他,等于把自己的牛羊抓回来了杀了。那就杀收留逃奴的人?他们都是纳税人,把他们杀了,皇帝的纳税人少了,皇帝受损,奴隶主受益。利害计算的结果是,奴隶制成本太高,对皇帝来说,维持奴隶制得不偿失。奴隶制被迫解体。

从成本收益计算的角度看,奴隶制不行,井田制也不行;人民公社不行,自留地也不行,租佃制是地主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最佳制度。寻找最佳制度是一个历史过程,可能需要几代甚至十几代人。第一代人可能对新政策很满意,觉得比过去好。但第二第三代就不满了。第二代农民工对允许进城打工的政策不会再有感恩之情,他们更容易对歧视性待遇不满。

访谈者:照利害计算来分析,抢劫者付出了鲜血和生命,冒了风险,他的所得,是不是也符合公正原则呢?

吴思:符合。但要讨论符合的范围。咱们讨论的是人类社会的公正观,不是单说某一个人,某一个抢劫团伙。从抢劫者的个人角度说,冒险抢劫也是自付自得,问题在于被抢的那个人。我辛辛苦苦种了一年地,打了几百斤粮食,让你抢走了,你说你自付自得,那我的“自付自得”怎么办?对我公正吗?从全社会的角度看,抢劫是对公正的破坏。从抢劫团伙的角度看,用《庄子》转述盗跖的话说,盗亦有道。冲在前边是勇,退在后边是义,公平分配是仁。他们也讲论功行赏。这是抢劫者内部的价值观。把抢劫行为放到全社会的背景上评价,基础就是不公正,甚至,抢劫集团内部越公正,抢劫的效率越高,整个社会所承受的不公正就越大。在这个背景上看,抢劫者的自作自受,得付相称,在绝对值的意义上虽然是公正的,但在绝对值前边要添正负号。更何况抢劫本身还有消耗,比如消耗30%,双方只有付出、没有收益,于是,抢劫的正当性,还要再降低30%。

访谈者:抢劫还要冒险,无论是正是负,总还有点正当性,有没有什么都不付出,就把东西抢来的?

吴思:在逻辑推理上有。在实际生活中,好像贪官污吏的“高衙内”比较接近你说的这种人。他们的父辈还要辛苦巴结,还要有歪才,衙内横行霸道,却什么都不付。社会对他们的态度,在仇恨之外又多了一层轻蔑。

访谈者:刚才还说到,怎么看打天下坐江山的公正性?

吴思:历史上的皇帝,冒险打天下、坐江山,大家都认这个账。从全社会的角度看,皇帝领导的暴力团伙,消灭了流寇和其他暴力团伙,天下太平了,抢劫率下降了,天下受益。皇帝团伙难免为非作歹,但功大于过,他们坐江山大体是公正的。可是深入分析一下,皇帝打天下时如何动员民众?在打天下的过程中,付出最多的又是谁?皇帝说解救大众苍生,为此流血流汗、奋战牺牲的也是大众苍生,现在天下打下来了,从自作自受的角度说,凭什么皇帝自己坐江山,还传给自己的儿子,不让民众当家作主,不传位给民众推选出来的人?这不是贪天之功为己有,掠众人之美吗?即使第一代真有天大的功劳,终身执政有理,君子之泽,也该五世而斩吧?

皇帝和流寇的不同之处,就是他在有限抢劫的同时也维护了秩序。他的正当性来自后者。反过来说,一旦他和他建立的体制破坏了秩序,或者,他提供的秩序违背了公正,抢劫率比土匪还高,他就失去了正当性。

公正与否是主观感受?

访谈者:假如城郊菜农每个月的卖菜收入2000块钱,也没有农业税,不少人觉得还不错。去城里,有中学教师觉得,凭什么我一个月2000块钱,公务员收个红包上万?他们又觉得很不公正。在多大程度上,公正是一种主观感受?

吴思:得付相称,有一个得与付的比例关系。每个时代不一样,不同的社会集团也不一样。采集狩猎时代、农牧业时代、大工业时代,各有各的得付比。其他条件不变,技术水平越高,得付比越高。一定时期,人与自然的交往有个一般的生产力标准,这是很客观的标准。

对得付比是否满意,要看参照系。农民过去种粮,现在种菜,投入跟过去差不多,但挣钱比过去多了,参照系是自己的过去,主观感觉满意。远郊种粮的挣一万,近郊种菜的挣三万,得付比不同,但别人是近郊,他在远郊,远郊人都挣一万,他也认账。

教师的得付比参照系一般怎样选择?一个是,以前教书挣多少钱?再一个是,选择近似行业能挣多少钱?公务员可以算近似行业,这是教师有可能做的,不像把远郊的地移到近郊来那么不可能。到近郊承包大棚,相当于考公务员,如果允许教师考公务员,没考上,也不会觉得不公平。如果别人走后门进去的,教师就会觉得不公平。

没红包时,公务员一个科员的月薪大概是2000多块钱,科长平均月薪也就是三千左右,对教师来说,得付比差距不大,没什么可羡慕的。

收红包另是一笔账,属于受贿,以权谋私,有可能进监狱。而且还有一个良心问题。羡慕红包者应该自问:第一,红包是不是正当收入?第二,如果不正当的话,就不能光看见贼吃肉,看不见贼挨打。将来你可能因为这笔钱进监狱,你愿意冒这个险吗?第三,如果这个人良心敏感的话,还要加上良心的代价,自尊心受伤的感觉,等等。

访谈者:是不是统治者可以靠某种力量重新设定参照系,改变社会各个阶层的公平感?

吴思:问得好。得付比主要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对公正的感觉就建立在这个客观基础上。但是,我自己每个月挣两千块钱是否公正,主要取决于我选择的参照系。这就有很强的主观色彩,比较容易改变。调整参照系,就可以调整公平感。忆苦思甜就属于这种调整。关于中国税负排在世界第几位的讨论,就是建立横向参照系。控制者可以淡化对自身不利的参照系,强调有利于自己的参照系。

人们对某件事情是否公平的看法,除了选择参照系之外,还取决于新信息的出现。比如说,2003年那一年,挖煤工人死亡率千分之四,愿意下井冒险的,可以多挣2500多块钱。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可以走。这是关于生命的得付比,选择者并不觉得不公平。但是,忽然有人说,千分之四的死亡率算错了,光算矿难不行,还要算尘肺病。死于尘肺病的人比死于矿难的人更多。新信息一出现,当事人马上就觉得不公平,要求补偿,开胸验肺也得补。这时候,要控制公平感,就需要控制信息传播,甚至需要控制工人讨价还价的能力。

访谈者:跟全方位的博弈能力有关系?如果其他因素进来,比如,在新闻自由条件下会形成社会舆论压力,公正的标准又会变?

吴思:在信息自由流动的条件下,不同的参照系都冒出来竞争,最后会博弈出一套比较客观的标准。

工人组织权利值多少钱

访谈者:如果换算一下,工人讨价还价的组织能力值多少钱?

吴思:有个1928年到1933年期间枣庄煤矿工人有工会和无工会状态的调查,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工会可使工人工资提高32%。

如果工人明确意识到组织工会是涨工资的必要条件,而政府剥夺了组织起来谈判的权利,一个月可挣工资1500,实际才挣1000,就会引发政治上的不满。要是不知道这点,就不会有不满,本来就没有工会,谁知道工会这么值钱?从这个意义上说,确实需要启蒙,提供新的参照系,让当事人知道自己吃亏了。

访谈者:说到启蒙,是认同有一套权利价值观在后面?

吴思:启蒙就是让人别犯糊涂,算明白账。明白自己有什么权利,权利和义务是否相称。谁能说一切都明明白白?没有大糊涂也有小糊涂。在工会方面,几乎是大糊涂,工人还没形成普遍自觉的权利要求。有的明白道理,但势单力薄,惹不起就认帐了,忍着。

访谈者:只是因为没有能力去改变?

吴思: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也是自作自受。其实,很多道理大家也知道,政府应该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工人的各种权利。公民纳税,政府提供等值的服务,这才是公正的。但现实往往是打天下坐江山。

访谈者:什么情况下才会改变这种规则?

吴思:规则有好几种。宪法是一种规则;地方和部门法规是一种规则,潜规则又是一种规则。各种规则都有改变的可能。改的时候,管制者和被管制者,官和民,都在做利害计算。不同社会集团的内部,具体的操作者,还有自己的小账本。综合计算起来有利可图才能改。

访谈者:俄罗斯式的权贵要保住自己掠夺来的成果,从而与改革派的合流,这种“改革动力”怎么看?

吴思:既得利益集团和改革派可能有某些共同利益。利益比良心更可靠。公正,良心,对一般人的行为有影响,但影响更大的是利害计算。没有生命威胁了,衣食足了,礼义廉耻就容易发挥作用。一旦面临生死威胁,饥寒交迫,这些东西嚣张起来,可以压倒一切。仁义就处于这种二三流的地位。

官家主义制度

访谈者:不是从公正出发,而是从利害计算出发,可不可能到最后算出一个比较公正的结构或局面?

吴思:公正也要利害计算。计算得付是否相称。如果得付不相称,比如说官家集团付出少,得的多,谁都想往这个集团里钻,它就越来越膨胀,十羊九牧,最后自己垮掉,历代王朝都有这种趋势。

与小波动比较,这种大循环使整个社会损失惨重。因此,要通过宪政、民主、权力制衡来抑制统治集团,别吃过头,这对整个社会有好处,对统治集团也是有益的。

但这是非常理性的抉择。怎么让统治集团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利益一致?怎么让个人利益和集团利益一致?怎么才能形成这样的架构?第一,需要知识,以前不知道有民主选举,权力制衡,不知道这是长期双赢的利益格局,现在知道了。第二,需要有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两方面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第三,还需要相应的人格支持,这个人既要有担当,还要有节制,别不知道节制再试一把“人间天堂”,干砸了,还要折腾一回。

访谈者:暴力集团是不是还存在委托代理的关系?历史上,官家集团里面有皇帝、文武百官有太监。

吴思:封建制是分权制,主体不是委托代理关系。周天子分封诸侯,每个公侯甚至大夫都有自己的政府和军队。一堆小王架着一个大王。人人都是主人,不是代理人。

但这个制度不好,暴力集团的首领太多,暴力均衡一旦破坏,就爆发战争。为了避免战争,发明了郡县制。郡县制就是一个皇上带领一帮哥们儿打了天下坐了江山,然后委托代理人管理国家。

访谈者:只有一个老板。

吴思:皇帝当董事长,立功受赏的贵族便是股东。贵族打天下时卖命了,坐江山时杯酒释兵权,让他们回家享受红利,好好过日子,但不要干政,尤其不要带兵。

从政的是谁呢?通过推举考试,找出一批读书人,根据一定的标准,成为各个部门的管理者。他们是代理人,随时可以撤换。这就是秦汉以来一直持续的制度,我称之为官家主义制度。

官家有三个主体,三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皇帝,皇帝“主义”——当家作主,立法定规,立的法是王法;第二是条条块块的衙门,立的法是地方法规或部门法规。第三个含义是官员个人,官员个人凭借他代理的权力立法,就是潜规则。

这三种规则有时互相矛盾,但都管用。各有各的地盘。但立法定规的主体就是官家集团。官家内部的不同主体相互博弈,争地盘、捞好处,分配各种资源。

访谈者:老板和代理人之间有很强的博弈关系。把权力往上收,弱化下面的权力,或通过隔几年来一次群众运动,压制官僚体系。为什么会有这些不同的博弈方式?最好的方式是什么?

吴思:一个人面对庞大的官僚代理集团,皇帝很快就知道不是对手。但大体也能维持住。道光皇帝派张集馨去四川当副省长,跟他说,你不用什么环节都管,管不过来,能管住结果就行了。皇帝说,比如驿站,按规定都得有几匹马,下边的人用马干私活儿。马租借出去了,你去查,他从别的驿站借几匹马顶上。没法管。你只要盯住驿站的任务完成没有就行了,其它事睁只眼闭只眼。皇帝说的办法,相当于承包制。

现在也用这种办法。比如控制上访,一个人到北京上访一次算一分,每个县每年给一定额度,假设100分,超额就别想升迁。至于各地用什么办法减少上访,管不了那么多。计划生育管理是一票否决,都有点承包的意思。

总的来说,博弈的最终结果是走向简明易查的核心指标,钱粮刑名任务的承包。同时皇帝逐步退让。官员不断膨胀,不断夹带私活儿,潜规则边界扩张,久而久之法不责众,正式法规也跟着调整。过去贪污十万就枪毙,现在贪污千万都不见得枪毙。这就是代理人跟大老板的博弈。

朱元璋曾经发动老百姓监督官员,老百姓可以把下乡扰民的县官绑送京师。但是他一死,这套办法就废了。官员集体反对群众监督,新皇帝权威不足,镇不住那么多官员。

中国的历史经验,总的趋势,是皇帝逐步在博弈中败给官僚集团。

访谈者:有没有跳出失败命运的办法?

吴思:毛泽东早就跟黄炎培说,我们找到办法了,这就是民主,让人民监督政府。民众当家作主和皇帝作主发动群众不一样。皇帝是为民作主,为他人作嫁衣,积极性不高。老百姓自作自受,永远有积极性。县长敲诈我们,不好好干活,就换个新的,这样,县长自然就成了老百姓的公仆。很简单。

访谈者:自上而下的博弈会失败,跟他信息不对称,处理能力不够相关。选的话,是因为信息更对称,还是因为博弈机制变了?

吴思:如果皇帝像神仙,谁是贪官谁是清官都清楚,肯定用不着派巡抚、派太监,更用不着发动群众。每年清算一次就完了,撤的撤,升的升。问题是不可能。话又说回来,即使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了,还有一个利益问题。现在有电脑、互联网,搜集传播信息的成本下降了。据说中纪委收到的举报信成堆。问题是查不查?查一个要付出多少成本?谁来付?谁得好处?得付相称吗?

访谈者:即使皇帝及时知道,也还存在皇上跟民众的利益不一致?

吴思:对。皇帝的利益肯定跟民众的利益有差别。皇帝终生是皇帝,干好干坏一个样。他也想偷懒,也不想找麻烦,对某些贪官或许还有私情。老百姓就没这个问题,你压迫我,我就反抗,压迫越重,反抗越重,一报还一报。

工商阶层推动宪政文明

访谈者:有什么动力可走到这一步?

吴思:农业社会的民,主要是农民,小民,一盘散沙,反抗能力不强。工商社会出了新民,是大民,资产阶级。资产阶级不像农民,只要饿不死就能忍下去。企业税费增加几个百分点,就可能破产。对政府,他们比农民更挑剔。

小民收买官员是不合算的,买不起,也惹不起。资本家可能有实力跟科长、处长甚至局长叫板,收拾或收买他。在局部,官员有可能成为资本家的代理人,照顾他的利益。在这个局部,官家主义转变为资本主义,资本家完成了一个人的革命。一个人的革命不合法,但成本很低,收益很高,全国到处都是。

虽然还是官家主义,但千疮百孔,到处都能看到局部非法的资本主义。不过,对资本家来说,这并不是理想状态。第一个问题就是官员的任期短,没法做长远安排,什么百年企业?十年企业都别想。第二个问题是缺乏安全。生意做大了,少挣点钱不要紧,安全最要紧。合乎这个阶级利益的理想状态,就是稳定的宪政秩序。

大民出现,带来的两个方向:一是官商勾结,严重腐败,官家主义被腐蚀得千疮百孔,社会变得很糟糕。另一个方向,资本力量兴起,追求稳定的宪政秩序,尤其是资本主导的宪政秩序。大民可以成为这种运动的资助者、组织者,甚至主导者。

访谈者:这可能需要跟知识精英、做NGO的结合起来?在社会转型的过程里,工商力量起主导作用?

吴思:工人也有作用。传媒人、知识分子、农民工都在发挥作用。有良知的共产党人,甚至某些既得利益集团,都是变革的力量。但资产阶级是新的历史力量,他们既有这个眼界,也有变革的动力,还有强大的实力。

访谈者:很多资本家没有安全感,但他们可以走,用脚投票。只有土地走不了。

吴思:年龄大不想干的,可以走,到外国当寓公去。但生意很难带走,扩张阶段的资产者,要损失很多东西,不甘心。那么,或者冒险官商勾结,或者使劲弄出个好制度来,往哪个方向使劲,取决于当事人的价值观和利害计算。

访谈者:公正的制度,还是通过利害计算算出来的?

吴思:建立公正的秩序,利害计算排第一,公正排第二。但公正可以强化利害计算。狗到别人家门口,看门狗冲它叫,它夹着尾巴不叫。到自己家门口了,它就叫得很凶。它觉得是自己的地盘。有了这个正当感,斗志可以加倍。大街上摆摊,你理不直气不壮,官员没收你的东西,打你两巴掌,你也灰溜溜的走了。如果你理直气壮,哪怕别人骂你一句,你也敢跟他拼命。加入公正之后,利害计算就要乘以一点几,例如一点三,一点五,偏离公正越远,乘数越大。这就是公正的作用。

访谈者:对。内心有判断标准或天理在。通过利害计算,把这种天理外化。

吴思:而且强化了。公正能增强你的斗志,能帮助你赢得支持,还能让对方觉得理亏。

你有理,警察要是找你麻烦,他也觉得理亏,说“吃这碗饭没办法”,跟你客气。他要觉得你真是坏蛋,就可能找机会揍你一顿。心亏和理直气壮的时候不一样,会导致一系列利害计算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