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韩家家主,韩大王所在的地方就是主家。
所谓韩半城张半城,韩张一座明珠城。如果将明珠城分成四块,那么四分一是韩家,四分一是张家,剩下的才是其他人的明珠城。
与张老爷建造城堡与都市花园不同,韩家更喜欢的是庄园。
如果说都市花园是一座隔离带,那么韩家的庄园就如诸多的卫星拱卫在明珠城周围。而在林林总总上百座庄园之中,韩家家主韩大王的真实所在,是只有当天庄园的仆人才会知道的。
韩大王住的地方就是主家,在主家不确定位置的情况下,韩大王的位置也是飘忽不定。
但是,只有一个地方,是他必须要去的。
韩菲菲看向头顶上的铭牌,那里书刻着“长生”二字。
这里是长生庄园,每隔一段时间,韩大王必定要来这里一趟。那么只需要留意一下这里的正门开合,就可以知道有没有来了。
只有贵客与主人来临时,才能开启正门,其他人行走的话,只能够走侧门或者后门。
而这个庄园,是不可能会有客人来得。
“看来,他今天是在这里呢。”
现在是早晨时分,虽然昨晚一夜未睡,但经过特殊训练的她是掌握有一套练气的法门。虽然不能够练出真气,但是调理身体,时刻维持最好状态还是可以的。
她只用了几个小时就从地下城出来了,比方拾义拉着她进去还快。
但这并不是因为她也懂得轻功,而是因为进入地下的龙脉之城是只能够通过脚踏实地而前进,但如果离开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了。那个有着韩家准备好的,用以离开的交通工具。
只不过……
一个疑问此时才浮现在她的心中——只不过,为什么这么重要的地方没有守卫呢?
除却坚信没有人能通过木人巷,而能够通过木人巷的人,守卫也大概是守不住等等的原因。那么既然不打算守卫,那为什么要……
韩菲菲看着远处,那是自己骑过来的自行车。
是只有有钱人才用得起的万能自行车,不说上天入地,就算是跋山涉水也完全没问题的万能自行车。并且在纯粹人力驱动的情况下,就可以达到80迈的高速。
“这样价值百万的车,居然随意放到了那个地方,所以是做了什么手脚吧。”
“比如,我来到这里的这件事情。”
在明悟这一点之后,韩菲菲无奈地摇摇头。她走到了门口,举起手还没有敲下去,那一道正门便直接拉开。显然,是迎接她这个“贵客”临门的。
韩家的十六年管家韩心复,此时出现在门口,低着头,似乎早就知道她的来到一样,用标准而稳定的语速说道::
“小姐,老爷正在大厅之中等你。”
果然,被看穿了啊。
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这头老狐狸看得明明白白。
韩菲菲自家知道自家事。自己从小学武,然后在十六年前,因为救下了荀哈哈而被软禁了十六年。所以论阴谋论心思,自己是不可能比得过韩大王的。
而唯一的胜算,就是她的暗杀之道。
她身上藏着的利刃,别说是人眼了,就算是机器也不能找出来。
谷蔂/span她忍住情绪的波动,淡淡说道:“带我去吧。”
韩心复没有察觉到什么,也没有问为什么软禁的小姐会跑到这个地方,在简单躬身一礼之后,便走在前头,为韩菲菲带路。
长生庄园并不复杂,而且,这个地方也没有什么特别。
唯一特别的在于,这里是韩大王挥舞长生剑法,以此激活灵兽“长生剑”的特殊技能【长生不老】,从而延年益寿的场所罢了。
这样的场所,如果他想换一个,那么还有着上百个选择给他。
只不过,他需要一个地方来露出他的破绽,让那些在阴暗面中行走的杀手能嗅到这样的机会。只有这样,他才能够捉住那些老鼠。
比如,地下杀手组织的阿乐。
那个人的狗,被他揪出来之后,就变成了他的人。
这时毋须质疑的。
毕竟,在他这里是人,在那个人手下却只是一条狗。
试问哪个人会自愿成为一条狗呢?
不过,很快他也会变成自己的一条狗的。
地下杀手组织也很有用,是帮他处理了不少的事情。不过,以意外的方式炸死自己的“儿子”,这件事情倒是完成得不太好。
将韩公子炸得死无全尸,他才好染黑头发,改变样貌,从而成为新的韩公子。
也即,自己的儿子。
当时他就是这样杀死了自己的儿子,甚至连儿子的未婚妻——现在的韩夫人,在转手一次给荀家少主之后,就也不能发现自己已经完成了顶替。
在外界,韩大王是与张老爷并称的,同一时代的大商人。
可事实上,韩大王实际上是张老爷的长辈。
这一点,现在已经无人知道了。
在韩大王思索之间,那个签下了卖身契却私通外人,然后未婚先孕的丫鬟生下的女儿韩菲菲,这个与他丁点血缘关系没有的女孩,此时被管家带了上来。
韩菲菲此时带着的半张面具也没有脱下,已经她已经“没脸见人”了。生父杀了荀家全家,而自己救了荀哈哈出来。所以她既没脸见荀家人,也没脸见韩大王。
见此,韩大王忽然笑了起来。
她恐怕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吧?现在,还在为了身上流淌着我的血而痛苦吧。
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韩菲菲被带到了大厅上,她很有些紧张。但是师父传授的练气法门,甚至能让她通过吐纳而完成龟息的吐纳法,让她明明激动异常,却越发冷静了下来。
她的手藏着匕首,她的脚藏着利刃,她的舌头藏着刀片。
靠近一点,只要在靠近一点,这个罪恶的源泉,流淌在自己身上那罪恶之血的源头,就可以被自己抹杀了。他只需要继续当初的单纯善良就可以了,至于复仇的事情,就让我的手沾染鲜血好了。
她再上前一步。
还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