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黑社会成了气候(1 / 1)

一年之痒 张鸣 952 字 1个月前

看网上消息,得知东莞千余男童被拐,开始我还以为是网上的夸大其词。可是,后来平面媒体也报道了,而且还附有大幅照片,百余对失去孩子的父母走上街头,沿途派发寻人启事,打出“悬赏1000万买回爱子”的标语。据很多家长称,自2007年起,已经有过千名男童遭拐带,失踪地点遍及东莞各镇。虽然说,当地政府认为,家长们报称的失踪的儿童数量有些夸张,但几百人肯定是有的。

如此规模的儿童被拐,说明在东莞这个地方,诱拐(据说还有明抢的)儿童,已经成了一个具有规模的产业——一个黑社会的产业。这样的黑社会产业,在清末到民国年间,是相当发达的。一个社会转型期,往往伴随着黑社会的成长,黑社会跟正常社会一样,需要产业来维持生计。一般来说,做土匪强盗打家劫舍,并非黑社会的“正道”,因为这种行业,比较容易暴露,招致政府的围剿,他们的“正道”产业,一般是黄、赌、毒,除了这三样,诈骗和拐卖妇女儿童,也是其中的大项,那时候,拐卖儿童被称为“拍花”,被传得神乎其神,说是可以用迷药把人迷住,使其自愿跟着拐卖者走,但更多的可能只是用迷药把人迷昏,方便行劫。

一般来说,在那个时代,拍花的人,多半是有组织的,盯梢、行动、转移、销赃一条龙,甚至很多地方还存在有地下的“人市”。拐来的儿童,统一交由人市的黑社会老大销售处理。在任何时代,都存在这样的市场,没有儿子或者儿子少的家庭,需要男童,因此,男童的生意比较好,女童也有销路,一般是买来做婢女,或者养大以后卖给妓院。在清末的时候,拐买儿童的恶谥,有时候也被安在西方来的教会头上,但最后核实的结果,会发现其实都是黑社会为了转移目标,制造的谣言。

一般说来,社会形态比较固定化的时候,黑社会往往不会很发达。因此,拐卖儿童的也比较少见。前现代的城市,政府对于街坊居民的管理比较严,而农村社会,存在各种乡社组织,宗族组织,基本属于熟人和半熟人社会,连走街窜巷的手艺人和艺人,都脸熟,给流民社会留下的空间不大。如果有帮会和秘密宗教组织敢于做拐买儿童这种伤天害理之事,那么,很快会招致民间社会大规模的讨伐和打击。但是,到了近代的转型时期,现代城市的扩张,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新兴的城市没有原来的维系模式,大量流动人口,也使得政府原来那套固定化的居民管理模式失效,城市和集镇,流民大幅度增加,农村原来的乡绅和宗族自治的结构,也遭到破坏。结果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对于人口和社会管理,都逐渐处于脱序状态,因此,给黑社会,留下了大量的空间。事实上,在清末到民初,中国的帮会和秘密宗教,一度占据了社会的小半江山,上海的帮会老大,被人称为“闻人”,活跃在社会各个阶层,政府也不得不依靠他们来维持秩序。直到抗战前夕,这种情况才稍有好转,政府对于非固定化的人口管理,有了一点儿门路,但这个过程,又很快被日本侵华战争所打断。

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至少在人口与社会管理方面,跟清末民初有些相似,都处于转型的当口。改革前,所有人都身属一个单位,或者工厂街道,或者农村公社,政府习惯于固定化的管理方式,户籍、居住地,工作地点,大体固定,按图册、按地点、按单位索人,大体跑不了。改革以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一轮的城市化工业化的浪潮,带来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而那种从原模式中衍生出来的收容管理办法,由于弊病过大,经过孙志刚事件之后,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连带着暂住证管理制度,也受到冲击。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包括珠三角这样高度工业化的农村地区,还没有学会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动态地管理人口,旧体制下的户籍制度,也部分阻碍了管理上的进步。因此,在治安管理和人口管理方面,像东莞这样一些地区,的确处于相当混乱的状态,为黑社会的滋生壮大,留下了空间。东莞如此大规模的儿童走失,说明珠三角地区黑社会的这一产业,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从业人员”,人数众多,而且组织严密(其他地区,也有抬头之势)。由于改革以来先富起来的人比较多,很多人工流产不甘于遵行现行的一胎化的人口政策,于是,儿童,尤其是男童的市场需求增加,也促进了这一罪恶产业的发展。

不消说,这种黑社会产业,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属于罪孽深重的犯罪,应该加以严厉打击。但是,真正想要打击奏效,绝非简单加强警力可以实现,必须伴随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回到从前,已经不可能,不要让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固定化的户籍制度,成为人口管理的障碍。实现居民一体化,落地即可获就业、租购房即可得到当地居民身份的转变,同时完善我们的金融、社保、医疗体系,使大多数状况下的人口流动,处于可以追踪状态。这种状态下,黑社会也许无法完全根除,但至少可以控制一定范围内拐卖儿童这样的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