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是我们的传统,帝制时代的评优,是每年上报贞节女和孝子,不发奖状和奖金,以精神鼓励为主,皇帝批准,建一块牌坊,上面刻上“敕建”两字。通过这样的表彰好人好事,让全社会都追求皇帝认可的某种价值。皇帝没了,表彰贞女和孝子的事儿也成为过去,后来的评优,变成评选跟革命英雄主义有关的英雄模范。有英雄事迹最好,没有英雄,就评模范。总之是英雄,英雄集体,模范,模范集体。每年制度化地评比,分出各个等级,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按规矩,同样出身的人,以其得到的奖励状况,可以决定他在体系内的地位。由于评优有时虽然也有群众参与,但评上与否,关键看领导。所以,一个人干好干坏,不见得必然会决定评优结果。
在和平时期,雷锋榜样的出现,原本标志着评优从英雄向模范的转换,但是,“文革”一来,整个社会再度战争化,大家又在推崇英雄,人人想当英雄。所以,那个时候,有点天灾人祸,大家都很兴奋。领导也趋于蛮干,满足大家争当英雄的欲望。为了救掉落到水里的电线杆(根本损失不了,等水下去捞起来就行了),为了扑灭一场草原上的大火,这种火,草原上每年都烧,是为了让下年的草长得更好,都可以牺牲很多生命。至于像保卫牛田洋这种根本无法垦殖的海湾,跟飓风搏斗的事,或大或小,很多地方都有过。总之,出了事,死了人,就是一曲某某思想的凯歌,涌现出一堆英雄人物,让大家悲伤良久,兴奋良久,学习良久,然后再学下一拨。当时我是小学生,每每看到比我们大不了多少的女知青,每逢山火,都玩着命地往里冲,无谓地被烧死。
改革开放之后,评优文化并没有消失,但逐渐变了形。一个变化是精神鼓励变成了物质鼓励,评优,大家争的不是奖状,而是奖金。另一个变化是,评优变成了单位领导玩权术的工具,如果谁本该晋升、上职称而没上,就给个优秀劳模安慰安慰。再不就一个单位,你好我好,优秀排班,人人有份。而集体的奖项,越来越变成上级单位跟下级单位之间的某种交易。上级通过评优发奖状,控制下级单位。尤其是那些属于条状系统的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单位没有直接管辖权,多弄出点评优的名堂,就实现了事实上的控制。而下级单位,得到的奖项越多,标志着单位的成绩越是优秀,所以也热衷于此。但这期间,所谓上级单位,除了主管和业务主管之外,还有好些不关痛痒的协会、联合会、中心。这些本质上无非是民间团体的组织,由于转型时期特殊的地位,往往由退下来的领导担任负责人,因此也有些莫名其妙的权力,至少,人家也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评审、评优。去年河南一省清理各种评审评选,每个单位一年居然要参加近两千次。每个被挖出来的贪官,都无一例外地顶着各种优秀模范的头衔,每个单位,哪怕这个单位的管理一塌糊涂,成绩一无是处,其办公室或者荣誉室里,照样墙上满是奖状,挂满了锦旗,柜子里堆满了各种奖杯。
当然,评优的变异,最牛的一种,是把丧事当喜事办,出了事故,不总结教训,而是借救灾和抢救过失的行为说话,为自己单位评功。不仅掩饰过失,而且给上级施加压力,借以逃脱惩罚——怎么可能给一个功臣处分甚至追究刑责呢?
评优文化变异到这个地步,不唯是泛滥,而且是灾难,让国人成为世界笑柄的灾难。但是,你还真不得不佩服,我们的某些领导干部,怎么单在这方面如此富有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