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李家庄的变迁》(1 / 1)

路畔的蔷薇 郭沫若 700 字 1个月前

我又一口气把《李家庄的变迁》读完了。

我感觉着这和《小二黑结婚》、《李有才板话》一样的可爱,而规模确实是更加宏大了。这是一株在原野里成长起来的大树子,它根扎得很深,抽长得那么条畅,吐纳着大气和养料,那么不动声色地自然自在。

当然,大,也还并不敢说就怎样伟大,而这树子也并不是豪华高贵的珍奇种属,而是很常见的杉树桧树乃至可以劈来当柴烧的青杠树之类,但它不受拘束地成长了起来,确是一点也不矜持,一点也不炫异,大大方方地,十足地,表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

大约是出于作者自己的意愿吧,书的封面上是有“通俗小说”四个字的标识的。作者存心“通俗”,而确实是做到了。所写的是老百姓自己翻身的事,人物呢连名字也就不雅驯,如像铁锁、冷元、白狗、二妞之类,然而他们正是老老实实的人民英雄。事件的进行,人物的安排,都是妥帖匀称地,一点也不突兀,一点也不冗赘。

最成功的是语言。不仅每一个人物的口白适如其分,便是全体的叙述文都是平明简洁的口头话,脱尽了五四以来欧化体的新文言臭味。然而文法却是谨严的,不像旧式的通俗文字,不成章节,而且不容易断句。

章回体的旧形式是被扬弃了。好些写通俗故事的朋友,爱袭用章回体的旧形式,这是值得考虑的。“却说”一起和“且听下回分解”一收,那种平话式的口调已经完全失掉意义固不用说,章回的节目要用两句对仗的文句,更完全是旧式文人的搔首弄姿,那和老百姓的嗜好是白不相干的。我自己小时候读章回小说,根本就不看节目,一遇着正文里面有什么“有诗为证”式四六体的文赞之类,便把它跳过了。今天还要来袭用这种体裁,我感觉着等于再在我们头上拖一条辫子或再叫女同胞们来缠脚。作者破除了这种习气,创出了新的通俗文体,是值得颂扬的事。

作家的通病总怕通俗。旧式的通俗文作者,虽然用白话在写,却要卖弄风雅,插进一些诗词文赞,以表明其本身不俗,和读者的老百姓究竟有距离,五四以来的文艺作家虽然推翻了文言,然而欧化到比文言还要难懂。特别是写理论文字的人,这种毛病尤其深沉,装腔作势,矫揉造作,瞎缠了半天,你竟可以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这种毛病,有时候似乎明知故犯,似乎是“文化人”、“理论家”、“文艺家”那些架子拿不下来。所以尽管口头在喊“为人民大众服务”,甚至文章的题目也是人民大众的什么什么,而所写出来的东西却和人民大众相隔得何止十万八千里!我自己就有这样毛病。我自己痛感着文人的习气实在不容易化除,知行确实是不容易合一。这里有环境作用存在。在大家都在矫揉造作或不得不这样的环境里面,一个人不这样就像有点难乎为情,这就如在长袍马褂的社会里面一个人不好穿短打的一样。

因此我很羡慕作者,他是处在自由的环境里,得到了自由的开展。由《小二黑结婚》到《李有才板话》,再到《李家庄的变迁》,作者本身也就像一株树子一样,在欣欣向荣地、不断地成长。赵树理,毫无疑问,已经是一株大树了。这样的大树在自由的天地里面,一定会更加长大,更加添多,再隔些年辰会成为参天拔地的大树林子的。作者是这样,作品也会是这样。

或许有人会说我在夸大其辞,我不愿直辩。看惯庭园花木的人,毫无疑问,对于这样的作家和作品也会感觉生疏,或甚至厌恶的。这不单纯是文艺的问题,也不单纯是意识的问题,这要关涉到民族解放斗争的整个发展。口舌之争有时是多余的,有志者请耐心地多读两遍这样的作品,更耐心地再看三五年后的事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