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共济(1 / 1)

安住我身 星云大师 548 字 1个月前

佛光山自一九六七年开山以来,至今已有四十年。我们的建设,从一片荒烟蔓草,到被称喻为“现代十方丛林”、“国际化佛教道场”;我们的组织,从早期的五堂二会,到今日的五院十四会;我们的弘法,从传统乡间布教,走入公众殿堂;我们的人众,由最初十数人,增加到一千二百余位。这一切都肇因于佛教发展的需求,僧信二众数百万人的努力,及大时代、大环境影响所趋。

犹记得最初开辟佛光山时,我和心平、慈庄、慈惠、慈容等胼手胝足,一草一木开垦,一土一石搬运;可说是用身心灌溉开山的工程。当时,虽然没有现代化的设备,没有今日的企管理论,但是我们群策群力、集体创作。在荔枝园中,绘出全山硬体的轮廓;在开山寮中,谈出弘法的宗旨——以文化弘扬佛法,以教育培养人才,以慈善福利社会,以共修净化人心。

工作上,个人或许有见解上、看法上、判断上的不同,但是一旦关系到本山的大体、佛教的需要,大家马上步调一致,从未有思想上的争执,所共有的是克服困难、同舟共济的用心。原因无他,只因我们是佛光山的一分子,是佛教的一员;这就是开山的精神。

随着佛光山的发展,人众愈来愈多,单位也随之增加,原始的小型会商已不适用。如何使佛光山成为一个有组织、有制度的弘法教团?我知道必须为僧众制订生活、修行、行事、制度等仪规,使大众共同遵守,身心有所规范,行事能有依循,僧团才得以和谐,正法才能久住,此即是“戒住则僧住,僧住则法住”。

因此,效法唐代百丈禅师为禅宗丛林树立清规的精神,在本山成立典制室,顺应时代变革及僧团的需要,拟定各项规章制度,交付宗委会审议核定、公布施行。从一九八五年“佛光山宗委会组织章程”通过施行至今,已陆续制定颁布五十四项规约、办法,共分:组织章程、门规、修持、行政、人事、福利、文化、教育、法务、职员十大类。内容广泛,从佛光山的组织门规,到佛光缘的成立准则;从徒众的出家入道,到佛光亲属的安养接待;从寺务的行政运作,到僧众的文化教育,合计九百四十五条条文,统称为“佛光山宗门清规”。

时值佛光山开山四十周年,宗委会特别编印《佛光山徒众手册》一书,旨在让佛光弟子了解佛光山的传承史、宗风、宗门清规,弟子也将我平时课徒的部分语录一并编入。整本书仍以宗门清规为重,有着“僧团清净和合,佛法源远流长”的深远意含。

有弟子请求我,在这开山四十周年之际,能给予徒众们一些开示、咐嘱。我希望大家对佛光山的宗史要了解,对宗风要谨记,对宗门清规要严守,我想说的话,全都写在这本徒众手册里。期勉我佛光弟子能以法为家,荷担起如来家业的神圣使命。

二〇〇六年

佛光纪元四十年五月十六日

(《徒众手册》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