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新的道路(1 / 1)

后卫之王 幸福微光 1359 字 1个月前

和乔治华盛顿大学的比赛结束,戴维森学院野猫队返回戴维森小镇。

例行赛打了6场,野猫队5胜1负,战绩喜人,戴维森学院的学生,以及喜欢野猫队的球迷固然很开心,但野猫队众将却无不心头沉甸甸,轻松不起来。

这个战绩是不错,但唯有野猫队众将才知道,前边四场只是小打小闹,后边这两场才算是遇到了强队,哪怕是对上乔治华盛顿大学这种上赛季都没能进入前三的球队,他们也赢得极为凶险,差一点就输了。

可见,以他们目前的实力,要争夺大西洋十联盟的冠军还差了不少。

所以返回戴维森之后,野猫队众将迅速进入训练状态中,不需要梅森-卡尔和丹尼-克里曼斯说什么,自觉地争取每一分每一秒,努力提升自己。

孟云也是一样。

事实上,孟云比别人更迫切。

经历乔治华盛顿大学这场比赛,孟云明白,自己不能再依赖“三板斧”了,他现在已经被对手看穿了。

乔治华盛顿大学能看破他的虚实,其他球队也能。

“原来传出好球,助攻队友得分也能这么爽。甚至在关键时候,一个好的传球,更是能够改变比赛胜负。”孟云站在场上,在训练传球,配合他训练的是帕特里克,一边训练,孟云脑子里也在一边思考着。

嗖嗖......

孟云和帕特里克相对站立,篮球在两人中间飞舞,不是一颗篮球,而是两颗篮球,只见孟云抬起双手,接住一颗飞来的篮球,顺势一个胯下运气,将球换到左手,然后左手手腕一抖,一个单手传球,将球传向帕特里克。

球刚一离手,对面篮球飞来,啪的一声从地板上弹起,是一个击地传球,孟云双手举起,接住篮球,又是一个胯下运球,换到右手,右手一抖,一个击地传球,传向帕特里克......

接球、胯下运球、单手传球,就这三个动作,只是传球分了平传和击地,但却在不停的循环,两颗篮球往来穿梭,一刻也不停,像是杂耍一般。

这就是孟云的传球训练。

原本是丹尼-克里曼斯单独帮孟云训练,但和乔治华盛顿大学比赛的时候梅森-卡尔吩咐了丹尼-克里曼斯,所以丹尼-克里曼斯改变了方式,增加了孟云训练传球的强度,同时将和他训练的人换成了野猫队的其他球员。

用丹尼-克里曼斯的话说,不只是孟云需要训练传球,你们也需要,既然都需要,那轮换着和孟云一起训练,就再好不过了。

一次次接球,传球......

丹尼-克里曼斯站在旁边,微微颔首,目光落在孟云的身上,心道:“孟云的确很有天赋,进步很快。这才没训练多久,他就已经做得有模有样了,甚至比帕特里克还好。”随后,他又看向帕特里克,不禁皱眉,“帕特里克的身体素质不错,不过技术还是太粗糙了一点,不说其他,传球就比埃文差了不少,连戈登都不如,是该好好练一下了。”

帕特里克虽然技术有点粗糙,还是大一球员,经验也不如戈登,但他身体素质出色,篮板意识很好,防守强硬,潜力比戈登更高,所以他进入球队之后很快就成为了首发中锋,被球队当成了重点培养对象。

不过不知不觉间,孟云已经取代帕特里克的位置,成为了球队最值得培养的新人。

“孟云身体素质出色,不,应该说非常出色。而且他的球商很高,学东西很快,他的潜力比帕特里克更大。”丹尼-克里曼斯自语,脸上露出一抹微笑,“如果孟云弥补上基本功不够扎实这一点,技术再练一练,以他的能力,应该不会比埃文差吧?”

想到这里,丹尼-克里曼斯觉得有必要给孟云加把力,冲场上喊道:“孟云,传球快一点,再快一点。”

“是。”孟云应道,加快了传球速度。

一时间,两颗两球嗖嗖的飞舞,速度越来越快,竟然在空中拉扯出两道橘黄色的幻影,看上去很惊人。

只是苦了帕特里克。

他的动作比孟云慢了不少,反应也慢了半拍,当孟云加快速度,他就有点手忙脚乱,不一会儿就出现失误,把球给传丢了。

“帕特里克,你怎么搞的?”丹尼-克里曼斯板着脸,训斥道:“你看看人家孟云,原本你们俩差不多。这才多久,人家已经把你超越了。”

“他是个变态,我不跟他比。”帕特里克心头暗自嘀咕,但不敢顶撞,舔着脸道:“教练,我会努力的。”

丹尼-克里曼斯面色缓和,嗯了一声。

帕特里克转过头,悄悄给孟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说让他悠着点。

“这活宝......”孟云失笑,点了点头,倒也不在意,反正陪他训练的人又不止怕帕特里克一个,而且帕特里克就是那种“野兽型”的球员,你要让他变成“技术流”可那么不容易,至少段时间肯定不行。

一转眼,又是几天过去。

这几天里,野猫队赶赴客场,又打了一场比赛,对手是里士满大学蜘蛛队(RichmondSpiders)。

这支球队上赛季战绩排名大西洋十联盟倒数第二,实力很一般,和野猫队比差了不少。

所以从比赛一开始,野猫队就完全占据了上风。

对方显然不如乔治华盛顿大学,并没有看破孟云的“三板斧”,不过孟云还是兢兢业业的做着组织后卫的工作。

这几天他都在适应,给自己重新定位,让自己改变打法,逐渐的已经转变了过来,看上去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组织后卫了。

这场比赛,孟云替补出场,拿到了9分,外加6次助攻,得分相较前边几场减少了一些,但助攻数增长了不少。

一次次用传球洞穿对方的防线,一次次为队友送出助攻,间或孟云也会“露出獠牙”,给对手来一记“冷箭”,他的得分不多,助攻不错,关键是打得很高效,但真正让孟云迷恋的,是在场上掌控全局的那种感觉。

“或许,这才是适合我的路,一条新的道路。”

从里士满返回戴维森的路上,孟云望着窗外的风景,忽然间有了这样一种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