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神仙府,又回到人间。
人间已是两重天。
燕妮留在了乾坤道府,留在了那个仙境一样的地方。她说在那里她能过像神仙一样的生活,没有忧伤,没有悲愁,也没有人受欺凌。
回到人间,她只是一个卑贱的酒女,每日受着凌辱还要装出很开心的样子。
仙境虽然寂寞,她却可以忍受。
神仙岂不是都很寂寞。
嫦娥后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神仙的寂寞燕妮真的可以忍受吗?
晓月为什么随我回到人间。她是不是因为忍受不了仙境的寂寞,才会来到人间。
穿上衣服,我几乎认不出她来,清秀,天真,单纯,像一个腼腆的女大学生,看不出任何已经熟悉人事的味道,让每一个见到她的男人都忍不住充满**和幻想。
男人都是喜欢这种女人。
——十八岁的男人喜欢这种女人,八十岁的男人也喜欢这种女人。
——所以,有人说男人很专一。
童烈的别墅装饰一新。
金丝眼镜很会办事,房子里所有和童烈有关的东西都已经消失,换成属于我的东西。
我现在是这幢房子的主人。
他的房子,他的财产,他的势力现在都已经属于我。如果我愿意,他的女人也一样属于我。
唐恵歆也是童烈的女人,此刻她会在哪里?
失去了童烈的保护,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能去哪里,在这个城市里无论她在哪里都只能是死路一条。
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能走的路原本就不多。
晓月躺在沙发上,头枕着我的腿,正在用一把银质的小刀削一个苹果。削的很仔细,苹果皮在锋利的刀锋下均匀一致,一直连到底,没有断过。
然后在她纤细柔弱宛如花瓣的小手上将苹果一片一片切成月牙状,大小恰好适合放入口中。
苹果甘甜微酸,放到嘴里满口生津。
我吃着她递到嘴里的苹果,眼睛却盯着手中的一张信笺。
“君见未相见,君忘未相忘。愿君勿相忘,初见君面时。”
这是白雪带着我女儿逃离坎离宫地下石室的时候留给我的信笺,上面应该是找到她们的线索。
燕妮说这四句诗是一首情诗,意思是让我去初次见面的地方找她初次见面的地方是哪里?
舞蹈室。
晓月不止一次见过这张信笺,也不止一次见过上面的字,她也是一个女人,也有女人的细腻和**,可是却从没有问过我这是谁给我写的信,只是默默地在旁边看着。
她从不多话,从不吃醋,也从没有发过脾气。她具备一切女人应有的优点,那些女人的缺点她却一样也没有。
她就像一个贴心而暧昧的女仆,总是在无微不至的关心我,照顾我,为我做任何事情,从不会拒绝我。
她是一个完美的女人,可是又不像一个真正的女人。
我轻轻挪开晓月枕在我腿上的头,道:“我们出去一趟。”
晓月点头道:“嗯。”
她从衣橱里拿出我出门时穿的衣服整齐地摆放在床头,拿出一双擦的可以映出人脸的鞋摆好,
然后去打电话备车。
车很快就来了,停在门口。
我们走出门坐上车。
“去舞蹈室。”
司机还是过去为童烈开车的司机,毛病还是过去为童烈开车时的老毛病,一路直行,从不停车。
他的眼里,似乎这个城市里所有的红灯都是绿色。
舞蹈室很快就到了,走上楼梯就可以听到楼上传来的音乐声和金老师的口令声。
今天不是白雪代课。
走进舞蹈室,音乐声戛然而止,每个人都望着我,目光中带着疑惑和恐惧。他们为什么这个表情?我从来也没有伤害过他们。
金老师走过来,小声道:“可可找到了吗?”
我摇着头。
金老师道:“昨天白雪来过。很匆忙,给了我一张字条,说如果见到你就一定交给你。”
我接过字条,道:“她是一个人来的吗?”
金老师点着头,道:“是一个人,样子很憔悴,神色也很匆忙,好像在躲避什么,给了我这张字条就匆忙离开。”
白雪在躲避什么?
为什么女儿没有和她在一起,难道她们走散了?
过了一会,金老师略带歉意地说:“对不起,我们在上课,很多孩子都在等着呢·····。”
后面的话没有说完,我知道这是让我离开的意思。
走出舞蹈室,打开字条,上面写着三个字:林正豪。
我用力攥紧这张字条,将林正豪三个字在手心里攥的粉碎,给金丝眼镜打了个电话:“马上找到林正豪,我要见他。“”大哥,不用找了,他已经来了。”电话里传出金丝眼镜恭敬的声音。
“什么时候?”
“就在刚才,他派人送来一张请柬,约您晚上见一面。”
“什么地方?”
“蓝猫夜总会。”
夜,有月,上弦月。
弯月如钩,勾起人心中深深的忧愁。
女儿你究竟在在哪里。
站在蓝猫夜总会门前的台阶上,头顶的霓虹灯闪烁,映着这里老板那张油汪汪的胖脸上五彩缤纷。
这个胖子认识我。
“陈先生,我们等您多时了。”
他低着头,稀疏的头发遮不住头顶,在灯光下看着像一个硕大的霓虹灯在闪着光。
从他面前走过,看也没有看他一眼。晓月递过去手里的皮包,他恭恭敬敬地双手接过,头也不敢抬。
夜总会里没有客人,一个也没有。大厅里所有的桌椅都已经撤走,只剩下一张桌子,一张很大的桌子,一张可以坐满二十个人的大桌子。
这张桌子上只坐着一个人。
这个人坐在那里,桌子虽然大但是他坐在那里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多余的空间,似乎他这个人天生就应该坐在大桌子上。
他的威势已经塞满了整个空间。、这个人一定是林正豪。
吧台前的椅子上还坐着一个年轻人,衣着华丽却很懒散,瘦削的身材,一张苍白而俊俏的脸似乎常年不见阳光,一双眼总是眯着充满笑意,他的手里正拿着半瓶啤酒和一个女孩在调笑,也不知道在说什么,那个女孩红着脸低着头吃吃地笑,双手不停地摆弄着衣角在掩饰
内心的激动。
这个年轻人看着女孩现在这个样子,全身都已经软下来,软倒在女孩子那羞怯而又渴望的目光中,几乎要从椅子上软下来。
他的手还握着啤酒。
这只手很干净也很干燥,十指修长,指甲修剪的很短,虽然全身都已经软下来,这只手却还是稳稳地握着酒瓶。
如果他愿意,这只手随时可以握住这个世上任何一件东西,而且握得很稳。
比如一把枪。
我向着那张大桌子走过去,在他的对面坐下,盯着他的双眼,看着,没有说话。
就这样盯着他看了好久。
林正豪先开口,道:“我们见过?”
“没见过。”
“可是我觉得你很熟悉。”
“因为我们是同一种人,当然熟悉。”
“你是哪种人?”
“就是你这一种人。”
林正豪笑了,看得出这个人很少笑,笑起来很生硬,道:“我们谈正事吧。”
我也笑了,道:“我们有正事吗?”
林正豪道:“你既然接收了童老大的地盘和人马,你就要对他的事负责。”
“他有什么事情需要我负责?”
林正豪递过来一份合同,写着将名下的一家酒店卖给他,日期正是童烈失踪的那天。
失踪那天签的合同,有可能是逼着他写的。如果有人逼着他写下这份合同,说明这家酒店对这个人很重要。
这个人一定是林正豪。
他想要的东西,我绝不会给他。
合同拿在手里,我看也没看就丢在一边。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林正豪道:“童老大已经把这家酒店卖给我,价钱超出市价的一半,虽然还没有付款但是希望合同还有效。
“既然是童老大和你签的合同你应该找他,而不是我。”
“他在哪里?”
“死人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死人怎么履行合同?”
“死人不能履行合同,我这个不相干的活人为什么要履行这份合同。”
林正豪盯着我,好像在威胁又好像在沉思。
晓月走过来,坐在我的腿上倚靠着我的肩头,双手缠住我的脖子在我嘴上亲了一口,然后像一个孩子似得躺在我的怀中,手里拿着那把削苹果时用的银质小刀。
锋利的刀锋在指缝间轻轻划过。
坐了好久,谁也没有说话,只是互相盯着。屋子里很静,静的出奇。晓月在我的怀中已经睡着,发出轻微的鼾声却清晰可闻。
我拍了一下晓月的屁股让她醒来,然后起身,道:“如果没有事情,我先走了。”
林正豪道:“你难道也不想知道你女儿的消息?”
“你如果知道我女儿的消息就不会和我谈而是直接让我把酒店交给你了.”
“我的女儿一定不在你手上。”
我揽着晓月的腰走出蓝猫夜总会。
林正豪看着我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回过头盯着还在酒吧前和女孩子调笑的年轻人。
“我请你来是做什么的?”
“杀人。”
“杀什么人?”
“从这里走出的那个人。”
“为什么没有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