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味道(1 / 1)

女作家王安忆在其长篇著作《长恨歌》中,这样形容女主角的美:她的美是家常的那种,宜室宜宅,很平易,而不像寥若星辰的冰雪美人那样的高不可攀。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大都倾向前者这种平常但亲切的美。人尚且如此,何况居室呢?

我见过许多人家居室的装修,他们在地面上铺大理石或其他高级质地的瓷砖,这还嫌不够,他们还用墙围子把居室四周严丝合缝地包裹起来,千篇一律毫无特点。在宾馆饭店,面带微笑的服务员总是要提醒我们宾至如归,就像自己在家中一样随意。可现在则完全倒过来了,我们回家就如同踏进了宾馆的客房,这叫我们如何能怡然自得?如此这般又如何能使劳顿的身心得到休整呢?

并不是所有人家的装修都具品味,但我所认识的一位在中央美院任教的朋友显然是个例外。他花的钱不多,却独具个性的居室装修得到了圈内朋友的一致称赞。他在家里破天荒地放了一个东北大炕,墙上还挂着一个大蒲扇,一切都洗尽铅华返璞归真。

初学英语的时候,我们常常搞不懂家的几种说法,即home和house各有什么不同。后来才知道,前者是指抽象、无形的家,后者是指具体、有形的家,而我们中文所说的家则包含了其中的全部含义。

似乎,我们对幸福之家的憧憬已在那首脍炙人口的英文歌《可爱的家》中描写得淋漓尽致,所以最后作者无限感慨地说:There is noplace like home(世上没有什么地方能比得上家)!但有谁又能想到,歌词的曲作者原是一个流离失所的穷光蛋呢?令人悲哀的是,理想与实际的差距就是这样大。但也许只有当我们得不到家或者失去了家的时候,才能更深刻地感受到家对我们人生的真实含义。

一个朋友突然于近日离了婚,他们分手的理由很简单:妻子很少做饭,即使有时间,她似乎也对做饭没有多大的兴致,她怕油烟损害了发质和皮肤,偶尔下厨时,便包头包脸还要戴塑料橡皮手套,那样子像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如临大敌。他有一个观点:一个女人要想拢住他,就得先拢住他的胃。其实他也并不是那种贪于口福的人,相反,他在外面应酬不断,常和一帮素不相识的或者貌合神离的人东拉西扯废话连篇,这样一来,再美味的食品也味同嚼蜡;而他在和三两个知己共聚一起的时候,彼此的言语声声入耳,虽然只有几样小菜,几杯浊酒,但是他也觉得自己吃得津津有味。他的老婆在一家著名的服装公司任职,年纪轻轻便已爬上高位,为了保持住胜利成果,她必须更加拼命地大干快上。两人的经济都不乏实力,但他们常常没有时间在家里共享一顿可口的家常饭。通常都是他回来得早一些,每至楼道时,就有.别人家的饭香丝丝缕缕地飘入他的鼻孔,还不时伴随着叮叮咚咚的锅碗瓢盆的碰撞声,炒菜下锅的嘶啦嘶啦声。对他而言,这真是一曲美妙的交响乐,他说:这就是家的味道。可自己家呢,十天有九天是清锅冷灶,没有任何人间烟火气。久而久之,他觉得这个家已经名存实亡。在听到那首萨克斯独奏《回家》时,他不由得泪流满面。

从这么一个家的悲欢离合上,显示的不正是我们的“家”在现代生活环境下的变形和可怜,以及我们正在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