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在生活中几处随处可见。你的整个肌肉系统可以说依赖于它而发展。当婴儿第一次试图站起来的时候,他会遇到地心引力的抵制而摔倒。但是如果他不放弃,他就锻炼了他的双臂、双腿和背部肌肉,直到他终于站了起来。与对立面打交道,可以使你保持进步。
为了实现你的愿望,必须学会与对手打交道。如果没有对手,并非因为无敌,而是因为你无所作为,事实上,肯定没有为实现目标而努力。而且,即使你无所事事,你也会很快遇到对手,你的老板、下属、同事、家人和其他人都会反对。问题不在于你是否有对立面,而在于“你的对立面来自何方。”
对立以两种形式来临:
1.观念上的对手
观念上的对手就是在某个特定的问题或方法上与你看法不一致的人。这种不一致是理论性的。运用以前提到的方法处理这类冲突,就可能找到令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法。
记住,我们鼓励共享观点、信息、经验和感情,以寻求有利于双方的最佳结果。双方的共同努力甚至可以带来一种协同性的结果,这种协同性结果超过双方的贡献之和。在协同发生作用的地方,整体大于其他部分之和,或者一加一等于三。也就是说,这种协同给双方带来的利益甚至可能超过他们最初的期望。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其实是敌对或对立的压力促使你达到目的了。这样来看,一个观念上的对手,也许是一名潜在的盟友。既然一种复合的解决方法可能更好,那么,这种结果为什么很少产生呢?
因为大多数人都有意识无意识的违反了前面说过的原则,即建立信任关系。他们一开始就公开宣布他们各自的方案,并以此为基础,和观念上不一致的对手进行谈判。他们甚至采取更不明智的方法,用一项具体要求或最后通牒来逼对手就范。面对你的对手的观点,你也以同样的方法回应。双方南辕北辙,完全成为一种竞争性的输、赢谈判模式。潜在的盟友成为互不相让的敌人。
一旦双方都认识到他们陷人进退两难的地步,并且能把注意力集中到冷静评估双方方案各有什么利弊上,那么他们也就有可能重新开始。如果相互伤害不是太深,他们还可以分享信息,重新设计计划,而且仍然可以取得双赢的结局。
但是,如果双方关注的焦点不变,除非一方妥协,否则达成一致是无望的。在这种情况下,试图通过谈判得出结果或最后结论,就像试图用袖珍小刀砍倒一棵巨型红杉树一样,你可以不断地捅它,但它照样站在那里。可见,不改变思维方式和谈判方式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
2.本能的反对者
可以说观念上的对手可能处于理智的层次。这时,尽管各方开始的观点不同,但是仍然可以找到创造性的解决方法。本能的反对者是冲动的敌人,他不仅不一致,甚至将你的观点当做不祥之兆或具有恶毒的用意。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争吵和指责,形成宿怨。显然,这不适于生成创造性的解决方法。
一旦成为出自本能的对手,对立就会处处相随,因为本能很难扭转,所有的逻辑、事实、观念和你整理的证据、说明都会失去应有的效用。所以首先要避免成为本能的对手,要像避开传染病一样,防止形成本能的敌对状态。
有时一定要搞清楚怎样会使某人成为(或将某人转变为)本能的对手。
面子观念,是指希望别人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即一个人想被公认为是什么样的人。如果在一场艰难的谈判之后,自己想挽回面子,就要确保已经设计好的形象不受损害。这种形象包括声誉、价值、尊严和尊重几个方面。
自我形象,是指一个人私下里认定的自己的形象,即你自己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这个概念专指你对你本身的能力、价值和作用的自我评价。
面子观念和自我形象这两者有时会有重叠,如果我们用“私下”的自我形象对比“公开”的面子观念,就能把这两个概念区别开来。
为了进一步区分,我们假设在一次私下里进行的讨论中,自己直接攻击对方卑鄙无耻。尽管这种无缘无故的攻击也许会使对方马上生气,但是对方的自我形象并未受损。
当对方摇着头走开时,可能你还会这么想:“这家伙有病,懒得跟他计较!”如果第二天自己恢复理智,并真诚地向对方道歉,你甚至可能原谅自己,因为只有我们两人在场。
现在如果是在一个公开会议上,或者当着你的同事的面,我对你有同样的侮辱性攻击。尽管你的自我形象会抵制这种指责,你却丢了面子,自尊心也受了伤害。这时,你可能自言自语地说:“这可恶的家伙不回敬你,你会以为我软弱可欺。”
如果第二天我拜访你,请求你谅解,会怎么样呢?我的道歉很可能遭到拒绝。不仅因为我伤害了你的自尊心,而且因为攻击是当众进行的,而我却试图私下了事。
我们总会竭尽全力避免丢面子。在受到歪曲并需要对所发生的事件做出全面解释的时候,我们大家都会表现出非凡的能力来保护自己。
为了挽回面子,我们可能采取极端和暴怒的行为,所以要避免可能使人公开难堪的事。我们必须训练自己诚实地忠告观念上的对手,却不能因此有损对方的面子。
我们必须能够证明自己的论点,陈述自己的情况和理由,但要避免制造一个本能的敌人。必须牢记这条物理定律:“每一个作用力都会产生一个反作用力。”用伯纳德·巴鲁克的话来说就是:“有两件事对心脏不好——登爬楼梯和贬低他人。”
怎样才能保证自己不制造本能的敌手呢?有两个原则,可以简洁的表述为:
第一,决不忘记你的态度是有影响力的
首先,即使你有充分的理由去报复,也要控制自己。记住,挑衅行为本身很少激怒你,是你自己在意这些行为它们才起作用。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事不经你内在的反应就能激怒你。托马斯·杰弗逊说过:“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一个人胜过另一个人,如果他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的话。”要知道一个被觉察到的诡计不成其为诡计;要在意,但不要特别在意。
第二,决不随便评价别人的行为和动机
你并不能窥视别人的内心或思想,那种认为自己了解驱使或推动别人的因素的看法是荒唐可笑的。很多时候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再者,如果你过早地对已知的信息进行评价,那么说话的人可能逐步收口,或者缄口不语。你的信息来源就会枯竭,你为了争取别人的支持而谈判的能力将大大削弱。
把你的观念上的敌手当做潜在的盟友来爱护,要让他们了解你真诚而坚定的观点,不要把你的自尊心建立在结果上面。应该排除感情的成分,不要使观念上的敌人转变成本能的反对者。
在合作性的谈判中,不必纵容恫吓,不必花言巧语,不必任人摆布和欺骗,也不必一意孤行。相反,我们的策略倾向于建立和保持一种持续的关系。相互信任的双方是平等的,他们为了共同的利益致力于解决问题;他们营造了一种信任的氛围,在那里,双方的需要可以得到充分的满足,他们的期望都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