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者为勇,即对无意识形成的僵局,思想上应树立非对抗认识,措施上要避免双方陷入对抗的局面。

先退避三舍,即在事情发生后,犯错的一方可采取“退避三舍”的态度,而不去纠缠对手。“三舍”是说,让对方把气撒尽,把怨言说尽。谈判中类似“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时刻很多,立即制止,反会引起更多的“涌”。再说,对方很难听进。无奈地任其为之,反而不失为良策。事实上,当你稳住自己,关注地听对方的数落时,他会有感受的。有时对方谈判者在你的沉默面前反而消了气。但是,此时的面部表情应“平和”,不要怒目圆睁,沉脸皱眉地冷视对手。与此相反,应是以委屈、无奈的目光与脸色对视对方,力求得到较好的效果,一般眼睛不要离开对手及其助手。

在对手停住话,轮到己方发言时,要平心静气地做解释,以求能和平结束僵局。求和的发言不体现在话软,更不能去反驳对方话中的错误,而是应当通过自己的真实思想活动(所想、所感)来证明自己无意。至于对方的过火言论由其自己去纠正。此时,表述的语气要平和,眼神和脸色也应是友好的。静心求和,不能口是心非,表里不一。只有静心,并且言出与所思一致,语句与神采一致,求和效果才会最佳。

由于个人的某些缺点,有些谈判对手对本来合理、真诚的表述可能会抱着猜疑、甚至“不买账”的态度。除了个别用心不良者外,大多谈判者属“猜疑”范畴。此时,己方要“忍耐”。忍耐之意在于不计较对手态度,同时还要耐心再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