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不可为而为之(1 / 1)

商用智慧点子库 惟言 287 字 1个月前

策划一场广告宣传活动,一般来说,其前提是“可为”。但日本某公司硬是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策划并实施了一场成功的“失败”广告。

该公司是一家咖喱粉公司,为了推销咖喱粉作了广告:“富士山将旧貌变新颜了,本公司将雇数架飞机,把满载的黄色咖喱粉撒在雪白的富士山顶,届时,人们将会看到一个金顶的富士山。”

富士山是日本人民的骄傲,在日本民众的心中的分量有如长城在我国人民心中的分量,因此,这一消息不啻是水滴油锅,一时舆论哗然,该咖喱粉公司即成为各传播媒介的议论中心。斥责之声蜂起:富士山乃日本国民所有,岂容公司胡来……各种议论、指责正中策划者下怀。几天之后,公司在报上作出表态:“本公司原意在于美化富士山,如今考虑到社会的强烈反对,决定撤销飞机撒咖喱粉的计划……”于是峰回路转,该公司由此声名大振。

社会公众对该公司的咖喱粉产生了“不打不相识”的微妙心理,使咖喱粉大摇大摆地走入市场,人们争相购买。

咖喱粉公司明知在富士山山顶撒满咖喱粉的做法行不通,却故意策划这一场“失败”的广告,并成功地达到扬名的目的,其点子可谓高明!

再看前述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争斗中,可口可乐试图改变可乐配方从而激起顾客的大肆抗议,然后宣布采取折中方案的这一“作秀”——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一场“作秀”,是否也是一场“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广告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