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尔街大亨摩根就曾运用此计,使美国总统乖乖就范。
18世纪70年代,美国爆发了骇人听闻的经济危机,倒闭的公司不胜其数。到了18世纪80年代,金融危机的爆发更使美国经济雪上加霜,国库空虚,以至于无力偿还债务。为挽救危机,政府至少要动用1亿美元。
这场危机给了摩根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摩根专门组建了一个辛迪加,专门承办黄金公债,以给政府解救危机的名义,图谋高额利润。
但摩根的条件太苛刻了,美国国会通不过,总统也接受不了。
美国财政部长以发行5000万美元公债的方式,谋求另一条出路,由于摩根等人的坚决抵制,发行失败。
总统无计可施,只好把摩根请入白宫,进行谈判。摩根早已探明国库仅仅剩下900万美元,已经极度空虚,更是毫不让步,悠闲地抽着雪茄,以最后通牒的方式逼总统屈服。
要么接受摩根的苛刻条件,以摩根雄厚的实力来挽救危机;要么拒绝,任由国家财政进一步恶化。
总统急得坐立不安,每隔五分钟便借口去洗手间,走到另一间房子中,和财政部长商量对策。
结果,在摩根咄咄逼人的攻势面前,在国库空虚不堪一击的窘境面前,总统完全屈服了。摩根拿出巨资帮助财政部渡过了难关,而摩根在承包下的公债交易中净赚1200万美元,并从一项特别争取的国际协议中,得到了更大的好处。
这已不是一般的强盗了,而是大盗、巨盗,趁火打劫居然“劫”到了国家的头上,摩根真可算上胆大包天。
虽然绝大多数的商家都不会像摩根那样胆大妄为,这种发国难财的做法也应该反对,但当竞争对手出现经营上的危机时,趁机大举出击,这是法律允许的。
20世纪60年代,香港地产业一度大幅滑坡,许多地产公司倒闭,地产市场一落千丈。
面对地产公司极度混乱、极度困难的状况,一家叫做“永业企业有限公司”的老板却果断地闯入了地产界。几年后,又重组为“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瞄准那些濒临倒闭的地产公司,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大量吃进楼宇和地皮。
一家家地产公司就此消失了,“新鸿基”拥有的楼宇却越来越多,地皮越来越大。
从1968年开始,地价开始回升,逐渐迎来了地产业的又一个黄金时期。“新鸿基”将所持楼宇高价出售,获得了5.65亿港元的巨额收入。
要知道,到这时“新鸿基”才刚刚成立8年,实际资金仅有300万港币。“新鸿基”居然独霸了香港工业楼宇市场,让市场人士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种“趁火打劫”同样出类拔萃。“新鸿基”的成功告诉我们:当对方遭遇困境时,不仅要有“打劫”的勇气,还要有“打劫”的正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