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1 / 1)

星期五早晨,汤姆听说的第一件事就是个好消息——前一天晚上,撒切尔法官全家回到镇上了。印第安·乔和那笔财宝立刻退到了次要地位,贝基成了汤姆最主要的兴趣所在。他见到了她,两人和一群同学玩了“间谍”和“守护者”的游戏,十分开心。这一天大家玩得特别尽兴,还有个非常令人满意的收尾:贝基缠着她妈妈,定下第二天开野餐会,这是她早就答应别人的,现在才征得母亲的同意,她高兴极了。孩子的欢乐是无穷无尽的,汤姆尤其如此。日落之前,这个好消息就传遍了全村,年轻人们欢欣鼓舞,万分期待地为野餐会做准备。汤姆也激动得很晚才睡着,他还希望听到哈克的猫叫,顺利取得财宝,好在第二天野餐会时拿出来,给贝基和大家一个巨大的惊喜,可让他失望的是,那天晚上什么动静都没有。

第二天上午十来点钟,撒切尔法官家门口聚集了一大群吵吵闹闹的孩子,全都准备好了,只等出发。为了避免扫了孩子们的兴,大人们照例不去参加野餐会,但为了保证安全,他们特地请了几位十八岁的年轻女士和几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绅士陪同孩子前往。他们还把那艘旧蒸汽渡船租了下来。没多久,他们高高兴兴地排着队、挎着篮子穿过大街。西德生病了,玛丽在家照顾他,两个人都不能去玩。撒切尔太太最后嘱咐贝基说:

“孩子,你们恐怕得很晚才能回来,所以你最好先到住在渡口附近的女孩家借宿一晚,然后再回家。”

“那我就去苏西·哈珀家住好了,妈妈。”

“很好。注意礼貌,别给人家添麻烦。”

路上,汤姆对贝基说:“我说,你别去乔·哈珀家了,我们爬到那座山上,去道格拉斯寡妇家吧,她家有冰淇淋,几乎每天都吃,根本吃不完,她肯定很愿意招待我们的。”

“啊,那太棒了!”

贝基又想了想,说:“可妈妈会怎么说呢?”

“她怎么会知道呢?”

女孩反复考虑了一下,这才勉强道:

“我认为这样不对,但是——”

“但是什么呀!你妈妈不会知道的,知道了也没关系,她只希望你平安无事,我敢打赌,要是她自己想到了这一点,肯定也会建议你去那里的!”

道格拉斯寡妇的盛情好客远近闻名,再加上汤姆的劝说让大家动了心,他们决定不把晚上的计划告诉任何人,偷偷到寡妇家去。可汤姆突然想到,哈克今晚可能会去他家发信号,他一下子没那么有兴致了,然而他并不舍得放弃去道格拉斯家做客的机会,为什么要放弃呢?毕竟前一天晚上信号就没来,今天晚上想必也会如此。与不确定的财宝相比,确定的快乐才更加不容错过,他到底还是个孩子,决心屈服于更有吸引力的玩乐,暂时不去想那箱子财宝。

轮渡停在镇子下游三英里的地方,那儿有个林木葱郁的山谷谷口,大家一窝蜂地上了岸,很快地,茂密的树林里和崎岖的山崖上就传来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他们尽情地游戏,玩累了就陆陆续续地跑回营地饱餐一顿,然后围坐在枝繁叶茂的橡树底下休息闲聊。后来有人喊道:

“谁想到山洞里去玩?”

每个人都想去。他们带着成捆的蜡烛,蹦蹦跳跳地跑上山坡,山洞的入口处就在山坡上,形状像是大写的字母A,外面有一道高大的橡木门,没上门闩。一进门有个小房间,像冰室一样令人遍体生寒,四周是天然形成的石灰石墙壁,非常坚固,表面凝结了一层冷汗般的水珠。站在这个漆黑的地方遥望洞外阳光下的青翠山谷,让人有种既浪漫又神秘的感觉。但很快他们便习以为常,又开始嬉笑打闹起来。有几个人点亮了蜡烛,一群人蜂拥而上,你争我抢,有的蜡烛被打翻在地,有的被扑灭了,接着大家会爆发出一阵哄笑,继续追打。然而凡事总有尽头,他们逐渐安静下来,停止了打闹,一个接一个地沿着主通道的陡坡往下走,一排排烛光映照在高耸的岩石洞壁上,反射出朦胧闪烁的光晕,烛光几乎能够照到头顶上方六十英尺高的两面石壁的交界处。这条主通道宽度不过八到十英尺,每隔几步,两旁就会出现高耸狭长的岔道。这个麦克道格尔洞内部就是个布满各种错综复杂的弯曲窄道的大迷宫,也因此而闻名,许多岔路蜿蜒漫长,不知通往何处。据说,你能在这个洞里大大小小的岩缝和裂口中一连逛上好几天都走不到头。有些小路一直向下延伸,越来越深,仿佛直通地心,串起一层又一层的迷宫,大迷宫套小迷宫,无穷无尽。没人敢说自己熟悉这个洞穴,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大多数年轻人只是熟悉它的一小部分,通常谁也不敢越过这个范围,去陌生的区域探险。汤姆·索亚对这个山洞的了解和大家差不多,极为有限。

探险队伍顺着主通道前进了大约四分之三英里,然后孩子们分散开来,三三两两地钻进了侧面的岔道,在阴暗的夹缝里飞跑,躲在拐角处偷袭别人。因为迷宫错综复杂,两伙人可以互相躲避,分头游逛半个小时都不会遇上。

渐渐地,大家成群结队地陆续返回了洞口,嘻嘻哈哈、气喘吁吁、灰头土脸,身上还沾着蜡烛油,都觉得今天玩得很过瘾。他们过了一会儿才惊奇地发现天色已晚,原来刚才玩得太投入,忘记了时间。轮渡上的钟已经叮叮当当地敲了半个小时,但大家都觉得,一天的游玩以这样浑然忘我的愉快方式结束是非常浪漫的,因此都很满意。当轮渡载着意犹未尽的游客起航时,除了船长之外,没人觉得浪费了时间。

轮渡上的灯光闪闪烁烁地扫过码头时,哈克已经开始守夜了,他没听到甲板上有什么声音,因为那群孩子累得像是死了一样,全都在安静地休息。他有点好奇,想知道这是什么船,为什么没停在码头,但他很快就忘了这艘船的事,专注于盯梢的工作。夜空中的云层渐渐变厚,天黑了下来,十点钟时,路上已经没有什么车了,四处散落的灯光开始熄灭,行人的脚步声也消失了,全村都进入了梦乡,只有这个小家伙在孤独地守望,与寂寞和鬼魂为伴。十一点钟,旅店也熄灯了,到处一片漆黑。哈克等了很久很久,意志开始动摇:这么等下去有什么用?真的能成吗?为什么不回去睡觉呢?

就在这时,一阵响动传进他的耳朵,他马上来了精神,原来是小巷里的二号房后门轻轻地关上了,他飞快地跳到砖厂的角落里躲着。下一刻,两个男人就从他躲藏处的旁边匆忙经过,其中一个胳膊底下似乎夹着什么东西,一定是那个箱子!这么说,他们打算转移那笔财宝!现在还不能把汤姆叫来,因为那两个人会带着箱子逃跑,永远不再出现。他要尽到盯梢者的责任,紧跟在他们身后,利用夜色的掩盖,不让他们发现。哈克打定了主意,像猫一样轻轻溜出角落,赤着脚,悄无声息地跟在后面,与那两个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两个男人顺着沿河的马路走了三个街区,然后在一个十字路口左拐,径直来到通往卡迪夫山的那条小路,又毫不迟疑地循路上山,显然对这条路线非常熟悉。他们经过位于半山腰的威尔斯曼老头儿的房子,继续往上爬。很好,哈克想,他们要把箱子埋到老采石场。但他们没在采石场停留,反而直奔山顶,然后一头钻进两片高大的漆树丛之间的羊肠道,立刻隐没在了幽暗中。哈克不得不加快速度,缩短他与前两人的距离,否则根本看不到他们。他快步追赶了一阵,因为担心速度过快,又慢了下来,就这样走走停停,同时仔细听着动静,然而四周静寂无声,似乎只能听到他自己的心跳。山后面传来猫头鹰的叫声——不祥之兆!可是却没有脚步声。天哪,是不是跟丢了!全完了!他正想拔脚去追,突然听到一个男人清嗓子的声音,这人距离他才不过四英尺!哈克的心差点蹦出嗓子眼,幸好他及时吞吞口水,把心咽了回去。紧接着他就站在原地抖如筛糠,像是一下子得了严重的疟疾,虚弱得直往地上出溜,只能强忍着站好。他知道自己身处何方——离道格拉斯寡妇家院子门口的台阶只有五步远。很好,他想,就让他们把箱子埋在这里吧,不是很难找。

这时有人说话了——声音非常低——是印第安·乔。

“该死,她家里说不定有人,这么晚了还亮着灯。”

“我怎么没看见。”

第二个声音是出现在鬼屋的那个陌生人的。哈克的心里涌上一股阴森森的寒意——这个,应该就是他们说的“复仇”了!他的第一个反应是赶紧溜之大吉,然后他又想到道格拉斯寡妇一直对他很好,也许这两个男人是来杀她的。他真希望自己有胆量给她报信,但他知道自己不敢——可能会被那两个家伙逮住。就在哈克左思右想的时候,陌生人和印第安·乔的对话还在继续——

“因为灌木丛在你那边,挡了你的视线。好了,来这边,现在看到了吧?”

“没错。她家真的有人。还是放弃吧。”

“放弃?我都快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了,怎么能轻易放弃!说不定再也没机会了!我早就跟你说过许多次,我不稀罕她的钱——你可以拿走。但她丈夫从前对我很差劲,而且不止一两次,难道因为他是治安官,就可以把我打成无赖关起来?况且远没有这么简单,他对我干的好事多得数不清。他让人用马鞭抽我,就在监狱门口!像打黑人那样!全镇的人都看见了!马鞭!你明白吗?死得早算他捡了便宜,但我要找他的老婆报复回来!”

“噢,别杀她!别这么干!”

“杀?谁说要杀人的?如果他还活着,我肯定会杀了他,没她什么事。找女人报仇,办法多着呢,不用要她的命,那太蠢了。你毁了她的脸就行了。你可以切开她的鼻孔——豁开她的耳朵,像对待母猪那样!”

“上帝啊,那样太——”

“闭上嘴,少说话!这样对你最安全。我会把她绑在**,要是她流血过多死掉了,也怨不得我。她死了我也不会流眼泪的。伙计,这事你得帮我——看在我的面子上——叫你来就是为了这个,我一个人干不成。你要是敢跑,我就杀了你。明白吗?杀完你再杀她,这样就没人知道这件事是谁干的了。”

“好吧,要是你打定了主意,那就干吧,越快越好,我浑身发抖。”

“现在?你没见她家里有人吗?你小心点,别让我对你起疑心。现在不行,我们得等到熄灯以后,不用着急。”

哈克估计接下来他们会沉默一阵子,这样的沉默比无论多么凶残的杀人密谋都要恐怖得多,所以他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向后退,平衡着身体,一只脚接一只脚地缓缓着地,重心时左时右,偶尔几乎要栽倒,他每一步都落得非常谨慎,有条不紊。突然——他一下子踩断了一根小树枝!他憋住气听了听,发现周围依然相当安静,不由得在心中感天谢地。现在他退回到了来时的羊肠道上,就在两丛漆树中间。他慢慢地转过身,好像轮船掉头那样,然后小心地快步向前走,始终保持警惕。走到采石场时,他觉得安全了,就撒腿飞奔起来,一路冲向山下。直到抵达威尔斯曼家门口,他用力砸门,不久,威尔斯曼老头儿和他的两个壮实的儿子从窗户后面探出脑袋。

“怎么回事?谁在砸门?你想干什么?”

“让我进去——快!进去就告诉你!”

“嘿,你是谁?”

“哈克贝利·费恩——快点,让我进去!”

“哈克贝利·费恩,真是你!我猜,就冲你的名字,很多人都不会开门的!不过,小子们,还是让他进来吧,看看他遇到了什么麻烦。”

“求你们别告诉人家这是听我说的,”哈克一进门就恳求道,“千万不能说——要不然我就没命了——可寡妇她一直对我很好,我——要是你们答应帮我保密,我就告诉你们这是怎么一回事。”

“老天,这孩子一定有话要说,不然不会这个样子!”老头儿大声说道,“尽管说出来吧,不会有人走漏风声的,孩子。”

三分钟后,威尔斯曼老头儿和他的儿子们全副武装爬到山顶,踮着脚钻进漆树丛之间的羊肠道,手里端着枪。哈克只把他们领到这里,就不肯往前走了。他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听动静,一阵急死人的漫长寂静过后,树丛中突然响起了武器开火的声音和呐喊声。

哈克没等弄清这是怎么回事就下意识地跳起来,甩开两条腿,火速逃下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