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1)

大约十点半的时候,小教堂的破钟敲响了,人们纷纷聚集过来参加晨祷仪式。为了便于监督,主日学校的孩子们分散开来,与各自的家长坐在一起。波莉姨妈也来了,汤姆、西德、玛丽都坐在她旁边——汤姆的座位紧靠过道,这是为了让他和敞开的窗户以及窗外的夏日美景离得尽量远。人们顺着过道挤挤挨挨地涌进来,有年轻时享过福、如今上了年纪却一贫如洗的邮政局长;有镇长和他的妻子——没错,跟其他毫无必要的摆设一样,这个穷乡僻壤也有镇长;有治安官;有四十来岁的寡妇道格拉斯,她容貌美丽、聪明睿智、慷慨大方、心地善良、生活富裕,她在山上有座大宅子,是镇上唯一一处称得上体面气派的建筑,每逢节日,她的好客和乐善好施最令圣彼得堡人引以为傲;有年老体弱、弯腰驼背、可亲可敬的沃德少校和他的太太;有里弗森律师,他是远道而来的贵客;还有镇上的大美人,后面跟着一群身穿凉爽的夏布衣服、头扎缎带、惹人害相思病的年轻姑娘;镇上所有的年轻店员和职员簇拥着姑娘们蜂拥而入,他们在门口停住脚步,围成一个好似圆形城墙的大圈,嚼着甘蔗,爱慕地看着姑娘们,直到最后一位姑娘踏出他们的包围圈,他们才走进教堂,找地方坐下;最后一个进来的是镇里的模范儿童威利·莫佛逊,他无微不至地照顾母亲,仿佛把她当成一件玻璃雕花艺术品,他总是带着母亲上教堂,其他妈妈也都希望有他这样的孩子,他非常优秀,大人们经常拿他和自己的孩子比较,让自家的小崽子“学学人家威利”,因此所有的男孩都讨厌他。威利的后裤兜里总是塞着一块白手帕,礼拜天也不例外——而且老是看似不经意般地露出一个雪白的手帕角。汤姆没有手帕,所以他觉得那些有手帕的孩子都是势利小人。

全体会众到齐后,钟声再次响起,提醒迟到者和在外面闲晃的人赶紧进来参加礼拜。钟声响完,整个教堂一片庄严肃穆,礼拜过程中,唯有旁侧的唱诗班座席里时时飘出喋喋不休的低语和嬉笑声。我曾经见过一个比他们有教养得多的唱诗班,但因为过去了许多年,我忘记了他们来自哪里、具体是怎样的一群人了,只记得好像是外国的。

牧师先告诉大家今天吟唱哪首赞美诗,随即开始津津有味地念诵起来,当地人尤其推崇他这种风格独特的腔调,他的调子一开始是男中音,接着稳步爬升,在读到最需要强调的词句时恰好达到最高点,然后骤然降低,像从跳板上跳下来一样:

当别人浴血沙场,赢取功勋,

我岂能在天堂之上,安睡花床?

他是公认的优秀朗读者,在教会举办的“联谊活动”中,大家总喜欢叫他起来念诗,念完之后,女士们会夸张地高举双手,然后任凭两个手掌自由落体般“啪”的一声落回膝盖上,她们纷纷煞有介事、“骨碌碌”地转动眼珠,摇头晃脑,仿佛在说:“根本没法用语言形容,实在是太美啦,美得简直不属于这个凡俗尘世啊。”

赞美诗吟唱完毕,牧师斯普拉格先生化身公告栏,大声宣读各种集会和联谊活动的通知,内容冗长得似乎没完没了,大概要等到世界末日才能念完——即使是在如今这个新闻报道满天飞(城市尤甚)、公众不胜其烦的时代,美国人仍然不曾改掉这种古怪的陋习。事实证明,越是没有道理的传统习俗,越是难以革除。

然后,牧师开始祷告,祷词精彩绝伦,面面俱到:为教会和教会中的儿童们祷告;为镇上的其他教会祷告;为本镇、本县、本州祷告;为州政府官员祷告;为国家祷告;为美国各教会祷告;为国会、总统和联邦政府官员祷告;为挣扎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的可怜水手祷告;为处于欧洲君主制和东方专制主义的压迫之下、痛苦呻吟的数百万人祷告;为拥有真光和福音却浑然不觉的愚昧大众祷告;为远海岛屿上的异教徒祷告;最后,牧师祈请上帝允准他的求告,施予恩典和惠赐,如同在沃土之中撒种,必将按时获得丰饶的收成。阿门。

听众席上传来窸窸窣窣的衣物摩擦声,起立倾听祷词的会众纷纷落座,然而身为本书主人公的那个男孩却不喜欢这篇祷告,他只能咬牙忍耐——其实也算不上忍耐,因为他自始至终烦躁不安,无意识地掰着指头数牧师提到的种种细节,但他并没有真的在听,只不过是熟悉了牧师的老生常谈而已,每当祷告词中加入了一点新东西,他的耳朵总会敏锐地捕捉到,并感到愤怒,认为这完全不公平,是在偷摸着耍无赖,毫无必要。祷告做到一半时,一只苍蝇飞过来,停在汤姆前排的长椅靠背上,沉着冷静、不紧不慢地搓动两条前腿,间或用胳膊揉揉脑袋,仿佛在给它打磨抛光,这一幕更是折磨得汤姆快要发疯。苍蝇揉起脑袋来非常卖力,简直像是要把它从自己的身体上扯下来,细线一样的脖子随之抻长,肉眼清晰可见;苍蝇又抬起后腿来刮翅膀,把翅膀抚平,让它们紧贴着身体,似乎那是燕尾服的下摆。它慢条斯理地进行着全套的梳洗打扮,仿佛知道这儿非常安全。没错,苍蝇的判断十分准确:尽管汤姆手痒得很,拼命想抓住它,却始终不敢出手——因为,他相信,在进行祷告的时候,哪怕只是捏死一只苍蝇,自己的灵魂也会受到严惩,顷刻间灰飞烟灭。祷告讲到最后一句时,他忍无可忍,弯起手掌,悄悄地靠近苍蝇,伴随着此起彼伏的“阿门”声,苍蝇成了汤姆的掌中俘虏,然而波莉姨妈发现了汤姆的小动作,命令他把苍蝇放走了。

牧师向大家点明了今天的讲道主题,然后围绕这个主题展开了枯燥无味的宣讲,因为内容太单调,越来越多的听众打起了瞌睡,耷拉在胸前的脑袋鸡啄米似的一点一点——虽然牧师的这篇布道极其可怕,它声称,能够进入天堂的灵魂少之又少,大部分人迟早会被打入地狱,在硫磺和永恒的火焰中受尽煎熬,因此几乎不值得拯救。汤姆计算着布道经文的页数,每当礼拜结束,他都清楚这次牧师讲了多少页经文,对于讲道的内容却知之甚少,不过,这一次他却实实在在地对内容产生了一点点兴趣,因为牧师描绘了一幅美丽动人的图景:千禧年来临时,世上的活物聚在一起,狮子与羊羔同卧,由小孩子来牵引它们。但汤姆并不明白这幅图景背后的道德情感内涵和伟大寓意,他之所以感兴趣,只是因为向往成为那个出尽风头的小孩子——假如那头狮子温驯不吃人的话,想到这里,他的脸上不由自主地乐开了花。

可接下来他重新陷入了痛苦之中,因为美好图景仅仅是一笔带过,转瞬即逝,牧师的长篇大论复归于枯燥无聊。汤姆很快想起自己兜里还有个宝贝,于是立刻把它拿了出来。那是一只大黑甲虫,有着令人畏惧的下巴,他叫它“钳人虫”。甲虫装在一只原先装雷管的盒子里,刚被放出来就去咬汤姆的手指,他下意识地伸手指一弹,甲虫翻滚着掉进过道里,后背着地,汤姆吮着被咬疼了的手指头,甲虫仰面朝天躺在地上,无助地晃动着小细腿,无法翻身。汤姆眼巴巴地看着它,却没有胆子把它逮回来,因为甲虫离他太远,伸手够不到。其他那些对讲道不感兴趣的人对甲虫产生了兴趣,也饶有兴味地注视着它。这时候,一只狮子狗溜溜达达地走过来,表情郁闷,夏日的安静和困乏让它浑身没有力气,呆腻了一个地方,很想换换环境。它一眼瞧见了这只甲虫,下垂的尾巴翘起来摇了摇,围着眼前的战利品转了几圈,隔着安全距离谨慎地闻它的气味,接着又转了一圈。它的胆子慢慢地变大了,开始凑近甲虫嗅来嗅去,探出嘴巴,小心翼翼地去咬它,发现没咬住,它又试了一次,再试一次。它逐渐喜欢上了这样的消遣,肚皮贴地,两只前爪圈着甲虫拨来拨去,进行着各种实验。最后,它终于厌烦了这个游戏,开始心不在焉,脑袋也耷拉了下去,下巴越来越低,碰到甲虫身上,甲虫立刻抓住机会钳住了它,卷毛小狗尖叫着摇晃脑袋,把甲虫甩到几码之外,虫子再一次后背着地。附近的旁观者纷纷捂嘴窃笑,身体微微颤抖,有的还拿扇子和手绢挡着脸,汤姆更是乐不可支,狗看上去蠢得要命,大概它自己也有同感,但它怀恨在心,渴望复仇。只见小狗扑向甲虫,谨慎地再次发动进攻,绕着对手转圈,以各种角度往它身上跳,前爪轻轻落在地面,离甲虫不到一英寸远,凑上了脑袋张嘴咬它,紧接着又缩回来,摇头晃脑,耳朵也跟着扑棱。过了一会儿,它再次变得很疲倦,想拿一只苍蝇寻开心,发现苍蝇也没法解闷,它又追着一只蚂蚁跑,鼻子凑在地板上,然而再次很快厌倦,不由得打起哈欠,唉声叹气起来。当然,这只狗已经完全把先前那只四肢朝天的甲虫忘到了九霄云外——它竟然一屁股坐在了甲虫身上!只听狮子狗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箭一般蹿出过道,惨叫声不绝于耳。它越过圣坛,沿着另一边的过道飞奔,穿过几扇门,来到最后一段过道,越跑越觉得疼,最后几乎变成了一颗毛茸茸的彗星,散发着熊熊火光,以光的速度沿着它的轨道运转。终于,这个发了狂的小可怜偏离了轨道,跳到它的主人腿上,他把它甩出窗外,痛苦的声音迅速减弱,消失在遥远的地方。

这个时候,教堂里的会众早已憋笑憋得涨红了脸,喘不过气来。布道也暂停了,虽然牧师很快继续讲了下去,但他的声音变得磕磕绊绊,好像在拄着拐棍走路,时断时续,再也无法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哪怕他讲到最严肃的地方,在前排听众的遮挡下,后排总会传来压抑不住的哄笑声,仿佛可怜的牧师刚刚说了什么滑稽的笑话。因此,当磨难结束,牧师给大家祝福时,全体会众齐齐松了一口气。

汤姆·索亚兴高采烈地回了家,觉得总算从神圣的礼拜仪式(只要给它加点花样就行)中找到了乐趣和满足。唯一的缺憾是,他本希望狮子狗可以和他的“钳人虫”一起愉快地玩耍来着,可它竟然把甲虫拐带跑了,实在不够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