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的形而上学01(1 / 1)

我们常可从文人的笔下看到对**的描述。一般戏剧,不论悲剧、喜剧,浪漫的、古典的,或印度剧、欧洲剧等等,都是以它为主要题材。同样,它也是抒情诗和叙事诗的主要内容。如果再把欧洲文明国家数世纪以来所有的小说列入其中,数目就更大得惊人了。这些作品,依据它们主要的内容来分,也不外是详细或简略地描写**的各种变化而已。其中较成功的作品,还赢得不朽的声名,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新爱洛绮丝》《少年维特之烦恼》等。

拉罗什富科[1]曾将这类**比之于幽灵鬼魅之说,说它虽然传说纷纭,但毕竟无人目睹过。利希滕贝格也在他的一篇论文《论爱情的力量》中,把这**的现实和自然的力量加以反驳和否定,这都是很大的错误。因为离开自然的人性或和它相矛盾的话,就好像一幅没有依凭的图画一般。亘古以来,那些杰出文人毫无倦怠地写出来的东西,而那些重复的题材又能为人所津津乐道,引起莫大的兴味,这不会是没来由的。而且,若没有真理,任何艺术的美也将不能存在。布瓦洛[2]说得好:

世上再没有比“真”更美的东西,唯有“真”才是最可爱的。

通常,强烈的情绪尚可压抑得住,但在特殊情况下,激烈的冲动足以凌驾其他一切的客观环境,排斥一切的顾虑,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和忍耐,打破所有的障碍。甚至毫不迟疑地以生命为赌注,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如果不能遂此目的,则以身殉之。虽未必每个人都体验过,但总是经过多少事实所证实了的,像维特(歌德名著《少年维特之烦恼》的主角)和雅科波·奥尔蒂斯[3]一类的情圣,不只是存在于小说中,在欧洲一年中至少有六个人殉情而死,只不过这些人死得无声无息而已。

因为他们的烦恼,只有新闻记者或警政机关替他们记述而已。相信读过英、法报纸的人,都可证实,我绝未言过其实。同时,我们也不难想象,为此**而入精神病院的,为数一定更多,未经报导而殉情自杀的情侣,更不知凡几。但他们既是相互爱恋、至死不渝,既是希望寻觅至高的幸福、享受**的乐趣,为什么不想办法排除困难、继续追求生存呢?为什么只诉诸死亡一途呢?这很让人困惑,我也无法说明个中缘由。

总之,轻微的**,或是它的萌芽,任何人每天总能看到,除非行将就木的老人,任谁心中也有那点情愫,这是不容抹杀的事实。

由前人的言论来看,**事件的实在和重大,应是不容任何人怀疑的,所以被文人们引为主要题材。

诸位在怪我多管闲事之前(我是哲学家居然以文学家的常用主题为论题)更应该惊讶:何以历来哲学家竟对这人生的重大事项(即**)几乎全未加以观察研究?

为什么**问题,一直成为哲学领域中未开辟的园地?

截至目前,涉及这个问题最多的哲学家是柏拉图,他的《飨宴》和《斐德罗》就是专为此问题而撰写的,但他的缺点是,这些内容总不出于神话、寓言的范围,并且,大部分只是关于古希腊男子性变态的描写,于事实毫无补益。此外,卢梭在他所写的《不平等起源论》一文中,也曾谈到这个问题,但并不充分,且有错误。

康德在《关于美和崇高的感觉》一文中的第3节,曾就**加以解说,他的见解也只及于皮相,肤浅得很,加之缺乏专门常识,有些地方难免错谬。

还有,普拉德纳尔[4]在其《人类学》一书第1347页以后也曾论及这个问题,也没什么看头,毫无可取之处。只有斯宾诺莎所下的定义,充满纯朴的味道,倒有引用的价值:“恋爱是伴随外在因素的观念而带来的一种快感。”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值得我利用和反驳的前辈了。

所以这个问题便时时萦绕在我的脑际,列入我哲学体系的一环。但我的见解,对那些正被这种**所支配的人们,或者企图把自己丰富的感情以最崇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人们,必将无法获得赞同,他们一定会认为我的见解太重物质观念,是形而下的看法。然而就事实来说,这个见地是形而上的,也是很超绝的,诸位只要想想今天激动了他们,使他们写了情歌或十四行诗的那个对象,如果早出生18年的话,恐怕就不会赢得他们的含情一瞥了。

何以会如此?

因为所有的恋爱,不管所呈现的外观是如何神圣、灵妙,它的根实际上只是存在于性本能之中,那是经过公认的,带有特殊使命的性本能。这一点必须牢记勿忘,**不仅是在戏剧或小说中表现得多彩多姿,在现实世界中也是这样。

除生命外,它是所有的冲动中力量最强大、活动最旺盛的;它占据人类黄金时代“青年期”一半的思想和精力;它也是人们努力一生的终极目标;它会妨害最紧要的事件,能使最认真的工作突然中断,有时,连最伟大的思想家也会受到短暂的困惑;它会光明正大地闯进政治家的会议室或学者的书房,衙门的公文卷宗或哲学上的原稿中往往夹入情书、毛发之类的东西。情爱纠纷可以蛊惑人设计出最恶毒的事件来,拆散最珍贵的父子之情、友情,以及断绝最强固的羁绊。

为了爱情,有时候,连牺牲生命、健康或地位、财富也在所不惜。还有,在某种场合,它会使一向正直的人忽然谎话连篇,使秉性忠厚的人变得忘恩负义。就全体来看,它似乎像恶魔一样,努力使一切混乱、颠倒。

我们不得不问:“这些喧骚、杂沓的根源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它的真相只不过是“男人寻找自己的伴侣”而已。

但这一件小事,又为什么能在我们重要的工作中,在秩序井然的人生中,带来搅乱和纠纷呢?我相信那些认真的研究者将会渐次给我们寻找到答案。问题只在于这事件实非如前面所推想的那样只是一桩小事而已,应说是绝大的要事,才能和当事者行事的认真和热心完全一致地适应,所有恋爱事件的终极目的,不论是以喜剧演出,还是以悲剧收场,比人生其他一切的目的都更为重要,因此,人们在追求此目的时的态度,是非常积极认真的。

因为,由此所决定的是所谓构成“下一代”的大事件。当我们退出人生舞台时,新登场的剧中人就是由这看来琐细、微不足道的恋爱事件来决定其存在,决定其性质。下一代的存在,以我们的性欲为先决条件,这些人的性质,也是由满足性欲时的对象选择,而完完全全地规定出来,并且,不论哪一点也不可能取消或改变。

这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你若能调查各色各样的恋爱,下自最轻微的好感,上至最激烈的**,就更能充分理解它的目的,并且也可知道,恋爱程度深浅的差异和选择个性化程度,适成比例。

因此,连目下正在谈恋爱的人都包括在内,都在为人类未来时代的组成而做认真的思虑,由这个组成而绵延到以后无数代子孙的构成。这事件,和其他的事件一样,无所谓个人的幸与不幸,问题只是将来人类的生存和他们的特殊性质而已,因而,所表现的是高于个人意志的“种族意志”,但在这重要事件之外,恋爱本身更有一种超绝的欢喜和苦痛,或令人感动与崇敬的地方,文学家以此为题材,几千年来毫不倦怠地描述那些例证。

以趣味而言,任何题材大概都无出其右。并且恋爱关系着全体种族的幸与不幸,它和其他只关系个人幸福的事件相比,犹似立体之于平面的关系。所以,没有恋爱故事的剧本,很难激起别人的兴趣。从另一方面来说,因为恋爱具有上述的特性,即使每天以它做题材,也绝对用不完。

意识中的一般性欲表现,若不是针对特定的异性,那他只是为本身着想而已,离开现象来看,不过是“求生的欲望”(性欲的本能)。但若是性欲的意识,向着特定的某个人,则是“传宗接代的生存意志”。这时的性欲,即使是他自身的主观要求,也巧妙地戴上客观赞美的面具,以此来欺骗意识。因为这是“自然”为了达到它的目的所采取的策略。

不管这种赞美看起来是带上如何客观而崇高的色彩,但所有的热恋,唯一所期望的,不外只是产生一个与种族相同之固定性质的个体,这可由一件事实获得确证:恋爱的主要目的,不是爱的交流,而是占有,即肉体的享乐。所以,即使确有纯洁的爱,但若缺乏肉欲的享乐,也无法弥补或给予慰藉。落到这种境地的人,多半还走向自杀。

反之,对某一异性怀有强烈喜爱的人,若得不到爱情的交流,也能以占有肉体的享乐而自甘。这可由所有的强制结婚获得证明,也可由以金钱或物质买来的爱情,甚或是强奸等,为佐证。恋爱当事人的意识中,即使还没有“产生特定子女”这回事,也仍旧是全体恋爱事件的真正目的,达到此目的的方法,不过是陪衬的事情而已。那些敏感、自负的人,尤其眼下正陷于恋爱中的人,恐怕会笑我的见解太粗野、太现实吧!

不管别人如何嗤笑,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我自信绝对没有错误。想想,精确地决定下一代的个体这一件事,不是比他们所夸张的超绝的感情,更崇高、更有价值吗?世界上所有名之为“目的”的东西中,还有比它更重大的吗?初尝恋爱时的认真,热恋中的缠绵悱恻,以及给恋爱周遭的琐碎事物赋予重要意味,都是在考虑上述目的的存在时才能领略出来。

因此,这些现象才能和这重大目的相呼应。也唯有把它当作真正的目的来考虑,为获爱侣所费的繁杂劳苦和努力,才能和事件相应和,因为,这些活动和劳苦,关系着第二代啊!不,这个继起的第二代,在为了性欲的满足而做的准备周到的选择行为中(人们称之为“恋爱”),就已经开始活动了。

恋人增进爱情,不外是希望产生新个体的“生存意志”而已。不但如此,在情侣们充满爱慕的眼神相互交接的那一刹那,已经开始燃烧新生命的火焰,像是告诉他们:这个新生命是个很调和并且组成良好的个体。为此,他们有一种热望,感到需要融合为一体,共同生存,这种热望在他们所产生的子女中得到满足,两人的遗传性质融合归一在子女身上而继续生存。反之,男女间若难以激起情愫,互相憎恶怨恨,所生出的子女,必定也是不健全的。

其次,两性之间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其所表现在种族中的,也不外是“生存的意志”而已,这时的意志,已预见到他们所产生的个体,很适合意志本身的目的和它本质的客观化。这个新个体,意志(即性格)是遗传自父亲,智慧遗传自母亲,而同时兼容两者的体质。但大致来说,姿容方面比较近于父亲,身材大小方面多半接近母亲。这是根据实验动物的变种时所产生的原则,这个法则的主要立论基础是:胎儿的大小依据子宫的大小而定。

至于各人特有个性的形成,我们还无法说明,连热恋中的那种特别的痴心和热情,也无法说清楚。我想两者本质上应该是一体,前者是后者所包含特质的发端。前面已经谈过,男女以憧憬的眼神相会附着的那一瞬间,已经有了新个体的萌芽。当然这种萌芽也像一般植物的幼芽那样,多半被践踏**,以致不成其形。这时的新个体就是“新观念”,柏拉图理念哲学意义上的“观念”。一切观念的因果法则,都是贪婪地捕捉分给他们之间的物质,而流露出的非常焦躁的现象,在现象界中上述人类个体的特殊观念同样也是以最大的贪欲和焦灼来努力实现它自己。

这种贪欲和焦躁,就是将来成为“双亲”的恋人间的**。这种**可区分无数的程度,我们不妨把它的两极端称为“平凡的爱情”及“天上的爱情”。但从它的本质来看,不论任何阶级、任何程度,都是相同的,但若单从“程度”来看,**愈是“个人化”,换言之,被爱者的一切条件和性质,愈能适应满足爱者的愿望或要求,就愈能增加力量。然则在这种场合,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继续深入研究当可明了。

吸引异性的首要条件是健康、力和美,也就是说恋爱的本钱是青春,这是因为意志想努力表现出一切个性基底的人类特质,所谓恋爱三昧,也不出这几个范畴。除此外,还须附带几点特殊的要求,这些个要求为何?我们将逐一详加说明。总之,有了这些要求的同时,双方均感满意,**就进行到更高的层次,在二者都觉得相互间非常适合的时候,**上升到最高度,由此,父亲的意志,即性格和母亲的智慧,合而为一,新个体于是告成。

新个体因为憧憬着同种族所表现的一般的“生存意志”,这种憧憬又能适应意志的宏大,因而超越了人心的界限,它的动机同样也超越个人智慧的范围,唯其如此,才是真正伟大的**之魂。其次,在诸多的考虑条件之中,二者越能完全契合,相互之间的情热就越强烈。

自始至终,世上从没有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形,在亿万男女中,选择的箭头一偏差,就会对子女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所以,他们一定是最能相配合的。这两种最相配合的个体相遇的情形,非常之少,因此,世上真正缠绵悱恻的恋爱也不多见,但是,这种爱情的可能在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着,所以,文学作品描写这类高度的爱,我们都能理解。恋爱时的热情是以产生新个体和其性质为中心,在周围盘旋回绕,它的孩子也在此中,所以,有教养的青年男女,若心意、性格和精神方向均能一致,是可以建立完全不掺杂**的友情的,不仅不混杂性欲,甚至他们也会互相保有某种嫌忌。

此中原因,也许是他们之间,对所生育的子女,具有精神或肉体上不调和的性质。总之,他们若结合,子女的生存和资质,并不能适合种族中所表现的“生存意志”。和此情形相反的,在心意、性格、精神的方向完全相异的男女,由此而产生嫌恶者有之,甚至互怀敌意者亦有之,但仍能产生**,因为“性欲”可使当事男女盲目。当然,这种结合,不会幸福。

以下,我想进入更根本的探究。一般说来,自利观念是存在于一切个性中根深蒂固的性质,因此,要唤起某个人的活动,最好对他有利,此法最能奏效。的确,种族比会死亡的个体具有更早、更近、更大的权利,个体为了种族的持续或权威,非活动不可或非牺牲不可时,智慧是不能理解该事件的重要意义的,智慧只为个体的目的打算。因此,个体的意志绝不能为了适应事件而活动。

这种场合“自然”就得讲究如下的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即“自然”在个体中灌输某种妄想,由这个力量,把局面改变成“本是为了种族的事情,乍想起来好像是为了个体自身。”所以,个体虽认为只是为自己尽力,实则是为种族尽力。即便如此,后者马上消失,只余幻想在他们的眼前晃动,作为现实事物的代理。这种妄想就是本能。在大多数的场合,这种本能可视为“种族的感觉”,在意志面前伸展出种族的利益。因为这时意志属于个体,受此迷惑,而以“个体的感觉”来知觉种族的感觉伸展出的东西,实际上是追求一般目的,却使我们以为是追求个体目的。

我们可从动物本能的外在表现做最好的观察蓝本,本能是动物最重要的工作。从我们自身的经验得知,本能的内在途径和所有的内在活动相同。世人常以为,人类几乎已经没有什么本能,唯一剩下的,大概只有婴儿吮吸母乳的本能,但事实上,还有一个我们非常明了、非常可确定的复杂的本能。那就是为了性的满足,而以认真而又微妙的方法,任意选择另一个个体的本能。

这类满足,就是以切合个体的要求为基础的肉欲享乐,和对方个体的美丑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对美丑所做的顾虑,以及由此顾虑所产生的其他问题,很明显都不是当事者所关心的地方,但当事者却总以为“爱不爱对方”是自己关心的所在,实际上,他们顾虑的始终是继起的新生命的问题,子女身上要尽可能纯粹、严正地保持种族的典型。虽然由于若干生理和精神上的不愉快,使人的形态产生种种繁杂的变种,但绝大部分的纯正的典型,仍可陆续地回复,这是在美的意识指导之下的结果,美的意识一般都占据在性欲之前,否则的话,性欲就成为令人作呕的要求了。

每个人决定“性”的喜爱和欲求的首要条件,是“最美的个体”。换言之,就是最能明晰表现种族特质的个体。

第二点要求,是奢望对方弥补自己的缺陷,所以,一般人对与自身缺陷相反的缺点往往认定是美的:身材矮小的男人希望配个高大的女人,金发的欲配黑发的等等。这些都出自这种心理。

男人发现适合自己心意的女人时,常以眩惑的狂喜拼命追求,认为如能结合必是无上幸福,这种狂喜正是种族的感觉,他能清楚认识所表现的种族特征,而打算将其永远绵延传下去。种族典型得以保持,就是这种对美的固执热爱,因此,这种热爱须以非常大的力量,才能不停地活动着。

所以,我们事先对建立此爱心的诸种考虑,必须做特别观察。再说,这场合所引导人的,实以“最完善的种族”为目的的本能,人本身也想追寻比自身更崇高的享乐。实际上,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说明所有的本能富于教训的理由。总之,就是此时的本能和一般场合一样,个体是为种族的幸福而活动。

例如,一只昆虫为了产卵,要找寻某种花、果或污物,或者像雌蜂还得找其他昆虫的幼虫,并且在完成这个目的以前,不辞任何辛劳,不惧任何危险,苦心经营,这些都和人类酷似。人为了性的满足而非常热心地寻找某一特定的、适合个体资质的女人,为了达到此目的,往往违反一切理性——有的糊里糊涂地结婚了;有的以财产、名誉和生命的代价去获得,甚至有的以诱奸或强奸来达成目的。总之,往往牺牲自身的幸福。冥冥之中似乎到处都高呼着:

要服从“自然”的意志,即使牺牲个体,也要为种族而尽力。

本来,任何场合下的本能,都要听从某种目的观念而活动,但只有生殖的观念不是这样。“自然”创造本能的时候,不使行为者了解它的目的,也厌烦追究它的目的。所以,通常本能只赋予动物,并且,主要是赋予理解力最低的最下等动物。

但本论文所观察的场合几乎受到限制,连人类也赋予这种本能。当然,人能理解目的,但若没有本能的话,当不至于热心地牺牲个体的幸福而追求此目的。和所有的本能相同,真理也是为此而采取妄想的形式,是高于意志之上而活动的。

隐瞒男人的是**的妄想,因此,他们感到如能怀抱中意的女人,就是莫大的安慰;进而更确信,专一地追求特定个体,然后占有她,必能获得无上幸福。因此,他自以为是为自身的快乐而花费偌大辛劳和牺牲,实际上,他的劳苦是为维持正则的典型,是为赋予他们两人所产生的特定个体的生命而努力。

这时候,充分存在着本能的特性,那是完全没有目的的观念,也不听从它们行动的特性。被**的妄想所驱策的男人,对诱导自己的唯一目的——生殖事件,事后,反而往往感到嫌忌和阻碍。这在大部分露水鸳鸯式的恋爱中,都可发现。因为本能具有上述特征,因此,在达到享乐之后,任何一对恋人都可体验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失望,并且会惊讶,他们如此热衷的,除性欲的满足外,竟然再也得不到什么。因而,觉得性欲对他自己并没有什么益处。

这种愿望和人类所有一切愿望的关系,和种族之与个体的关系相同,一者是无限的,一者是有限的。因为“满足”本来就是为了种族,所以,不能窜进个体的意识中。个体此时由于种族意识的激励,牺牲一切、奉献一切,埋首于完全不属于自己的目的中。所以,恋爱中人,完成伟大的工作后,先前既有的妄想,此时完全消失,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被种族所欺骗的蠢蛋。所以,柏拉图说了非常贴切的话:

肉欲!你欺骗了多少人!

我们可以从侧面,拿动物的本能和其工作欲为例,来说明这些事情。

动物也被禁锢在欺瞒的妄想中,虽然觉得是为己身的快乐,但实际上是以最大的热心和克己之念为种族而活动。鸟类为营巢、昆虫为产卵而搜寻合适场所与采集食物,那不是为自己食用,而是置于卵侧,给将来的幼儿食用。蜜蜂、蚂蚁为营造巧妙的巢,整天埋头在非常复杂的经济中。

它们是受到妄想的诱导——那种妄想戴着自利目的的面具,实则为种族尽力。那恐怕是理解我们自身本能的内在奥秘,即主观的唯一方法,但从客观的、外在的方面来看,不难发现,我们是受本能强力支配的动物,尤其在昆虫中,更可得知主观的神经节系统优于客观的脑髓系统。

从此事实来推断,它们没有客观正当的理解力引导,神经节系统所及于头脑的作用,都是由纷至沓来的主观和愿望的印象所推动,因而,它们都是被妄想驱策。一切本能的生理经过,大概都是如此:人类的本能虽然微弱得多,但也有特殊的事例,为了便于说明,我再列举孕妇反常纷乱的食欲为例。这是由于流入胎儿营养的血液偶尔引起的某种特别的变化,因产生这种变化,而使孕妇忽然热望某种食物,如此,又使她们产生一种妄想。

所以,女人又比男人多具一种本能,同时,女人的神经节系统也远比男人发达。不错,人类的本能比动物少得多,但比较起来,这一点点本能却比动物更容易导向错误,这正可说明人类的头脑是非常优越的。本能中指导满足性欲的选择的是“美的意识”,如果它倾向同性恋,就是被导入邪途了。苍蝇听凭它的本能,在污秽腐烂物上产卵,也是同样的情况。

我们还可以更精细地解剖本能,根据解剖的结果,我们可以确证,**本能的根本,完全朝向“新生命”,即子女。首先,我要列举的事实是,男人天性,恋爱时是善变的,女性则倾向不变。男人的爱情在获得满足后,便显著下降,同时,觉得几乎大多数的女人都比自己的妻子更具有魅力,更能吸引他。总之,男人是渴望变化。而女人的爱情在获得满足的瞬间,开始上升,这是根据“自然”目的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自然”原则维持种族,还有,尽可能地大量增殖。如果男人可以随心所欲和不同的女人**,一年中可制造百来个子女;但是,不管女人有多少情夫面首,一年间也仅能生育一个孩子(双胞胎例外)。所以,男人经常需求别的女人,而女人只有老老实实地守着丈夫。“自然”创造女性,是为将来的子女保留抚养者与保护者,这是本能,不必经过思虑。所以,正确的贞操观念,对男人来说是人为克制,女人则是自然的。不论就客观的结果,或主观的反自然现象来说,女人通奸比之男人,更难以宽宥。

男女两情相悦,从客观来看,实际也只是本能伪装,换言之,不外是努力维护自己“型、态”的种族感觉而已。我们很了解它的根由,为得充分确定的证据起见,我想进入细节逐一缕析。指导我们“相悦”的诸顾虑条件、值得一谈的琐细项目,即使在哲学著作中,也洋洋大观、不胜枚举,但我们可大致分为三大类:

第一,是直接关系种族典型,即关于“美”的条件;

第二,是关于精神性质的条件;

第三,是互相对称的条件,即对两个个体的偏颇和异常,相互施以必要订正。

以下,我逐一加以说明。

指导我们选择和爱好的最高原则是“年龄”。大体来说,月经开始至停经这段时间,可视为**的适龄期,其中,18岁至28岁间,称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