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岁月已经逝去,但在我的睡眠中发生的一切,我什么也没有记住。
——切斯瓦夫·米沃什
蓉城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府南河中发现一具男性尸体,死亡时间为一星期左右,年龄约20岁,尸长165厘米,体形中等,身穿白色长袖针织衫,蓝色牛仔裤,双足着红黑色破旧帆布鞋。
经过法医勘验,警方惊讶地发现,男尸身上共有伤口54处,均系刀具捅扎造成。
蓉城市警方在报纸上刊登了寻尸启事,并且向周边县市的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这具无名尸体暂时存放在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冷柜里,停尸房位于公安局地下室,无人看守。
几天后,法医发现停尸房的锁被人撬开了,他立即向领导汇报。
领导说:“咱们公安局半夜里竟然进小偷了?”
法医说:“是啊,真是胆大包天,小偷跑到停尸房来了。”
领导说:“丢了什么东西,偷走了尸体?”
法医说:“丢了一部照相机,还多了一点东西。”
领导说:“奇怪,多了什么?”
法医说:“咱们存放的尸体上多了一处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