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人生最贵是知耻而后勇——钢笔情深(1 / 1)

用钢笔写作,显然要比敲击键盘优雅多了。

陈保才

前两天看到一条微博,说“英雄钢笔250万转让49%股权”——英雄钢笔作为最早一批上市的老牌国企,净资产曾于1996年达到3.72亿。然而截止今年7月底,公司净资产仅剩208万,并于日前以250万的“低价”挂牌转让49%股权。新闻最后一句是:“而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外资品牌在中国的高速发展。”

我想,这恐怕并非只是中外品牌的较量问题,更多的还是互联网的发展造成的吧。

因为对英雄钢笔还是有情结的,我不假思索地就转发了这条微博。在我转发之后,有个网友深情地评论说,“前几天刚买了一支笔,可惜不是英雄的,回头赶紧买一支,缅怀一下!”只是,这对大势已去的钢笔来说,无济于事。

我们小时候都用过钢笔,看那美丽的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划过,很有韵律,很有节奏,且充满深沉的画面感,诗情画意。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好像是《情人》吧,开头就是钢笔在纸上沙沙地划过,奋笔疾书,很有急促与澎湃的感觉,这真是让人感动的瞬间。如果她没有饱满的**,如果没有绝世的才华,如果不是内心充盈着太多的灵感和情愫,她怎么可以写这么快?

所以,用钢笔写作,显然要比敲击键盘优雅多了。

我小时候用过很多钢笔,当然也有英雄钢笔。我记得都是用蓝墨水,也用过黑色的,不过没蓝色的好看。造型特别的钢笔,我记得有一种像玉米的,非常好看。不记得什么情况下买的了,总之,我出去玩都还揣在兜里呢。钢笔是矜贵的,它代表了你的成长,代表你的进步,当你拥有人生的第一只钢笔,那基本就意味着,你不再是小屁孩了。

钢笔还好,只要不是特别用力,都能用上一两年。但是,墨水却要经常换。那时候墨水还挺贵的,用完了,不能及时补给的时候,便只能问同学借。所以,谁肯借墨水给你,也能看出那人对你的感情与友谊。

跟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那时的吸水管总是会脱落,或者漏墨水,弄得你满手都是,这是我最怕的事之一,因为太麻烦了,还要去洗手。

不过,我的钢笔字并不好。大约是握笔的姿势不对,我写出的字总是歪歪扭扭的,即使不歪,也没刚劲的气势。我父亲当年曾深深地批评过我,毫不客气地批评,但是,直到我上大学,也没能改变这种糟糕的现状。我当时固执地想,只要成绩好就行,字写得好不好并不重要,因为我一个熟人,他字就写得很好,可是成绩一般,这就是明证。

或许是托了科技发展的福,多年后奇迹般地普及了电脑,再不用写字,我为此还得意过一阵。不过,当我签名售书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字拿不出手。当读者站在你面前,摊开扉页,眼睁睁地看着你写,他一定希望你龙飞凤舞,可是,你却写出了毫无风格的字,他一定会大失所望。

当然,作者多少还是容易被原谅的,再说,哪怕再丑,当场过去了,也就算了,谁会计较那么多呢。倒是有次,我去一个女企业家那做客,我们都是出过书的,她说,互签吧。于是,在她华丽的办公桌上,我们就现场签了,接过她递过来的书,发现她的字好美,而我的,显然拿不出手,两相对比,真让人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