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考入北京一所大学,做父亲的自然非常高兴。开学时,他送女儿去北京,到学校后得知,和女儿同寝室的三名同学中,一个是贫困生,每月家里只给200元生活;一个同学的父亲是老板,每月生活费千元以上;还有一个叫纹纹的,父母是工薪族,每月家里给600元。于是,他就把女儿的生活费锁定在每月600元这个水平上。
几个月后,父亲又要去银行往女儿的卡里存钱。先打电话过去问:“600元够不够?”女儿回答:“够了。”可是女儿犹豫了一下,说:“纹纹虽然和我一样,每月家里也是给600元,但是,她的生活质量比我高。她每天都有零食吃,每周六去一次麦当劳,有时候还能去必胜客。”
他父亲一酸,这样的话,600元肯定不够啊。
“她是在谈恋爱。其实也不是谈恋爱。有一次,她约会回来对我说,她不喜欢那个男生,只是喜欢他替她埋单罢了。我们班还有几个女生也这样,她们还嘲笑我,说我傻,可惜了这张脸。”
父亲愕然。
放下电话,他一分钟都没耽误,赶紧去银行,给女儿的卡上存了700元钱,又回家发了一封电子邮件。
他在信中写道:“亲爱的女儿,从这个月起,我每月给你700元的生活费。记住:任何时候,都要用自己的钱埋单,这才是有质量的生活。还有,如果你喜欢某个男生,开始谈恋爱,请一定告诉我,我会每月再给你增加100元,作为恋爱经费。请你一定记住:每次约会,不要忘了带上你的钱包,你要学会并习惯为自己所爱的人埋单。这样,你才有资格得到一份有质量的爱情……”
的确,即便珲算是“女孩子”,也必须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个体,只有那样才有爱人的能力,才有获得幸福的条件。如果连自己都养不活自己,自己都还不能独立,那样的恋爱是不是有点不负责任呢?对自己不负责,对别人不负责,对家人也不负责,这样,还有什么资格恋爱呢?
上大学时,玲认识一个男友。当时的他已工作,常对玲慷慨解囊,几乎承包了她的学杂费和生活费。同学无不羡慕玲有了个如此体贴的男友,玲也很知足。但是,随着男友对她资助增多,对她要求也与日俱增,渐渐地干涉起她的人身自由。玲无法忍受,稍有反抗,男友竟说:“你是我花钱供的,还敢不听话?”玲不堪此奇耻大辱,一气之下,借钱还清了男友为她支付的钱,并与他从此了断,并发誓从此再也不花男人钱。
我们生活在一个男女平等的时代,不管是感情上还是经济上,所以不该以为自己作为女孩子,就可以过多依赖对方。和男朋友出去吃饭,隔三差五都应该自己主动要求买单,这样就不会让他有太多的经济负担,自己也可以在这份感情中变得更为主动。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女人在男人眼里地位有所提高。
不要总要求男朋友给自己买礼物。如果看到有适合他需要的礼品,也要在第一时间想着要送给他。纵使自己很喜欢花,很喜欢女孩子都喜欢的那种小物件,逛街时候也尽量自己买下。做这样的一个女孩,会很容易得到更多的疼惜和尊重,这样得来的爱情也能来的比较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