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曲经典法是利用众所周知的经典作背景,然后作出歪曲的荒谬解释。这种幽默法的戏谑性极强。
司马迁的《史记》上有一句名言,叫做“一诺千金”,说的是秦汉之际,和刘邦一起打天下的季布,只要他一答应,多少金钱也无法改变。香港有个笑话就歪曲地解释了这个典故。
有一位女士问先生:“‘千金诺’怎么解释?”先生说:“千金也,小姐也;一诺者,答应也。意思是:小姐啊,你答应一次吧。”
把历史英雄的典故通过词意的曲解变成了眼前求爱词语媒介,二者之间距离有多遥远,则滑稽的程度有多大。
如果这种曲解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连锁性的,其谐趣则相应层层放大。
有一个县官处理一切事情的唯一依据是一本《论语》,他常说:“人家都说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何况我有整整一本。”
有一天早上,他升堂判处三个贼人。
第一个贼人偷了一只小鸡,县官一翻《论语》,便判道:“黄昏时分,将此人判死。”旁边一位幕僚暗暗对他说道:“太重了!”县官瞪大眼睛道:“《论语》上不是说过,‘朝产盗夕死可矣’吗?”其实,原文是:“朝闻道,夕死可矣。”
第二个贼盗了一口钟。看过《论语》以后,县官匆忙宣布释放。幕僚莫名其妙,县官说:“《论语》云,‘夫子之盗钟,恕而已矣。7圣人规定盗钟是要宽恕的。”其实原文是:“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他不但读了白字,而且断错了句读。
第三个是杀人放火的惯犯,县官看了案卷,知道此人的父亲也是个大贼,三年以前已经被斩首。竟马上离座,对贼人纳头便拜,连声说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教矣,你是个大孝子,公差无知,还请见谅。”
三个案件由于对《论语》的曲解程度和宣判失当的程度越来越离谱,因而显得越来越荒唐。诙谐效果也就随之层层递加。
歪曲经典法除了用于自我调侃之外,还可以用讽喻他人。有时不便指出对手的错误,可以借故事的形式,把对手的错误转移到古人头上去。
当然,这时需要类比得当,而且分寸也需斟酌。如果类比不当,对方可能无所感觉,如果类比过分直露,可能失去分寸,不但显不出你的智慧丰富,而且招致对方的反感。
立志于谈吐幽默诙谐者切忌“引喻失当”,诸葛亮在出师前上表蜀主刘禅,就提出过这样的警告,这是因为作为蜀国的君主,他的地位要求他讲话要明确,不可含糊,而且要有威严,引喻失当可能有损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