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一个人,才出去一上午怎么就成了这幅样子?
小乔抬手捋了捋她脸颊上的乱发,指尖触及,添香喊疼的往旁边一躲,“嘶……”她裂了裂嘴角,抬手挡住小乔的轻抚,力气似乎已经用尽了的嗫声道:“得煮个鸡蛋敷一下,正肿着呢。”
“到底出什么事了?”小乔像哄着瓷娃娃似的抬着手,碰也不敢碰,轻声说着话还带着颤音,生怕声大她会痛。
“骡车没了,车上的货都没了!”撑着身子站直,紧紧抓着小乔的手,刚才明明像要断了气,这会儿胸口急促起伏,攥着他的手甚是有力,但他能感觉到她的紧张,就听她咬牙切齿的一个字一个字吐出,“靠,要不是我没有身份证,我一定把他踢进官府,下大牢,吃老鼠屎!”
“什么?”仿佛听天书一般,小乔是越听越糊涂。
“哎呀!”添香想要回屋,一路气冲冲的跑回来现在才发现脚腕子痛的要命,只动了一下后背尽是冷汗。
马郎中拎着药箱走过来,低头看了眼她虚立在地上的鞋尖,“可能是扭到了,扶回屋,我给你看看。”
马添香被小乔抱回屋,轻轻撂在椅子上,马郎中马上蹲下.身子为她看伤,医生的手总是优雅而娴熟的,而且不会让人感觉尴尬,当裙角往上褪,脚套被解开,一只圆润白皙的小脚露了出来的时候,立在旁边的小乔脸腾的一热,被这白花花的一小团柔软狠狠拨动了除了爱慕以外男人对女人更直接的情.欲之弦,像中了邪一般,他的眼睛直直盯着那已经能看出肿起的脚面,心扑通扑通的越跳越快。
越是在意越怯步,他当初只想放逐生命,毁了自己,就算遇到的不是马添香也会毫不迟疑的要了,若花名在外,想必家族就不会安排自己与别人共妻吧,毕竟一个有污点的男人总会让门当户对的女人们择婿的时候多加顾虑,甚至因为不如意而放弃。
可后来,他萌生了娶她为妻的念头,而且这念头随着与她相处的日子越久就越强烈,强烈到他真心的想给她一个洞房花烛夜,一个只属于他们两个的第一次。
这应该就是爱,他所有的压制都源于对她专一的爱。
所以即便两人紧挨着,甚至他明知道她在更衣或沐浴,他就会猛灌冷水让情.欲灭火,在这份感情里他有多认真只有自己最清楚。
现在他有一种冲动,想盖住这只原本只应他能看、能碰的小脚,然后抱住添香一解相思的深深吻住她的唇……。
“还好,没伤到骨头,只是扭伤。”马郎中平和的语调将陆乔拉回现实。
“一会儿到药铺拿一瓶跌打药酒,再配合着敷两日草药,消肿就不会有多痛了。”
小乔的脸还是掩不住的有些红,状似神魂分家的听完马郎中的话,点头道:“我这就随你一起去。”他一开口顿觉不妥,嗓音竟然带着蠢蠢欲动的暗哑,这不禁又让他的脸滚烫几分。
他的异样并没有引起添香的注意,倒是一直坐在炕上旁观的陆昭皱了皱眉头,目光投到女人的小脚上,太小,稚嫩的像女娃,连脚趾盖都透着粉嫩的颜色,再次皱眉头,陆昭还没忘,这女人有着前凸后翘的性感身子,这样的小脚,似乎不太搭配。
更重要的是,小乔刚才的神情明明就是还没吃下肚,是处吗?呵,有意思。
添香试着揉了揉脚面,痛的连头皮上的神经都在跳,只好放弃,可一回想刚才在墟市上发生的事,她顿时火大想杀人。
“你们说还有没有王法了,凭什么这些人把我的东西都毁了,还把骡车拉走,简直就是强盗所为,我要不是个黑户,绝不会放过他们!”
“是了,我才想再问你,怎么出去一趟就这样了,是不是挨欺负了?”陆乔眼巴巴的看着添香把小脚藏到裙子里,恋恋不舍的收回视线,这才想起事还没问明白呢,“还有,什么黑户?”
“黑户,就是没有户籍嘛。”添香边抬头边说,结果正看见马郎中若有所思的盯着刚刚搁脚的椅子边瞧,暗暗咬了咬舌头,怎么一时顺嘴就说了出去,真是没有警觉性。
“咳咳……”马添香轻咳了一声,马郎中随即无波无澜的垂下眼皮,拎起药箱就要走。
陆乔只得道:“你别乱动,我去去就回来。”
眼见马郎中与陆乔出去,马添香一肚子话没说出来只觉得一拱一拱的窝火,扭身为自己倒了一杯白水,刚喝了一口,余光不经意的扫见炕上坐着的男人,正用一双深沉莫测的眼睛盯着自己不放。
一口水艰难的咽下去,她顿时觉得周身长芒,危险指数直线上升。
“你怕我?”男人的话差点让马添香把水喷出去。
其实,要是小乔在的话,她真的不觉得这个男人有什么危险性,可一旦单独相处,感觉就像蛇一样冰凉的东西钻进脖领,顿时紧绷的麻人,心拎上喉咙口,一个不注意就有可能把心压碎。
“你好像瘦了。”男人说话的音调没有高低,却冷沉沉的像飓风刮过。
添香端着杯盏的手毫不夸张的抖了抖,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对上男人冷线条的俊脸,扯唇哂笑,“小昭,我们不太熟吧。”
陆昭的乳名叫小昭,这名字只自己的母亲会唤,还是在没人的时候,当时让这女人唤自己小昭,纯属是想刺激陆乔,谁让她小乔小乔的唤的好不亲昵的,可现在陆乔不在有什么意思?
“小昭是你叫的吗?”
男人前言不搭后语的做法顿时把马添香噎在了那,刚调整好的心理状态几近崩塌,不是说邪不胜正的吗?难道是因为被他劫持过心理留下阴影了?所以这男人只要一开口说话自己就先害怕上了?
“那我叫你什么……”瞅瞅静悄悄的四周,她还没胆量和他叫板,识时务者为俊杰。
男人十分有型的眉梢一扬,恩赐的丢出来两个字,“大侠。”
“噗……”对不起,真的是没忍住,她这口水到底是喷出去了。
陆乔随马郎中取药,马郎中这人沉默寡言,可这一路却好像与陆乔投缘似的聊了起来。
“马娘子是你的妻子?你们的年纪似乎不合适。”
马添香的五官长的都很好,可拼在一起却很普通,属于那种丢在人堆里找不到,放到身边时间长了又觉得耐看的人,她的皮肤很细腻柔润,和陆乔摆在一处倒不觉得年纪大,特别是在陆乔的眼里,他们简直就是天照地设的绝配。
是以马郎中一这样说陆乔的脸色顿时不太好看,语气不佳的应道:“老话说女大三抱金砖,我只觉得娶天香是福分,没有不合适。”
马郎中点点头,又道:“扭了脚筋虽不是什么大事,可也需要好好养,不然将来就得落下毛病,走路久了就会痛。”
“马郎中只管取最好的药来,我一定不会让天香落了脚患的。”
“一般的药酒多揉些日子效果也不差,贵的虽能显效快,一瓶却要不少银钱。”
一提钱,陆乔毫无窘困的意思,随口道:“千金亦无妨。”
“哦?”马郎中似微微一怔,疑惑道:“那为何上次我见马娘子为了抓药连贴身的金坠子都拿出来了,难道……你们还没成亲?”
对于陆乔这种富家子弟,金钱本就是粪土,从来就没细细的计算过,与马添香在一起之后,生计问题又都丢给了她,起初还能寻思寻思,添香打理的好,一来二去的他又没了定义,之前骗添香三百刀币给了衙门当赎金,其实那时候是有心试探她是否会因为清贫变心,这一路走来完全没了这方面的猜疑,可那三百刀币却是真的随着叶君送的名贵大氅一起扔了。
现在再说‘千金亦无妨’倒真像有点夸大了。
陆乔反应过来,忽然道:“你说天香用贴身金坠子换了药材?”
马郎中不置可否的点点头,“马娘子是好姑娘,小兄弟还是抓紧成亲吧,若是人家父母在身边,定不会让一个娘子没名没分的跟着你。”
陆乔沉思的皱起秀气的长眉,想到天香不曾愿意**心扉说家人,不由得闷声道:“我也想,可她就是不肯说家在哪?更别论谈及高堂。